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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黎明曲(1910-1928)(2)

哎呀,我那苦命的妈可后怕起来了。她噙着泪水搂着我,孩子长孩子短地不知叫了多少声,初一十五还去土地庙烧香叩头。街坊大爷们摸着我后脑勺,用祝贺的口吻说:“这孩子命硬。”

一到冬天,总有红十字会一类慈善团体办粥厂。堂兄失业期间,我也跟着去打过粥。天还漆黑,我就给从热被窝里硬拽出来。屋子冷得像北极,被窝就宛如支在冰川上的一顶帐篷,难怪越是往外拽,我越往里钻。可是多去一口子就多领一杓粥,终于还得爬起来,胡乱穿上衣裳。那时候胡同里没有路灯。于是,就摸着黑,嚓嚓嚓地朝粥厂走去。那一带靠打粥来贴补的人家有的是。黑咕隆咚的,脚底下又滑,一路上只听见盆碗磕碰的响声。

粥厂在羊倌胡同一块敞地的左端。我同家人一道各挟着个盆子站在队伍里。队伍已经老长了,可粥厂两扇大门还紧闭着,要等天亮才开。

那时北京的气候好像比现在冷多了。寒风常常把我的鼻涕眼泪都冻成冰。衣不蔽体的人们一个个跺着脚,搓着手,嘴里嘶嘶着,老的不住声地咳嗽,小的冷得哽咽起来。

最担心的是队伍长了。因为粥反正只那么多,放粥的一见人多,就一个劲儿往里兑水。随着天色由漆黑变成暗灰,不断有人回过头来看看后尾儿有多长。偏偏这时候挤进来个“大鼻子”。这件事一直给我留下深刻印象。

十月革命一声炮响,沙皇的那些王公贵族挟着细软纷纷逃到巴黎或维也纳去当寓公了,他们的司阍、园丁、厨子和奴仆糊里糊涂地也逃了出来。有些穷白俄就徒步穿过白茫茫的西伯利亚流落到中国,在北京住下来。由于东直门城根那时有一座蒜头式的东正教堂,有一簇举着蜡烛诵经的洋和尚,它就成了这些穷白俄的麦加。刚来时,肩上还搭着块挂毡什么的向路人兜售;渐渐地坐吃山空,就乞讨起来。“大鼻子”就是他们中间的一个。

他混进队伍后,我听到有人大声喊道:“中国人还不够打呢,叫这‘大鼻子’滚出去。”接着又听到另一个人说:“就让老头子排着吧,我宁可少喝一点。”

吵呀吵呀。吵可能也是一种取暖的办法。

天亮了,粥厂的大门打开了。人们热切地朝前移动。这时,我回过头来,看到“大鼻子”垂着头,挟了个食盒,依依不舍地从队伍里退出来,朝东正教堂的方向踱去。他边走边用袖子擦着鼻涕眼泪,时而朝我们望望,眼神里有妒嫉,有怨忿,说不定也有悔恨——

几天后,我下学走过东直门大街,只见路旁许多人在围观,一具用席头盖着的尸体。这种尸体叫“倒卧”,在当时是屡见不鲜的。通常我总瞥上一眼就走开,可那回情况不大一样:露在席头外面那部分,从肤色到穿着(破破烂烂,沾满泥巴)都不同寻常。惨白的小腿上密密匝匝生着长毛,脚上那双破靴子也挺特别。

不大工夫,验尸官来了。席头一揭开,我愣住了。这不正是那天没打上粥的那个“大鼻子”吗?枯瘦的脸,隆起的颧骨,眼眶深陷,脖子上挂根链子,下面垂着个十字架。那件绛色破上衣的肘部磨出个大窟窿,露着皮包骨的胳膊,腰间缠着根破绳子。

验尸官边填单子边念叨着:“姓名——无;国籍——无;亲属——无。”接着,两个汉子就把尸首吊在穿心杆上,朝城门脸抬去。

直到1949年在香港考虑去剑桥还是回北京时,这具“倒卧”对我还起过决定性的影响——我最怕当一个无国籍的流浪汉。

我还有一位四堂兄,是我二叔房里的。我们虽然不在一起过,可他对我一生却起过不少影响。他那时也皈依了基督教。之后,他就在家里大反佛教。记得有一回腊月二十三祭灶。他要家人都躲到屋里去。让他一个人“祭”。谁知他一下子把那木制的灶王龛连同其他供物一把火全烧掉了。我暗自对他佩服起来。他还是个甘地的崇拜者,上过齐鲁大学,并且娶了一位美国姑娘安娜为妻。当时那大概是一件颇为骇人听闻的事,曾引起不小风波。美国领事馆坚决反对,警告安娜如果嫁了中国人就取消她的国籍。她的父亲也写信来,竟以断绝父女关系相威胁。教会里自然也没人敢赞成,居然找不到一家教堂为他们主持婚礼。然而安娜意志坚定,非嫁四堂兄不可。过门后,上有婆婆,下有姑叔,她像中国媳妇一样,成天价缝缝补补,洗洗涮涮。她做过几十年英语教员,有个时期,她的收入是一家人的主要经济来源。她从没有半句怨言。她在中国度过大半生之后,老得不可能再自食其力了,才于1972年回美,现已九十五岁,住在洛杉矶附近的惠蒂尔。

