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方的黑道巨擘其影响力与势力自然不可能只是仅限在他发家的地方,除发家地方的势力是他一家独大以外,在其他地方的势力只是区别于其大小而已。当然,放在明面上的势力是可以被人看到的,也是拿出来作为一种象征的,对于暗地里一方的势力与暗棋到底有多少,那无关人等就不得而知了。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至于这江湖里的水到底有多深与浑浊,那就要取决于这江湖里的大鱼有多少了。而大多数的浪花却是小雨和虾米翻滚出来的,尽管搅起来的浪花不大,翻出来的水也浑浊不了太长时间,可看着终归是恶心人的。至于像‘老大’这样半大不小的鱼,翻滚起来却是可以浑浊一片江湖。
昏黄的街灯下,走着一大一小,一高一矮,一胖一瘦两个人,瘦与矮与小只是相对来说的,终其原因只是因为走在后面的那个人就算是在以壮汉居多的北方来说也显得太过高大了,将近两米的魁梧身高,壮硕的身体,只是那张木讷的脸庞破坏了他本来极具威严的风范。相对于来说前面那位矮些的年轻人就要更具风流了,一身雪白西服,配上一双雪白皮鞋,再加上本来就俊俏的面容,这一对过于奇葩的组合,便引得路人频频瞩目了。
过往的行人行色匆匆,时不时抬起头来看着街灯下飘下的雨滴,似乎有越下越大的趋势了。
街上的两兄弟就这样悠闲的走着,与周围的行人、雨滴、街灯比较起来便显得格格不入了。不过他们丝毫不在意这些的,李则省是不在意,而李子道是根本从生下来就没有在意过,在他眼中,现在除了眼前这个人是他在意的以外,对于其他的任何人、任何事物,他都不甚在意。
或许在别人眼中,他李子道就是一个脑子有问题的傻大个,任人欺负都不懂得还手,可是在李则省心里,他是我弟弟,我唯一的亲弟弟,我可以骂他,可以气他,甚至可以打他,可是别人不行,所以当初他义无反顾的跟着了屈炘,并不是因为看上了跟着在川蜀之地的地下皇帝的前途更好,而是因为在那个人的眼中,他把李子道是正儿八经的当成了一个真真正正的人,而这是那个地痞流氓头子做不到的,所以在跟着屈炘之后,他把那个把李子道当做傻子来挑逗的地痞流浪头子生生捅了十八刀然后死去。
李则省仍然记得在自己很小的时候母亲因为生弟弟难产死去,而弟弟又变成了一个脑子有问题的人,在父亲临终前,父亲告诉自己,要照顾好他,所以长兄为父,自己便不能让他受了别人的欺负。
而在十年前,父亲将自己和弟弟带到一位算命先生面前,先生也曾说过,准确的说是看着自己意味深长的说过,你家小孩的气运并不该如此,只是有人无意中夺走了属于你家小孩的那份而已,十年后该回来的会回来的,该走的也会走的。
想起现在离十年之日满打满算就只有一个月的时间了,而自己却也没有见到弟弟有丝毫好转的迹象,也再也没有见过当初的那个自称诸葛半仙的江湖术士,李则省就有些怒气横生,不是气李子道没有好转,而是气当初那个诸葛老家伙把自己家的积蓄骗了个精光,后来李子道没忍住饥饿,去摘了别人家一颗梨,结果被父亲红着眼打的两天下不了床,当父亲红着眼憋着气说出那句‘我们家再穷,也不能欺负和我们一样穷,或是比我们更穷的人。我老李家没出过小偷小摸的人,你们也不能干,就算是饿死也做不得啊‘,直到那一刻,比穷人家孩子更早当家的李则省,才发现正好四十出头的父亲头发早已半白,就像自己门前山坡上正在枯萎凋谢的野菊花。
所以在很小时候就就辍学,在稍大一些时候就带着一个有病的弟弟的李则省这些年干过很多事,当过传菜生,干过油漆工,给人放过血,也收过别人的保护费,也曾被城管大队的人撵过,却始终记得父亲红着眼喘着气说出的那句话,也的确是做到了这样,对得起李家的烈祖烈忠。
李则省突然抬头,看着头顶出现的那片宽大黑布,是一件宽大的黑色外套,遮住了头顶的灯光,也遮住了漫天越下越大的雨滴。李则省张了张嘴,想要说些什么,却最终还是慢慢的合上了那片薄薄的、殷红的嘴唇,然后紧紧抿着。什么也没有说出口,什么都说不了。
李子道一步不离的跟在李则省的身后,那张木讷的脸上露出一个憨厚的微笑,似乎在为自己没有听到平常熟悉的呵斥声而感到庆幸,当然,李子道自然不知道庆幸是为何物的,他只是感觉很高兴而已,所以他悄悄抬起刚刚低下去的脑袋,把手中的宽大外套扯得更直,摆的更平了。
路上的行人走的更急了,因为雨下的更大了,那一幕以黑色外套作伞的光景却还是落在了过往的人眼中,烙印在了他们的心里,或许等到回到家里过后,他们便会告诉自己的儿子或是女儿,至于具体是说不要学那两个怪人在雨中还在慢吞吞的走还是说两个人在困境中应该相互帮助,那就不得而知了。
一个穿着黑色风衣的年轻人站在灯下,一把黑色的雨伞遮住了大半部分的容颜,年轻人盯着在街边行走的组合怪异的两位年轻人,雨伞下和外套下的两双眼睛视线交叉而过,就像是两个陌生人无意间的视线交错一般。
风衣年轻人转身向来时的路上走去,摸出揣在裤兜里的手机来,打出电话,脸上洋溢着发自心底的微笑。
“喂,媳妇儿,是我。”
电话那头传来一个温柔似水的声音,“是你啊,什么时候回来啊?”
