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戏班子训练各种动物,让它们模仿人的行为,是为了赚钱;如果我们的教师也干起类似的勾当,那就和马戏班的老板差不多了。
一九四八年,潘光旦写过一篇与通才教育相关的文章,题为《论教育的更张》。文章说,“社会生活的一个基本条件是分工合作”,这也是专业教育的主要依据。但是我们要问,人究竟是为了分工而存在呢,还是在此之外还有其独特的价值呢?为了说明这个问题,他以蚂蚁为例,说蚂蚁的分工是一种本能,而人的发展却有无限的可能性。假如我们教育的目的仅仅是为了让学生像蚂蚁似的,训练他的某一种能力,那么这个社会就会变成一个非人非“蚂”的世界。
文章还说,普通教育的出发点是以每一个人为目的的,如果过早地把学生纳入一个狭窄的专业范围之内,就不仅不能顾及人的共性,还会扼杀人的个性。这样的人只能“是一个畸形的人、零碎的人、不健全的人”。为了避免这种后果,普通教育所追求的是“共通基础”,它与工厂所要求的“同样标准”截然不同。前者是为了向学生提供多种多样的可能性,后者却是要把产品造成一模一样的类型。文章认为,专业教育所造就的专家除了一技之长外,还有很多短处。但是不少人却因为有一技之长,就非常自负。于是这种人越多,合作就越困难,冲突也越多,“国家的和谐康泰越不可问”。
潘光旦一针见血地说:我们的教育就理工农医而言十有九是训练,就文法而言十有九是宣传,就学生本身而言十有九是模仿。对于这种状况,他有一个很深刻的比喻:马戏班子训练各种动物,让它们模仿人的行为,是为了赚钱;如果我们的教师也干起类似的勾当,那就和马戏班的老板差不多了。他还说,就是训练和宣传,也未必多多益善:脚掌上的皮茧固然能越磨越厚,但是要想让其他地方的皮肤也磨出老茧来,恐怕下十倍的功夫也是枉然。更何况,过度的宣传和训练还能引起疲倦和反感,其结果很可能适得其反。
潘光旦认为:“自由社会必须由自由的人组合起来,而自由人格的产生端赖一番普通教育的努力。不通就无法自由,不普则自由人格的数量便无从增益,而自由社会也就组合不起来。普通教育的基本依据就是每一个人是整的,是有机而自动的。唯有完整、有机、而自动的一个体才有自由的可能,而普通教育便是使可能者成为事实的一种手段。”
该文是在清华大学社会学系吴景超教授主编的《新路》杂志发表的。与此同时,《新路》还刊登著名教授吴泽霖、周先庚、樊际昌的讨论,其中又以樊的意见最有启发性。樊说:教育究竟是帮助一个人去寻求他感兴趣的生活呢,还是应该由少数人按照一个空洞的理想,制定一个抽象的社会秩序,然后强迫学生就范呢?这既是潘先生提出来的一个问题,也是近代教育哲学里的基本命题。倘若那个先决的社会秩序是人类公认的,倒也罢了;“但事实是每个国家,以及每个国家里的每一个党、每一个派都在提出不同而甚至互相冲突的社会秩序”。在这种情况下,假如每一种社会秩序都要强迫他们的儿童和青年去迎合、去适应,其结果只能是许多具体的活泼的个人被摧毁,被虐杀,并造成一个四分五裂的世界。写到这里,我仿佛看到二十世纪血战前行的历史,包括一场接一场的战争,一次又一次的政治运动,就是在那空洞理想的指导下,为建造抽象社会秩序而形成的。
樊先生还指出:“或有人说,一个理想的社会秩序,是人类努力的标准,是社会进步的表现。缺乏这种理想,也就不会有文明的社会。我们的答案是,这种理想必须先尊重个人的存在,必须以个人为目的而不以个人为工具。在任何以个人为工具的社会秩序里,只有人格的被摧毁,而不会有人格的自由。又有人说,今日这种悲惨的局面的造成,不全是教育的责任,政治经济的措施几乎有压倒的力量,使教育无能为力。这是推诿责任者的看法,是迷信‘社会化’‘制度化’等等空洞名词者的看法。在他们眼光中,具体而囫囵的整个人格并不存在。”按照这一观点,不论你有什么样的理由、特点或特色,包括历史背景、文化传统、民族习惯、社会风俗、国家体制、经济制度、国民素质、地理位置等等,我们的教育都应该以人为目的,否则这就不是一个“人”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