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家躺得太久了,如果再不出去活动身上就可能长出蘑菇来。
爸妈原本是要回家过节的,但新片发布会又不能缺席,只好让我失望了;奶奶迷上了广场舞,年纪一大把了还要随社区去参加比赛,又撇下了我。家里吃喝不缺,就缺人气,我常常在夜里被冻醒,不仅是肢体的寒冷,似乎心脏都冷得停跳了。
今天天气很好,是时候驱驱霉气了,再说脚伤好得差不多了,走得慢点是不会被人看出来的。我环顾整个家,更觉得该出去晒晒太阳。
尽管已是十月三日,但路上依旧人头攒动、鼓乐欢天,颇使我心烦意乱。信步走过几个街区,莫名来到了一座饮品店前——新仪咖啡馆,门口的白色铁艺桌椅和天蓝色太阳伞很有感觉,我挑了个树荫下的座位,默默观察起路上的行人,要是带了画板出来练习技艺就好了。我轻轻叹了口气,趴在臂弯里只露出两只眼睛。
风从发隙中摩挲而过,温和的阳光照在我的指甲上闪闪发亮,偶有树叶掉落在桌面上,我便静静地盯着它看,枕在这片恬静里不想走出来。
虽然到了吃午饭的点,我丝毫不觉得饥饿,只注视着进出咖啡馆的客人们,很是有趣。不知何时,一片乌云挪步到头顶的天空,我看了看手表——14:13,该回家了。
可能是坐的太久了,我很费力地站起来,从小腿到脚趾都僵了,但愿能在下大雨前赶到家。我很努力地抬着腿,却只能一步一停,多希望有人能搭我个顺风车。
就在这时,从马路对面疾步走来一个奇怪的人:他黑超遮目,还戴了口罩,黑色的带帽卫衣把脑袋裹得很严实,一条纯黑运动裤配纯黑球鞋,简直就是一个黑衣人嘛。
我赶紧给他让了路,他呢,只走到店牌底下并不进去,是在等人吗?
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信息:敬叶收到的匿名情书。
是啊,信中提到的时间和地点非常吻合,外加这副装扮,莫非真是这个黑衣人?
我就近坐了下来,忽略了一声声闷雷。
因为距离他七张桌子,黑衣人显得很小,目测身高为160cm至170cm,但误差应该很大。而他一直把手插在口袋里,无法辨别出特征;卫衣也非常宽松,看不出身材;周身的装扮没有一个标牌,很难估计这个人的经济情况。不知道他黑超下的眼睛有没有注意到我,不过我想他既然来了,说明不是在恶作剧,人品应该不会差到哪里去吧。
我和他就这样耗着,因为知道敬叶是绝不会来的,心里还有点同情他,真想告诉他别再扮苦情戏男主角了,但这样未免太冒失、太不尊重别人了,只得作罢。
14:56,天上开始掉大雨滴了,气温忽然就降下去了,我穿得淡薄,忍不出打起颤来。而那人似乎也觉得冷了,从口袋里抽出手抱着胳膊,虽然只有一个瞬间,但我很清楚地看到那手是相当白皙的。
真是重要的线索啊!这么白的手,下次看到也能一眼认出来的吧。我不禁兴奋起来,尽管自己被淋成了落汤鸡。
15:03,那人似乎非常气馁,他四处张望,最后选择离开,为避免他发现,我急忙往隔壁的文具店里闪躲,再探出头来时,新仪咖啡馆门前已空无一人。
保养得这么好的手应该不多见吧,如果把这个消息告诉敬叶,她或许可以很快找到匿名情书的作者,但是出门时忘记带手机了,还得先回家再说。
本以为雨会越下越大,但走着走着天竟然放晴了,是为我的重大发现而高兴吗?一瘸一拐地走在路上,我几乎忘乎所以,压抑已久的心情好不容易释放出来,或者说终于感觉自己有些存在的价值了。
人们又从犄角旮旯里冒出来了,我还遇到了初中的同学,他们依旧属于,嗯,红男绿女的阵营,想来已经不读书了吧。我没有和他们打招呼,他们也没有认出我来,毕竟针织衫加长裙的衣着和曾经的齐B小短裙有着天翻地覆的差别。
为什么觉得新生活从今天才开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