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轻信吃大亏
A.浮云般的困窘:你总是被忽悠
轻信忽悠丢血汗。老陈爱人很精明,但也和丈夫一样,犯了愚昧低级错误。
她一直收看本省电视台生活频道的节目。前几年,电视台邀请深圳、广州等多家证券咨询机构做嘉宾,讲解行情,推荐所谓大牛股。
2004年下旬,老陈爱人注意到广州博信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在电视上连篇累牍地吹捧该公司人才力量雄厚,能轻而易举地预测出涨幅巨大的黑马股、大牛股,其会员收益极高,邀请投资者加入,并公布一个热线咨询电话,声称拨打这个电话,可以免费送出该公司精心挑选的未来可以大赚特赚的大黑马股,大牛股。
在这种狂热的轰炸式的宣传鼓动下,老陈爱人信以为真,按此号码联系索股,但该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员没有如约推股,而是要了他家的电话号码,此后三番五次地打电话动员,反复吹嘘自夸其公司推股指导就像电视宣传的那样真实,神奇,声称其会员肯定能赚钱,一旦交过款后,就能得到大牛股和一个季度的高效优质服务,要求先汇款才能得到宣传的大牛股票和指导。
他们雇佣的女工作人员非常会忽悠,声音甜美,态度和蔼,很难让你把她们和撒谎联系起来。记得有个小姐说下周大盘就起来了,现在汇来费用可以优惠。
受到以上诸多蒙敝,老陈和爱人商议后,决定干。他的胖蛋儿“小熊董事”坚决反对,但老陈却对他大吼:滚你个球,真不应该告诉你!
后来儿子常挖苦父亲!呜呼哀哉,一家大人不如个孩子。
妻子于2004年8月13日如约汇去5180元,这些钱还是向大姨子借的。该公司收到款后,才将会员合同书传真过来,该合同极其简陋,要件欠缺,违背了合同法及证券法规,极大地缩小了他们的义务,放大了他们的权利,没有包含违约责任、解决办法等要件,没讲明他们具体服务内容。这种生米做成熟饭的恶劣行径,致使老陈爱人不能认真平等地与之协商洽谈,又无法要回汇款,只得签字同意。老陈下班回来一看这蛮横的格式合同,就预感到要坏事。
但是受其虚构夸张之广告影响,夫妻俩满心希望该他们能像电视节目宣传的那样,提供相应的优质高效服务。
这家咨询公司在随后的3个月内,只推荐了三、四只股票,每只上涨一点,很难赢利。有时开盘推荐一只股票,刚买上,一会儿又来电话说不要买了,毫无章法。更严重的是,他们在6.8元的高位上推荐“云内动力”,使之重仓3000股,很快被套,该公司又违背起码常识,不及时通知止损,反而建议高位补仓,重复被套,致使损失不断扩大,重亏4000多元。
更严重的是,自入会以来,该公司从来不推荐在同期电视上所声称的黑马股、大牛股,老陈爱人以会员身份多次提出疑问、索要,他们方才坦白,电视节目上的宣传内容不是真的,不具备可操作性,是媒体要求那么说的,与现实不是一回事;所谓大牛股都是他们在收盘后找出,应付媒体的,不是向会员推荐的,对其他会员也是如此。大批地推荐,总有几个涨的,那就吹嘘这几只涨的,不提那些跌的。他们到了这时才承认基金券商都亏损,他们也不是神仙,不可能预知。
既然如此,为什么要欺骗性宣传,收取巨额费用?
这与其广告宣传截然相反,天地之别。妻子立即向他们提出异议,强烈要求退还会费,补偿损失。但有道是“钱到手,饭到口”,哪里有吐出来的道理?他们拒不退还,只是承诺将合同延长,要让老陈夫妇弥补亏损赚到钱。但他们每天发送的服务指导几乎都是“持股观望,持币等待”之类的毫无意义的空话套话,敷衍塞责,拖延时间,根本不具备广告节目上所声明的能力,甚至与普通投资者相比也不见高明。但与之形成巨大而鲜明反差的是:该公司一如既往地每周五次地在省电视台上大言不惭地大做节目,不是客观清醒地提醒风险,而是认真庄重地重复上述狂热欺诈勾当。
老陈以一个政法干部的身份,给其总经理去函,但是石沉大海。人家还照样在电视上振振有辞。给本省电视台台长去函,他也不搭理。咨询机构和电视台,互相利用各自的资源捞钱。
后来老陈夫妇看了央视4台揭露黑嘴的节目才知道,证券咨询公司90%靠收会员费维持,当年收益高的几个公司恰恰是被投诉率高的。很多被骗了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会员费用,还有律师也被欺骗了。但是拿他们没办法。他们聘请一流的律师,早把法律吃得透透的,格式合同条款让你挑不出毛病来。他们多的是钱,多的是社会关系,多的是时间,完全能够陪你玩到底。他们也有投诉部门,但那完全是做样子的,自己能监督自己?原来可以选择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但是现在强调要原告就被告,难道为了这区区5000元,而不远万里跋涉,到广州去起诉他们?花费的肯定远超出5000元。
2004年券商百分之百地亏损,基金百分之九十九地亏损。在这种艰难危险的股市生存困境下,这几家证券咨询机构竟能天天找出大牛股,率领会员百战百胜,显然是虚构事实,无限夸大,严重违背了广告法关于“广告必须真实合法”、“不得有虚假不实成份,不得误导消费者”等规定。老陈曾经给证监会和宣传部门领导去信,均无声息。
老陈的表妹是本地法院副院长。老陈和表妹说了后,她先埋怨,但表示愿意帮忙。现实是残酷的。本来该院立案庭长和她同时竞争副院长职务,她胜出。那一位毫无疑问要吃醋。表妹担心这一点,结果还真被她预料对了。他先是说要请示中级法院,中院答复说应该到广告发散地----广州去起诉。但老陈根据虚假广告受害地法院起诉,难道错了吗?
