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从小到大,她都不是个爱哭的女孩子。老爸死的时候,她眼睛红红,咬破了嘴唇,眼泪硬是没有掉下来。因为老妈在葬礼上哭到虚脱,她要在旁照顾着。她的泪水更多的化为担心,担心母亲会因为过度伤心而一病不起。
最后,是她将来参加葬礼的宾客一个个送到门边;是她向每位来宾深深鞠躬,对他们说:“感谢您能来。”
那一年,她十四岁。
二十岁的时候,她喜欢上大学里的一位学长。表白被拒的那个夜晚,她在滂沱大雨中站了两个小时。那晚雨很大,仿佛替她流尽所有泪水。雨水打湿她脸上的每一处,然而她的眼眶却是干涩的。
她一向不擅长哭泣,越伤心,越是哭不出来。在这一点上,她实在不像个女孩子。
市医院长长的走廊内,灯光昏黄,偶有几位戴馄饨帽的护士捧着打针盘穿梭其间。水清浅坐在等候区的椅子上,掏出纸巾用力擤了擤鼻子。
好久没有这么畅快地哭过了。虽然打死她都不愿承认这眼泪是为黄昏而流。但哭过以后,她确实觉得整个人都轻松了许多。
而心头呵,却因此而浮起了难以思量的迷惑:她——为什么会为他而流泪?
黄昏——她当他是冤家、是对头,他们认识已有两年。在这两年中,她换过无数男友,却始终不曾与他擦出火花。她一直以为,她与他之间是没有爱情的可能的。她一直在等待的那“下一个男人”,也绝对不会是他。
而现在,她不确定了,她犯迷糊了。她只知道自己没有为任何一个抛弃她的男人哭过。然而,在他受伤的那一刻,眼泪竟不受控制地滑下面颊。
这一切……意味着什么呢?
水清浅不敢再往下想了。她害怕再想下去,会得出一个让他与她都无法面对的结论。幸而这时,边上的林语欢轻轻推了她一下,“阿水,我们该进去了。”
两人快步走进病房,第一眼就看到黄昏**着上身趴伏在床塌上,腰背处缠满了纱布。他努力地把头扭向她们,可怜兮兮地道:“今后的两个月里我都要这么趴着睡了。”
他的样子好滑稽,林语欢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水清浅却笑不出来,走上前去狠狠瞪了他一眼。原本想骂他两句的,然而张开了嘴,声音却哽在喉间。
生平第一次,她站在黄昏面前,却是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她心里很难受,却不知道为什么难受;而这种莫名的感觉只会使她的难受加倍。她看见他,只想冲上去狠狠捶他一顿,或是——咬他一口。
“你怎么了?”黄昏直勾勾地盯着她表情复杂的脸庞。
“你……”她想做出凶狠的样子来瞪着他,不知怎地,视线却逐渐模糊了,“你……你真是个讨人厌的家伙!”她气呼呼地骂出目前惟一所能想到的语句。
“哭什么呢?”相较于她的怒气,黄昏的语气却格外温柔,“又不是什么严重的伤,顶多在床上躺个两三天……”
“谁哭了?我哭了吗?”她悍然喝断他的话语,一边不住地吸着鼻子,一边倔强地反驳:“呵,好笑,我为什么要哭?为你哭么?哈哈,别开玩笑了……”
“阿水。”林语欢在一旁扯扯她的衣袖。
“干吗?”她凶恶地回头。
“你的手机……”语欢怯怯地对她举起手里的行动电话,“已经响了好久了。”阿水平日里虽然为人随和,但真正发起火来也很可怕。语欢被吓到缩了缩脖子。
“不管他是谁,告诉他我没空!”她没好气地冲她吼,明知道把脾气撒在好友身上很是不该,但就是控制不了心里的那股火。
她好讨厌这一刻的自己。当黄昏用温柔的目光直视着她的时候,她发现自己的心竟然疼得拧了一下。她无法确切形容那种酸涩而苦楚的滋味,只知道这种感觉不该存在于水清浅的身上!
