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珍雾渐渐散去时,侯子朝又惊又喜的扑上来。
他不是没有见过打斗,可是象今天这样,有惊无险的死斗,还真得是第一次碰到。
看到,安然无恙的孟云,钟友华,侯子朝已经明白,胜了,自已的一方彻底的胜利了。
按理说,地上该有尸体才对,可是他没有看到尸体,只看到数片流有淡绿汤液的地方,这里,有淡淡的腥臭味,让人觉得不舒服
“走吧。”孟云说道。
“大哥,那几辆车怎么办。”侯子朝问。
“烧掉吧?你说呢”孟云看向钟友华。
“随意吧?这种车,留下来是麻烦。”钟友华说道。
侯子朝有些不忍了,那是两辆不算太贵的丰田越野,虽说不太贵,两辆加起来,也有百十来万,白白的烧掉,实在是太可惜了。。
他虽然心里不安,可又不敢违背大哥的意思,只得不甘的,从钟友华的车上,取来汽油,然后.
直等到,汽油扑得一声着了.
侯子朝,那张紧绷得脸,才渐渐松驰下来。
“总算是办成了,这辈子,自已也算是烧过这种好车了。”侯子朝无奈的想着,将油桶一扔,快步向他们开来的车行去。
车内。
钟友华问“今天怎么样。”
“挺尽兴。。”孟云说。
“我看,马上去见那几个人吧?”钟友华说。
“在等等吧?这种事,我们何必着急。”孟云说。
“是我太急了,回去吧?我也有点累了,真是想不到,你已经是橙阶了。”钟友华的些羡慕的说。
“前些日子,巧合之下,晋阶了橙阶。”孟云故作随意的说道。
“该恭喜你..真得。”钟友华不在说话。
孟云把钟友华送回家后,又去了医院。
在这座城市,汪曼是他的责任,是他的义务?现在,她躺在医院里,孟云是万万不能安心的,哪怕,他已经为她们报了仇,可心里,仍是充斥着一丝愧疚。
在医院的病房里。
他似是无意的说了句“伤你们的人,已经死了。”
这话,说得很轻松,可听在陈渺耳朵里,却如五雷击顶。
他没想到,孟云的动作,会这么快,这么狠,心内感慨,却又……
汪曼还在装睡,不过,她听得很清楚,两行泪,不由自主的流下来。。
孟云看到了,却没有去擦掉。
邓宣听到这个消息,只是叹了声,看着床上的郑婷,对孟云问道“如果她死了,我会恨你的。”
“这件事,我不需要解释,如果,她能醒过来,等伤好之后,你们可以随时离开,但是,如果你想留下,我也会非常欢迎你的。”孟云说道。
“你觉得,我值得信任吗?”邓宣问。
“人这一辈子,遇到的人不会太多,我们既然遇到了,我宁可相信,我们之间会成为很好的朋友。”孟云说。
“你很历害。”邓宣说着,不在说话,只是趴着郑婷的床头,默不作声。
眼见,医院的汪曼,郑婷都有人照顾.
孟云,又特意咐咐了侯子朝,去关照一下主治医生,有什么事情,随时向他汇报,使离开了医院。
这会,已经是下午了。。
外面的天空有些暗。
上时,正是八月间,天气闷热的,这种阴天,正好可以让人喘一口气.
不过,这略种天气,也让人觉得心情,莫名的有些压抑。
“去学校,当然不用,回大众社去睡觉,似乎有些空耗时光,去找张燕,他更会不会去做?去找袁玉宁,他也不想见那姐妹..”
他想着想着,想到一件,关系自身的大事。
心中暗暗好笑,慢慢打定主意“一年之前,自已不愿去寻的东西,现在,应该去了。”
想到那件事,他就有些激动。。
开动车子,向侯子朝,早已打探好的那个地方。
红色流星。
这是酒吧的名字?它处在一条繁华的大街角。
在这个位置,租一个门脸,开这样的酒吧?能不能挣钱,实在让人斟酌。
此时,酒吧内,服务生也是刚刚来上班,正在忙活收拾,昨天没有弄好的一些工作。
在吧台前?
