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关于银行风险管理的理论研究
这一领域的主要内容包括银行有哪些风险?银行内在脆弱性的原因是什么?如何管理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等?
银行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银行会选择承担一定的风险,以使市场经济中的交易更容易进行,因此银行风险是与生俱来的,如何管理风险也就成为银行面临的一个永恒课题。全面回顾国际活跃银行风险管理,主要有七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我们只做好贷款”。1944年,通过了关于汇率、利率稳定的布雷顿森林体系,直到20世纪70年代末,因为对银行营业执照的严格控制,银行普遍倾向于逃避风险,风险准入标准趋同。
第二个阶段,“贷款应该评级”。20世纪70年代末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汇率、利率波动性急剧上升,逐步放松对银行业的管制,以前封闭的市场取向全球化,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银行逃避风险会逐渐消亡,银行业开始进行市场细分,根据各自的风险偏好确定信用风险准入标准,银行需要对所有客户进行信用风险评级。
第三个阶段,“股东权益收益率是目标”。
随着一些银行上市,投资者不仅关心资产回报率,更关心权益回报率,寻求资本增值,追求更好的综合回报,但也伴生了监管资本套利现象,并引发了1988年第一个银行业监管协议——《巴塞尔资本协议》[2]的诞生。但股东权益收益率也存在明显的缺陷,未经风险调整的收益考核容易隐藏潜在的信贷风险问题。
第四个阶段,“对风险进行定价”。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利率市场化进程,引发了一个银行提高风险识别能力,通过贷款定价进行信用风险价格转移的过程。以1996年的《巴塞尔资本协议》对市场风险的补充为标志,国际银行业的信用风险管理进入第四个阶段。
第五个阶段,“像管理投资组合一样管理贷款”。第五阶段的开始以马科维茨的资本组合理论在银行业的应用为标志。这对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能力和IT技术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毫不相关的贷款因具共同特征而形成一个类别时,就会产生信贷风险集中问题。若这种共同特征变成共同弱点时,会给资本和盈余带来相当大的风险。风险有多少层面,风险管理就应该有多少层面。银行通过单一客户和关联客户的授信额度管理,缓解和控制非系统性风险的影响,而系统性风险则通过资产组合管理被分散掉。
第六个阶段,“股东要求风险与收益匹配”。第六阶段的开始以2001年《巴塞尔资本协议》草案为标志。银行为了在一定风险偏好下设定最大的容忍限度,用于业务内部资本配置的决策过程,估计不同业务部分和风险的多元化程度对于确定经济资本以及经济资本回报率十分重要。
第七个阶段,“分散资产组合风险至高无上”。其特征是,银行在全部资产组合层面分散风险,采取对自留风险定价、资产证券化、对部分资产组合从事避险交易等措施。银行需要找出各资产组合分类的相关系数、共同点或互动关系,找出共同风险因素,进行抗压测试,包括利率变动、商品价格巨幅波动、经济景气循环,或科技、政治、社会变迁等,进行情景分析及风险预测。
上述七个发展阶段并非代替性的逐级演进,而是叠加式的深化发展。
(四)关于银行业的监管理论
这一研究领域的主要问题包括银行监管的必要性,监管的主要方式,资本充足率与银行体系稳健性、银行效率的关系等。
美联储主席阿兰·格林斯潘(Alan Greenspan)在《美国银行家》杂志世纪版(1999年12月出版)的开篇文章《风险、监管与未来》中指出,“显然,银行之所以能够为现代社会作出这么多的贡献,主要是因为他们愿意承担风险。”美联储副主席罗杰·富古森(Roger W.Ferguson)在2002年3月4日的演讲(题目是《回到管理银行风险的未来》)中也指出,“银行因为承担风险而生存和繁荣,而承担风险正是银行最重要的经济职能,是银行存在的原因。”上述论断表明,商业银行的核心能力是风险管理能力,商业银行是否愿意承担风险,是否能够妥善管理风险,将决定商业银行的命运。
银行监管发展的趋势也表明,银行风险才是监管当局关注的焦点。《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中提出的“三大支柱”(资本充足率、政府监管和市场约束)无一不是以风险为核心的。银行需要的资本量,完全根据其风险程度来确定;政府监管是以风险为基础的监管;市场约束的关键在于使市场参与者更多地关注银行风险状况的变化,通过保持或改变其与银行的业务关系,促进银行稳健经营。
30多年以来,在世界各国的银行危机中,所有倒闭、被政府接管的银行,无一例外的都是在风险管理方面出现了严重问题。商业银行实际上是经营和管理风险的企业。我国的《商业银行法》规定了商业银行的“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三原则,这些原则都离不开风险管理。从国际先进商业银行的实践来看,风险管理贯穿于银行工作的全过程,所有工作都以防范风险为核心。因此,全面构建现代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并适时进行创新,是我国商业银行改革与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质量效益的重要保障。
从20世纪80年代美国储贷协会危机、20世纪90年代初持续至今的日本银行业危机、20世纪八九十年代至今仍连续不断的拉美金融危机,到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从1995年尼克·里森因期货交易造成8.6亿英镑巨额损失而将拥有232年悠久历史的巴林银行推上死亡之路,到2002年发现约翰·鲁斯纳克因违法外汇交易造成7.5亿美元损失而使联合爱尔兰银行市值在一天之内暴跌13.7%,这些事实一再证明: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的生命线。
[1]纳什均衡,Nashequi librium,又称为非合作博弈均衡,是博弈论的一个重要术语,以约翰·纳什命名。纳什均衡指的是这样一种战略组合,这种策略组合由所有参与人最优策略组成。即在给定别人策略的情况下,没有人有足够理由打破这种均衡,从实质上说,是一种非合作博弈状态。
[2]《巴塞尔资本协议》是国际清算银行(BIS)的巴塞尔银行业条例和监督委员会的常设委员会——“巴塞尔委员会”于1988年7月在瑞士的巴塞尔通过的“关于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计算和资本标准的协议”的简称。该协议第一次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国际通用的、以加权方式衡量表内与表外风险的资本充足率标准。
