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公起元年尽十五年
[疏]《鲁世家》:定公名宋,襄公之子,昭公之弟,以周敬王十一年即位。《谥法》:“安民大虑曰定。”
元年,春,王。不言正月,定无正也。定之无正,何也?昭公之终,非正终也。死在外故。
[疏]注“死在外故”。
释曰:非正终,案桓公之薨于齐,与乾侯不异,庄公不即位,而书正月何?解,以十八年如齐,至即薨,薨而当岁即入,入而庄公继位,行既殡逾年之礼,但以先君杀而后立,不忍行即位之礼。今昭公前年薨,今年丧入,定公既殡,不居正月之前,欲行即位,非逾年之始,非始非正,故未得即位,不得比之庄公。
定之始,非正始也。昭无正终,故定无正始。不言即位,丧在外也。
三月,晋人执宋仲几于京师。晋执人於尊者之侧,而不以归京师,故但言其执,不书所归。徐邈曰:“案传定元年不书正月,言‘定无正也’。然则改元即位在于此年,故不可以不书王。书王,必有月以承之,故因其执月以表年首尔,不以谨仲几也。”
[疏]注“晋执”至“几也”。
释曰:薄氏駮云:“仲几之罪,自委之王吏,非晋人所执,故传云‘不正其执人於尊者之所也’,讥执,不讥无所归。晋执曹、卫,他处并可言归,若晋人执仲几于京师,复何得言归于京师?若如此论,何以通乎解?”范答云:“晋城成周,宋不即役,晋为监功之主,因而执之,此自晋人之事,安得委之王吏?传当以执人於尊者之所,而不以归於王之有司,非言其不可以执。晋文公执曹、卫之君,各於其国,而并不书国者,以其归于京师故也。今执仲几,不书所归,唯举其地者,此晋自治之效。若使归于京师,与执诸侯同,君臣无别也。今直执在京师,不可言归。此义犹自未通,有义而然。上言城成周,序仲几于会,於归言于京师,其言足误天王居于狄泉,在畿内而别处。若上言城成周,下称晋人执宋仲几归于京师,具见执之异处而归天子。今晋人於尊者之侧,而执人以归,自治於国,故《春秋》不与其专执地於京师。下文言“此大夫,其曰人何?微之也”。何以知大夫?有义而然。周之称名,大夫相执无称名之例,因此见义,明大夫相执不书,书则微之,见伯讨失所,故云云,非谓大夫相执得见於经。经书晋人执卫侯,归之于京师,与伯执称人不异,异则言侯,故曰以晋侯而斥执曹伯,恶晋侯也。是君臣之别也。”
此大夫,其曰人,何也?微之也。何为微之?不正其执人於尊者之所也,不与大夫之伯讨也。
夏,六月,癸亥,公之丧至自乾侯。
戊辰,公即位。殡然后即位也。周人殡于西阶之上。
[疏]注“周人”至“之上”。
释曰:“嫌何以言?解丧自外至,虽正棺於两楹之间,兼不亦言,故言西阶。郑注《礼记》以为殡亦两楹之间也。
定无正,见无以正也。逾年不言即位,是有故公也。谓昭公在外故。
见,贤遍反。言即位,是无故公也。即位,授受之道也。先君见授,后君乃受,故须棺在殡,乃言即位。先君无正终,则后君无正始也。先君有正终,则后君有正始也。戊辰,公即位,谨之也。定之即位,不可不察也。公即位,何以日也?据未有日者。
[疏]“定之”至“察也”。
释曰:解定公即位,特异常文者,欲言继弑,公好卒;欲言好卒,卒非正终。不即入,逾年乃至,至正月当即位,而皆失时。时不得同於常礼,礼宜异文,文书之在夏,是有故与无故两文并见。即位虽同,而时义有别,理有所见,见必有意,故曰“不可不察也”。
戊辰之日,然后即位也。癸亥,公之丧至自乾侯,何为戊辰之日。然后即位也?癸亥去戊辰六日,怪不即位。正君乎国,然后即位也。诸侯五日而殡,今以君始死之礼治之,故须殡而后言即位。沈子曰:“正棺乎两楹之间,然后即位也。”两楹之间,南面之君听治之处。
之处,昌虑反。内之大事,日。即位,君之大事也,其不日何也?以年决者,不以日决也。此则其日,何也?著之也。欲有所见。何著焉?逾年即位,厉也。厉,危也。公丧在外,逾年六月,乃得即位,危,故日之。於厉之中,又有义焉。先君未殡,则后君不得即位。未殡,虽有天子之命犹不敢,况临诸臣乎?以轻喻重也。虽为天子所召,不敢背殡而往,况君丧未殡,而行即位之礼,以临诸臣乎?周人有丧,鲁人有丧。周人吊,鲁人不吊。周人曰:“固吾臣也,使人可也。”鲁人曰:“吾君也,亲之者也,使大夫则不可也。”故周人吊,鲁人不吊,以其下成、康为未久也。周道尚明,无愧于不往。
[疏]注“周道”至“不往”。
释曰:今定公之世,天子之存,唯祭与号,安得云尚明?解,此传以重况轻,陈上世之事,非专今日,下成康为未久。定公未殡,不得即位,以临群臣,轻于王命。王命犹不得背殡,指谓王与鲁并有丧,周人吊鲁,鲁人不吊,既殡君,乃奔丧。《丧服》,天子之斩,哭泣申父重之情。先殡其父,后奔天子之丧,亦是不夺人之亲。门外之治义断恩,门内之治恩掩义。至如伯禽,越紼赴金革之重,不拘此例。
君,至尊也,去父之殡而往吊犹不敢,况未殡而临诸臣乎?