有两三个熟客,正随意的喝着,调制好的酒。
几个男男女女中间,有一个身材不高,面庞消瘦,给人感觉象只狐狸的女人,显得异常的特别,看众的姿势,是以此人为中心?
她是这里的主人,李厦。。
李厦的身材消瘦,一张聪明的脸上,眼睛,总是闪动着让人心醉的光。。
她是一个有特殊气质的女人,在加上,她很会打扮,如今已近三十,可看上去,仍跟少女一般无二。
“小厦姐,你这里,劳心劳力的也挣不了多少钱,而且麻烦还多。”一个女孩,关心的说着。
“我可比不得你们,都是非富即贵的家室,你们说,我不做这行,又能做什么呢?”李厦笑笑说道。
“其实,可以作得生意很多?厦姐这么聪明,不管干什么,都会很成功的。”一个很帅的年轻人说。
“这话我倒信,不过,扔了这个酒吧,实在是太惜了。”那是一个略胖的,看着年长的男子说道。
“不说,这些闲话了,大家喝酒,今天,你们几个该谁呢。”李霎问道。
“厦姐,总是这么算计,今天我请.。”从在角落里,一个很少说话的男孩说道。
“吕大公子请客,可不容易,那还要喝点什么?”李厦问。
“我是不喝了,别人还喝吗?”吕姓男子道。
“不喝了,在喝就撑到了。。”
“是呀,在喝,我也就醉了。”女孩腼腆的说道。
正在几个人,在谈要不要在喝点酒的时侯,一个人,迈步从正门走进来。。
他的出现,让在坐的几个人都是十分意外,要知道,现在不是红色流星酒吧的营业时间,他们能进来,全是因为,都是李厦的朋友,到这里来也不是为了喝酒,纯粹是为了找个地方,说会话,散个心.
在这种地方,又没有别人打搅,正是一个不错的场合。
“这位是。”那个有些胖的男子看向李厦。
李厦年前,才和原来的丈夫分手,现在,他马大勇,正全力的追这个女人,虽说,这个女人,也许当不了一个贤妻母,但是娶了这样的女人,他马大勇自谓,还是能养得起的,所以……
“我也不认识。”李厦看向对方,看纪很轻,高挑,清秀的面庞,够得上一个帅哥的称号。
“先生,你在找人吗?”一个服务生,急忙凑上来,止住孟云的前进方向。
“我找李老板,李厦,有个朋友介绍过来的,它叫成志.。”孟云说道。
“成先生介绍来的,您是。。”服务员还想在问,李厦已经想到一件事,脸色变得不自然起来。
“他是谁.。”马大勇的脸沉下来,人已腾的站起来。
众人中的,吕姓少年吕德,则在众人侧目之下,猛然站起,向来者走过去,嘴里叫道“孟哥,你怎么一个人来了。”
孟云觉得眼前的少年,面熟,只是一时想不起来,他笑笑道“找这里的人,老兄是.。”
吕德忙说道“孟哥不知道我,也是正常的,我叫吕洞,您还记得前阵子,我陪家父,在燕语楼请酒,当时孟哥与成大哥,一起来的吗?”
“你是,吕三爷的儿子。。”孟云终于想起来了。
吕重山,因为排行在三,又被别人称为吕重三,三爷。
他是F市老牌的社会精英,虽说没有什么帮派背影,可是跟本市的上层人物,走得很近,所以,也算得上本市道上的一条棍。
成高的哥哥,成志,从开始,就跟着这位吕三爷,自从孟云,成高这股势力崛起直后。。
吕重三,这个人,也是聪明人,立刻靠成志的关系,与大众社中人,拉起了关系.
如此一来,双方交往一多,自然会有不少的应酬。
孟云很少出席这种活动,那次去,是因为,他有事要请这吕三爷帮助,谁成想,当时,这位吕三爷的儿子,竞将自已记得清清楚楚。
“原来是孟老大,真是英雄少年。”李厦已经想到了,成志当初,曾跟他提到过这么一个人。
大众社,如今F城的风云势力,对方的老大,竞然亲自来了。李厦这种聪明人,又怎么会随意得罪,这种种亡命之途,连忙迎上来,脸带笑意的问侯。
“李老板,我有点事,想跟你商量,不知道方便吗?”孟云问。
“当然可以,我们借一步说话。”李厦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