曾几何时,她变得这样别扭了呢?她为什么不敢回视他的眼睛?她为什么不能像以前一样冲上去对他破口大骂,或是上前豪气干云地捶他一拳,揶揄地说“你小子还没死啊”?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对黄昏的感觉变了?变得不再单纯,变得更像是——一个女人为一个男人而心疼。
正当水清浅和黄昏在病房内大眼瞪小眼时,林语欢却悄无声息地退到走廊上。她看着手机屏幕上不停闪耀的“范弘书”三个字,犹豫片刻,按下了“接通”键。
电话那头传来范弘书温润有礼的嗓音:“水小姐,我会乘明天下午的航班回国,大约后天傍晚到机场。如果不麻烦的话,你——可以来机场接我吗?我想……”
“好。”林语欢听见自己这样回答。说出这个“好”字以后,她立刻像被火烫到似的,迅速地挂断了电话。
她抬起头,看到水妈正陪着黄昏的主治医生向这边走来。于是,她对水妈扬起乖巧的甜笑,“水妈妈,我手机没电了,所以借阿水的用一下。”
“用吧用吧!”水妈浑然未觉,笑呵呵地拍了拍她,就和医生一起进去了。
病房内,水清浅正在跟自己生闷气。看见老妈陪着医生进来,她连忙问道:“医生,他的伤怎么样?”虽然先前大声嚷嚷着不在乎黄昏的死活,可这会儿紧张之色却溢于言表。
只见那穿白大褂的主治医生眉毛一凛,双眼一瞪,自有一股不怒而威的气势。他生气地对水清浅说:“你是怎么做人家女朋友的?明知道他腰有伤,还让他爬高搬重物?”
呃?水清浅愣了一下,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医生是在跟她说话。唉,为什么每个人都把黄昏和她看成是一对呢?难道他们看上去就真的这么般配?
她郁闷地挠了挠后脑,解释道:“医生,你误会了,我不是他女朋友。”
“咦?”医生的两只眼睛立刻瞪得比铜铃还大,他指着水妈,“你说,他不是你儿子。”接着又转向水清浅,“你又说,你不是他女朋友。那你们两个和伤者究竟是什么关系?”他蹙着浓眉,仿佛遇到了天底下最大的难题。
水清浅没啥想法地朝天翻了个白眼:这是哪里来的蒙古大夫?逻辑思维如此之混乱。她开始要考虑给黄昏换个主治医生了。
“我不管你们是他的什么人。现在病人的腰部肌肉有大面积的挫伤,而且很可能腰椎也受到了损伤,你们谁跟我来办一下住院手续吧。他要留院观察一段时间。”医生这样说。
“我不要住院!”黄昏趴在床上,巴巴地喊着。
那医生一听,立刻两眼一瞪,声如擂鼓地吼道:“你这个病人怎么这么不听话?我说住院就住院!你在旁边打什么岔?你现在要出院是不是?好啊,以后残废了可别来找我!”
黄昏被他弄得哭笑不得。他只说了一句,就引来这医生吼那么多句。更离谱的是,他居然还咒他耶!哪有医生诅咒病人残废的?不过,这医生虎头虎脑的个性,和某人还真有几分相似呢。想到这儿,他忍不住弯起唇角笑开了。
水妈见医生生气,连忙出来打圆场:“医生说得对,我们住院,我们马上住院,凡事都要听医生的嘛。在哪里办手续?我跟你去好了。”说着推了医生就要往外走。那医生被水妈几句迷汤一灌,顿时神清气爽,一张满是胡碴的脸上笑开了花。
黄昏觉得不妥,连忙出声叫住水妈:“水妈妈,我不能让你替我付钱——”
“这说的什么话?都是一家人嘛,水妈偶尔帮你付一下又有什么关系?你这孩子,就是见外。”水妈爽快地笑着走了出去。
顷刻间,偌大的病房里就只剩下水清浅与黄昏两个人了。气氛顿时变得很古怪。尤其黄昏**着上身趴在床上的模样,更是让水清浅十分尴尬,双目不敢斜视。
此刻已是傍晚,秋天的阳光斜斜照进窗,给病房里的每样事物都勾勒上了橘红色的漂亮边框。
“病人”黄昏也不例外。他一动不动地趴伏在白床单上,裸背漾着一片暖阳。此情此景,倒是与他的名字十分吻合。
这种时候,总该有人说些什么吧?水清浅这样想着。
于是,她怪不自在地清了清喉咙,决定做那个打破沉默的人,“那个,你要不要喝水?”
