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卷,音权。采,七代反。此不卒而卒者,贤之也。寰内诸侯也,非列土诸侯,此何以卒也?天子畿内大夫有采地者,谓之寰内诸侯,非列士之诸侯,虽贤,犹不当卒。
寰内音环。天王崩,为诸侯主也。昭二十二年景王崩,尝以宾主之礼相接,能为诸侯主,所以为贤。
[疏]“此不卒”至“贤之也”。
释曰:又云“非列土诸侯,此何以卒也?天王崩,为诸侯主也”。书卒不阙其贤,而范例云“寰内诸侯,非列土诸侯。非列土诸侯而书之者,贤之也”。贤之一文,而义当两用,解上言不卒而得书卒之意,释下言贤之犹贤不当卒。卒之者,以其为诸侯主,明贤之义,故得书卒。反覆二事皆是为贤,故例复云贤之不用葬。葬之者,明亦为贤之,而采地比之畿外诸侯,故书葬。
葬杞悼公。
楚人围蔡。
晋士鞅、卫孔圉帅师伐鲜虞。
葬刘文公。
冬,十有一月,庚午,蔡侯以吴子及楚人战于伯举,楚师败绩。吴其称子,何也?以蔡侯之以之,举其贵者也。贵谓子也。蔡侯之以之,则其举贵者,何也?吴信中国而攘夷狄,吴进矣。其信中国而攘夷狄奈何?子胥父诛于楚也,子胥父,伍奢也。为楚平王所杀。
信音申。攘,如羊反,却也。挟弓持矢而干阖庐。见不以礼曰干,欲因阖庐复父之雠。
挟,户牒反,又子协反。阖,户腊反。庐,力居反。见,贤遍反。阖庐曰:“大之甚!勇之甚!”子胥匹夫,乃欲复雠於国君,其孝甚大,其心甚勇。
[疏]注“其孝”至“甚勇”。
释曰:子胥之复雠,违君臣之礼,失事王之道,以匹夫之弱,敌千乘之强,非心至孝,莫能然也。得事父之孝,非敬长之道,故曰“其孝甚大”。若夫子胥父欲被诛,窜身外奔,布衣之士,而求干列国之君,吐弓矢之志,无疑难之心,故曰“其心甚勇”。
为是欲兴师而伐楚。子胥谏曰:“臣闻之,君不为匹夫兴师。
[疏]“君不”至“兴师”。
释曰:然则成汤之诛葛伯,为杀其饷者;武王之杀殷纣,称靳朝涉之胫,何以万乘之主,为匹夫复雠?解,汤征葛伯,本为不祀之罪,罪巳灼然。然汤听其顺辞,使其亳民为耕,葛伯杀其饷者,此由不祀而致祸。其如殷纣之罪,被所不尽,斩以所不书,故武王致天之罪,称斮朝涉之胫,剖贤人之心,亦不为匹夫兴师。吴子有因诸侯之怒,直申子胥之情,故言“不为匹夫兴师”,得其实论也。传称子胥云“亏君之义,复父之雠”,传文曲直,子胥是非,《穀梁》之意,善恶若为?解,《公羊》、《左氏》论难纷然,贾逵、服虔共相教授,戴宏、何休亦有唇齿。其於此传开端,似同《公羊》,及其结绚不言子胥之善。夫资父事君,尊之非异,重服之情,理宜共均。既以天性之重,降於义合之轻,故令忠臣出自孝子,孝子不称忠臣。今子胥称一体之重,忽元首之分,以父被诛,而痛缠骨髓,得耿介之孝,失忠义之臣,而忠孝不得并存。传不善子胥者,两端之间,忠臣伤孝子之恩,论孝子则失忠臣之义。《春秋》科量至理,尊君卑臣,子胥有罪明矣。君者臣之天,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子胥以藉吴之兵,戮楚王之尸,可谓失矣。虽得壮士之偏节,失纯臣之具道,传举见其非,不言其义,盖吴子为蔡讨楚,申中国之心,屈夷狄之意,其在可知。
且事君犹事父也,亏君之义,复父之雠,臣弗为也。”於是止。蔡昭公朝於楚,有美裘,正是日,囊瓦求之。正是日,谓昭公始朝楚之日。
