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青藏高原生态安全屏障,国家出台《青藏高原区域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2011—2030年)》。我国政府忠实地履行国际义务,并着眼民族未来和国家发展战略,积极制定与稳步实施区域性生态系统保护和建设规划。2011年3月30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青藏高原区域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2011—2030年)》。会议明确,青藏高原区域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范围包括西藏、青海、四川、云南、甘肃、新疆6省(区)的27个地区(市、州)179个县(市、区、行委),地理位置特殊,自然资源丰富,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自2001年以来,规划区内累计退牧还草约16万平方公里,退耕还林约4200平方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000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提高了0.8个百分点,主要河流、湖泊水质优良,大部分城镇大气环境质量优于国家一级标准。但是,由于自然环境复杂脆弱,区域产业结构不尽合理,青藏高原生态安全仍然面临着严峻挑战,生态保护和环境建设任重而道远。
按照《规划》,青藏高原区域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目标分为三个阶段。近期(2011—2015年)将着力解决重点地区生态退化和环境污染问题,使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部分地区环境质量明显好转;中期(2016—2020年)目标是现有成果得到巩固,生态治理范围稳步扩大,环境污染防治力度进一步加大,使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区域生态环境总体改善,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环境要求;远期(2021—2030年)达到的境界是自然生态系统趋于良性循环,城乡环境洁净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为了实现这个预期,《规划》将青藏高原区域划分为生态安全保育区、城镇环境安全维护区、农(牧)业环境安全保障区和其他地区等四类环境功能区。提出了四项主要任务:一要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确保生态环境良好。提出以三江源、祁连山等10个重点生态功能区为重点,强化草地、湿地、森林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沙化土地和水土流失治理,加强土地整治和地质灾害防治,提高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二要加强环境污染治理,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提出优先实施饮水水源地保护与治理项目工程,全力保障城乡饮水安全,推进重点领域水污染和城镇大气污染防治,强化固体废弃物安全处理,严格辐射安全和土壤环境管理,完善农(牧)民聚居区环境基础设施,加强农村污染防治。三要提高生态环境的监管和科研能力。提出建设气候变化和生态环境监测评估预警体系,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执法能力建设,严格执法监督,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与宣传教育。四要发展环境友好型产业,引导自然资源合理有序开发,促进生产方式转变。加快传统农(牧)业生态转型,科学有序开发矿产资源和水资源,促进生态旅游健康发展,稳妥推进游牧民族定居工程,加快实用清洁能源开发利用,逐步实现传统能源替代。
会议认为,加强青藏高原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必须按照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统筹规划、重点突出,分区管理、协调推进,创新机制、依靠科技的原则,坚持自然修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全面实施重点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治理雾霾天气,国家制订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年9月12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强调“用硬措施完成硬任务”,确定了防治工作十条措施。此后,环保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PM2.5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被媒体简称为“大气污染防治国十条”,条目如下。
一是减少污染物排放。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整治城市扬尘。提升燃油品质,限期淘汰黄标车。
二是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三是大力推行清洁生产,重点行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到2017年底下降30﹪以上。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四是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天然气、煤制甲烷等清洁能源供应。
五是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对未通过能评、环评的项目,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提供贷款支持,不得供电供水。
六是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信贷支持。加强国际合作,大力培育环保、新能源产业。
七是用法律、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制定、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建议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强制公开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公布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八是建立环渤海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人口密集地区和重点大城市PM2.5治理,构建对各省的大气环境整治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九是把重污染天气纳入地方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根据污染等级及时采取重污染企业限产限排、机动车限行等措施。
十是树立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地方政府对当地空气质量负总责。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国务院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倡导节约、绿色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动
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和监督。《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的十项措施,成为全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指南。
小贴士
什么是大气污染?按照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定义,大气污染是指由于人类活动或者自然过程而引起了某些有害物质进入大气中,并达到足够浓度和相当长时间,因此危害着人体的舒适和健康的环境污染现象。
向土壤污染宣战。专家介绍说:土壤污染具有累积性,污染物容易在土壤中不断累积。重金属难以降解,它对土壤污染是一个不可完全逆转的过程;土壤中许多有机污染物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得到降解。土壤污染不同于大气污染和水污染,后者一般都比较直观,凭借感官就能察觉到,前者需要通过对土壤样品进行分析、农作物检测,甚至对人畜健康影响进行研究后才能确定,从土壤污染产生到发现危害,从着手治理到初见成效,都要耗费较长时间,成本高,难度大。
