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田敏雄一、之前我说了谎,昨天看了您的实地调查,实在不敢再隐瞒下去了,今天我要把一切都如实说出来。二、我是从今年正月开始和清子发生关系的。(中略)之后我们一直保持着那种关系。因为我也是单身,就想着近期内正式向野口先生提亲,迎娶清子为妻。
三、7月9日晚上,和我上次说的一样,晚饭后闲谈至夜深后就先上床睡了。等到旁边的山口睡熟了我又爬起来,穿上草拖鞋,从厕所的洗手盆那里下到了院子里,去了厢房那边。当时我叼着“朝日”烟,在假山后面把它扔掉了。然后打开门进了院子看了看房间里的情况,阿福看上去睡得很熟,于是我就立刻上了清子的床。
四、可是我上了清子的床还不到五分钟,就听到有人向厢房走来的脚步声,我慌忙躲到了和隔壁房间之间的拉门后面,然后就有人进来了,但是我藏身的地方看不清来人的样子。我一边躲在屏风的阴影后面以免被发现,一边小心地观察着隔壁六榻榻米房间的动静。我看见那个在清子枕边坐下来抽烟的人居然是山下,不禁一惊,更加屏息凝视,只见山下把假装睡着的清子摇醒,在她耳边小声说了些什么,居然冷不防的要上清子的床!清子用手推开他,激烈地反抗着。就这样僵持了一会儿,山下大概是放弃了,又在清子的耳边说了些什么,就无精打采地回去了。于是我从屏风后面出来,再次和清子同床共枕,大概三十分钟之后,回正房去睡了。问你去厢房的时候,清子睡熟了吗?
答没有,还醒着。问女佣阿福呢?
答睡得很熟。
问你和清子发生关系时说了些什么?
答她说被山下那样纠缠很烦,要尽早和叔叔说明情况,成为名正言顺的夫妻。我也害怕在那种情况下万一我们的关系被山下知道了,我就有麻烦了,要尽快请求野口先生允许我们在一起。我们就商量了一下这件事。
问你在第二次取证书中说,当晚去厕所时“碰到山下了”,第三次取证书中说“看到从厢房回来的山下了”,这次又与前两次所供证词完全不同,为什么会有这么大差别呢?
答十分抱歉,今天所说的事实,我实在是一直很难说出口。上次我已经说过了,我是山下的下属,让山下蒙羞的事情,我实在是难以启齿,所以考虑再三,到上次之前一直都在说谎,给你们添麻烦了,实在对不起。
问那么今天所说的,你确定没有错吗?答是的,我确定。
(下略)
一三根据指纹鉴定,可证明当晚有三人曾到过厢房的房间。衣柜的小抽屉上的一个指纹很明确是中岛的,中岛本人也承认潜入厢房的目的是盗窃。剩下的两个指纹一是山下的,一是安田的,在第四次取证书中二人都承认当晚去过厢房。读到这里,大家一定会觉得案子的范围一下子变得非常狭小了吧。然而,以上我所记录下来的长篇大论的取证书、鉴定书等等,只能证明这三个男人当晚都出现在厢房过,而对解决“清子是谁杀害的”这个根本问题一点作用也没有。同时,如果当晚确实只有山下、安田和中岛三人而再无其他人出现在厢房过,那么杀害清子的凶手一定就在他们三个之中。那么上面的记述也就成为了相应的证据。把要点摘录出来的话就是以下几点。
山下诚一
一、供认自己和清子发生过性关系一、供认当晚发生过性关系一、死因鉴定书以及附着精液的浴衣一、清子枕着的弓形枕头上留下的指纹一、清子枕边的玻璃烟灰缸里的两根“敷岛”烟蒂和旁边的“敷岛”烟盒安田敏雄一、供认自己和清子发生过性关系一、供认当晚发生过性关系以及死因鉴定书一、弓形枕头上留下的指纹中岛庄吉一、橡胶草鞋脚印一、衣柜小抽屉上留下的指纹多么丰富的证据啊,同时又是多么没有说服力的证据啊!这样的证据就是有一百个,也不如死因鉴定书上的一句“尸体颈部指纹与某某指纹相符”有用,如果真的能检测到这一项的话,那问题就迎刃而解了。但是,对医生来说,这种鉴定是不可能的。这样看来,科学的力量在犯罪调查中也不是全能的。科学解决不了的问题就必须得由检察官来解决。
这起案件没有任何迹象显示是共犯或者共犯关系作案,而且目前也不能证明三人就是一场独立犯罪的罪犯。
如果三人之中只有一人当晚去过厢房,那么很容易就可以认定这个人为被告,以上这些证据这么逐一分析即使不够充分,也基本上可以认定犯罪事实。然而,三人不可能是共犯,却留下了同等程度的证据,各位读者已经充分了解这起案件有多么棘手了吧。
到了〇月某某日,被拘留在未审判拘留所的山下和安田终于获释。报纸上《五甲美女被杀事件陷入迷宫》被广泛报道。
一四第二次取证书
某某监狱在押人员中岛庄吉
(中略)
问你在上次取证书中说“在野口家篱笆处向内偷窥,因为看不清楚就绕到西边的水田,从木板篱笆的缝隙里窥视院内的”,你确定没错吗?