为是,于伪反,“不为”及下“为是”皆同。朝於,直遥反,注同。囊,乃郎反。昭公不与,为是拘昭公於南郢。南郢,楚郡。
郢,以井反,又以正反。数年然后得归,归乃用事乎汉。用事者,祷汉水神。
数,所主反。曰:“苟诸侯有欲伐楚者,寡人请为前列焉。”楚人闻之而怒,为是兴师而伐蔡。蔡请救于吴,子胥曰:“蔡非有罪,楚无道也。君若有忧中国之心,则若此时可矣。”为是兴师而伐楚。何以不言救也?据实救蔡。救大也。夷狄渐进,未同於中国。
[疏]“救大也”。
释曰:“夷狄渐进,未同於中国”,狄何以言救齐?解,救齐是善事。今吴夷狄而忧中国,故进称子,然未同诸夏,故不言救。虽书救齐而未称人,许夷狄不使顿备故也。令吴既进称子,复书曰救,便与中国齐踪,华夷等迹,故不与救。若书救,当言吴子救蔡;“蔡侯以吴子及楚人战于伯举”,不直举救蔡,而言吴入楚。
楚囊瓦出奔郑。知见伐由已,故惧而出奔。
庚辰,吴入楚。日入,易无楚也。易无楚者,坏宗庙,徙陈器,挞平王之墓。郑嗣曰:“陈器,乐县也。礼:诸侯轩县。”言吴人坏楚宗庙,徙其乐器,鞭其君之尸,楚无能抗御之者,若曰无人也。
易,以豉反。坏音怪。挞,士达反。县音玄。亢,苦浪反。何以不言灭也?据宗庙既毁,乐器巳徙,则是灭也。欲存楚也。其欲存楚奈何?昭王之军败而逃,父老送之,曰:“寡人不肖,亡先君之邑。父老反矣,何忧无君?寡人且用此入海矣。”父老曰:“有君如此其贤也,以众不如吴,以必死不如楚。”雍曰:“吴胜而骄,楚败而奋。”
肖音笑。奋,方问反。相与击之,一夜而三败吴人,复立。楚复立也。
败,必迈反。复,扶又反。何以谓之吴也?据战称子。狄之也。何谓狄之也?君居其君之寝而妻其君之妻,大夫居其大夫之寝而妻其大夫之妻,盖有欲妻楚王之毌者,不正。乘败人之绩,而深为利,居人之国,故反其狄道也。
五年,春,王正月,辛亥,朔,日有食之。
夏,归粟于蔡。蔡侯比年在楚,又为楚所伐,饥,故诸侯归之粟。诸侯无粟,诸侯相归粟,正也。孰归之?诸侯也。不言归之者,专辞也。不言归之者,主名若独是鲁也。义迩也。言此是迩近之事,故不足具列诸侯。
於越入吴。旧说於越,夷言也。《春秋》即其所以自称者书之,见其不能慕中国,故以本俗名自通。见,贤遍反。
六月,丙申,季孙意如卒。传例曰:“大夫不日卒,恶也。”意如逐昭公,而日卒者,明定之得立由乎意如,《春秋》因定之不恶,而书日以示讥,亦犹公子翚非桓之罪人,故於桓不贬。
恶,乌路反。翚,许韦反。
秋,七月,壬子、叔孙不敢卒。
冬,晋士鞅帅师围鲜虞。
六年,春,王正月,癸亥,郑游帅师灭许,以许男斯归。
二月,公侵郑。
公至自侵郑。
夏,季孙斯、仲孙何忌如晋。仲孙忌,而曰仲孙何忌,甯所未详。《公羊传》曰:“讥二名。”
秋,晋人执宋行人乐祁?。
冬,城中城。城中城者,三家张也。大夫称家,三家:仲孙、叔孙、季孙也。三家侈张,故公惧而脩内城,讥公不务德政,恃城以自固。
张,如字,一音下亮反,注同。
[疏]“三家张也”。
释曰:释之异辞,何也?凡城之志,皆讥。传於“冬,城诸及防”,解“可城”,言间隙无事,理实有讥。今不释,恐同彼传,言志城之中虽得间隙,复有畏张侈之患,还与皆讥之义同,或是义与可城同也。
或曰,非外民也。
季孙斯、仲孙忌帅师围郓。
七年,春,王正月。
夏,四月。
秋,齐侯、郑伯盟于咸。咸音咸。
