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者共工与颛顼争为帝,怒而触不周之山。天柱折,地维绝。天倾西北,故日月星辰移焉,地不满东南,故水潦尘埃归焉。”
年青人放下手中《淮南子》,轻轻靠在椅背上,闭着眼睛遥想当年共工触山的壮举。
良久以后,年青人缓缓睁开眼睛。突然,年青人抬起右掌轰然拍在桌子上,慷慨道:“壮哉!大丈夫当如是也!”
由于用力过大,桌上的水杯也被震倒。一时间水花四溅,更有一些洒在旁边的插座上。
年青人慌忙伸手将水渍抹开,以免造成电火。也是此时,排插上一滴水珠顺插孔而下,接于铜片。一股电流逆水而上,很快就触到了年轻人的手指。
年青人顿时一阵抽搐,想要收回右手却是不能。挣扎一番后,最终倒在笔记本上。
噼里啪啦、一阵火花跳动,笔记本上飘出一阵黑烟……
※※※※※※※※※※※※※※※※
年青人感觉自己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梦中的自己浑浑噩噩地度过了十六个春秋。不久之前,还遭了一场雷劈。
不对!自己应该是遭了电击!
年青人猛地睁开眼睛,入眼却是一挂微黄帐幔。
“嗯?”年青人疑惑地坐起身来。
旁边一个青衣小厮正拧着毛巾,准备给尚在昏迷中的公子擦脸,眼角察觉到帐中黑影晃动,转过头来。
公子苏醒了!
原来,前天夜里突发一阵雷雨,将这傻公子吵醒了。傻公子心中自是不快活,跑出来指天大骂,最后被雷给劈了,一直昏迷到今天。
虽说国君对自己的这个傻儿子不甚待见,但毕竟是自己的骨血,听闻此事后也是大怒,一下子就将服侍傻公子的几十个号人全部处死。如此一来,这些新来的下人们自是提心吊胆。
这傻公子一直躺着倒还好,只要不死,不过多费一些心力照料。就怕哪天不声不响嗝屁了,他们这些下人还不得殉葬?
所以青衣小厮见这傻公子苏醒,松了一口气,将吊着的心放下了一半;至于另一半,还得看这傻公子的心情。
要知道,这傻公子虽傻,却有一身怪力,不高兴时,便对下人随意打杀。由于是个傻子,下手也没个轻重,一身怪力磕着就死、碰着就伤。传闻,这傻公子七岁时就曾将一个下人活活撕成两半!成为谭城一时谈资。
也因为这件事,国君派到傻公子身边全是些下贱奴隶,一个平民都无,更不谈贵族。平民不敢,贵族是不屑。虽说这傻子贵为公子,但毕竟没什么前景,也就没人凑上来依附。
“公子?”青衣小厮罔一拉开帐子,就见傻公子直直地盯着自己,心里一颤,拉着帐子的手也僵持在那里,不敢动弹。
年青人刚一坐起身,就看到有人向自己这边走过来,全身一绷,只能紧紧地盯着那人。
那人一步一步靠近,那人拉起了帐子,是个青衣小厮!
看到青衣小厮头顶扎起的长发、身上整块布料做成的衣裳,以及脚下那双布鞋,年青人又愣住了。
微微撇过头,年青人默默打量这个房间。朱红的门板,门板上部镂空,糊着白色窗纸;右边靠墙是一座梳妆台,梳妆台正中摆着一面橙黄的铜镜,铜镜边上放置着木质梳子等小物件。
梳妆台边上,靠近床这边,有一座三角木架。木架上托着一个瓷质脸盆,横架上垂着一条素色毛巾,毛巾上还冒着蒸蒸热气。
收回视线,年青人仔细观察青衣小厮的眼睛,其惊慌亦不似作伪,也就排除了为人戏弄的可能。
“那么,我是穿越了?”年青人犹自不敢相信。
年青人想到了刚才做得那个梦,梦中那个混混沌沌的傻子。难道梦中的傻子就是现在的我?梦中的一切都是真实发生的事件?