第三节国际先进银行的风险管理发展
金融服务于经济活动,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经历了较长时间的发展与实践,已经在风险管理方面设计、发展了许多先进的风险管理理念和方法。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起步较晚,如何掌握和吸取这些方法和理念,结合我国商业银行的实际,合理运用这些优秀成果,对于提高我国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实践意义。
一、指导思想
从国际先进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来看,以下管理思想主导了银行的风险管理现行体系的发展:
(一)以系统思维为指导,进行全面风险管理的整合与提升
全面风险管理是指对整个银行内各个层次的业务单位、各种风险的统一管理。这种管理要求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银行声誉风险等不同风险类型,公司、个人、金融机构等不同客户种类,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等不同性质业务的风险都纳入统一的风险管理范围,并将承担这些风险的各个业务单位纳入到统一的风险管理体系中,对各类风险依据统一的标准进行测量并加总,依据全部业务的相关性对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全面风险管理是应对银行业务多元化而产生的,其优点是可以大大改进风险—收益分析的质量。该原则说明,银行的风险管理部门有责任对银行的所有风险进行系统化的管理,在风险管理方面不应该存在任何管理空白。风险管理部门通过风险管理规划、制定风险管理政策等方式,在银行系统内实现风险管理理念、目标、标准的统一,从而实现风险管理的全面化、系统化。
(二)以生命周期理论的为指导,实施全过程的风险管理
商业银行的业务特点决定了业务的每个环节都有风险,因此银行的风险管理应贯穿于业务发展的每一个过程。
(三)以组织结构理论为指导,推动全员的风险管理文化
风险存在于每一项业务和每一个环节,商业银行的这种内在风险特性决定了所有银行工作人员都应该具有风险管理意识,自觉进行风险控制。为有效地识别、防范和控制风险,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一般都设有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专门负责风险的集中控制。但是,风险控制不仅仅是风险管理部门的事情,无论是董事会、管理层还是普通员工,无论是风险管理部门还是业务经营和其他管理部门,每个岗位、每个人在经办每项业务时都必须考虑风险因素。董事会是银行风险管理的最高机构,负责衡量银行的总体风险敞口[1],并对风险管理承担最终责任。董事会下设独立于管理层的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风险管理委员会对本行风险管理的重大事项进行判断和决策,管理层必须执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决策。
(四)运用管理学的工具,寻求创新的风险管理方法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企业经营区域逐步跨国化,股权逐步多样化和复杂化,业务领域逐步多样化,这给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目前,国际先进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重点已经从信用风险扩大到重视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信用风险管理的重点从关注单笔交易、单项资产和单个客户,扩大到高度关注所有信用敞口的总体风险控制。为了避免各类风险在地区、产品、行业和客户群的过度集中,国际先进商业银行采取统一授信管理、资产组合管理以及资产证券化、信用衍生产品等一系列全新的风险管理技术和方法,防范和转移各类风险。国际先进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越来越重视定量分析,大量使用各类数理统计模型来识别、衡量和监控风险,这使得风险管理越来越多地体现出客观性和科学性的特征。风险管理方法也不断创新,风险管理技术由定性分析向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转变。
(五)以国际化的战略眼光,扩展全球的风险管理体系
国际商业银行都是经营地域遍布全球的跨国公司,由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因素导致的国家风险成为危及银行业安全的重要因素。商业银行的国际化发展趋势要求风险管理体系必须是全球化的,并根据业务中心和利润中心建立相适应的区域风险管理中心,与国内的风险管理体系相互衔接和配合,对各国、各地区的风险进行甄别,对风险在国别、地域之间的转化和转移进行评估和风险预警。
[1]风险敞口:指由债务人违约所导致的可能承受风险的信贷业务余额。
二、核心目标
从风险类型的管理来看,目前国际上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集中于以下三个方面的管理:
(一)信用风险管理
信用风险管理的目标就是将信用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使风险调整后的收益率最大化。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需要贯穿在整个资产组合及单一授信或交易中,对信用风险的有效管理是综合风险管理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任何银行获得长期成功的必要条件。
对商业银行而言,贷款是最大、最明显的信用风险来源,但银行信用风险也存在于银行的其他业务中,包括承兑、同业交易、贸易融资、债券、外汇交易、金融期货、掉期、股权、期权、承诺、担保和交易结算等。为此,巴塞尔委员会敦促商业银行的监管当局推广信用风险管理良好行为准则,包括:(1)建立适当的信用风险环境;(2)在健全的授信程序下运营;(3)保持适当的授信管理、计量和监测程序;(4)确保对信用风险的充分控制。
此外,巴塞尔委员会认为,监管者应要求银行建立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信用风险的有效体系,并作为总体风险管理的组成部分;监管者应对银行授信和持续资产管理的战略、政策、程序和做法进行独立评估,并考虑制定限制银行对单个借款人或关联交易群体的授信规模的审慎监管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