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导言
本章所要讨论的是作为全部贸易理论基础的古典贸易理论。
古典贸易理论是在批判重商主义贸易思想的基础上形成与发展起来的,因此,本章将从重商主义的贸易思想开始讨论。
古典贸易理论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两个重要的发展阶段:其一,是亚当·斯密的首创阶段;其二,是大卫·李嘉图的继承与发展阶段。经过这两个阶段的发展,以比较利益为支柱的古典贸易理论便最终确立起来了。
1.2重商主义的贸易理论
有关对外贸易的理论最初几乎都是出自重商学派的着作。虽然“重商主义”这个称呼在今天是对贸易主义的一种含有贬义的指责,但在当时却并非如此,所以花点时间来了解这个学派有关贸易的一些基本观点对于我们全面理解当代的国际贸易理论还是有益的。
重商主义者认为,贸易的吸引力在于它能够提供国际收支顺差的机会。在重商主义者看来,出口是一件值得称赞的事,因为它可以促进本国工业的发展,并导致贵金属的流入。与此相反,进口却是一种负担,因为它减少了对本国产品的需求,这不仅会导致国内就业的下降,而且还会使贵金属流失。
重商主义之所以会产生以上的看法,这主要与他们把财富与金银等贵金属直接等同起来有关。基于以上这样的立场,重商主义的政策建议是:国家应对出口与生产加以保护与奖励,而对进口则应采取保护主义的措施予以限制,特别是那些具有战略意义的产业部门更是应当如此。
不用说在当时,即使用现在的观点来看,重商主义的这些思想与政策建议也未必都是荒谬的。在一个主权国家的范围内,社会总需求低于生产能力的事是经常可能发生的,因此,国家采取有助于出口增加或进口减少以求增加社会总需求的政策显然是应当受到欢迎的。
此外,不管货币代表什么,由重商主义政策所导致的货币供给的增加(由贸易顺差、金银等贵金属流入所致)对经济显然有促进作用,这是因为货币供给的增加会引起价格上升,进而刺激供给的增加。
然而这并不是说重商主义的贸易理论全都是对的,它至少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重商主义的政策结论仅在某些情况下站得住脚,并非在一般意义上能够站得住脚;第二,重商主义把国际贸易看作是一种零和博弈,即贸易一方的顺差必然要以另一方的逆差为代价这一观点显然是错误的,并在后来受到了古典经济学派的猛烈抨击;第三,重商主义把货币与真实财富等同起来也是错误的,正是基于这样的错误认识,重商主义才轻率地把高水平的货币积累与供给等同于经济繁荣,并把贸易顺差与贵金属的流入作为其唯一的政策目标。
按照重商主义的以上理论与政策建议,自由贸易似乎永远是不可能的。然而古典经济学的伟大创始人亚当·斯密在他的着作《国富论》(1776年)中雄辩地证明了自由贸易的可能性与必然性,从而建立起了古典主义的贸易理论。
1.3绝对利益论
国际贸易的绝对利益理论是由亚当·斯密在200年以前创立的,为了能够与以下分析方法保持一致,我们将用现代经济学的语言来表述由斯密所创立的这一贸易原理。
1.3.1前提假定
绝对利益贸易原理是建立在以下一些前提假定基础之上的,这些前提假定分别是:
(1)有两种商品:一种是制成品M;另一种是初级产品X。
(2)有两个国家:一个是W国,它在生产M产品方面具有生产率的优势;另一个国家是U国,它在生产X产品方面具有生产率的优势。
(3)只有一种稀缺要素(劳动),生产函数为规模报酬不变。这意味着可以只用一个参数来概括生产技术,即劳动的“投入-产出”系数。
X产品的成本要绝对低于W国生产X产品的成本。
(4)贸易条件为出口价格比进口价格。
1.3.2封闭经济下的均衡
在封闭经济的情况下,U国的生产均衡点是在E点,在该点Px/Pm=Lx/Lm,即边际生产率与边际替代率正好相等,因此,作为社会福利象征的无差异曲线I0也就必然在此与生产可能性曲线相切。结果,U国生产的X产品的产量为Qx,而M产品的产量则为Qm,整个经济处在其资源条件所许可的帕累托最优状态。
1.3.3开放经济下的均衡
在开放经济的情况下,U国将获得一种有利的贸易条件。这种有利的贸易条件根源于U国在生产X商品时所具有的生产率方面的绝对优势。这种优势决定了U国可以以较低的成本生产X商品,但却可以以较高的价格在国际市场上出售X商品,并由此而增加国民所得,增进国民福利。
当然,U国为了要通过贸易来增加国民所得与福利,就必须对国内的资源重新进行配置,即将原先配置在M部门的资源全部转移到X部门,专业化生产X商品。这样,U国的X商品的产量将从Qx增加到P,而M商品的产量则从Qm减少为零,其经济的均衡点将因此而从E点移动到C点。
现在我们可以来比较一下C点与E点的区别。在C点,生产可能性曲线向右旋转,与更高水平的无差异曲线I1相切,这表明U国的国民收入与福利因参与国际分工与贸易而增加了。其机理可以分析如下:U国专业化生产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X商品,自己消费犗犑数量,余下的犑P数量的X商品用于出口,通过在国际市场上的贵卖(X)贱买(M),换回犗A数量的M商品,从而使该国在要素总量与结构均不变的情况下,即生产可能性边界不变的情况下,将国内的消费水平由E点大幅度地提高到C点。
有必要指出的是,由贸易而导致的收益增加是对称的,即当U国通过专业化生产X商品而导致其国民收入与福利提高的同时,只要W国亦能采取同样的做法--专业化生产其最具国际竞争力的M商品,然后与U国进行交换,W国亦可得到同样的结果。由此可见,贸易是一种对贸易双方均为有利的正和博弈,而绝不是像重商主义所说的那样,贸易是一种你有所得,我就必有所失的零和博弈。
1.4比较利益原理
1.4.1斯密假定的放松
斯密在构造其绝对利益贸易原理时,所依赖的是这样一个事实:即U国生产X商品的成本绝对低于W国,而W国生产M商品的成本又绝对低于U国。正因为如此,才有图131中TP线比ZP线陡峭的情况发生。然而,U国生产X商品的成本绝对低于W国与W国生产M商品的成本绝对低于U国这一约束条件是一个极强的约束条件,在现实世界中能够满足这一贸易条件的贸易行为并不是很多的。与此相反,在现实世界中人们经常可以看到的现象倒是参与贸易的双方往往是其中一方同时在生产M商品与X商品方面具有生产的优势,这意味着斯密定理的失效,但贸易却仍可进行,其原因何在呢?斯密的后继者李嘉图对此作了精辟的回答。李嘉图通过放松斯密的假设,用比较利益原理阐明了当贸易双方中的一方在生产上述两种商品都具有生产率优势时贸易仍可发生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