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期年将右手举到眼前,看着这个仅剩皮包骨的拳头,感受着其中蕴含的千斤气力,低声笑道:
“如此天分,不修武道实在可惜!相信大家也会这么觉得。”
“虽然共工触山之事有些缥缈,但也并非完全没有可能实现。如果说前世是凭空臆想,今生至少已经可以遥遥望见那番风景了。”
“还有一个不错的起点。”谭期年又捏了捏自己的拳头道。
不知是不是受了傻公子的影响,如今谭期年越来越喜欢这种充满暴力的感觉。时不时想要捏捏拳头,想要砸点什么。
“不过,我这千斤气力在这武道世界恐怕还不够看。我一定要拥有更多气力,直到有一天比所有人都要有气力,如此才有可能成为比肩共工那样的大丈夫!”
谭期年可是知道,当初这傻子的君父为了引诱他习武,曾特意吩咐一名亲卫向他展示武者的力量。那名亲卫单手拖起宫门前的石狮子,随手抛向天空,又轻轻接住,并不比普通人把玩一方印玺艰难。
那座石狮子仅底座就有一个立方大小,通身更是高达三米,以整块汉白玉雕刻而成,重一万斤上下!能够轻松举起一万斤的重物,这名亲卫的臂力至少有三万斤!
谭期年这千斤之力与之相比,简直是河伯之于海若,彭祖之于大椿,太过微渺了。
当然,谭期年并不感觉气馁。虽然自己与其他人相比,进入武道慢了几年,但自己的起点高,后发先至并非不可能!
谭期年修习武道还有一层顾虑,会不会引发旁人的猜疑?毕竟,君父都没有办法将这傻小子拧过来。
当初,傻小子目睹了君父亲卫的壮举,觉得有趣,也认真修行过几天,但傻子毕竟是傻子,那三分热情消退,也就将修行抛诸脑后可。
谭期年也仔细考虑了一番,对于不清楚这些事的人来说,一个天生神力的傻子喜欢练武,实乃理所当然;若是这傻子喜欢上念书,那才叫反常。
了解谭期年过往的人,大概也只会觉得是这傻子兴之所至,胡乱耍耍罢了。
即使真有人注意到了自己,谭期年也可以将这些改变推到遭了雷劈上。
另外,虽说傻子读书惊世骇俗,但谭期年有一定要这么做的理由。接收了傻公子的记忆,谭期年对这个世界的了解依然有限,如这个世界的势力划分、地理疆界、武道程度等,傻公子的特殊情况决定了他不可能接触到太多。所以,谭期年只能通过读书尽可能了解更多。如此一来,谭期年就需要使些瞒天过海、偷龙转凤的手段了。
谭期年站起身来,推开朱红大门,直愣愣地走了出去。
原来,谭期年收敛了大部分心神,用来重温、咀嚼傻公子过去的经历。留下的一丝神智仅能保持正常的行动,所以变成了这副傻乎乎的神情。不过,这副神情倒与之前的傻子暗合。
这座宅子里的门户也是别具一格。一般来说,门都是从外往里推,从里往外则拉。这座宅子里的门却不一样,从外往里是推,从里往外也是推。倒不是说这宅子的设计者有多超前、多人性化,而是这傻公子脑子太楞,遇到阻碍的东西只会推开,不会绕开,更不会有拉开这种复杂的想法。所以,撞坏几十扇门后,也就不得不设计成如今这副模样了。
谭期年无视门前恭敬立着的老头子和桑下,丝毫不作不停留,直愣愣就走了过去。
老头的穿着显然比桑下要精致整洁多了,头上还带着一顶黑色帽子。见谭期年走过来,两人慌忙退到一边。
老人脸上挤满谄笑,既不管傻公子看不看,也不管傻公子懂不懂,只将本就皱起的皮肤折叠成深沟渊壑。
“这老头应就是新管家了,也不知道是哪方势力的人。不过,君父派来的可能性最大。”
谭期年调阅着傻子的记忆,步子的长度、手摆的高度等一切细微之处都力求与原装一样。
老头眯起眼睛打量着谭期年,直到他离开自己的视线,也不知在想着什么。
那个青衣小厮桑下倒是察觉到谭期年的眼神与之前相比有了变化,但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也没有胡乱开口。