“不要。”他很乖地回答,但随即又补上一句:“可是我想吃苹果,你帮我削吧。”他表情渴望地看着床头的水果篮。
水清浅又好气又好笑。她走过去,双手叉腰站在床边瞪他,“喂,你这家伙,腰断了还这么麻烦!”
“我哪里腰断了?人家医生都说了,是挫伤,挫伤!”他忿忿不平地纠正她的用词错误。
“那人家医生有没有说,挫伤了腰不能吃苹果啊?”她学着他的口气,故意气他。
“好你个水清浅,你欺负病人,你不厚道!”他故作委屈地哇哇大叫,眼底却盈满了笑意。
水清浅见了,不自觉地也笑起来:真好,他们又像往常一样斗起嘴来了呢。她拉过一张椅子坐到他床边,手探向水果篮。虽然嘴里没一句好话,但她仍是利落地抓起一个苹果,用消毒纸巾擦干净了,捧在手里仔细地削起来。
死鸭子嘴硬。黄昏斜眼睨着她拿刀削苹果的样子,那苹果皮自她手中拖了长长的一条下来,随着她的手势动作在空气中轻轻摆荡。他就这么看着她,突然觉得胸中涨满了某种柔软的情绪。这感觉温暖而甜美,仿佛窗外的秋日暖阳已照进他心坎里,仿佛唇齿间已经尝到苹果的馨香。
水清浅削好苹果,先是歪着头看了俯卧的他半晌,然后皱着鼻子,淘气地道:“算了,看你半身不遂躺在床上也怪可怜的。我就牺牲一下自己,喂你吃好了。”说着把苹果递到他嘴边。
黄昏望着那只苹果,鼻端沁入水果清新的香味。这去了皮的果实,是那样新鲜而生动。于是他张大嘴,啊呜一口,咬在水清浅的手背上。
这一下当然咬得并不重——因为他是故意的。然而他一咬之下,便得意地不肯松口,好像尝到世界上最美味的珍馐。
水清浅愣了一秒钟,呆呆地看着他啃上她的手背。灌入脑中的第一个念头是——她一定是在做梦。好端端的,黄昏怎么会咬她呢?
直到疼痛袭来,她方才如梦初醒地一把挥开他,后退两步大声叫道:“喂,死黄昏,你干吗咬我啊?!”
黄昏悠闲地闭起了双眼,含笑不语。咬了她一口,令他的心情大好,仿佛听见有笑声从心底里漾出来。
水清浅用力地擦着手背上他咬过的痕迹,脸颊不能自已地涨红了。这动作太可恶,也太亲昵。这家伙也真狠,她好心削苹果给他吃,他却恩将仇报反咬她一口!
她气呼呼地瞪着他,凶狠地撂下话来:“我、我要走了!今天看在你是病患的面上不跟你计较,不过,你可别得寸进尺哦!下、下次你要是再敢咬我,看我不打掉你满口牙齿!”说着举起手中苹果,放到唇边用力咬了一口,示威道:“苹果不给你吃了!谁叫你咬我,可恶!”
见黄昏依然闭着眼不答话,她又道:“我、我真的走了哦!你、你在病房里头给我安分一点,不要再惹是生非!”
