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经波折,懿华终于回到了他所熟悉的地方——洛阳城。他戴着一顶帽子,将自己尽量包的严严实实。城里的集市还是那么热闹,似乎从未被频繁地战事影响。甚至一度让懿华产生一股错觉,百姓们不像传闻中描述的那样悲惨。可他明白眼前的祥和氛围不过是冰山一角,只要多走几条街,就能明显地闻到腐烂的恶臭、看到帮派流氓们毫无顾忌地砍杀、到处喊着抓贼的妇人、大声啼哭的孩子、以及无家可归流落街头的难民。所有无助的人,看上去是那么悲惨。至于那些所谓的正常人,像商店老板、跑堂的伙计、行色匆匆的路人。脸上无一例外的挂满了胆怯,他们大都还有办法维持住生计,苟延残喘地活下去。
人不能只为了生存而活,懿华从很早以前,就到处跟朋友们讲类似的大道理,他也曾在最辉煌的时候暗自对着天下百姓许诺,让他们可以在这片自由的国土上追求自己热爱的一切。
故人归来旧地时,了却苍生心头梦。
路过颐香阁时,突然想起故人,懿华不自觉地停在那儿向里望了一眼。两三个姑娘立刻围了过来,嘴里轻声细语地撒娇,毫不矜持,这里的姑娘们以前可不这样,至少在他的印象里那些唯美的妆容舞步,发自肺腑的谈笑风生都曾真实的发生在这儿,犹如昨夜一般写实,让人念念不忘。以前甚至还有那么一两个姑娘懂他,能说出他心里真正在乎的东西,可惜她们早已经不在了。
他瞥到了那个蛇蝎心肠的毒妇,还是那么让人作呕。浑身上下散发着吸干人血地狡诈绝情,这个见利忘义的老鸨。很快我就会让你为自己愚蠢的行为付出代价。
不过此时此刻必须得忍,懿华拿手压了一下帽檐。继续朝前赶路……
他辗转来到自己以前最喜欢吃的一家面馆,曾经在这儿和一些江湖上的朋友一块儿喝得酩酊大醉聊的不亦乐乎。那些朋友现在也不知身在何处?可能正团结在一起对抗朝廷也说不定。他点了一碗面,静静地品尝着。即使有再多的烦心事儿,也打算等吃完了面再说。
没想到还没吃完就被人打断了。有人把手放到了他的肩膀上,懿华立刻警觉起来。并缓缓地转身,更出人意料地是迎面撞上一张俏皮可爱的鬼脸。
再仔细一瞧,不禁大喜过望:“朝阳?是你?”
朝阳公主不顾大庭广众公共场所的限制。用力抱住懿华,眼泪也随之掉了下来。
“他们说四哥你死了,我才他娘的不信呢。世上有能杀我四哥的人?扯淡!四哥,你吓死我了!”朝阳一边抱着他一边哽咽着说道。
“朝阳,我好想你。”懿华对她耳边说了句。
朝阳难以控制地大哭起来:“不行了,我们先离开这儿,这里不安全。”虽然哭成了泪人儿,逻辑却还那么清晰。“四哥,这次你不许再走了。”
朝阳把懿华带到了一处离市中心不远却格外宁静偏僻的院子。虽然谈不上奢华,但房屋设计精妙,异香独特。各类陈设摆放也足够突显品味。
“这是谁的屋子?挺有味道。”懿华笑着问道。
“当然咯,这是我和维安一块儿建造的秘密基地。”朝阳脸上抑制不住的骄傲。
“原来是和维安妹妹,她还好吗?”懿华随意坐到了椅子上,将帽子和束缚已久的外衣都卸了下来。
“好着呢。我们大家都一直在等你回来。”朝阳回答道。
“你是怎么找到我的?还有谁知道?”
“不,没有了。谁也不知道,我是唯一知道的人,四哥放心。”朝阳连忙解释。“四哥,我是听到你被害的消息以后偷偷从宫里溜出来的。但我不知道该去哪儿找你,只是坚信你还活着,只要你活着就一定会回来。而且只要回来,你就一定会去那家店吃面,这几天我满城到处乱逛。时不时就会去面馆里坐上一会儿,盼着四哥你能早日出现。我真的没猜错,哈哈,都怪四哥你是个念旧的人,何况又长得那么帅,就算戴着帽子也一眼就认出你咯。”
“那我就放心了,朝阳再见到你真是高兴,可我不能耽误太长时间,必须马上进宫。”懿华站起来,实际上他才刚坐下不久。
“四哥我知道,这个给你。”朝阳将一块牌子塞到了懿华手里。牌子上刻着“禁军”二字。
懿华笑道:“你就会欺负老实人,这是你偷得吧?”