齐人执卫行人北宫结,以侵卫。以,重辞也。卫人重北宫结。齐以卫重结,故执以侵之,若楚执宋公以伐宋。凡言以,皆非所宜以。
[疏]“以重辞也”。
释曰:前注云“以有二义”,今注即云“凡言以,皆非所宜以”,是一义,而曰二何?解,楚执宋公,两君相执,传以言重,辞别於凡以。今此君而执臣,明以国重,不言与二君共例,故发例同之。二义巳见,故注更言“凡以而起义,解以者,不以者,不止释此文。”
齐侯、卫侯盟于沙。沙,地。
大雩。
齐国夏帅师伐我西鄙。 九月,大雩。
冬,十月。
八年,春,王正月,公侵齐。
公至自侵齐。
二月,公侵齐。未得志故。
三月,公至自侵齐。公如,往时致月,危致也。往月致时,危往也。往月致月,恶之也。恶,乌路反。
[疏]“公如”至“致也”。
释曰:复发传何?解庄二十三年起例,公行有危而书月。今公伐齐有危,危而书月,一时之间,再兴兵革危惧之理,义例所详,故重说以明之。
曹伯露卒。
夏,齐国夏帅师伐我西鄙。
公会晋师于瓦。瓦,卫地也。
公至自瓦。
秋,七月,戊辰,陈侯柳卒。柳,良久反。
晋士鞅帅师侵郑,遂侵卫。
葬曹靖公。
九月,葬陈怀公。
季孙斯、仲孙何忌帅师侵卫。
冬,卫侯、郑伯盟于曲濮。曲濮、卫地。
濮音卜,。
从祀先公。贵复正也。文公逆祀,今还顺。
盗窃宝玉大弓。宝玉者,封圭也。始封之圭。大弓者,武王之戎弓也。是武王征伐之弓。周公受赐,藏之鲁。周公受赐於周,藏之鲁者,欲世世子孙无忘周德也。非其所以与人而与人,谓之亡。亡,失也。非其所取而取之,谓之盗。
[疏]“非其”至“之亡”。
释曰:於经何例当之?解经言饥,止谓二穀不收。苞宣公之例,五穀不收止在当文,康、馑无例应之。今因盗而发亡例,经无应之。或说非其所以与人谓之亡,是梁伯所行也。梁伯受国于天子,不能抚其民人而自失之。夫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权之可守,焉得虚假?君贪色好酒,耳目不能聪明,上无正长之治,大臣背叛而国外奔,因若自灭,故谓之亡,此可以应其义。
九年,春,王正月。
夏,四月,戊申,郑伯虿卒。虿,田迈反。
得宝玉大弓。杜预曰:“弓,王国之分器也。得之足以为荣,失之足以为辱,故重而书之。”
分器,扶问反。其不地何也?
[疏]“其不地何也”。
释曰:据何文而责地?解,此据获物言地,经言“战于大棘,获宋华元”,宜蒙上地,故据彼责此。
宝玉大弓,在家则羞,不目,羞也。国之大宝,在家则羞也。况陪臣专之乎!耻甚而不目其地。
[疏]注“况陪臣专之乎耻甚而不目其地”。释曰:下“或曰,阳虎以解众也”,还是陪臣,何以异之?解,上说不目羞,明失之为辱,得之为荣。荣而言地,地是陪臣之所居。鲁能夺陪臣之得,可以明免耻,何为不地?夫以千乘之国,而受辱於陪臣,虽得为荣,书地则耻。或曰之义,得非鲁力也。阳虎窃国重宝,非其所用,畏众之讨,送纳归君,故书而记之。
恶得之?恶,於何也。
恶音乌,注同。得之堤下,或曰,阳虎以解众也。
六月,葬郑献公。
秋,齐侯、卫侯次于五氏。五氏,晋地。
秦伯卒。
冬,葬秦哀公。
十年,春,王三月,及齐平。平前八年再侵齐之怨。
夏,公会齐侯于颊谷。颊,古协反,《左传》作“夹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