他还是不说话,唇边浅浅的笑涡显示出他正醒着,并且很享受她的怒气。水清浅给他气得说不出话来,脚一跺转身就走。
这莫名其妙的怪家伙,居然咬了她一口就开始装睡,简直是神经病嘛!她越想越气,但却无法忽视心底传来难以言喻的波动。他唇齿间的温度烙上她的手背,擦不掉也忘不掉,仿佛一记符咒,令她脸红心跳,久久不能平复。
当她走到门口时,身后却意外地传来黄昏的声音:“阿水。”
她停下脚步,回头怒瞪他。她倒要听听这咬人的家伙到底有何话说。
而在这时,她竟听到他这样问:“你会每天来看我吗?”
如果是在平常,她一定会回他一句:“做你的春秋大梦去吧你!”然而此时此刻,他那么一本正经地问着她,他的眼睛很真诚,表情充满了渴望。生平第一次,他没有半点戏谑、没有丝毫玩笑的意思。他是真的想听她真心的回答。
水清浅呆站在原地良久,因为感受到了他话中的别样深意,这个答案变得尤为困难。末了,她终于咽了口唾沫,用如蚊蚋般细小的声音回答:“看、看情况吧。”
听了这话,黄昏满足地露出笑容。他转过了脸,安心地阖上眼皮。有她这句话,足够了。他知道她会来看他的,一定会。
从那天开始,一切都变得不太一样了。她说不出具体是哪里不同,但是她清楚明白地察觉到:她与黄昏之间的关系,正在一点一滴地发生着变化。她见了他,不再能像以前那样毫无芥蒂地大叫大嚷,没心没肺地什么话都说了。而他看着她的眼神,也隐隐多了几分她猜不透的内容,每每看得她心慌意乱,不知该如何应对。
黄昏咬她的那一口,就像咬在了她的心上。把她的心咬出一个小小的伤口,病毒不断地入侵。
而那病毒,就是他。
在这几天之中,她不断地想到他。想到他重重摔在地上的样子,想到他趴在医院的病床上,既委屈又淘气地冲她挤眼;想到他们两人一起吃火锅,拍大头贴,在秋凉如水的街头彼此尴尬对视;想到深夜十二点的咖啡店里,两人狼狈不堪的摔跌,以及那个——叫人尴尬又脸红心跳的意外之吻。
在这几天之中,她没有再接到范弘书打来的越洋电话。曾经有那么几次,她想过要主动打给他,可是拿起电话,又放下了。因为她实在想不出要跟他说些什么好,而在国际电话中沉默,代价可是很昂贵的。
范弘书可不是能够谈心的人呵。她该怎样告诉他,她在意黄昏,已经远远超出了自己所能想象的程度,也远远超过了——对他的关注?
这天,水清浅提着保温壶走入病房,一抬眼便看到黄昏上身**地趴在床上晒太阳。房间里弥漫着一股消毒药水的味道,想必护士刚来替他换过药。
黄昏见了她,立刻咧开大大的笑容,“今天有什么汤喝?”
水清浅把保温壶放在床头,没好气地看着他馋相毕露的样子,“黄豆炖猪脚,很补的。看老妈对你多好,炖好了就马上差我送过来。连我自己都还没喝上一口呢。”她嘴里念归念,手上动作却不曾停,利落地盛了一碗端到他面前,“你今天可以自己坐起来喝了吧?”
