“这是啥?”我拿着毛笔,超级不习惯的像着身边的他们求救。刚刚一轮刷过来,已经只剩下五人,分别是,南宫锦,舒念辰,颜夜,炎夕,我。之前的比对联,莫染清一直很低调,显然已经不想再参合进来了,于公,他上面有个皇上。于私,他家里有个落落,所以他落选早已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你不会识字么?”炎夕在我边上,所以第一个问我。我我我,怎么可能不识字嘛?我不过是不会用毛笔而已,你要是给我一支圆珠笔,或者一个铅笔,我保证能写的漂漂亮亮的。
“我认识。可是我不会用这个笔。”我弱弱的说道,声音不大,却足以让所有的人都听见,此时的南宫锦走到我的面前,握住我的手,问我。
“想写什么,我来帮你。”他手掌传来的温度让我不禁脸红,心理如同小鹿乱撞一般。虽然这已经不是第一次的肉体接触,却任然忍不住心跳加速。再一看旁边的几人,个个都神色有异,颜夜像是吃了一个包子没有喝水一样,整个人都一副堵得慌的表情。
“咳咳。那个,不用了吧。还是我自己写好了。”没有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丑就丑点吧,总比这样暧昧的姿势来得强,免得到时候大家都以为我是个BL,这古代的断袖之癖在当下的时代里可是盛行呀。当然,这个是流砂告诉我的。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骊山语罢清宵半,泪雨零铃终不怨。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当那些歪歪扭扭的字出现在纸上的时候,我还是忍不住的落下眼泪来,每每看这首词的时候,都觉得美的不像话,可是现在,它却表露了我的心境。
人生若只如初见。
南宫锦,如果,我们都记得初次相遇时候的彼此,是不是就不会发生今天的事情了?是不是,就会和其他人一样,过着幸福的小日子。
“好。妙哉。”当那个大伯结过我的纸张的时候,忍不住叹息道,满眼的惊喜未曾逃过他们的眼睛,所有人都将目光防盗了那张纸上。
“小姐,您看。。是否可以决定了?”那个老伯匆匆走到白家小姐那里,将纸张递给她,白家小姐的眉头紧皱,朱唇轻启,虽然未听到她的声音,也知道她现在一定是在念我刚刚默写的词。确实是默写,因为那是纳兰才子写的,并非我的原创,只是因为喜欢,所以才铭记于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