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谈判11--1对账的技巧(更一)
企业生产经营目的是盈利、手段主要是实现商品交换,而商品交换就离不了买卖双方对账。
所谓对账是指企业和企业间、企业和个人之间,即企业和各种客户之间对各自发出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核对,从而保持双方账务(劳务)数量一致,为双方结算提供准确依据的一种商业行为。对账是双方交割发生时的一种必须经双方确认的格式或证据,具有排他性、明确性和科学性。企业和企业不同,企业内部供应商、销售客户也不一样。对账也因时间、需求条件不一样而选择不一样的方法,换句话说,对账有着很多技巧。
对账的原则主要有真实准确、诚实守信、合理取证、双方确认、注重实际、快捷高效。真实准确是企业对员工基本要求,对两个企业之间,友好合作的基础就是真实准确,这也是企业最高原则。
诚实守信,这是商业信誉,价值连城,也是从商的道德最高准则;
合理取证、双方确认是有很大技巧的。一是对账不能间隔时间太长,特别是不能过法定期限,一般至少一年对账一次,如果有可能半年对账一次,并同时伴随结账。特加公司因为对账太晚,没有及时取得证据,据最后不完全统计,瞎掉的在途资金达1000万以上,怨谁呢?对账太晚,没有及时取得证据。
还有一种情况值得注意,虽然有证据,但是没有及时让对方确认,导致证据失效,这一条很使企业受委屈,但是,现实中却经常发生。
特加公司就有现成的例子。在山东一个大钢厂就出现这种蹊跷事。话说2003年,公司在山东开辟异地库,主要是为某大钢厂配套服务,当时合同写明,钢厂提货就是销售,房租以物抵扣。但是,实际运行中发生变化,当时经办人有提货单,但是没有钢厂供应部确认签字,几年后该经办人调走,自己做生意,也从库里提货,被钢厂抓住把柄,对前期该经办人所有提货单一律不认账,几百万损失由此造成。再说库房租金,当时的合同对方提出变更,涨价,我们也签收了变更通知,库管员没有及时解决,导致当地动用社会力量,将库存物资全部封存,不给现金和滞纳金就不放货,于大勇先后派两个工作组去处理,损失也不得不发生了。
注重实际、快速高效学问很大。当年于大勇主管销售时,带领对账小组到CD一客户对账,客户有点犯缠缠,一会儿说接货时活少了,还拿出运输部门证明;一会儿说货发在客户家,出现质量问题;一会儿提出你们来了好几趟对账人,这次对不清楚,就别走了。几千里外,对账不配合,还得完成任务(毕竟公司领导领4、5个人在全国转个遍,没有成果怎么交代?)。
于大勇很上火,那也是于大勇第一次独立带工作组行动。苦思两天,想出以退为进的对账方式:首先请客户拿出意见和证据,然后对照特加公司自己的明细,逐个挑出差异,问题一下就出来了------差异都是畅销货,说明什么?好卖的都卖了!问题摆在桌面,对方又提出狡辩,于大勇于是搭车上运输公司找证人,还准备到第三方客户去对尸首,逼得对方不得不放低身价,求情。这时候,内部有人又提出坚决按照本公司的账单处理,于大勇审时度势提出双方都能接受的新对账思路:从实际出发,求同存疑。
于大勇说,“我们公司发货差错肯定有,半路调货也发生过短缺,人家低头,不代表我们没有问题,我们还是要实事求是”。于是,双方协商一致形成对账报告,据实写明双方一致的明细,有证据证明特加公司发货的明细,双方确认质量问题明细,待双方继续调查确认的明细等7、8个专项对账单,并全部得到对方确认,从而全面完成不可能完成的对账任务。
对账,在民营企业要简单多,一是直接用电脑打印,二是联网交易更是不需要对账;三是如果交割真发生问题,当场电话通知确认,还用什么对账!
对账,在国有企业中成为一道鸡肋,变成了国有企业员工游山玩水的通道,这跟体制有关,非人力所能避免。从体制上说,对账也是不可避免的。对账的技巧只能是一种技巧而已,不可当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