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你是找错人了,我建立野狼帮二十几年,从来没有侵吞过任何一个山寨,杀过的人也不过是挡了我的财路,其实我做山贼,只是想给我的朋友们填饱肚子而已。”
林毅还在想野狼的话,但是他刚刚升起的想法就被他直接掐灭,因为在野狼身后直接出现几匹灰色毛发、绿色眼睛的真正野狼。
“既然错了,那就错到底吧!”野狼大喝一声,一个健步冲向林毅。
抬手就甩出腰间的铁链,目标直指林毅的脸颊,野狼这么一动,他身后的那些狼群也同时跟着他扑向林毅,张口便咬。
但是林毅毕竟已经突破到太玄经的第二重,他的皮肉在需要的时候,完全可以坚硬的如老牛皮一般,以至于他现在的处境还没有到达绝境。
此时的他还能在缝隙中穿梭,虽然看起来险象环生,但是却还没有让他失去还手之力,他腰间还挂了一把匕首,那是在忠义堂的库房中找出来的,也不知道是是哪个被抢的倒霉蛋的东西。
林毅突然找到机会就地一滚,直接用匕首将其中一只狼的前蹄卸了下来。
“嗷……!”一声凄厉的叫声。
那只狼哀嚎着跌落在地上,在地上不住的打着滚,林毅解决了一只狼,但是却也惹了大祸。
狼是群体性动物,你伤了它一只狼,整个狼群就会与你不死不休,这种仇恨甚至能持久十几年的时间。
其余的那几只狼,眼睛瞬间充血,嗷嗷叫着向林毅发动了拼死攻击。
它们不再保护自己的安全,只要能在林毅身上咬上一口,甚至能付出一、两条狼死亡的代价,赤红色的狼血像是不值钱一样的染红了林毅脚下的一大片草地。
这同时也让林毅付出了两块肉的代价,只不过林毅皮糙肉厚,掉了两块无伤大雅的肉,却也不能让他死亡。
林毅最主要的敌人还是野狼帮的帮主野狼,相比于纯粹的野狼,他的威胁明显更大一些,他的身手很是敏捷,对林毅攻击的样子与其说是人,更不如说是一条狼更多一点。
这次林毅从野狼身边划过的瞬间,野狼的眼角瞄到一点什么东西从林毅身上滑落,但是野狼却没有注意,他以为只是林毅身上的某些无伤大雅的东西而已。
但是野狼却突然一愣,他的上半身直接从身体上滑落,他在诧异的眼神中,见到了自己已经没有上半身的双腿立在原地。
在西宁城林毅就是祸害,而现在到了忠义堂,当然也不会做个循规蹈矩之人。
林毅这种人为什么说他是祸害呢?
就是因为他为了自己的目的可以不择手段,他也不管是不是太过狠毒,是否会引起世人的群起而攻之。
在他的想法中,能达到自己目的的方法,就是世界上最好的方法,就像他用一条锋利的细钢丝,将野狼的身子直接切成了两半。
林毅转身看到野狼已经成了两半的身子,眼见再也没有了活下去的机会,他转身就跑,他可没有和一群疯狼拼命的觉悟。
但是狼群却可不想就这样放他离开,一匹匹红着眼睛的狼死死的跟在林毅身后,就算林毅跑的够快已经完全没有了影子,但是狼的鼻子可是极强的,跟着林毅的气味一直追了上去。
“大当家你可回来了,我们这次一共收了一百余兄弟,可是大大的赚了一笔呀。”柳风满面春风的大笑道。
今日里他的心情很是美好,没有费什么力气就解决了野狼帮,还收编了百余人,他的作用可是不可或缺的。
“别和我废话,赶紧准备战斗……”林毅大吼道。
短短几分钟之后,一群狼呼啸而来,与忠义堂的兄弟们又是一场大战,付出了十余人的代价,终于是将这一小群,十余只狼全部斩杀。
而林毅这种呲牙必报之人,他当然不会就这样将他受过的伤轻易忘掉。
林毅在半月后,带着忠义堂近三百人,将追杀过自己的那群野狼抄家灭族。
忠义堂简直如一群蝗虫一般,所过之处没有任何生存的活物,连刚刚下生的狼崽子都挨个拎出来放血。
真真正正的灭门之祸。
在此之后,忠义堂也吃了整整一个月的狼肉,吃到后期,甚至连练武场地面上滴落的汗都带着一股狼尿的骚味。
但是,经过忠义堂上到林毅、下到仓库里老鼠的努力下,最后终于是吃光了所有的狼肉,这也在周围的众多山寨中,坐实了忠义堂凶残的“威名”。
忠义堂已经走上正轨,自从灭掉了野狼帮后,林毅又对其他小山寨多次用兵,终于经过了长达一年多的战斗和整编之后,忠义帮终于成为方圆二百里最大的山贼团伙,手下血狼军更是达到了史上最高的一千两百人。