四堂兄是最早使我接触到点新文化的,随后,又是他把我领进洋学堂的。

我那苦命的妈妈虽然不识几个大字,她平生却有个最大的心愿,就是一定要我读书。病危时她还嘱咐我做个有出息、有志气的孩子,意思就是要我读书。我六岁时,她把我送进北新桥新太仓一座姑子庵里去读私塾。

二十年代初期,每逢初一十五,庵里总挤满了烧香的善男信女。私塾设在大殿右侧一个昏暗的角落里。五十来个学生挤在一座座砖砌的小台子周围。墙壁中央上端挂了一张黑糊糊的“大成至圣先师孔子”拓像,上课前,下课后我们都得朝它作上三揖。每个学生面前都摊着一本《四书》,好像解闷似的,从早到晚我们就扯了喉咙“唱”着经文。那时还用铜制钱。早晨上学的时候,总带上两个制钱,买烧饼或者马蹄儿,腋下照例夹着书包。夏天光着膀子,还拎着一壶开水。

这个私塾上了不到半年,我就呆不下去了。因为不但逢年过节不能像旁的孩子那样给老师提个蒲包,连每月的束修我有时也交不上了。于是,老师动不动就用烟袋锅子敲我的脑袋,板子也越打越重。说是“《大学》、《中庸》,打得屁股哼哼”;可我才念了半本《论语》,身上就给打得青一块紫一块的了。

那大约是五四运动前夕,新学就像一股清风,吹进了北京城的大街小巷。这时我妈妈出去佣工挣钱了。她决定把我送进九道湾一家私立的“新式”学堂。这是一个路西高台阶的宅子——现在已成了个大杂院。妈妈替我买了新式的教科书。第一课是“人手足刀尺”,还有图画。上学那天,她让我穿上特意为我新缝制的蓝布大褂,亲自把我送去。那个胡同弯来弯去,好像不止九道。每拐一个弯,她就看我的大褂,生怕身上有个褶子。一路反复叮嘱我:“咱们这房就你一个,可得给妈争口气!”

这个学堂的课室设在东西厢房,老师一家住在北屋。我们进去后,妈妈就打开手绢包儿,拿出她用汗水低三下四为我挣来的学费,毕恭毕敬地放在八仙桌的一角。然后就陪着笑脸托付开了:“我跟前就这么一个,您老多多栽培吧。”

我小心坎里只想知道这个“新式”学堂到底怎么个新法。倒是不再念“子曰”,改念“马牛羊,鸡犬豕”了。课本是新式装帧,还可以嗅出印刷的油墨气味。可是照旧上一段死背一段,照旧扯了喉咙“唱”。再有就是,学费之外,要钱的花样更多了一些:一下子师母生日,一下子师姑出门子。回回都得送礼。凭我妈妈那点工钱,很快我就又成为一个不受欢迎的学生了。我发现“新式”学堂还有一点不同,就是这位老师年纪轻一些,他的板子打在手心上更疼一些。有一回他把挺厚的一根板子打断了,马上就又从抽屉里抄出一根。

如果说这时候我接触到一点新的东西,那是来自学堂之外。夏天,黄昏时分,我常在褡裢坑附近的一片草地上玩耍。有一天,我们正在玩着什么游戏时,忽然看见草地南端来了几个青年学生,他们把一面旗子靠在墙上,旗子上写着“社会实进会”。那大约是五四运动前,一些热心公益的人士组成的扫盲小分队。一位穿灰布长褂的男青年和一位穿月白上衣黑裙子的女青年开始宣传“睁眼瞎子”的痛苦,说欧美各国和日本,人人都识字,所以国家就强。中国人再这样愚昧下去,就只有亡国。讲完了,还教唱歌,教的是《自由花》。那也许是我学到的第一首新歌吧,也是头一遭听到“自由”这个字眼。

好,好,好,

好一朵自由花。

香喷喷的,

鲜活活的,

颜色真美丽,

哪里找得到,

好一朵自由花。

由于唱的次数太多了,几十年来那曲调和歌词一直像海滩岩石上的牡蛎那样牢牢粘在我的脑海里。对我来说,这还不仅是音乐教育的开始,更重要的是它使我对“自由”有了向往。后来从课本和各种读物里才知道,原来多少人还曾为了它而掷过头颅!

过了不久,四堂兄有一天对我妈妈说,安定门三条有个叫崇实的洋学堂,那里正在招生。穷学生可以半天读书,半天学点手艺;不但免交学杂费,出了师还可以挣上块儿八毛的。记得那时我妈妈正病在家里,夜里常要我给她捶胸脯。我说不清她得的是什么病,只知道她爱生闷气,不断唉声叹气的。听到四堂兄这话,她含着泪说:“那敢情好,就累你把这孩子给送去吧。不但能念书,还能学份手艺,万一我有个三长两短的,孩子也不至于喝西北风啊!”