“我打电话来就是说这事儿呢,我今晚可能要很晚才回来了,诊所还有事情没做完,要做完了才能回来。”
“嗯,那好吧,我今天炖了鸡,我把它热在锅里,你回来了自己记得去舀起来吃了。”
“行,老婆大人,女儿呢?睡了吗?”
电话里传来一个羞涩的声音,“又不正经了,女儿现在还在喝汤呢,等她喝完了就把她叫去睡觉。”
年轻人呵呵一笑,“恩,记得让女儿多喝点儿,你也多喝些。”
“嗯。。”
沉默几秒后,年轻人说道:“那你记得早点儿休息。。”
“嗯。。你也记得早点儿回来睡觉。。开门的时候小心些,别把女儿吵醒了。。”
“嗯。。那我挂电话了。。”
“嗯。。拜拜。。“
“拜拜。。”
王小攀挂掉电话,看着渐渐黑暗的屏幕怔怔出神,我王小攀有妻相敬如宾,有女可爱伶俐,有友知我心肠,有家温暖和睦,有爱温暖我心,这一生我是何其幸运,是何其满足!!
王小攀略微举高了伞沿,看着前方迷蒙的灯光,大踏步离开,渐渐消失于朦胧夜色中。
王小攀诊所,在这一片地区,基本上是人人都知道,以医术精湛、医药低廉闻名,誉名远播。当周遭的人谈及这间不过百来平方米的小诊所时,无不由衷的发出赞叹,会衷心的伸出大拇指,说上一句,“王医生真是个好人啊。”
一路上时不时有行人向王小攀打招呼,说上几句话,聊上几句天,王小攀则是轻轻浅浅的笑着,点着头,偶尔开口说一两句话,再与路人擦肩而过,渐行渐远。人是会察言观色的生物,谁都不列外,路人也看出来了,今天的王医生到现在这个点儿都还在往诊所赶去,明显是有急事,自然就是有再多的交谈心思,也得就此放弃,毕竟王医生的事才是大事,说不得就关乎病人生死,这可耽误不得。
远处的街灯下出现了一家小诊所,透过朦胧的灯光可以隐约看出上面写着的五个大字,‘王小攀诊所’。诊所平淡无奇的外表就如那个年轻医生的外表一样的平淡无奇,给人留不下多么深刻的印象。
王小攀掏出钥匙,打开房门,房间里的报警器兀自响了起来,王小攀打开电灯,关掉报警器,像往常一样向坐诊室走去,穿上那件当时都是一群穷光蛋的友人送与自己的,已经用了好些年而不愿意更换的白大褂,再拿出一双崭新的白手套带上,转身向那间狭小的卫生间走去。
王小攀取下冲水器,露出后面的那个只放了一个防水袋子的小洞,拿出防水袋子,轻轻倒出里面的物品,零零散散的零件落了一地,有细小的管子,弹簧,弹夹..
王小攀面无表情的拿起那些零件,熟练的一一组装好,片刻之后,一把崭新的手枪便出现在了手中。王小攀转了一个漂亮的枪花,放下手枪,按回冲水器,再拿起手枪,转身离开卫生间,再次来到坐诊室,将手枪放在抽屉里,拿起放在桌上的医书,津津有味地看着。
抽屉里的手枪静静地躺着。
一把手枪,已经上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