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公起十六年,尽三十一年
十有六年,春,王正月,葬晋悼公。
三月,公会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于湨梁。湨梁,地。
湨,古阒反。
戊寅,大夫盟。湨梁之会,诸侯失正矣。诸侯会,而曰大夫盟,正在大夫也。诸侯在,而不曰诸侯之大夫,大夫不臣也。
晋人执莒子、邾子以归
[疏]“晋人”至“以归”。释曰:诸侯不得私相治,执人以归,非礼明矣。
齐侯伐我北鄙。
夏,公至自会。
五月,甲子,地震。
叔老会郑伯、晋荀偃、卫甯殖、宋人伐许。
秋,齐侯伐我北鄙,围成。
大雩。
冬,叔孙豹如晋。
十有七年,春,王二月,庚午,邾子瞷卒。瞷音闲,《左氏》作“轻”。
宋人伐陈。
夏,卫石买帅师伐曹。
秋,齐侯伐我北鄙,围桃。
齐高厚帅师伐我北鄙,围防。
九月,大雩。
[疏]“九月,大雩”。
释曰:前年大雩不月,此月者,僖十一年传曰“雩,月正也”,是九月八月雩得正也,故月。前年雩不正,时也。
宋华臣出奔陈。
冬,邾人伐我南鄙。
十有八年,春,白狄来。不言朝,不能行朝礼。
朝,直遥反。
夏,晋人执卫行人石买。称行人,怨接於上也。怨其君而执其使,称行人,明使人尔,罪在上也。
其使,所吏反,下同。
[疏]注“怨其君”至“在上也”。
释曰:称人以执,是执有罪。范云明使人者,谓称行人者,明罪在君上,故云“明使人”,非谓称行人以罪晋也。重发传者,楚是夷狄,嫌晋之主盟当异,故重明之。
秋,齐侯伐我北鄙。
冬,十月,公会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同围齐。非围而曰围,据实伐。齐有大焉,亦有病焉。齐若无罪,诸侯岂得同病之乎?非大而足同焉?齐非大国,诸侯岂足同共围之与?
同与音馀。诸侯同罪之也,亦病矣。诸侯同罪大国,是不量力,必为大国所雠,则亦病矣。
[疏]“非围”至“病矣”。
释曰:知非围者,以十九年经云“至自伐齐”,不以围致故也。传言“非围而曰围”者,解经不以实言之意。“齐有大焉,亦有病焉,”谓经称同围之意。齐虽有事,大国焉,亦有罪恶焉。病犹罪恶也,谓数伐鲁。以数伐鲁,又复国大,故称同围之耳。“非大而足同与”,覆上“齐有大焉”,“诸侯同罪”之意也,谓齐若非大国,何须诸侯同罪之也。“亦病矣”,谓齐是大国,诸侯共同罪之,必为大国所雠,是取祸之道,故云亦罪恶矣,言诸侯与齐同有罪恶也。
曹伯负刍卒于师。闵之也。
[疏]“闵之也”。
释曰:僖四年“许男新臣卒”,彼内桓师,故不地。知言卒于师者,皆闵之也。
楚公子午帅师伐郑。
十有九年,春,王正月,诸侯盟于祝柯。前年同围齐之诸侯也。祝柯,齐地。
祝柯,古河反,注同。
晋人执邾子。
公至自伐齐。《春秋》之义,巳伐而盟。复伐者,则以伐致。京城北之类是。
复,扶又反,下及注皆同。盟不复伐者,则以会致。会于萧鱼之类是。祝柯之盟,盟复伐齐与?怪不以会致。
与音馀。曰,非也。不复伐齐。然则何为以伐致也?曰,与人同事,或执其君,或取其地。同与邾围齐,而晋执其君,鲁取其地,此与盟后后伐无异。
[疏]“或执”至“其地”。
