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夜,难以入睡,抽根烟,静静地凝望着漆黑的夜空。星星不知道哪去了,独留下一汪明月悬挂空中,月亮散发出令人恶心的红晕,像是血,像是人心,像是罪恶的魂魄。诶,或许是月亮丢了星星,它难以接受,它抓狂,它变态,它开始喋血。就像母亲丢了孩子,找不到,发疯,随后的一切让人感觉是那么的荒谬,但是这是真实的。
今天,去买手机,女店主对我很热情。其实我是不大愿意服务员对我太热情的,因为感觉这样不买点什么,总是对不起别人的一番热情。
就快买好了,突然店门口爬来了一个人。是个男的约莫三四十岁年纪,长长的头发杂乱无章,黝黑的脸庞上全是沟沟壑壑,大颗大颗的汗珠从他的脸颊滑落,汗珠也是黑色的,估计他已经有好几年没洗过脸了。他躺在一个托运货物的板车上,枯瘦得双手吃力地在地上爬行,他的两条小腿是畸形的,就像小孩子的一样,没有发育,看上去好似一棵枯树根。板车前绑了个话筒,他用力地嘶哑地唱着走调的《上海滩》
“走走走,别在这躺着,爱死不死的”这估计是他听到的最多的一句话了,然而,我一般会去给一些钱的。其实我知道,这些钱他是拿不到的,毕竟还是要上交帮派的。但是如果某天没有要到足够的钱,他会被打的很惨,诶,估计他早已经习惯了。
或许很多人不明白,为什么他在白天不去警察局报警呢?
这就让我想到个故事,一只小象从小被铁链锁在一根木桩上,它怎么挣脱都挣脱不了,渐渐地它放弃了。待到有一天它长大了,已经能够轻松地挣脱时,它还是放弃的。这些乞丐就像这只小象,他们甚至还不知道世界上还有能帮助他们脱离苦海的人,这些人就是警察。
没有多少人比我更了解他们了,我不知道这位中年男子到底经历了什么,但是我能想象,而且估计没多少区别..
那是二十几年前,天气格外的明朗,蔚蓝的天空上只飘着几朵白云,山上的野菊花又开放了,黄灿灿的真漂亮。一群孩子在山上采摘着野菊花,忽然不知是哪个孩子指着山下的小路大喊:“快看,蚂蚁团。”
“哦,今晚有大马看喽。”
然而,最小的那个孩子却是一脸眉头,疑惑地问道:“什么是蚂蚁团啊?”
“今晚你就可以看到了。”
来马戏团了,全村都很高兴,搞得比过年还热闹。然而母亲就要带着孩子出门看马戏时,婆婆们总是会叮嘱一定要看好孩子。
“妈妈,真好看,但是杂耍的这些人为什么叫蚂蚁啊?”
“什么蚂蚁啊,是马戏。”
“为什么叫蚂蚁啊?”
“是马戏。”
孩子总是那么可爱,母亲也总是那么的有耐心。
孩子的思想总是那么的天真,看到了这么好看的杂耍,便觉得自已若拥有了这件本事肯定很厉害。母亲也看得很入神,直到杂耍结束才发现自己的孩子不见了。
“老张头,又溜进来个孩子。”
孩子张着大大的眼睛,好奇的望着马戏团的后台,也有几个比他大不了几岁的孩子正在辛苦地练杂耍。看到有人来了,那几个孩子也睁大了眼睛与他对望。没有说话,但是眼神里充满了呆滞。
“老张头,留么?”
