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人所托,杀死你们。短短八个字。
但领头护卫清楚得很,这和江湖上的武人还是官场上的武人没有什么关系,无论是天网门还是奇策府,只要是收了足够多的好处,接受了人家的委托,终归是必须去做完事情的,没有什么讨价还价的意义,既然是必杀,那就没得什么好多谈。
他扬手,声音略带嘶哑,低沉道:“换硬弩,直接把他射成筛子!”
宁棕站在水畔,护卫们站在路上,中间隔着一大片密密麻麻的刀丝,虽然这一手已经让他们吃尽了苦头,在冲锋的瞬间死掉了大半人手。马的速度越快,刀丝的锋利程度也就越高,尽管他们披挂着重甲,可以挡得住玄机境武人的全力一刀之威,但面对这种特意为他们设计好的陷阱依然只能无可奈何。领头护卫看着身边的护卫在抬起硬弩的时候,手指间都在胡乱颤抖,知道他们在目睹刚刚那一幕后,心有余悸还未消除。
宁棕看着那一支支被精心打磨过的锋利的弩箭,摇头说道:“这一点倒是我真没想到的,你们竟然能在看到前面的人身体分离的瞬间不先瞪大眼睛去震惊,而是反应了过来停下了自己的冲锋速度,真不愧是从京师里走出来的军人。”
领头护卫看着他,说道:“刀丝的确可以让我们不能前进半步,要处理掉这些麻烦的东西会浪费掉我们很多时间,但弩箭不一样,你布的刀丝拦不住这么多箭镞,虽然不知道你是谁,不过还是先死在这里好了。”
宁棕忽然笑了起来。
领头护卫皱了皱眉头,低吼道:“射!”
这个对面的年轻人心思深沉地很,还不知道留了多少后手,趁着这个机会,无论他是不是奇策府那些惹不起的人物,先杀死了再说,死人是不会暴露身份的,也是不会对着皇帝陛下喊冤的。
但,他的眼睛突然瞪了起来,瞪得很大,活像两只晚上亮堂着的灯笼。
没有箭穿越空中的猎猎风响,只有一声铃铛。
宁棕的手中,拿着一个铃铛,摇了摇,声色清细,但在护卫们听来,无异于冥界招魂的鬼铃声,因为他们在听到了这一声铃铛之后,全身的血液都好像凝固了起来,浑体发冷,然后开始无力,别说射出那一根根箭镞,就连支撑自己的身体都做不到了,纷纷倒在地上。
宁棕走到一旁的大石头边,从石块上拉了拉刀丝阵的源头,瞬间只看到一大堆细密的闪光丝线散落在了地面上。
他跨过丝线,低头看着还用楚刀苦苦支撑着自己身体的领头护卫,轻声笑道:“也不知道你是真没想到还是特意去忽略掉了这一点,那个驿官既然是我的人,那么他给你们的水果,或者是酒水,真的会是普通的东西么,我当然会以防万一,做一点儿布置了,南疆有些人会种蛊,在南边很多人都知道,和下毒不一样,下毒是控制不了时间的,而蛊就方便得多。瞧瞧你们,喝进去的蛊无色无味,也不会有什么感觉,但只要我摇一摇这特制的铃铛,就会马上发作,唯一有一点不太好的就是,这蛊杀不死人,只能让人从内到外和冻僵了一样,而且时间不够长,发作后只需要过个一盏茶的工夫就消弭掉了。”
领头护卫说道:“我有点憋屈。”
“为什么?”