为了有效应对严峻的土壤环境形势,国家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土壤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
一是编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根据国务院的部署,环保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编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二是加快推进土壤环境保护立法进程。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把土壤环境保护列入了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土壤环境保护法草案初步形成,造成土壤污染将受到终身追责。
三是深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在此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础上,环保部将会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等部门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进一步摸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四是加强土壤环境监管。国家强化土壤环境监管职能,建立土壤污染责任终身追究机制;加强对涉重金属企业废水、废气、废渣等处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管控农业生产过程的农业投入品乱用、滥用问题,规范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和处置活动,以防止造成新的土壤污染。
五是实施土壤修复工程。国家在典型地区组织开展土壤污染治理试点示范,逐步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技术体系,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
六是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要求公众树立自觉保护土壤资源的意识,学习有关保护土壤资源的知识;倡导节俭,反对浪费,要求公众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妥善处理生活垃圾;鼓励公众绿色消费,避免使用一次性餐具、塑料袋等,主动减少污染物;增强责任意识,一旦发现工矿企业违规操作,造成了工业污染,要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跟破坏土壤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不法行为做斗争。
与此同时,环保部将斥资300亿“修地”。由环保部牵头制定的《全国土壤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即将正式发布。按照《规划》要求,用于全国污染土壤修复的中央财政资金达300亿元。以目前受重金属污染最为严重的内蒙古、江苏、浙江、江西等14个省份为试点,全面启动砷、镉、铬、汞等重点污染物的源头减量和土壤修复治理工作。受污染农田、城市“棕色地块”、工矿区污染场地被列为重点治理对象。预计到2015年,重点区域的汞、镉、铬、铅及类金属砷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要比2007年削减15﹪。土壤重金属污染的治理方法明确为三类,一是净化,通过植物比如蜈蚣草和东南景天等来修复污染土壤;二是钝化,通过海泡石等矿物吸附重金属元素;三是避害,用“客土”来转换污染土壤。
特别是,重金属污染防治一再被强调。在2012年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会上,有的委员指出:我国重金属污染出现了由工业向农业转移、城区向农村转移、地表向地下转移、上游向下游转移、水土污染向食品链转移的趋势,对人民群众健康和农产品安全构成了威胁。
为了遏制我国重金属污染蔓延势头,委员们建议:尽快组织开展重金属污染区内环境隐患排查,梳理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中的重金属污染环境隐患,让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环境专家、新闻媒体全程参与排查行动;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逐步建立起一支业务精、能力强、装备好的环境应急队伍。同时,要严格防控重金属污染源,对于新建重金属污染项目,发改部门不立项、工商部门不注册、安监部门不发证、国土部门不批地,不让重金属污染企业再次出现;对于存在着重金属污染的老企业实行严格监管,一方面督促其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争取所有废物实现达标排放,另一方面给予技术支持,通过对企业生产工艺升级,实现资源循环利用,积极推动这类企业走上清洁生产的发展轨道。
2011年初环保部主持编制的《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出台,3月18日获得国务院正式批复,成为我国第一个“十二五”国家级别的专项规划。针对浙江台州、安徽怀宁等地“血铅超标”事件,《规划》列出了浙江、安徽、内蒙古、江苏省等14个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重点省份、138个重点防治区域和4452家重点防控企业,根据污染排放情况和环境质量状况划定了141家铅酸蓄电池企业、7个重点区域,开展铅酸蓄电池综合防控。
“重金属污染防治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环境保护的头等大事。”环保部相关负责人近期这样表示。
义务植树,成了民族行动。中央领导一年一度参加义务植树劳动。自我国植树节设立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坚持每年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为开展全民造林、爱林、护林运动、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做出了示范。
2013年4月,习近平、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等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到北京市永定河畔的植树点,参加春季义务植树活动。
习总书记一走下车就拿起铁锹,同北京市、国家林业局的负责同志和少先队员开始植树。他走到一棵银杏树旁,挥锹铲土填入坑中,随后培实新土,堆起围堰,提桶浇水,每道工序都做得一丝不苟。接连种下一棵白皮松、一棵西府海棠、一棵榆叶梅和一棵碧桃树,每栽下树苗,他都会同少先队员一道提桶浇水;还亲切询问孩子们的学习生活情况,希望少先队员们从小培养爱绿植绿护绿意识、生态环保意识、节约节俭意识。他勉励小朋友们珍惜美好时光,在老师和家长的教育与呵护下像小树那样健康快乐地成长,立志成为建设祖国的栋梁之材。
植树现场呈现着热火朝天的繁忙景象。中央领导跟在场的干部群众和少先队员一起把树苗植入树坑,填土浇水,配合默契,直到收工时大家仍感到意犹未尽。经过一阵忙碌,种下的一株株苗木错落有致,迎风挺立,似乎在向主人们点头致意。
植树间隙,习总书记向国家林业局负责同志询问全国造林绿化情况,同时表示,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开展30多年来促进了我国森林资源恢复发展,增强了全民爱绿植绿护绿意识;同时指出,大家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总体上仍然是一个缺林少绿、生态脆弱的国家,植树造林、改善生态任重道远。他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动员与引导人民群众积极投入到义务植树中去,不断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并依法严格保护林地,增强义务植树效果,把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为塑造出“美丽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创造出安全优质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
在京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等领导同志参加了当天首都义务植树劳动。协力营造绿色家园、一道建设美丽中国,他们以身作则、带头做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