朝阳嘟嘴吐了下舌头。“哼!偷这么难听,我是用谋略借过来的。你懂个屁。”
懿华笑了一会儿,拉住朝阳的手说:“好了,找到我了。走吧,我们一块儿回去。”
朝阳用力甩开他的手,满脸不高兴地说:“好不容易溜出来,费了多大劲儿啊,要回你自己回,回去闷死了,我玩儿几天再回去。”朝阳言罢夺门而出,动作比懿华还快。
“朝阳,现在外面太乱,你别不听话!”懿华对她吼道。
“知道了,我会小心的。你自己快回去吧,大哥等你等得都快上吊了。”朝阳彻底不见了踪影。只留下懿华独自站在原地,对着空荡荡的院子叹息:“这傻丫头。”
陈光旭这一路上见到了不少通缉犯的告示,虽然大多数听都没听过。但也有他熟悉的人,比如那个声称会罩着自己的林忠清,也不知道现在是死是活。唉……算了,想这些干嘛?反正也不是自己能控制的。
在所有朝廷的通缉犯中,有个男人名气特别大,告示贴的到处都是,此人的名字也总出现在大小城镇街头巷尾人们的议论声里,大家把他描述地神通广大、无所不能。他叫倪天硕,人们都说他是一位走遍天下武艺超群嫉恶如仇劫富济贫的大侠。仿佛来无影去无踪,总是穿梭于市井王府之中,神奇般地造成了数位地方官员以及土豪劣绅们地离奇死亡,将其家财悉数散给黎民百姓。一时间各种神奇的传闻层出不穷。很多人都说他现正身处王城,有着极为秘密地计划。这些故事听得多了,陈光旭对这位大侠倪天硕十分好奇。
越接近王城,百姓们的言论越是义愤填膺。其中不少人都表示不理解一个外地人,为什么千里迢迢地要在这个时候进到王城。大家都劝他往南跑,陈光旭总是特别友好地接受各种意见,然后固执地继续赶路。
在离王城最近的一座小城镇——婺西镇,陈光旭从这儿领走了一个陌生的男人结伴上路。他们从此变成三人同行,这是个原先连名字也没有的家伙。后来陈光旭给他起了个名字叫陆虎。陆虎不是个普通的男人,凶神恶煞的面孔能给所有人都留下极其深刻的第一印象。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陆虎的母亲是镇上的寡妇,传闻其身材臃肿相貌丑陋不善言辞。平日里也总是深居简出。寡妇总会被莫名其妙地扣上各种稀奇古怪的帽子。加上她性格怪异,少于他人来往。更不懂得基本的礼尚往来,常常搞得街坊四邻尴尬不已,束手无策。久而久之,一些舌头长的家伙就开始到处编故事,对这位寡妇来说当然都是些不好的故事,导致镇上的人后来都对她唯恐避之不及。其实倒也不是什么坏事。至少对她来说比以前更自由。
寡妇有个爱好,也是她生活里唯一会做的一件事:诵读经文,朝拜菩萨。镇上恰好有一座历史悠久甚至不知何时建造的破寺庙,庙里只有一个老和尚,平日里更是少有人来参拜。但这座破庙,却是寡妇平日往来最频繁的地方。
不久以后的某天夜里,寡妇生下了一名男婴。幼儿的啼哭,搅扰了镇上所有人的美梦。一时间寡妇的生活被彻底摧毁了,好事者强行闯入她的房子将她拖到了镇上长老们的祠堂。她被冠以各种有辱传统道义的罪名,遭到无情地拷问和鞭打。还有那位瘦骨嶙峋的老和尚,人们不会放过这场罪孽的另一位始作俑者。他的庙门被大粪垃圾掩埋,更被人闯入殴打欺凌。
于是寡妇决定结束这一切。她将自己的孩子放到床板上,任由他哭闹却不制止。毅然决然地走向了那座破庙,当天夜里寺庙大火。寡妇跟和尚的尸体在第二天被发现。人们发现他们的时候,看到的最后一幕是:老和尚烧焦的身体紧紧抱着寡妇。
陆虎是在很久以后才对陈光旭讲述关于他出生时的一切,以及他接下来的人生。他总能从各种欺负过他的人嘴里听到不一样的版本,虽然每一种都不怀好意地添油加醋。他却能准确地记住每个故事里最真实的部分。