青衣小厮原本被傻公子盯得害怕,见傻公子撇过头,悄悄舒了一口气,赶紧将帐子挂好。
转过头来,发现傻公子又死死地盯着自己,青衣小厮被吓得半死。想到傻公子的凶厉过往,更是忍不住浑身战栗。
“我是不是有什么地方让这傻公子不高兴了?这傻公子会不会随手将我打死?”青衣小厮被年青人盯得惶恐,开始胡思乱想。
“你是谁?”年青人问道。
“回公子的话,小人桑下,是国君新派来服侍公子的下人。”青衣小厮听到傻公子问话,双膝一曲,顺势跪在地上,身上的压力也减轻了许多。
“下去吧!”年青人脑子有些混乱,想着先将青衣小厮斥退,整理一番思绪。
“是。”青衣小厮轻轻答了一句,低着头退步疾走。
轻轻合上门,青衣小厮想了想,觉得应将此事报告管家,遂一路小跑而去。
目送青衣小厮出了卧室,谭期年抬起双手使劲搓了搓脸庞,使自己更清醒一些。
谭期年就是这具身体的名字。期年是满一年的意思,一般人是怀胎十月,谭期年却在母亲肚子里待了十二个月,整整一年的时间,所以君父给他取名期年。
谭则是国号,也是姓氏。
谭期年一边想着心事,一边掀开绘着龙纹的紫红色大被子。
拾起叠放在床头的衣裳,经过一番摸索,到最后系上腰带,终于将这一套繁琐的衣裳穿戴整齐。
“这鞋子倒有些意思,像是布鞋,下面又加了一层木板,像是木屐。”
谭期年走到三角木架前,捧了几把清水拍在脸上,拿过毛巾,擦干脸上的水渍。关于自己的处境,也大致考虑清楚:
“傻子出生后不久,他母亲就离世了,再考虑到傻子一身怪力,或许,他母亲的死与怀胎十二月不无关系。”
“傻子出生之时,身具怪力,他的君父以为他是天生练体之才,多有期许。然事与愿违,后来发现他是一个傻子,并且对修炼之事全无兴趣,所以将他打发到这处宅子,任这傻子自生自灭。”
“这些年来,不过每年大祭才在大家面前露个面。”
“也就是说,熟悉这傻子人并不多,也就先前服侍了这傻公子十年的那批下人。不过,那批下人已经全部被处死。”
“其他人对我的了解,应该还停留在传闻中。现在宅子里面都是些新人,有这傻子以前的凶名在,即使有所怀疑,也不敢置喙。所以,短时间内,继续装傻即可!”
如果身边都是相熟的人,难免露出马脚。智慧增长可以推到雷劈上,但生活习性的改变却不是一朝一夕之事。君父将上一批下人全部处死,无意中减少了自己暴露的几率。但并不是说自己就可以高枕无忧了,之前的那批下人中很难说没有其它势力安插的探子,也许他们的主子那里就有关于自己一些生活习性的记载;虽然自己并不算重要人物。
所以,一切还是要小心行事。谭期年需要这段时间让大家都认为:自己的改变是合理改变。
另外,自己的脑子似乎发生了一些奇妙的变化:只要这个傻子经历过的事情,自己都了如指掌!
例如五年前,这个傻子参与的一次大祭。大祭上,君父和往年一样,接受了周王颁布的历法,另有一份新王宫湦即位的诏书。
那个傻子对比自然毫不关心,一心对付那些吃食。自己却可以通过提取这傻子的记忆,读取那些当时被忽略的信息。谭期年也是据此推测,今年乃周王宫湦五年。
而且,自己方才一面穿衣洗漱,一面思考自己的处境,俱井井有条,竟是两不相误。
如此看来,自己至少拥有过目不忘与分心二用、甚至多用之能。
梳洗罢,谭期年坐到梳妆台前。看着铜镜里那副陌生又熟悉的面容,谭期年忍不住伸手摸了摸自己那没有几两肉的脸颊。
“还真是消瘦啊!”
谭期年又将双手放在胸前,捏了捏拳头,感受着其中爆炸性的力量。
“全长到这里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