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病已见状,暗叹一声,要不要这么露骨?真是没得治了啊!他赶紧拉了拉蒙天歌的衣袖。
“啊?你……你扯我做什么?”蒙天歌这才如梦初醒,瞪了刘病已一眼,说道。
待看到灵心迈步走向络腮胡子,便下意识地拉了拉自己那褴褛的衣裳,又讪讪地说道,“哦!你要走了?等我一下!”
这家伙,就这个狼狈样子了,敢情是还不忘记自己美好的形象啊。
“天歌!你……”刘病已张大嘴巴,以为他中邪了,想要就此跟着人家一起走似的。
蒙天歌看到刘病已的眼神,怎么会不明白他的意思,便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意思很明显,锅可不是“有异性没人性,见色忘友”的那种人。
灵心停下脚步,回头望来,却见蒙天歌正朝放着小白兔的那棵树下走去,不知道他又想要做什么。
不一会儿,却见他手里提起那只小白兔,朝着自己走了回来。
“这是我刚才打到的小白兔,送给你吧!”蒙天歌将手中的兔子递了过去,他早听到络腮胡子说的话了,猜想他们应该也是急需食物充饥,这才进到林中来,与自己发生了冲突。
而刚刚也明显注意到灵心盯着小白兔看了半晌,蒙天歌误以为她想要那只小白兔,于是便过去提了过来,想以此表达自己的一番心意。
灵心盯着蒙天歌手中的小白兔,迟迟不去接,眼中却露出一丝怜悯,说道:“这么可爱的小白兔,你怎么把它给……”
“怎么啦?感动吧?不过,我也只能把这只小兔子送给你,那只獐鹿要留给大叔他们,可不能给你了。”蒙天歌哪能不知道她的想法,但一时也不知道怎么和她解释,便只好胡扯一通。
灵心双眼一红,并不接兔子,更不再理他,转身就朝林子外面走去。
“呃!这……”蒙天歌挠了挠脑门,额头上黑线直冒。
络腮胡子看到,却不管三七二十一,冲将上来,夹手便从蒙天歌手中夺了过来。
照他的想法,若不是顾忌自家小姐的意思,就是那只獐鹿也要抢夺过去。这么一只小兔子,还不够自己塞牙缝呢。
人在饥饿时,生存是最基本的欲望,至于什么礼数,什么不能杀生,全都会被抛到九宵云外去,只有少数人才能够保持着那道德约束的残存理智。
这一点倒是和蒙天歌的想法一致,他认为,上天自有好生之德,这些动物,天生下来就是给人充当食物的,若是不好好享受,倒真的就是暴殄天物了。
看着灵心渐去渐远,蒙天歌冲着她的背影,喊道:“我叫蒙天歌!天长地久的天,对酒当歌的歌,记住了!我会去找你的!”
这家伙什么不好说,非要把自己的名字拆成这种意思,估计给他取名的父母知道了,止不定会吐血三升。
刘病已走到他身旁,拍了拍他的肩膀,露出同情的眼光,说道:“天歌!你怎么不追啊,这可不是你的风格!再说,你都还没问人家住在哪呢。”
“呃!对啊!你怎么不早点提醒我!”蒙天歌感觉到一阵失落,虽然很想追上去问个清楚,却怕那络腮胡子再次对自己出手。
“天歌!你还来真格的啊?!”刘病已吃了一惊,赶紧问道:“天歌,你的伤没事吧?”
“敢情你这小子,还真以为我被打到脑残了啊。这么点伤,对锅来说,又算得了啥!”蒙天歌翻了翻白眼,又吹了起来。
只是,他想到灵心和那叫太阿的人,就越加感觉到莫测高深,直觉告诉自己,对方的来历并不简单。
只是这些猜测,他当然不会对刘病已讲出来,省得他瞎担心。
蒙天歌听到刘病已的取笑,转眼间便又开始了乱盖:“想我蒙天歌堂堂男子汉大丈夫,怎么能如此儿女情长、英雄气短呢?更何况,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刘病已哈哈大笑,眼泪都快掉下来了,指着他说道:“天歌,咱能不能别再臭屁了!人家都走远了,你的魂也丢了吧?这才刚刚认识多久啊,还天长地久、朝朝暮暮呢。”
蒙天歌忽然收起了笑容,问道:“病已,你对这一带比较熟悉,你应该知道这个林子的情况吧?”
刘病已见他转眼间变得正经起来,不像是在和自己开玩笑,暗自纳闷。
当下也收敛起嘻哈状态,刘病已问道:“天歌,怎么啦?想到什么啦?”
