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生活淡的像一滩死水,根本泛不起任何涟漪,真想拿块石头砸醒它,掀起些惊涛骇浪,才不枉此生了。
合上书,对这句话我深有同感,这日子还真能淡出个鸟来。
“有了,有了!”外面传来一声声呼喊,打乱了我的思绪,我立刻站起来,一边往外面走,一边想,什么有了?
我快步走到院门口,看着一名壮汉从田里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了过来,这田可是刚犁过的,可谓千沟万壑,他依然如履平地,在上面健步如飞,看他跑起来一颠一颠的样子就像火烧着了屁股一样,让我更加的好奇,到底是什么事?
他冲过门口,向我点了点头,什么也没说,就往院子里冲。
“叔公!有了。”他在院子里大嚷。
这时候,房里三舅走了出来,大吼一声,“吵什么!”
今天周末,家里就剩下我和三舅两个人。
那人看到三舅,立刻眉飞色舞,手不停地指着外面,就是跑得太急说不出话。
我连忙倒了杯水,递给他,让他不要急慢点说,他一把接过杯子一口就喝干了,喘了口气,说,“野狗岭上的夹子夹到东西啦。”
我听到这句心中咯噔一下,夹到东西,看到这么着急的样子,肯定不是些野猫野狗的东西,必然是个大家伙。
这里是广西省来宾县的老三步村,村后是成片的黄土岭,这些黄土岭上的自然环境保护的很好,听说有人还看见过老虎。
三舅一听也来了兴致,问道:“阿杰,到底是什么东西?”
那人本想吊个胃口,看到三舅目光如炬,立刻乖乖说道:“叔公你看。”
说完他伸出一只手,只见手掌上,静静躺着几根带血的毛发,这些毛发又黑又长,还粘着些黄泥巴。
三舅捏起毛发,在阳光下看了看,又闻了一下,脸上显露出一个笑容,“这次你可是发财了,是野猪,看这些毛,个头恐怕还不小啊。”
阿杰摊开手,无奈道:“可惜让它给跑了。”
三舅冷哼一声,说道:“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喊上人,我们去打它。”舅舅家以前是来宾有名的地主,别的不用说,光养的裁缝就有两个,用现在的话就说是形象设计师,虽然现在没落了,但在村里面还是一呼百应。
我一听到这句话,高兴得恨不得跳起来,骨子里面那些不安分的血液仿佛在燃烧。
三舅拍着我的肩膀,说道:“这是我外甥仔阿超,阿杰比你大些,你就叫他杰哥吧。”
我本名叫陈超,不过这里人都喜欢阿来阿去的,所以我也入乡随俗,变成了阿字辈。
我叫了一声杰哥,他憨厚的笑了笑,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挥了挥手,说道:“老表两个,莫讲这个。”
想不到阿杰看起来如此粗枝大叶的一个人,竟然如此腼腆。
我说道:“舅,我去准备东西。”要准备什么,无非是枪支弹药,麻绳用来捆猪,免得到时候抬不下来,枪都是些土制的鸟枪,这些枪用起来麻烦的很,还得上火药,塞铅弹,操作不慎就有炸膛的危险,可是聊胜于无,这是当时最先进的武器了。
……
我们在打谷场敲起了响钟,这是以前生产队的时候留下来的,至今还保存着,打谷场是村子里的中心,每逢村子里面有什么大事要宣布的时候,都会敲钟,在家的村民听到,都会在这里集合。
我看着这古朴的钟,不知经过了多少岁月,看到这些古老的东西,难免会有些悲感伤秋的情怀,不过比起伤感来,我更好奇这钟是不是件古董,不过明显是我想多了,铁放在外面会生锈,金子放在外面,只会被偷走。
打野猪是件大事,一家人根本吃不下来,不一会,广场之上就聚集了一群人,大家才一碰面就开始熙熙攘攘的聊起天来,场面一度混乱。
我看了看四周,大概在五六十个人,男女老少都有,大家聊的热火朝天跟着菜市场差不多。
三舅咳嗽一声,又敲了敲钟,大家才安静下来,想要听听三舅到底有什么事情宣布。
三舅清了清嗓子,说道:“阿杰,套到了一只野猪,但是现在跑了,现在我们要去打他,现在的时间是……”