“拜托扶一下。”黄昏将一只手伸给她,由她搀扶着半坐起身。水清浅立即垫了一个特制枕头到他腰下,护住他受伤的部位。
或许连她自己都没察觉到,她也有服侍别人这么细致入微的一天。
黄昏一小口一小口地喝着汤,脸上的表情十分满足,“好喝。生病真好,天天有汤喝。”
水清浅没好气地朝天花板翻了个白眼:世界上就是有这样的人,连“生病真好”这种大逆不道的话都说得出口。
这时,汤匙蓦然伸到她面前,“你尝一口。”他目光闪闪地笑着看她。
她愣了一下,然后红了脸,推开他的手,“我才不要吃你的唾液呢!间接接吻,好恶心。”
黄昏收回了手,悻然地耸了耸肩,“你们女人就是麻烦,顾虑一大把。其实,我们连直接接吻都试过……”话没说完,一个枕头砸中他的头部,他脖子一歪,倒在枕头上哀哀叫。
“水清浅,你下手真狠。”他怒瞪她。
“对付你这种败类,当然用不着手下留情。”她以凶狠的目光回敬。
只是,两人眼中都有笑意,嘴角都浅浅扬起。这样的斗嘴,更像是一种默契。他们在嬉笑怒骂中找到心灵交汇的欢愉。
黄昏说得对,生病真好。他住院期间,她每日来陪他吵闹,一天也不曾落下。这样的来访,让两个人都觉得快乐。虽不愿去深思原因何在,却都尽情享受这不被点破的情愫。真好,真好呵!
正在此时,手机铃声悦耳地响起。水清浅直觉地去掏自己的口袋,却发现那边黄昏已经接起了电话。
真是巧合,他俩居然连手机铃声都设定成一样的。她摇头笑笑,坐下来双手环肩看黄昏讲电话。
“范大少,你回来了?”黄昏语气微讶,瞥了水清浅一眼。
她立刻惊讶地站起身来,失声道:“他回来了?”
范弘书回国了?这是什么时候的事?她身为他的“女朋友”,为何竟不知道?
黄昏与范弘书简短地聊着,偶尔嗯嗯啊啊几句,叫边上的水清浅听得一头雾水。她急得半死,几次想抢过电话和范弘书直接对话,都被电话的主人一掌推开。突然,黄昏脸色微变,声音也急促起来:“怎么会这样?”
她连忙问:“发生了什么事?”一转眼的工夫,她又把范弘书忘到脑后去了。
黄昏挂下电话,表情变得十分严肃,还隐隐带着几分怒意,“我上个星期送到出版社的那张磁盘被人为损坏,里面的稿件全都不见了。范弘书要我在二十四小时之内把稿件补齐了给他。否则,延误了出版进度,他会告我违约。”
“什么?他怎么可以这样?”水清浅立刻忘了谁才是她正牌男友,忿忿不平地叫出声来:“我去跟他说!”她说着就往门外走。
“不用了,事情没有那么严重。”黄昏一把拉住她的手,水清浅没有挣开,回头望着他。她知道现在不是闹脾气的时候,被他这样拉着,她突然觉得自己像一个伸张正义的使者。黄昏躺在病床上,黄昏的稿件全部丢失了,黄昏需要她的帮助。而她——喜欢这种被他需要的感觉。
“我所有的稿件都有做备份,就放在宿舍的电脑里。阿水,你可不可以帮我一个忙?”他表情恳求地望着她。
水清浅当然猜到他要说什么,当下拍着胸脯道:“帮你去宿舍拷稿子嘛,我明白。钥匙在哪?”
他笑了,随手从床头柜上抓过一张便条纸,飞快地在上面写了几个名字,再递给她,“要拷的稿件名称我都写在这里了,你对着找一下。文件都存在D盘里。”
“没问题。”她接过便条,再问:“钥匙呢?”
这回黄昏没好气地白了她一眼,俊脸微微泛红,“呃,放在门口盆栽的下面。”他嗫嚅着回答。
“嗯?”听到这样的回答,水清浅先是一愣,然后开始捶胸大笑起来。她笑得几乎滚到地板上,笑得简直要岔了气。
黄昏表情十分尴尬地瞪着她,似乎自己也知道这个答案很丢脸。
“哈……我、我终于知道你的小说为什么卖不出去了!多么贫乏的想象力啊,钥匙居然放在门口,还放在盆栽的下面!”她边笑边上气不接下气地说。幸亏小偷没有买他的书来读,不然黄昏的宿舍怕是早被搬空了不知几回了。
“水清浅,你笑够了没?”他涨红着脸,被她这样嘲笑,觉得很不好意思。
“好了,好了,我帮你去拿稿件。”她一边摇手一边颤巍巍地站起来。刚才笑得太大力,此刻小腹还在隐隐抽痛呢!