“我看没这么简单!”蒙天歌摇了摇头,又莫名其妙地冒出这么一句话没头没脑的话来。
“什么没这么简单?天歌,你能不能说明白些?你的伤真的不要紧吧?”刘病已暗自替他担起心来。
“呃!莫非你小子真以为我被打傻了?再次郑重提醒你,哥真的没事!”蒙天歌抬手敲了他一个栗凿,没好气地说道,“我是想知道这个林子是否有些什么古怪?”
不过,说到自己的伤势,蒙天歌倒也觉得奇怪,那个叫灵心的丫头,就那么轻柔地在自己后背推拿按摩了几下,自己的疼痛便消除了。刚刚又暗自运了运劲,肺部不但不疼了,而且腰间还有种酥酥麻麻的舒服劲呢。
敢情是这家伙到现在还留恋不舍啊,那是人家在为你疗伤好不好?!
“嘿嘿!这个嘛……”刘病已摸了摸被他敲过的额头,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一边沉吟着说道,一边却暗自嘀咕,难道不是吗?
“怎么样?想起来了没有?”蒙天歌看他那神情,额头上又冒起几条黑线,简直有些抓狂了。
“哦!对了,我记得以前在宫里的一卷野史里看过,长安城外杜县有一座小山,形似馒头状,林中多怪岩,好像还是以前一个什么古战场来的,多半便是这座小山,好像叫什么乱葬岗吧。”刘病已想了半晌,突然拍了拍脑袋,说道。
蒙天歌一听,顿时来了劲,连忙问道:“乱葬岗?有多古怪?说来听听!”
“我也不太记得了,好像是,这个林子以前发生过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比如小小林子,却经常会让进入林中的人迷路,又比如,每当深夜,林中又会发出一些哭泣般的风声,甚至说,进过这个林子里的人,还有发疯的。久而久之,这个林子就很少有人进来了。”
刘病已说到这里,一阵凉风吹过,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颤,扭头东张西望起来:“天歌,你问这些干嘛?我们还是赶紧走吧?”
蒙天歌望了望林子四周,光影重重,除了眼前地下较为凌乱外,并没有什么异常。
他缓缓说道:“你以前有来过这个林子吗?”
刘病已说道:“没有。就是有也忘记了,说不定,你还小的时候带我来过也不一定。嘻嘻!”
蒙天歌想起小时候,自己带着刘病已到处乱钻的事来,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了一股怀念的神情,感叹地说道:“时间过得真快啊,转眼间,你这个跟屁虫就长这么大了。”
“切!有你这么当哥的吗?怎么老是损我?人家那是怕你惹祸好不好,能不跟紧些吗?”刘病已大言不惭地说道。
真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跟什么人在一起,学什么样啊。这刘病已也没得治了,也不想想,再怎么落魄,也还是一个皇曾孙的身份啊。
蒙天歌哈哈大笑,指着刘病已说道:“好你个刘病已,锅的好处你没学到半分,坏毛病倒是学得挺快!”
一阵风吹过,林子光影摇曳。凉风拂到刘病已脸上,钻入他衣襟,使他皮肤上浮起了一溜鸡皮疙瘩。
他暗自打了个寒颤,按了按已重新挂在自己腰间的“鸣镝”剑,赶紧说道:“天歌,这林子古怪得很,我们还是先出去再说吧。”
“看你平时胆子也不小,怎么?现在怕了?”蒙天歌脸露不屑,然后又安慰他道:“没事!我看那叫什么太阿的大胡子,来头应该不小,怎么会来这么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心里好奇而已,也不过就那么随口问问。”
紧接着又说:“赶紧地,趁天时尚早,看看还能不能找些猎物,我们也能多打些野味回去!”
其实,蒙天歌在射猎小白兔时,发现了那个天然的洞穴后,对在那里遇到的古怪,一直暗自称奇。只不过,当时接二连三的遇险,也不容他多想分心。
现在,眼见危机已解除,并且俩人也都平安无事了,蒙天歌这才又掂念起这个古怪来。
他见阿布与灵心都不像是中土人士,更不会是本地人了,而且都是修灵者高手,令人莫测高深,加之他们无缘无故地在此地出现,自然而然地让自己把这些费解的事情,全都联想到一起来了。
当然,蒙天歌也不会直接向刘病已挑明,出于安全考虑,在事情真相没有弄明白以前,自己是不会让这个义弟涉险的。
那个灵心表面上瞧起来,温柔体贴、美丽可爱,但她毕竟是一个修灵者高手,自己可还没有被人家迷得神魂颠倒呢。锅可是一个坐怀不乱的人!
“得再找个时间,来这里好好探个明白!”蒙天歌暗暗打定主意。
这乱葬岗里到底隐藏着什么秘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