三舅看了我一眼,我急忙看了看表,大声道:“十一点。”大家目光灼灼的看着我,搞得我很不好意思,不过这也是变相地把我介绍给大家看了,三舅的心思我知道,等下打野猪虽然人多势众,但不怕一万只怕万一,让我露露脸,也是为了让大家认可我,毕竟我面孔生,有事的时候大家互相照应一下,毕竟一猪二熊三虎,何况野猪现在受了伤,谁也无法预料下一步会发生什么,要是没有危险,就不叫打猎了。
三舅点了点头,说道:“大家先回去准备一下,再过二十分钟出发,记住,过时不候。”
男人们一哄而散,各自回家准备,场上只剩下十几个女人,她们七手八脚的把我围起来,议论纷纷,
“哪里来的帅哥,结婚没有啊。”
“你们莫笑他了,他脸都开始红了,这是阿夏的儿子。”
“阿夏的儿子就不用结婚吗,小时候我还抱过你呢,没想到你现在那么大了。”
更有甚者,开始动手动脚,捏捏肩膀,捏捏腿。
在这七嘴八舌的围攻下,我顿时有些招架不住,心想:人最怕三姑六婆,一点不错,只想找个地方,逃之夭夭,鬼洞我都认了,再捏下去,我都跟牛郎差不多了,还是免费的。
我护住周身上下,说道:“莫掐了,掐出水来了咯。”
她们有所收敛,可还是笑眯眯的围着我,搞得我很像外星生物,三舅和阿杰幸灾乐祸的看着我,丝毫没有出手相救的意思。
在她们的围观下,我内心无比的煎熬,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
终于男人们三三两两地回来了,看到他们,我顿时一阵高兴,那种心情就像劳苦大众,看到了革命的队伍,终于解放了!我甚至想挥挥手,欢迎他们的到来,女人们这才笑嘻嘻的散开了。
爬树掏鸟窝我是内行,但打猎我确实是外行,这野猪肉是啥滋味,我也没吃过,不过听说吃过的人,都赞不绝口,味道想必是极好极好的。
三舅看到人回来就差不多了,挥了挥手,说道:“出发!”三舅像极了领兵出征的大将军,而我们就是些小兵,三五成群的跟在他后面。
大约半个小时的路程,我们十五个人终于来到了野狗岭,站在这里,我才发现我有点小瞧了这片林子,一眼看去根本望不到头,这林子该有多深啊。
三舅说道:“分成五队,前后左右各自注意,不要掉队了,到时候懒得去找你们。”
这几句话排兵布阵,闹得跟打仗似的,不过也差不多,人的进化本来就是世间万物争斗的过程,最终才能站在食物链的顶端,有着随意吃肉的能力。
我和三舅,阿杰一组打头阵,其余的人揣着枪,横成一排,整得很像是鬼子进村扫荡。
大约又走了二十分钟,我们已经进到了树林的深处,我回头望去,密密麻麻都是松树,分不清楚东西南北,根本看不到来时的路。
要是我一个人进来,绝对很难出去。
阳光透过树叶,在地面上照出斑驳的光点,时不时传来猫头鹰的“咯咯”声,听起来好像人在笑,又像在哭,虽然是大中午的,还是让人觉得有些阴风恻恻。
大伙一改进来时的谈笑风生,都是小心翼翼的走着,留意着四周的风吹草动,脚踩在厚厚的松针上,发出沙沙的声响。
“砰!”一声枪响,吓得我差点把心肝都扑出来了,只见开枪的那个人哈哈大笑,笑你个大头鬼!我骂道,众人也纷纷开骂。
那人笑道:“大家别搞得那么紧张嘛,等下没找到野猪,就先把自己吓死了。”
有时候,不知不觉,人的心情确实是由环境的变化而变化
我十分羡慕他手上的枪,我身上的装备只有一把腰刀,大概半米长,由布鞘包着,握在手里沉甸甸的,但是我知道这刀装饰性大过实用性,要是真用上这把刀,也就是和野猪短兵相接的时候了,估计我也差不多玩完了。
哎,这年头装备才是王道啊,恐怕刀未出鞘,我已经被拱飞了。
又走了一会,我看到一棵大松树下,有个鼓起的土包,上面堆满了松针,土包前堆着一块打地基用的大青石。
这是个坟啊!
农村有些穷苦人家,下葬的时候,很少用的起墓碑,很多都是拢起个土堆,在坟前放块青石当做墓碑,当时活人都顾不来了,哪里还管得了死人。
我是现代化四有青年,绝对不相信任何反科学的封建迷信,但是看到此情此景还是觉得十分诡异。
荒郊野外,孤坟野鬼。
还好人多,不然我绝对不会往前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