当她走到门边时,他又叫住她:“那个……还有一件事要让你知道。”
她回头看着他。只见他面色酡红像喝醉了酒,表情是百年难得一见的扭捏,眼睛甚至不敢直视她。他怎么了?什么时候变得如此别别扭扭的?
“到底什么事?”她奇怪地挑起眉。
“电脑的开机密码——”他表情怪异地盯了她好一会儿,才小声地说:“是你的生日。”
此言一出,红晕如原子弹一般,在水清浅脸上炸开了花。
水清浅在黄昏的宿舍门口蹲下身子,伸长了手探到花盆底下,摸索一番,终于顺利地取得钥匙。
她打开门,走进这间一室一厅的组合式小套房。这房子是“橘子”咖啡店提供给员工的宿舍,按市价的七成租给员工,既省钱又便利,离“橘子”仅有五分钟的路程。
虽然屋主是男生,但黄昏的房间却比她自己的要干净整齐多了。屋内陈设简单,一张沙发,一张餐桌,一个电脑台,没有任何多余的摆设。贴着墙壁的地方置了一个书架,上面整整齐齐地码着几摞书。
说起来也真怪,水清浅与黄昏相识两年,就算之前关系不怎么友好,但他们好歹也算是熟得快透了的那种老熟人吧?在这两年里,她竟然从未到过他家,甚至,从未想过要来这里转上一转。
相反的,倒是黄昏跑她家跑得很勤,每次不出三五日定要找个名目来叨扰她一番。那个时候,她还觉得他挺讨厌的呢!
想到这儿她笑了笑,坐到电脑前,开机,等待。不一会,屏幕上弹出“请输入密码”字样的窗口。
她的脸颊蓦地烧红。耳边响过他方才在病房内的话语:
“电脑的开机密码——是你的生日。”
他的电脑开机密码——是她的生日。
这样的告白,暗示意味太过明显,她若是再听不懂,就实在是傻瓜了。只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从什么时候开始,黄昏不再把她当男生,不再把她当“吵友”,反而对她动了爱恋的心思?
她不知道,不知道呵。这个问题,把她的心湖都搅乱了,把她的脑子都弄糊涂了,令她无法去细想,不敢去深思。
她红着脸输入密码,顺利地进入WINDOWS系统。将软盘插入软驱中,再从口袋里掏出那张便条,对着上面的名称,开始逐个拷贝。
“《魔钟》,《幻靥》……这都是些什么怪名字,怪不得他的书会滞销!”她边拷贝边小声地嘟囔,目光快速略过一排文件名,蓦然,一个文件夹吸引了她的注意。
轻点鼠标的手指瞬间僵住了。
这个文件夹的名字是“阿水”。
阿水,她的昵称。只有相熟的同事或朋友们才会这么叫她。而黄昏,通常都是大大咧咧地直呼她的全名,或者简短地唤她一声“喂”。
此刻才知道,原来黄昏把她存进他的电脑里。在这私密的方寸之地,他偷偷地这样唤她。
这样亲昵而又隐匿的收藏,这样幽微而又明显的心事,为何她却一直没能看出来?
她颤抖着双手打开那个文件夹。首先映入眼帘的,居然是那张他们俩一起拍的合影大头贴。记得照片初印出来的时候,她连看都没有看上一眼,想不到竟然被他珍藏在了电脑里。
这是她第一次看到这张照片。照片中的两人相依相偎,各自红着脸,傻傻地冲着镜头笑。那亲密无间的姿态,像极了一对快乐的恋人。
她久久凝视着那两个贴合无隙的人影,那两张呆傻至极的笑脸,突然间心底有愧疚涌上来。黄昏——究竟喜欢她多久了?为什么她迟钝得直到今天才发觉?