现在忠义堂的实力不可说不强大,但是却很难再继续扩张下去了。
云谷城的民风就是彪悍异常,有句话说的好,叫做‘日为民,夜为匪’。
甚至连官府都是明面上的强盗,何况是下面不用顾忌脸面的平民百姓。
本来云谷城的山贼有七八伙之多,每月交给官府的孝敬费可是不少,但是被林毅收拾整合成一家之后,当然会少了不少。
再加上人多势众让忠义堂的兄弟们有了底气,见到官府也不像之前那样卑躬屈膝了,这对于官府来说可不是一件好事。
所以官府明火执仗的带大队人马来到忠义堂大门口,一副不灭了忠义堂誓不罢休的架势。
但是在林毅奉上大量金银钱财,点头哈腰的多次强烈保证下,才取得了“继续经营权”,这也让林毅更加严重的剥削过路行商,直到他消气了才罢休。
山贼,都是一帮没权没势的犯人,他们犯了错,但是却没有承担后果的实力,就只能落草为寇。
就算官府知道这些犯人就在这里,但是却也不会主动去抓,因为谁都是混一口饭吃,拼死拼活的还不能落下好名声,久而久之也就没有官府的强力抓捕了。
只是喊喊口号,做做样子罢了,毕竟谁都不喜欢做赔本的买卖呢,所以也就滋生了像忠义堂这样的地方政权。
云谷城所在之处,方圆两百里只有忠义堂一个山寨,但是在比邻谷城的两个城外却有更加强大的山寨,但是和忠义堂,一是没有利益上的冲突,二是干掉他们对于忠义堂来说有些吃力,林毅也就暂时失去了继续扩张的念头。
忠义堂大堂之上,一群人正围在一起。
“买定离手……买定离手……”
“三三二,八点小”
“华云山,你快滚去给老子拿钱去,老子今天不赢回来,我就一个个的检验你们的练武成果。”
林毅输的气急败坏,一只脚踏在凳子上,赤膊着上身,正大呼小叫的威胁着赢钱的忠义堂兄弟们。
林毅虽说是一寨之主,一时间,云谷城黑道上的声望,无人可与他比拟,但是说到底他还只是个十七岁的孩子,孩子的世界里还是玩比天大。
“老大,我们明日索性也没有什么任务,不如明日里我们去谷城玩玩?”一个面容猥琐的的中年男子向林毅献媚道。
“云谷城有什么好玩的,我从小就在西宁城中长大,也没看出什么地方有意思,不去不去,还不如痛痛快快喝两杯的好。”
林毅实在不知道云谷城中有什么好玩的东西。
“城中有个凤霞楼,里面姑娘皮肤那个嫩啊,一把都能掐出来水……”一人说道。
“皮肤也够白,像是白面粉一样……”紧接着另外一人也补充道。
“屁股也够翘……”
“……”
众人乱七八糟的跟林毅说了一大顿。
其中的核心意思就是,凤霞楼乃是个天上少有,地上无双,男人一辈子不去一回凤霞楼简直就是白活了一般的地方。
“去,明天就去……”林毅一声令下,直接将大堂中的气氛提上了顶峰。
这些人的话,也勾起了林毅的好奇心,他活了十七年年,还没有真正的看过女人的身体,唯一的一次就是在西宁城坑害王胖子的哪回,但是林毅也没真正看清呀!
说起来,忠义堂大当家的名声很是响亮,特别是林毅在一年半内全力出手,用尽各种手段将他周围的几个山寨合并之后。
但是林毅身上还没有什么威严之类的东西出现,他现在仅仅是个十七岁的少年而已,他身边的人对他也没有太重的恐惧心里。
第二天一早,就见二十几人一脸正经的骑在神气的枣红马上,人和马都被打理的干干净净,完全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
云谷城是个什么样林毅不知道,他也从来都没有进过云谷城,在他的记忆中城市中的样子已经有点陌生了,毕竟接近两年的时间里,他除了整日的算计与排兵布阵之外,他就没做过其他的事情,他对于云谷城也有了点兴趣。
“老大,前面那座城就是云谷城,那里吉祥居的烧鸡可是一绝,要不咱们直接把那个厨子掠回山寨得了。”林毅身边一个兄弟开玩笑道。
“你小子想吃烧鸡自己去,我们还得去凤霞楼干正事。”马上就有另外一人反驳道。
“就是,要吃烧鸡你自己去。”又有一人附和道。
……
“进城了,你们想做什么就去做什么,明天晚上在城门口集合回山寨,都别忘了。”林毅最后拍板决定。
众人都应和着答应,然后狠狠的抽了一下马屁股,不到两天的时间可不能都浪费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