这样,一个早晨,她把我打点了一下,就由四堂兄领我到那家洋学堂去了。因为念过私塾,又跟着那位洋嫂嫂学过英文,所以让我插班进了三年级。然后,我被带到顶楼地毯房,在一个姓裴的师傅手下当学徒,从此开始了正规的工读生活。

这可是个新天地。课堂是在一幢五层的洋楼里。土台子换了带抽屉的小木桌。抬头是大玻璃窗,顶棚上吊着电灯,脚下踩着光滑的地板。

约莫三岁的时候,我头一次见到洋人。那阵子也许纸烟刚刚进入北京。一天下午,胡同里出现两辆洋车,分别坐着一个高鼻梁、黄头发的洋人和一个瘦骨嶙嶙的中国人。瘦子脚下堆着几个纸匣。

下车后,瘦子就吹起喇叭来。看他腮帮子一鼓一瘪的,几乎把吃奶的力气都用上了才把喇叭吹响,那副样子煞是可怜。他大概是洋人雇来用喇叭声吸引路人的。洋人接着就打开一个印有一只燕子的绿色纸匣,拿出一支支香烟来分递给围观者。我记得这件事是因为他忽然从人丛中把我抱了起来,说不定把我吓哭了。

四堂嫂进门之后,我就再也不觉得洋人可怕了。

英美基督教会在中国办学,似乎曾经有过缜密的规划。以大学来说,广州有岭南,上海有沪江和圣约翰,杭州有之江,湖南有湘雅,四川有华西,北京有燕京和协和,全是美国办的。每座大学仿佛都有一座医院。

中学的分布也很有章法。

以北京而论,当时就有好几所这样的洋学堂,各有男女两所学校,每所都由一家教会开办。西城有英国圣公会办的崇德和笃志,东城有美以美会办的汇文和慕贞,公理会办的育英和贝满。我进的是长老会在北城办的崇实——另外还有座女校叫崇慈。

崇实有半工半读的办法,设有地毯房、羊奶厂和印刷间。

我对地毯这个行业,一直没什么感情——或者说,我讨厌当时地毯房那个世界。它似乎是挨打与打人的循环。一个学徒进来之后,先绕线,就是把五颜六色的羊毛线缠成团团。这是两个徒弟合干的活儿,照例是新徒弟用双手撑线,资格略深的师兄缠团。这样,就形成徒弟打徒弟的局面。毛线纺得粗,时常出现疙瘩。每当师兄缠得不顺手,他抬起腿就踢。一年后,上板织杂毛了,就是完全没图案,用大活的下脚料——各色剪短的毛线——来织。这不算出师,因此,有时还得干徒弟的活儿(扫地、擦玻璃),继续挨打。织地毯的手里离不开那三把家伙,都是带钢刃的利器。所以织过地毯的,身上总会有点伤疤。一旦出了师,就取得折磨新手的资格了。真好像为了捞回以前挨的打一样,又回过头来打手下的徒弟,就这样环循不已。

在已织上凸活——土耳其式的地毯时,我改了行,到羊奶厂去干活了。我喜欢赶着羊群出安定门去放,也不讨厌天不亮就蹲下来一把把地挤那热呼呼的奶。我对那些瑞士羊是很有感情的,最近还从老友陈紘兄处讨到了一张我在羊圈照的相。

然而送羊奶也不是好干的活儿。天刚蒙蒙亮,就得把十六瓶奶装进袋里,让那八磅重量压在我的前胸和后背,从北新桥一直走到哈德门。吃奶的人都住在那一带阔人区:不是苏州胡同,就是盔甲厂。压肩膀我不怕,就怕家家的洋狗。我得把新奶放下,再取走空瓶。狗一见我,总认为是偷了它家的东西。于是,就汪汪地追在后边吠。为了不让它扑到我身上,我一路上猫腰,装作捡砖头要打它的样子。我每天都捏着一把汗,有一回后襟还给咬了个口子。

相比之下,我还是更喜欢羊圈的活儿。尽管气味腥膻,羊是很可爱的。妈妈死后,除了老姐姐,广漠的人间对我成为冰凉的了。每当我推开栅门,三四十只咩咩叫着的羊向我扑来,就不禁感到一种温暖,一种慰藉。有了儿孙的老羊沿着墙根漫步,像是在粪球中寻找食物,留下一溜蹄印。小羊仔则挤在一堆,蹿上蹿下,时而相互撞着小脑袋,吐着嫣红的舌头,煞是活泼有趣。

我老爱用“学无根底”这个词儿形容自己,并不是妄自菲薄,更不是故作谦虚。同学全天上课,我却有一半时间在干活儿。英文是洋校长教,我有点底子,倒还混得不错。国文我虽比不上那些有家学的,作文倒曾承蒙李茂青老师在班上夸奖过。上初中后,代数几何就糟不可言了。即便我曾有过点兴趣,也早被那位麻老师给打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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