释曰:据此传文,事实在邾,不关于齐。而以伐齐致者,以明实伐齐,盟后又或执其君,或取其地,与盟后复伐无异,故讬事以见意,罪晋执君,恶鲁取地。若其实不伐齐,亦不得以伐致也。
取邾田,自漷水。以漷水为界。
漷水,火虢反,又音郭,水名。轧辞也。轧,委曲随漷水,言取邾田之多。
轧,於八反。
[疏]“轧辞也”。
释曰:《公羊》以为漷水移入邾界,鲁随而有之。今云“轧辞”者,轧谓委曲。经言“自漷水”者,委曲之辞也。一解轧辞者,轧谓委曲,言取邾田委曲随漷水为界之辞,言其多也。
其不日,恶盟也。恶,乌路反。
[疏]“其不日,恶盟也”。释曰:谓执君取地。
季孙宿如晋。
葬曹成公。
夏,孙林父帅师伐齐。
秋,七月,辛卯,齐侯环卒。
晋士匄帅师侵齐,至穀,闻齐侯卒,乃还。还者,事未毕之辞也。
[疏]“还者”至“辞也”。
释曰:重发传者,嫌内外异也。何休《废疾》难此云:“君子不求备於一人,原空阙三字士匄不伐丧,纯善矣。”何以复责其专大功也?郑玄释之曰:“士匄不伐丧则善矣。然于善则称君,礼仍未备,故言乃还,不言乃复,作未毕之辞。”还者致辞,复者反命,如郑之言,亦是讥士匄不复命也。然如郑意,以乃还为恶,乃复为善,则公子遂至黄乃复,又为恶之者,彼以遂违君命而反,故加毕事之文,欲见臣不专公命,与此意少异。此既善不伐丧,复为事毕之辞,则是纯善士匄,故以未毕之辞言之。
受命而诛,生死无所加其怒,不伐丧,善之也。善之,则何为未毕也?君不尸小事,臣不专大名。善则称君,过则称已,则民作让矣。士匄外专君命,故非之也。然则为士匄者宜奈何?宜墠帷而归命乎介。除地为墠,於墠张帷,反命于介,介归告君,君命乃还,不敢专也。
墠音善,介音界,副使也。
八月,丙辰,仲孙蔑卒。
齐杀其大夫高厚。
郑杀其大夫公子嘉。
冬,葬齐灵公。城西郛。
叔孙豹会晋士匄于柯。柯,地。
城武城。
二十年,春,王正月,辛亥,仲孙速会莒人盟于向。向,莒邑,
向,舒亮反。
夏,六月,庚申,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盟于澶渊。澶渊,卫地。
澶,市然反。
秋,公至自会。
仲孙速帅师伐邾。
蔡杀其大夫公子湿。
蔡公子履出奔楚。
陈侯之弟光出奔楚。诸侯之尊,弟兄不得以属通。其弟云者,亲之也。亲而奔之,恶也。显书弟,明其亲也。亲而奔逐之,所以恶陈侯。
弟光,《左氏》作“黄”。恶音乌路反。
[疏]注“所以恶陈侯”。
释曰:知非恶光者,以传例“归为善,自某归次之”,以二十三年云“光自楚归于陈”,又且专之称弟罪卫侯,则光称弟罪陈侯也,故郑《释废疾》亦云“恶陈侯也”。
叔老如齐。
冬,十月,丙辰,朔,日有食之。
季孙宿如宋
二十有一年,春,王正月,公如晋。
邾庶其以漆闾丘来奔。以者,不以者也。凯曰:“人臣无专禄以邑叛之道。”
漆音七。闾,力居反。
[疏]“以者不以者也”。
释曰:重发传者,此非用兵之以,故昭五年“莒牟夷以牟娄及防兹来奔”,传曰“及防兹,以大及小也”,是小大不敌,故当言及。今不言及,为小大敌故也。
来奔者不言出,举其接我者也。漆闾丘不言及,小大敌也。
夏,公至自晋。
秋,晋栾盈出奔楚。
九月,庚戌,朔,日有食之。
冬,十月,庚辰,朔,日有食之。
[疏]“日有食之”。