“留个屁啊,够多了。”老张头是个五六十岁的老头,坐在一条板凳上抽着土烟,想了一会说:“等到下一个镇里找个老鳌子(专门拐卖儿童的人),卖给他。”
孩子不知道怎么回事,纯洁的眼神里充满了渴望,他想学杂耍,但是又不敢说。
马戏团连夜走了,没有人知道他们去了哪,留下的只有一个永远伤心的母亲,还有一个家庭。
走了好久,马戏团的人也不知道走到哪个小镇。“赵二,你去找个老鳌子。”
虽然这个镇没来过,但是他们知道哪里有老鳌子。
赵二来到镇头的一个脏得连老鼠都不愿意去的厕所,看到了厕所门后写的地址,便冲冲的赶了过去。这个地址并不是老鳌子的地方,否则就太不安全了,这些赵二都知道。
是个小店。
“打个电话。”赵二递了根烟。
一般来说打电话的都不会递烟的,店主明白了些什么:“打给谁的?”
“长途。”
“长途贵。”
“我没钱,我有东西可以换。”(我是卖孩子的,外地的孩子)
“那跟我来吧。”
店主带着赵二来到了个山里的破房子里,房子里有个大妈,但是感觉脾气很不好的那种,还有几个婴儿在哭闹,那个大妈却也不管。
“生人?”大妈摆出了个泼妇脸
赵二却赔了个笑脸:“外地的,玩杂耍的,溜进来个小孩,认不识人,想快点处理掉,价钱好商量。”
“生人价钱都不高,带把的的一万,妮子五千。”
“带把子的。”
“明天,带人来。”大妈还是一副冷脸。
孩子被卖了,他还不明白怎么回事,终于鼓起勇气弱弱地问了一句:“阿姨,我什么时候学功夫啊?”
那个大妈冷笑了一句:“想学杂耍啊,明天我就带你去。”
第二天,大妈带着孩子来到个遗弃的工厂里,还没进去就开始囔囔:“二巴子,快出来,领了个好的。”
说完,大妈便带着孩子进了工厂,工厂里坐着几个三四十岁的****着上身的中年。孩子有点害怕,紧紧的靠着大妈。
“仲大娘,又带了个货啊?”
“是啊,那些鳖呢?”(小要饭的)
“出去要饭去了。”
“我这个货,外地的,不怕被家鸡找到。”(孩子的父母)
“便宜的。”
“一万三,不肯,我就扔进河里了。”(卖给人家当儿子)
“一万二,多了不要。”
“就这样吧。”
大妈领着钱走了,孩子本来想跟了去,谁知被一脚踢了回来。孩子大哭,几个中年汉子上去又是一顿踹。
约莫了好久,孩子终于不哭了,只是抽泣。
“叫什么名字?”
“小虎。”
“听着以后叫五狗,知道么?”
下面终于到了最残忍的一幕,也是我最不愿写的地方。
一个中年男子起身拿了根木棍给了个另一个男子:“轮到你了。”
那个中年男子接过棍子点了根烟,喃喃道:“这种事干多了,会遭报应的。”
“你还怕遭报应?快点干,干完了找个赤脚医生,掉两天水就行了。”
那一夜,孩子哭了整晚。这并不是最残忍的,我见过许多小腿直接就是没有的,这种案子仍是我最不想办的案子,也是我遇到了便必定竭尽全力去办的案子。
经常有人问我为什么那些人贩子不直接判死刑?
其实那些人贩子不管罪恶多少,都对孩子的家庭造成无法修复的巨大精神创伤。光这点判处死刑早就够了,但是如果不是情节及其恶劣严重,政府还是不会判处死刑的,这点我也是很赞同的。
抛开人道主义不说,倘若只要贩人便判死刑,就好像犯了罪便是死刑一样,看似能降低犯罪率,实则是万万不可的。倘若要真是这样,那么偷个窃被发现便会很容易演变成谋杀。因为在小偷看来杀人和偷窃是一样的,都是死刑,那么杀了目击者还有一线生机,后果可想而知。
同样的道理,如果所有的人贩子都判处死刑,那么他们一旦知道自己已被发现,那些在他们手上的孩子怎么办?更可怕的是那些亡命之徒可能会因此而上街随意的砍杀孩子,因为他们会固执的认为都是孩子害了他,你永远都不会知道一个变态的思想。
这只是题外话,下面让我们重回正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