“跟上去吧。如今我们都是拴在公子身上的蚂蚱,不想落得和先前那批人一样的下场,就好好盯着公子!知道吗?”老头也不回头,向着谭期年离去的方向低声道。
“是,桑下明白!”桑下苦着脸应道。
要说这跟在公子身边本是个美差,俗话说尹相门前七品官,这公子跟前,怎么说也得有个从六品吧。无奈这公子是个没有前途得傻公子,这也就罢了,关键是这傻公子还不分敌我,杀人如麻。指不定哪天横祸天降,就将自己砸个血肉模糊。
宅子很大,但对于谭期年而言不是什么困难。通过提取傻子的记忆,谭期年将整个宅子的布局构画成一张平面图。
通过脑子里的平面图可以看出,整个宅子的地势是北高南低,房子也都建北面高地上。东南方向是一片丛林,西南方向是一块菜圃,正南方向是一湾池塘。
庄子正中间则是一块平地,村里叫打谷场,也就是用滚石将谷子从禾上碾下来的地方。不过这座庄子显然没有经营谷物,此处也就作宣讲大事的地方了。
走在干燥的泥巴路上,谭期年感觉很舒服,仿佛又回到了小时候。那时候,自己最喜欢的就是穿着布鞋在田埂上飞驰,让阿黄在后面追自己。
按照周历,此时乃十一月中旬;按照自然历,此时尚在九月中旬,正是秋高气爽向霜降露水转变的时期。放眼望去,东南丛林的叶子已经掉落了七七八八,只剩下一片光秃秃的树枝;西南菜圃里面的绿意也寥落无几,一片凄凉光景;正南方向的池塘水位也落下大半,恰如意兴阑珊的猫咪,不泛半点波澜。
不过,对于谭期年来说,穿越过来感触最深的还要数这里的空气。深深吸上一口,就像喝下一捧初春的清泉,真可谓通体舒畅,逸兴思飞。
路上,那些见到谭期年的下人们,瞟一眼此人的穿戴,也就知道这就是传闻中的那个傻公子了,无不避之如蛇蝎。
谭期年直愣愣进了用餐的偏厅,捏起拳头就往檀木圆桌一砸。这是告诉下人们,老子要吃饭了!
立刻,已经知道傻公子到来的下人们,将早就准备好的饭菜端上来。
要说这傻公子也是傻人有傻福,庄子里几十号人全部为他一人服务,一旦饿了,就来这里砸桌子,找吃食。这傻子体质特殊,食量惊人,又容易饿,一般人家还真养不起。
吃饱喝足之后,就去玩耍。捉着弹弓逮鸟,爬到树上掏鸟巢,跳进池塘摸鱼,挖洞里的知了、竹鼠、刺猬等,总之与遛狗斗鸡的膏梁子弟并无二致,只差没有调戏良家了。
玩累了,就去睡觉。
也不失为快活神仙。
七八个女仆往来如流,将一张张盘子端到谭期年面前,更有胆大的女子偷偷打量这傻公子,其中也有些姿色尚可。
虽说傻公子凶名昭著,一般人唯恐避之不及,但对于她们这样的女子来说,却是一颗好乘凉的大树。
你要说这些女子是被傻公子的容貌吸引,谭期年自己都不信。怎么说呢,这傻公子的容颜简直难以下笔。倒是有一人可与之参差比拟,那人就是隋唐第一条好汉,李元霸!
所以,若是要简单描述这傻公子的长相,只需用四个字:饥瘦、凶憨,与玉树临风、风流潇洒、洒脱自然绝没有半厘钱的关系。
当然,啥都不懂的傻公子自是没有半分心情去搭理这些浪人。况且,闻到这些菜肴的香气,内心深处一股强烈的进食渴望就完全控制了谭期年。
此时的谭期年就像一头饥饿的猛兽,眼中放着嗜血的光芒,区别只是饥渴的对象分别是熟食与血食而已。
忍不住了!
谭期年伸出右手,抓起盘子里的一只烧鸡送到嘴边,狠狠撕下一大块肉,也不咀嚼,囫囵吞下。丝毫不见停顿,一口接着一口,不久就将整只烧鸡装进胃里。左手夺过酒杯,将满口灌下,这才稍稍止住了那股饥饿感。
看着满手的油渍,谭期年有些苦恼,不知道这种野人般的生活还要持续多久。
不错,傻公子进食既不用刀叉,也不用筷子,全凭两手与一口利牙。所以这桌上的盘子里大都是些肉食,至少也是些可以抓起的块状物,如排骨、全鸡、蒸肉、肉团,以及竹笋、平菇、土豆等。
这些尚在上菜的女仆们,虽也被管家叮嘱过一番,但亲眼见到谭期年如此凶残得吃相,也难免变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