释曰:此年与二十四年,皆频月日食。据今历有无频食之理,但古或有之。故《汉书·高祖本纪》亦有频食。
曹伯来朝。朝,直遥反。
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于商任。商任,某地。
任音壬。
庚子,孔子生。
[疏]“庚子,孔子生”。
释曰:仲尼以此年生,故传因而录之。《史记世家》云襄公二十二年生者,马迁之言,与经典不同者非一,故与此传异年耳。
二十有二年,春,王正月,公至自会。
[疏]“公至自会”。释曰:此与二十一年“公如晋”皆月者,依传例“月者有危”,传不记危之事,未可知也。何休云“善公能事大国”,案下法随会公至不月,则何说非。
夏,四月。
秋,七月,辛酉,叔老卒。
冬,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于沙随。
公至自会。
楚杀其大夫公子追舒。
二十有三年,春,王二月,癸酉,朔,日有食之。
三月,巳巳,杞伯匄卒。匄,古害反。
夏,邾畀我来奔。畀,必二反。
葬杞孝公。
陈杀其大夫庆虎及庆寅。称国以杀,罪累上也。及庆寅,庆寅累也。
陈侯之弟光自楚归于陈。光反称弟言归,无罪明矣。
晋栾盈复入于晋,入于曲沃。曲沃,晋地。
复,扶又反。
秋,齐侯伐卫,遂伐晋。
八月,叔孙豹帅师救晋,次于雍渝。雍渝,晋地。
雍,於用反,又如字。渝,羊朱反。言救后次、非救也。恶其不遂君命而专止次,故先通君命而后言次,尊君抑臣之义。郑嗣曰:“次,止也。凡先书救而后言次,皆非救也。”僖元年“齐师、宋师、曹师次于聂北,救邢”,此师本欲止聂北,遥为之援尔,随其本意而书,故先言次而后言救。豹本受君命救晋,中道不能,故先言救而后言次。若郑伯未见诸侯,而曰如会,致其本意。
恶其其乌路反,不传“恶之”同。聂北,不辄反。中道,丁仲反,又如字。
[疏]“言救”至“救也”。
释曰:后言次为非救,则以僖元年先言次即是救,彼传亦云非救者,其实言次,则并是非救,但传各随其本意而释之,郑嗣言之详矣。
己卯,仲孙速卒。
冬,十月,乙亥,臧孙纥出奔邾。其日,正臧孙纥之出也。正其有罪。蓫伯玉曰:“不以道事其君者,其出乎?”必不见容。
籧,其居反。
晋人杀栾盈。恶之,弗有也。不言杀其大夫,是不有之以为大夫。
齐侯袭莒。轻行掩其不备曰袭。
轻,遣政反,又如字。
二十有四年,春,叔孙豹如晋。
仲孙羯帅师侵齐。
夏,楚子伐吴。
秋,七月,甲子,朔,日有食之,既。
齐崔杼帅师伐莒。
大水。
八月,癸巳,朔,日有食之。
公会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于夷仪。
冬,楚子、蔡侯、陈侯、许男伐郑。
公至自会。
陈针宜咎出奔楚。针,其廉反。咎,其九反。
叔孙豹如京师。
大饥。五穀不升为大饥。升,成也。一穀不升谓之嗛,嗛,不足貌。
嗛,去簟反。二穀不升谓之饥,三穀不升谓之馑,馑音近。四穀不升谓之康,康,虚。五穀不升谓之大侵。侵,伤。
[疏]“五穀”至“大侵”。