寡妇死后,留下的婴儿怎么办?这个从出生就被贴上了各种不幸标签的小家伙,注定也会一直不幸下去。谢天谢地当时人们还没有到丧心病狂的地步,他们彼此极不情愿地轮流收养他。当然有些人是说什么也要把这个不幸的孩子置于死地,好在他们没有胆量那么做。
等孩子稍微大一些,就没有人敢再愿意冒险照顾他了。陆虎是怎么活下去的?凭着求生的本能,他从镇上家家户户门口的垃圾堆里寻找能吃的东西,躲在一间间饭店的旁边,等客人起身走的时候跑过去冒着被打的危险吃两口桌子上剩余的食物,跪在大路上使劲给来往的陌生人磕头,以祈求获得一点生存下去的空间。他是个谁都可以欺负的孩子,就算是一同混迹于街头的流浪汉也能变着法儿地折磨他,作为自己无聊人生的余兴节目。他的身上没有一块完好的皮肤,到处是被碾轧过的痕迹。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日复一日他长成了一个身长九尺,浑身包裹着瓷实肌肉没有头发,力大无穷却从不敢反抗任何人的男人,同时他也继承了来自母亲的基因长得不堪入目。更加不会和人交流,说话有时候只是一个字一个字地蹦,陈光旭后来花了大力气才纠正了他一些口语上的毛病,在与陆虎不断交流的过程中,陈光旭也渐渐发现他其实非常聪明,学什么都特别快,甚至可以说是个天才。
镇上人们之间口口相传着这么一句话:只要有两个馒头,你就能享受到最尊贵的跪拜之礼。人们称呼陆虎为丑八怪、疯子、白痴、憨大个之类的更难听的都有。他成了所有人的拳靶子,每次受到欺负,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哭着跪在地上拼命磕头,人们看着这样一个丑陋不堪充满力量的男人跪倒在自己面前痛苦求饶,是一种难以表达地享受。
某个下着大雨的夜里,陆虎躲在角落里准备吃当天捡来的剩饭残渣,突然感到脚边有股暖意。回身瞥了一眼,一只狗正在轻轻****他刚刚溃烂的脚趾。他看到这个来历不明的小家伙是那么弱小,好像自己一样……将它抱在怀里喂它吃自己的食物。
第二天狗不见了。它的主人是一家酒馆的老板,于是陆虎意外地出现在了酒馆里,着实吓地老板不轻。任凭老板怎么驱赶就是不肯走,陆虎对着老板磕头请求他能收留自己。一开始老板死活不同意,后来改了主意因为他的伙计给他支了个妙方,能从这个磕头地蠢货身上捞钱。
什么办法呢?凡是进店消费的顾客,再多花十文钱,就能随便狂揍这个蠢货,要是能把他打倒在地,返还二十文。重点是这个蠢货不能还手,只能适当的闪躲和抵挡。保证让你打到爽为止。
老板跟陆虎说他只要被打倒,当天就没饭吃。有了这样的消遣,店里的生意很快红火了起来,许多奔着陆虎来的流氓使出浑身解数都没有办法把他撂倒。即使鼻青脸肿,即使体无完肤。陆虎都没有倒下过,只有在一天的最后时刻他会应老板的要求跪下对着今天来访的顾客磕头道歉。
陈光旭见到他的时候,他正在酒馆外的石阶上喂那只狗吃东西。彪悍的皮囊下举止竟然可以那么温柔。陈光旭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直到陆虎也注意到他。他们隔着不远的距离看着彼此,陆虎的眼神充满了怀疑,那是一种来自本能的抗拒。陈光旭觉得他挺特别,打算走过去跟他对话的时候,一个伙计从背后走过来一脚踹翻了陆虎,对他吼道:“该工作了,蠢猪。”
“进去坐坐。”陈光旭指了指酒馆对兰月说了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