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自己还在生气的时候,造反的唐禹之已经轻而易举地攻下一城了,四百余人的乌合之众,攻城真的有那么容易吗?城中的兵士呢?百姓呢?没有誓死抵抗吗?难道他们不愿做我大齐的子民了吗?萧赜在大殿上失魂落魄之余,倒没忘了先下令诛杀叛逆,兵部尚书领着旨意便去了。
半个月后,兵部从京城附近驻守的各方大军中抽调出了一万人马,浩浩荡荡地集结,举行誓师大会,兵部尚书讲话,终于在第十六日,大军向着新城出发了。
这半个月里,唐禹之除了研究富春城的守备,派人打听建康城的动向,便是召集人马,振奋军心民心。也许是检籍令真的到了天怒人怨的地步,不知不觉加入抗齐大军的百姓竟已到了五千之数。
富春城内,富春城太守何康正伏在案上奋笔疾书,一旁小妾端上来茶和糕点,笑着问道:“老爷,你写什么呢?”何太守扬着胖脸贼兮兮地笑了笑,说道:“之前富春出了一个唐家造反作乱,想必会让陛下对富春印象不好。此番唐禹之这厮驻扎在新城,朝廷派来一万兵马,这可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我正向兵部递出申请,要派出富春守兵和协助朝廷兵马,合围新城,这样老爷我也算平叛有功,这个仕途可就无可限量啦。”
小妾听得娇笑不已,看来也对老爷的升迁甚是期待。可不是么,男人相互比女人,女人互相比男人,此事古已有之。
傍晚,富春城门外,一个黑衣男子躲在树后面远远地向城门这边看着,今日城门换防又是第二组人没来,第一组人已经走了个干净,只留下一个装装样子。两拨人之间竟然有一刻多钟的空挡。黑衣男子冷冷一笑,转身牵出藏在树后的马,上马便向新城方向疾驰而去。
远处,小林子的深处的一片空地上,缓缓地走出两名男子,一名名身披轻甲,一名男子一身白袍。那名身披轻甲的中年男子抱拳道:“要不要我去截杀那个探子,然后伪装成是被富春城的守卫发现杀死的?”白袍男子正是陈小二,略一沉吟便摆摆手道:“唐禹之不是傻子,之所以会选富春城,不但因为富春城够近,城里粮草够多,是座大城,而且还因为富春太守何康是个十足的蠢货,上梁不正下梁歪,他手下的兵也不可能能发现他的探子,并截杀他。所以这么做会暴露咱们的。”
中年男子细细一想服气地点了点头,“确实是这个道理。可是就任由探子回去吗?”陈小二面色阴沉地说:“这次,咱们接到的任务是原地待命,况且即使要打,咱们区区三百人也打不了五千人。所以就算要打,咱们也要寻个机会直接将首脑唐禹之一击绝杀。”中年男子想了想欲言又止,叹了口气,没有说什么。
陈小二知道副将想说什么,唐禹之的军队每天人数都在增加,我们这么做真的对吗?可是,放任不管,唐禹之真的能改朝换代推翻齐萧吗?退一万步讲,推翻了萧齐,你真的能做的比他更好吗?
两人走在回驻扎地的路上,一路上隐约每隔半里地能看到己方斥候的身影,副将犹豫再三,向这个名不见经传的主将开口道:“那个,陈统领,我一直就想说,你穿着这件白袍,在树林里会有些扎眼,万一遇上真正的斥候,你很容易就会被发现。”
陈小二哦了一声,低头看了看,这才发现,原来这身白袍确实很扎眼,烛照千里难见足下,自己想得这么多却忽略这个问题,可是。陈小二迟疑了一会儿,说:“你说的没错,可是这件白袍是先生送的,我脱下来恐怕对先生不敬。”
副将仔细打量,恍然笑道:“我以为你在模仿将军,没想到你是将军的传人。唉,我早该想到的。你听我说,这件袍子,是可以反着穿的,以往我也曾追随过将军一段时间,将军在亲自探查敌情的时候都将白袍反穿。”
陈小二猛地将白袍脱下,原来这件袍子是双面的,里面是一种灰暗的黑,让人很容易就忽视的颜色,无论是在黑夜里还是在树林中,都不易被发现。陈小二当即将袍子脱下反过来穿上,自嘲地笑笑,这么多天,自己竟从没发现这件衣服里面的的异样,这颜色也太有欺骗性了,原来,纯白的背面,不是纯黑,而是这样一种颜色。
第二日午后,富春城里,何太守欣赏着小妾的舞蹈,品着小酒和点心,悠然自得地打着拍子。精心写的那封奏本昨天就已经派人送上去了,而且自己还特地从守城军中挑出一队精壮人马沿途护送着自己的奏本,绝对万无一失。嘿嘿,何康为自己充满智慧的决定而得意着,两眼半眯,迷醉之间,他仿佛已经看到高官厚禄在向自己招手了。
黄昏,城外树林里稀稀疏疏地挤满了黑影,树林上空盘旋着飞鸟,城门口站着一个守卫,腰间悬刀懒散无比地站着等人来接班。唐禹之手一挥,一个部下鼓捣着一把长弓,上前拉弯了对准了那名兵士。唐禹之一声低吼,“放!”嗖地一声,羽箭落在了守卫的脚边,吓得那名守卫一个激灵,猛地往后一跳,拔出刀左右四顾。
唐禹之懊丧地叹了一声,起身挥手,“大家上啊!”五千人组成的大潮浩浩荡荡自山坡上奔腾而下,不自觉地还带上了呐喊。毕竟不是训练有素的军人,唐禹之原定的偷袭计划被人们要干大事的激动心情给掩盖了,那名守卫吓破了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接下来,这位守卫这一刻仿佛灵智大开,抵抗是没有价值的,城门也关不上了,守卫做出了最正确的选择,一边回头狂奔,一边呐喊
“叛军进城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