释曰:“二穀不升谓之饥,”今经云“大饥”,故传云“五穀不升”也。谓之嗛,谓之康,嗛是不足之貌,康是虚荒之名。“五穀不升谓之大侵”,又谓之大饥者,以经云“大饥”,是传文顺经言之,经所云“大饥”者,谓五穀不熟也。其实大侵者,大饥之异名,通而言之,正是一物也,传欲分析五种之名,故异言之耳。徐邈云“有死者曰大饥,无死者曰大饿”,何休云“有死曰大饿,无死曰饥”,并以意言之,与《穀梁》异也。
大侵之礼,君食不兼味,台榭不涂。涂,垩饰。
榭音谢。涂,乌路反,又乌路反。弛侯,廷道不除。弛,废也。侯,射侯也。废侯不燕射,廷内道路不脩除。
弛侯,式氏反。廷道,徒佞反,朝廷之道也,一音庭。
[疏]注“弛废”至“燕射”。
释曰:凡大射为祭择士,宾射则接宾而射,燕则因欢燕而为射。既国大饥,君不宜燕乐,故注举燕射言之,其实尚不祭鬼,神亦不应有大射宾射之礼,故传以弛侯总之。或以为燕射一侯,礼最省,故举之以明馀者亦不为之耳,理亦通之。
百官布而不制。官职脩列,不可阙废,不更有造作。鬼神祷而不祀,《周书》曰:“大荒有祷无祀。”
[疏]注“周书”至“无祀”。
释曰:《周书》者,先儒以为仲尼删《尚书》之馀,今据其书与《尚书》不类,未知是与非也。
此大侵之礼也。
二十有五年,春,齐崔杼帅师伐我北鄙。
夏,五月,乙亥,齐崔杼弑其君光。庄公失言,淫于崔氏。放言将淫崔氏,为此见弑也。邵曰:“淫,过也。言庄公言语失漏,有过於崔子,而崔子弑之。”故传载其致弑之由,以明崔杼之罪甚。
为此,于伪反,下“为其”同。
[疏]注“放言”至“罪甚”。
释曰:失言谓放言,谓放言将淫崔氏。邵解云谓言语失漏,有过於崔氏。范两载之者,贵异说耳。注又云“传载其致弑之由”者,正谓此传,不更据别文也。
公会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于夷仪。
六月,壬子,郑公孙舍之帅师入陈。
秋,八月,已巳,诸侯同于重丘。会夷仪之诸侯也。重丘,齐地。
重,直龙反。
公至自会。
卫侯入于夷仪。夷仪本邢地,卫灭邢而为卫地。
楚屈建帅师灭舒鸠。屈,居忽反。
冬,郑公孙夏帅师伐陈。夏,户雅反。
十有二月,吴子谒伐楚,门于巢,卒。以伐楚之事,门于巢,卒也。所以攻巢之门者,为其伐楚之事故也。然则伐楚经巢。
子谒,《左氏》作“遏”。于巢者,外乎楚也。若但言伐楚卒而不言于巢者,则卒在楚也。言于巢,则不在楚。门于巢,乃伐楚也。先攻巢,然后楚乃可得伐。
[疏]注“先攻巢”。
释曰:旧解巢,楚竟上之小国,有表里之援,故先攻之,然后楚可得伐,以为楚邑非也。徐邈亦云“巢,偃姓之国”是也。
诸侯不生名,取卒之名,加之伐楚之上者,见以伐楚卒也。其见以伐楚卒何也?据伐楚恶事,无缘致本意。
见,贤遍反。
[疏]“诸侯不生名”。
释曰:重发传者,与失国生名异故也。
古者大国过小邑,小邑必饰城而请罪,礼也。饰城者,脩守备。请罪,问所以为阙,致师之意。
守备,手又反,或如字。吴子谒伐楚,至巢,入其门,门人射吴子。有矢创,反舍而卒。古者虽有文事,必有武备,非巢之不饰城而请罪,非吴子之自轻也。非,责。
射,食亦反。创,初良反。
二十有六年,春,王二月,辛卯,卫甯喜弑其君剽。此不正,其日何也?殖也立之,喜也君之,正也。父立以为君,则子宜君之,以明正也。
君剽,匹妙反。
[疏]“此不正其日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