秋,七月,癸巳,葬我君昭公。
九月,大雩。雩月,雩之正也。秋,大雩,非正也。冬,大雩,非正也。秋,大雩,雩之为非正,何也?冬,禾稼既成,犹雩,则非礼可。知秋禾嫁始苗,嫌当须雨,故问也。毛泽未尽,人力未竭,未可以雩也。邵曰:“凡地之所生谓之毛。《公羊传》曰‘锡之不毛之地’是也。言秋百穀之润泽未尽也。”人力未尽,谓耕耘之功未毕。
耘,本又作芸,音云。
[疏]“凡地”至“是也”。
释曰:言非必百穀至,而雩祀之设,本为求雨,求雨之意。指为祈穀,故《周颂·噫嘻》之篇,歌春夏而同名。至於脩雩祀不异,故此传言“毛泽未穷,人力未竭”,言人力之功施於种植,种植之义在于禾黍。未闻凡品裛称曰毛,将何所据?解,圣人之於四海,不偏一物,爱人之情,特深怀抱。百姓所恃,莫急於食。食虽民天,天不降雨,嘉品不育;时泽之来,普汎无私,虽非百穀,亦治有洪之润,公田巳流,遂及之惠弥远。故裛凡品为毛,明天德之道广。列子言山川之毛指谓草木。《公羊》所论,非专禾麦。寒凉之地,本不种苗;邹衍吹律,乃始名生物谓之黍。若以此言之,《公羊》所言不毛,邹衍之前,当郑伯与楚语时也。又上传云“冬,大雩,非正也”,秋亦曰“非正也”,非正是同,而问不异。及答之,直释月雩为正,则四月龙见,常失正故也。解成七年“冬,大雩”,传云“冬无为雩也”,言用祷礼,明禾稼成不须雩,失时不二,故问同而答异。注“当须雨”,其解也,圣人重谢请,请必为民,民之本务在於春夏,春夏祈穀,先严其牺牲,具其器物,谨脩其礼,冀精神有感,故一时尽力,专心求请。求请不得失时,时谓孟夏之节。是月有雨,先种得成茂实,后种更生,故重其二时。时过以往,至於八月、九月。脩雩之节,不言四月,非正也,故曰“是月不雩,则无及矣”,谓八月求雨,雩而得之则书雩,明有所及故也。是月雩不必有雨,而曰无及者,人情之意,欲其有益,故以两月请。“是年不艾,则无食”,指谓九月之雩,雩而得雨,是年有食;雩不得雨,则书旱,旱则一岁无食,故曰是年。传於仲秋言月,季秋言年,年月之情以表远近深浅之辞也。
雩月,雩之正也。月之为雩之正,何也?其时穷,人力尽,然后雩。雩之正也,何谓其时穷人力尽?是月不雨,则无及矣;是年不艾,则无食矣:是谓其时穷人力尽也。雩之必待其时穷人力尽何也?雩者,为旱求者也。求者,请也。古之人重请。何重乎请?人之所以为人者,让也,请道去让也,则是舍其所以为人也,是以重之。焉请哉?请乎应上公。古之神人有应上公者,通乎阴阳,君亲帅诸大夫道之而以请焉。道之,为君必为先也。其祷辞曰:“方今大旱,野无生稼,寡人当死,百姓何谤?不敢烦民请命,原抚万民,以身塞无状。”祷亦请也,此即请辞也。
艾,鱼废反。去让,羌吕反。是舍音舍。焉请,於虔反。应上,时掌反。道之音导。夫请者,非可诒讬而往也,必亲之者也,是以重之。诒托犹假寄。
诒,以之反。
[疏]“请乎应上公”。
释曰:案《月令》“大雩帝”,此经言“大雩”,文与《月令》同,同祀上帝。帝,天也,而曰上公,义更何取?且雩与祷本自不同,而引祷辞以证雩何?解天子雩上帝,诸侯雩上公,与鲁天子同雩上帝,上帝既雩,及百辟、卿士,有益於民者,即此传所谓古之神人,通乎阴阳,使为民请雨,故言“焉请哉?请应乎上公”。天尊,不敢指斥,故请其属神。《考异邮》说僖公三时不雨,祷于山川,以六过自责,又曰:“方今大旱,野无生稼。”此注所云其祷辞,或亦用之,故引以明之耳。
立炀宫。炀宫,伯禽子庙,毁巳久。
炀宫,馀亮反,炀公之庙也。炀公,伯禽子。立者,不宜立者也。
[疏]“立者”至“者也”。
释曰:重发传何?解不日,与武宫异,故发传。范例云:“宫庙有三者,三者文有详略。详略见功有轻重:丹楹功少,故书时;刻桷功重,故录月。”范答薄氏云:“考宫书月,比丹楹为重。”是其三文。武宫书日,范云“始筑之事然”。炀,案《周书·谥法》“肆行劳神曰炀”。炀宫不日,比武宫为轻。轻重之例,各以类举,此谓范例之数以宫言之;立庙之例,以立言之,在不宜之中。一事而两属,义有所附,故例有因,亦得数此,同在不宜之中。