在他那时而戏谑、时而嘲讽的黑色眼眸中,究竟蕴藏了多少她所不知道的情绪?
在照片的旁边,另有一个文档,标题也是“阿水”。
明知道这种探人隐私的行为很是不对,但她无法控制自己的心跳因为激动而过速。她的手先她的大脑一步,双击按下鼠标的右键。当窗口弹出时,她不自觉地屏住了呼吸。
阿水。
认识你是在两年前。
初次见你,这个男孩一般的丫头。你面孔油腻,额前刘海凌乱地翻起。你用凶狠的眼光瞪我,义正词严地对我说:“你听好了,我不是男生,更不是你的兄弟。”
我当然知道你不是男生。我只是和你开玩笑,阿水。你生气的时候,脸蛋红扑扑,双眸像晨星一样,有耀目的光芒在其间闪烁。你看上去像一头小牛犊,鼻孔冲我喷气,倔强地扬着前蹄对我说你不服输。
当时,我被这样的你吓了一跳。
而后,我臣服。我从未见过像你这样的女孩子,那样的虎虎有生气。可以很酷,可以很拙,但永远都是那么生动。你脸上的表情,好似每一秒钟可以变幻一千次。你不停在动,不停闯入我的视线,又再蛮力跳出。
而后,我沉迷。我发现自己喜欢上你,却又矛盾的不记得自己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你。
也许是习惯了和你斗嘴。
也许是习惯了做你喝醉后的呕吐袋。
也许是看惯你生气的样子。一天不看,便觉得浑身不舒坦。
也许是某天早晨醒来,突然发觉你很重要。若没有了你,我的生活将变得多么无趣?
爱情着实怪异,怎样的土壤都可滋长。每一次你凶狠地瞪我,我便觉得自己又深陷几分。
这真是全天下最匪夷所思的感情。我暗恋一个女人,要她每天骂我,我才觉得开心。
有时候觉得自己很贱。这般古怪地爱着,又这般费心遮掩。要想尽办法惹你生气,才算把这爱恋遮掩了过去。我如此费尽心机,阿水,你可会懂?
我想,你不会懂。你不会知道我是多么害怕被你发现我爱你。
记得一次喝醉后,你对我讲:“做兄弟的,有今生,没来世。”多么可爱的你,打死不承认我们是兄弟,却在酒后吐了真言。
这句话,我一直记到今日。
你当我是兄弟。
你我之间,有今生,没来世。
既然如此,这份古怪的爱恋,若只掩藏一辈子,会不会太短?
文字写到这儿便草草收了尾。很凌乱的笔法,像散文又像随感。有好几次,都似断了重又续起的流水,感情蜿蜒,走走停停。这样的水准,实在不像是个作家。她终于知道为什么他的书一直滞销了。他的笔下,只有感情,没有逻辑。如此混乱文字,如此混沌思维,怎么能写推理小说?
然而,有感情呵。有感情就够了,她在他的字里行间读到深重的爱意。这份爱意,在轻巧戏谑的表象下,究竟掩埋得有多久、有多深?
因为爱她,所以频繁找她吵架;因为爱她,所以总是惹她生气;因为爱她,所以眼看她一次又一次失恋,却故作从容地什么都不说,只是在她每次喝醉后,静静地充当她的呕吐袋。
他说得对,这真是全天下最匪夷所思的感情了。如果不是今天打开这个文件夹,或许她一辈子也不会知道:原来,他是这样地在爱着她。
水清浅坐在电脑前,静静望着电脑屏幕。她目不转睛,屏幕不断闪烁,强烈的辐射刺激她的双眼。
她的眼眶逐渐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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