领头护卫道:“被施了这么多手段,感觉自己就和个蠢货一样,不过现在我想扳回一点局面,要是你真的是个有点血性的江湖汉子,不如等我稍稍恢复力道,来一场公平的对决。”
宁棕认真地看着他,拍了拍他的肩膀:“不是和蠢货一样,而是你真的就是个蠢货。”
领头护卫抬头道:“当然,做买卖肯定不能光靠这种最下乘的激将法,我在临春城收了一笔钱,不算多,两百两银子,要是你放我走,我只拿五十两,剩下的都是你的。”
宁棕微微点了点头,说道:“听起来不错,不过银子给我就行了,公平对决这种事还是算了吧。”
他转过身,摇了摇手:“银子留下,你走吧。”
领头护卫咬着牙关站起身子,从胸甲内里解下一个包裹,取出一百五十两,扔在地上,说道:“多谢,日后相见,必……”
在领头护卫掏出银子的时候,宁棕已经从地上随手拿起了一把硬弩,用一根锋利的,本来应该对准他自己的弩箭钉进了领头护卫的头颅,从前穿透从后冒出,怎么看都是活不成了。
宁棕扔开硬弩,换了把楚刀,一边杀死那些已经动弹不得的护卫,一边摇头说:“我是喜欢银子,但总不至于喜欢到不要命了,而且啊,你还不够明白,就算拿了你的银子,事情还是得做完的,答应了人家的事情,收了人家的钱,要是半路上因为一点小便宜就变卦,那以后这生意也没办法去做了,你们当军人的应该比我更清楚这个道理。”
他走到马车前,看着里头抬起了眼睛正看着他的姑娘,说道:“有个人要我接你回去,说他有一句话一直没和你说过,要是你就这么走了他会后悔一辈子的,其实照我看啊,这人挺没意思,不过做丈夫倒还不错,虽然脸不怎么好看。”
姑娘问道:“是他……让你杀掉这些人的么?”
宁棕摇头道:“这倒不是,只不过要从三十个护卫的手里抢个人这活儿太难了,还是杀掉了比较方便。”
姑娘叹了口气,低头说道:“他不该这么做的,这太蠢了,就算把我给抢回去了,事情总是会露陷的,反正我这辈子是没有什么牵挂的,但是毁了他一生,不值得,太不值得了。”
宁棕摘了两个野果,自己啃了一个,然后递给姑娘一个,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曹兰。”
“那他叫什么名字?”
“刘子季。”
宁棕点头道:“曹兰,你听我一句吧,如果觉得错了句当我是放屁,那个姓刘的男人不错,反正你们迟早是呆不下去的,干脆回去就收拾收拾换个地方住吧,可以是山里也可以是哪个边陲小城,总之,你没毁掉他一辈子,你这一辈子也不算已经毁了。”
曹兰沉默了半响,走着走着,突然停下脚步,问道:“你知道他的半张脸是怎么毁掉的么?”
宁棕摇头道:“不知道,他没和我说这个,我不过是个办事的,当然也不会问。”
曹兰说道:“以前他长得很俊的,还有才气,和城里很多公子都是朋友,很多姑娘都喜欢他,我呢,只是他的一个普通朋友而已,我家里穷,没钱去上学堂,但是我很喜欢看书,所以就经常找他借书看,但是我父母却很是反感,说女子不能看那么多书,无才是德行,有才日后必是祸害,就把那些书都丢到柴火里头去烧掉了,可那天也不知道怎么的,忽的刮了大风,又没有人注意,一下子把屋子都点着了,我父母已经出去了,但我因为离柴火很近,又被断梁阻断了退路,根本逃不掉,我父母都在外头一边可惜着屋子,一边想着再生一个男娃的事情。”
宁棕说道:“这样为人父母的,你能出淤泥而不染,倒也是得之不易。”
曹兰叹了一声,接着说道:“可刘子季他个蠢蛋呢,看到这番景象,比官府还急,直接冲进来推开断梁,把我护在怀里一路又冲了出去,只是出来以后他的脸就变成那个样子了,后来他的朋友也都觉得和他这样面相的人呆在一起不吉利,于是他就剩下了我这么一个朋友,我一直觉得自己欠他一条命,别说做他的朋友,就算是还给他一条命,我也愿意,但谁知,到了现在我却又多欠了他一条命,可能这辈子都还不了吧。”
宁棕挑了挑眉头,问道:“听你的意思,好像是说到了地方,你就不打算活了?”
曹兰低了低头,说道:“我原本是打算,等做了那个大官的妾室之后,先让县令把钱给我的父母,就算是报答了他们的生我养我之恩,然后等有了点钱以后,就都给刘子季,算是还他一点儿恩情,然后我就去死。”
宁棕扑哧一笑,说道:“我本来一直觉得自己干的活儿都是杀人的,谁知道这次做着杀人的勾当,还顺带救了一个人,呵,不过,你要是死了,他那么喜欢你,估计会很难过的吧。”
曹兰沉默不语,看着暮色从山川间滚动而起,四面八方连成了一张暗黄色的大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