冬,十月,陨霜杀菽。建酉之月,陨霜杀菽,非常之灾。未可以杀而杀,举重。举杀豆,则杀草可知。可杀而不杀,举轻。不杀草,则不杀菽亦显,僖三十三年“陨霜不杀草”是也。其曰菽,举重也。
[疏]“未可”至“举轻”。
释曰:陨霜二文不同书,故范特为一例。传嫌独杀菽,不害馀物,故以轻重别之。菽易长而难杀,故以杀之为重。重者杀,则轻者死矣。轻而不死,重者不杀,居然可知。
二年,春,王正月。
夏,五月,壬辰,雉门及两观灾。雉门,公宫之南门。两观,阙也。
两观,工唤反,注及下文同。其不曰雉门灾及两观,何也?据先书雉门,则应言雉门灾及两观。郑嗣曰:“据灾实从雉门起,应言雉门灾及两观。”灾自两观始也,不以尊者亲灾也。始灾者,两观也。郑嗣曰:“今以灾在两观下,使若两观始灾者,不以雉门亲灾。先言雉门,尊尊也。欲言两观灾及雉门,则卑不可以及尊,灾不从雉门起,故不得言雉门灾及两观。两观始灾,故灾在两观下也。郑嗣曰:“欲以两观亲灾,则经宜言两观灾及雉门,雉门尊,两观卑,卑不可以及尊,故不得不先言雉门,而后言两观。欲令两观始灾,故灾在两观下矣。”
令,力呈反。
[疏]“雉门”至“观灾”。
释曰:解,刘向云:“雉门,天子之门。而今过鲁制,故致天灾也。”
秋,楚人伐吴。
冬,十月,新作雉门及两观。言新,有旧也。作,为也,有加其度也。此不正,其以尊者亲之,何也?不正,谓更广大之,不合法度也。据当讳,而以雉门亲新作之下。虽不正也,於美犹可也。改旧虽不合正,脩饰美好之事,差可以雉门亲之。
差,初卖反。
[疏]“作为”至“度也”。
释曰:重发传何?解此灾而更脩,嫌与作南门异,故发传以同之。灾恶,故尊雉门,推灾而远之。今新作美好之事,雉门虽不正,尊雉门可以亲之。
三年,春,王正月,公如晋,至河乃复。
[疏]“公如晋”。
释曰:书月何?解昭公四如晋,兼有疾为五,皆不月。公不入晋,则无危。十三年、二十三年乃复,皆不月,是其例,乃复文承月下,不蒙可知。昭公即位二年,而脩朝礼无阙,而为季氏所谮,使不得入,公无危惧之意,犹数数修朝於晋。晋虽不受朝,公无危惧之理。定立今三年,始朝於晋,晋责其缓慢,不受其朝,公惧而反,非必季氏所谮。公有负於晋,而心内畏惧,故危录之。
三月,辛卯,邾子穿卒。穿音川。
夏,四月。
秋,葬邾庄公。冬,仲孙何忌及邾子盟于拔。拔,地名。
拔,皮八反。
四年,春,王二月,癸巳,陈侯吴卒。
三月,公会刘子、晋侯、宋公、蔡侯、卫侯、陈子、郑伯、许男、曹伯、莒子、邾子、顿子、胡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齐国夏于召陵,侵楚。夏,户雅反。召,诗照反。
夏,四月,庚辰,蔡公孙姓帅师灭沈,以沈子嘉归,杀之。公孙姓音生,又如字。
五月,公及诸侯盟于皋鼬。召陵会刘子、诸侯,总言之也。皋鼬,地名。
鼬,由又反。
一事而再会,公志於后会也。后,志疑也。公畏强楚,疑於侵之,故复者,更谋也。不日者,后楚伐蔡,不能救故。
复,扶又反。
[疏]传“一事”至“疑也”。
释曰:案传例地而伐,疑辞。今经言会于召陵侵楚,则疑於前会,不关於后。而云“志於后会也”者,后志疑何?解,楚当时为之所困,削弱矣,诸侯侵之,易可得志。今一会之中,十有九国,众力之强,足以服楚,不敢深入,浅侵郊竟,则责诸侯之疑,居然可晓。公疑於楚强,谓无勇,故会盟二文,并见鲁公,外内之疑两显。
杞伯成卒于会。
六月,葬陈惠公。
许迁于容城。
秋,七月,公至自会。
刘卷卒。刘,采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