答没错。
问当时你穿着橡胶鞋吗?答是的。
问那我问你,你是从扇轴篱笆的哪边窥视院内的呢?
答是在从大门往北走六七间远,篱笆稍微有点稀疏的地方。
问从那里稍微看了一下,然后又绕到西的侧木板篱笆那边去的是吗?答是的。
问从那里怎么走到西侧的木板篱笆去的呢?
答从篱笆的北角沿着厢房背面的围栏走到西侧的。问从木板篱笆的哪边窥视的呢?
答开始是从离北角三四间远的南面的围栏的缝隙里窥视的。问那里的木板篱笆刚好有个到你眼睛那么高的缝隙吗?
答比我的眼睛稍微低一点,我是弯着腰看的。问那里可以看得很清楚吗?
答篱笆里面好像有什么东西挡着,不是很清楚。问然后第三次是在哪儿窥视的呢?
答从那里往南走五六步的地方。问也是木板篱笆的缝隙吗?
答是木板的节孔。
问节孔的高度是多少?
答也是比我的眼睛稍微低一点,我和之前一样弯着腰看的。问看清院子的情况了吗?
答毕竟是漆黑的夜里,不是很清楚,只是看见厢房的门开着一尺宽左右,光线从里面露出来。
问然后你立刻就从那儿翻进去了吗?答是的。
问你是穿着鞋踩着篱笆爬上去的吗?答是的。
问院子里你跳下来的地方有什么吗?答什么都没有。
问然后就是按照上次所说的那样行动的是吗?答是的。
问确定没有错吗?
答没错。
(下略)
接下来是明上检察官的第三次现场查证。当日,两辆汽车停在了野口别墅的门前,明上检察官、时原书记员和某某署的下田警部补三人从一辆车上下来,一名穿着制服的巡警和穿着囚衣的中岛庄吉在看守的带领下从后面一辆车里下来。明上检察官把车留在门外,没有进门,而是沿着扇轴篱笆向北走,大概走到七八间远的地方停了下来,把中岛庄吉叫过来问道:“你最开始是从这儿往院里窥视的吗?”“是的。”
“你重复一下当时的情形,再看一次。”中岛听到这样的命令,就做出弯腰向院内偷窥的样子,然后明上检察官也站到他的位置学着他的样子往里面看,同时问中岛:“从这儿看的话只能看见假山对面的木板篱笆,看不见旁边以及其他建筑物啊?”
“是的。”然后明上检察官又随中岛沿着篱笆向北走,走了五六步稍微停了一下,又继续向前一直到篱笆尽头的北角后左转,沿着木板篱笆向西走到水田里。一行人都跟在后面。“你当晚是从这里穿过的对吗?”明上检察官回头问被看守押着跟在后面的中岛。“是的。”到了西角之后又左转沿着木板篱笆向南走了三四间远,明上检察官停下了脚步。“第二次是在这里看的对吗?”
“是的。”“那么再按照那天晚上的情形重复一次。”明上检察官命令道。
收到命令的中岛凑近木板篱笆,然而不可思议的是,不论他怎么拼命地找,都没找到能窥视院子里的缝隙。木板高约六尺,像是最近新换上去的,既没有裂缝,各个模板之间的接缝处也都钉着木板,怎么找都找不到能看见院内的间隙。看着中岛团团转的狼狈相,明上检察官笑了:“好了,根本就没有能看到院子里的缝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