老陈立刻去中院,找到答复此案件的审判员,他听后改变观点,要老陈和本地法院联系。而那个立案庭长又提出新的理由,要民事审判庭答复能审才可以。老陈去找民庭,该庭长请示分管院长后说爱莫能助。老陈又找表妹,她给协调后,民庭庭长说能审理。但是那个立案庭长却说要让民庭庭长写个能审理的书面保证才行。而民庭庭长说,他哪来那么多毛病?只要转过来的案件我们都能审理!
表妹让老陈传话给立案庭长,让徐庭长来找我!但是那个找别扭的庭长却说要其分管院长发话才行。
表妹院长让老陈帮助她写了三份材料,前2篇夸奖,最后那篇说质量差,老陈预感他的事情玩完了。当初表妹让老陈去找立案庭长后,他高兴地一跳三尺高,看来是白蹦跳了,2盒软中华烟也白送了。
老陈曾经设想去省会法院起诉省电视台,把他们作为连带被告。他的外甥女考在那里,想委托她全权代理。但是她一听这个案件,很打怵。老陈曾经想委托天涯广州的网友全权代理,曾经想通过当地司法部门的朋友……这一切都少不了moneyandtime(金钱与时间),特别是前者。算了吧,全当是支援“灾区”了,那些唯钱是举的心灵灾区。
向媒体揭露,但总是发表不了。老陈在天涯几栏目发表过,都无多大反响,回复也寥寥无几。当时首席斑竹哪有混水哪有我说5000元还算少的。美女斑竹白小牙动员老陈参加活动,他要求把这个话题推荐上,她说可以反映。看来反映不上了。
一马青尘去新浪杂谈做首席时候,他给做了一个专题,很多网友踊跃发言,谴责丑恶,比如大鹏、独龙先生、越泡越开心等。但其他媒体没有关注跟进,轰动不起来,无法掀起波澜,而且一两天的功夫就消失了,就像水中荡漾的一丝涟漪。看,人家早把你吃透了,所以才胆大妄为。
与央视权威媒体相比,很多地方电视台的股市节目总是唱多看好,造势做假严重。前几年证监会才制订规则,不允许证券咨询公司异地招收会员,但是人家早把钱赚足了!我们的法律总是这样滞后经济发展。
《南方周末》揭示过,所谓的咨询公司在客户无油水可榨取时候,就以100元或200元一个的价格,出卖给同行。
面对电视上公布的“牛股热线索取电话“,你千万别打,即使打也尽量别用自己的电话打,用公用电话打。只要一打,马上就会被纠缠住。老陈坚决不上当了,而且把原来电话换了,他们再找不到了。
看到这番艰苦卓绝的折腾了吗?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只要钱出手,就像放飞的鸟,能回笼来?
2004年深圳一家证券咨询机构纯利就有6000多万元!
节目吹牛—电话忽悠—动员汇款—传来合同。只要你联系了他们的热线电话,十有八九就会掉进这个由节目制作机构、地方媒体和咨询机构组成的利益索取链条中。央视刚做了几期证券欺诈的节目,收到的观众投诉信件就有几百封。2005年8月4日的《南方周末》以“证券咨询灰幕”为题目,整版揭示了证券咨询方面的问题。
对于所有声称能帮助你高比例挣钱的忽悠,你都不要相信。如果某人有55%的准确率,他可以到华尔街证券市场,每天赚100万美元!干吗不去?
还有一例子更能说明问题:
高考后,海哥哥儿子分数超越二本十几分,但是仍然没够上一本分数线。他又报考了去年那学院,能否录取?
七上八下,忐忑不安。
这时又一位美女亲戚出面了,说她同学在该学院担任中队长,承诺能够办成这事情,需要三四万元。
儿子建议给这笔钱,但是海哥哥和爱人坚决反对。如果是校长办这事情当然毫无疑问,即使副校长也不敢打包票,何况区区中队长?分数不够,强行录取,要付出多大的风险代价?哪个官员会这样笨拙办事?
她又反复打了几个电话,说不送钱没有门,别的亲戚也是这样说。但海哥哥和爱人拒绝了,说:让我们儿子凭借个人本事,能去就去,去不成就算了。
结果儿子轻松地被该学院侦查系录取。
如果掏上几万元费用,自然会被有关人员以办成事的理由笑纳!这就是前文所说的“借力”诀窍。假如当初头脑发热,轻信别人,现在必然追悔莫及。
B.云开雾散万里晴:你天花乱坠,我有一定之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