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的时候,最后的一袋排骨泡面被我吃掉了,晚饭要怎么解决呢?
想着这一星期就光吃泡面了,想着下午受到的惊吓。于是,我决定晚上一定要出去找点儿好吃的东西,然后再把下一个星期的泡面买回来。
离我家最近的超市,如果用走路的话,一来一回大约需要一个多小时的时间。
因此,当我吃过了黄闷鸡米饭,又去超市逛了一圈,痛痛快快的蹭了一把空调,提着一袋方便面返回的时候,已经到了晚上大约10点钟左右。
这个时间如果是在繁华的市区,那没问题。马路上,肯定还会有不少晚上出来散步纳凉的人的。
可要是放到我住的那个地方,就有点儿迟了。平日里,就算大白天的人也不多,更别提这黑灯瞎火的晚上了。
不过,我是无所谓的。和老头子在一块儿那么多年,陪着他驱鬼捉妖的也不是一次两次了。除了我家里现在住着的那两位,我就没见过其他真正的妖魔鬼怪。
当然啦,按老头子的话说,这都是因为他的法力太过高深,有他在,那些妖魔鬼怪什么的一公里之外就躲的远远儿的了,我自然不可能见到。
其实,如果你们经常在夜深人静,月黑风高的夜晚,跑到一些凶宅鬼屋之类的地方去看老头子的个人表演,那胆量也肯定和我一样,早就锻炼出来了。否则的话,我也不可能和那两只妖精相安无事的待在同一个屋檐下不是?
要是换你,你敢吗?
我哼着自编自谱的小调,一个人孤零零的走在回家的道路上。心里面幻象着,明天一早就能接到笔大生意。不知不觉间,就已经远离超市,拐进了一条窄巷。
你们又要说了,这大晚上的可不能为了抄什么进路就往小巷子里钻啊,这得多危险啊!
可是,你们当我愿意呢?
这不是因为大马路上正在修路,所以我才不得已而为之的吗?
至于危险什么的,我从来都觉得比起鬼怪什么的,人才是最可怕的呢。至于那些血淋淋的例子,我也就不一一的赘述了哈。
然而,如果真的有人敢在小巷子里等着给我下黑手,那反倒好了。
姑奶奶我正愁着找不到人撒气,手痒痒着呢!
那两个妖精我打不过正常,要我可是连个小流氓都摆不平的话,我也就别出来混了。
我往巷子里走了几步,听着后面紧紧的跟了过来的脚步声,心里一乐。“嘿,今儿的运气不错,还真是想什么来什么……”
我没有回头,没有急着动手,还是接着往前走。后面的脚步声那么急促,一听就是想要追上我的。
现在只不过才是刚刚进入巷子口而已,真要动手,也要把后面那人引到巷子的中间位置。省得待会儿他见识到我的矫健身姿,掉头就跑怎么办?
把他带到巷子中间,嘿嘿……我看他还能往哪儿跑……
看了看前面巷子的出口,觉得走到这里应该差不多了,我把手里的购物袋往一旁的杂物堆上面一勾。
这可是下个星期的伙食啊,可得保护好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