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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读书(6)

好书不啻良友

在人生旅途中,每个人都以有一个相知、相爱的伴侣为荣幸,如果在精神生活中有书为之结伴,那将是最幸福的人生。

书籍是知识的载体,而知识是一切美德之母,因此,读书本来就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而不是孤独之时才应想到的。

孤独时更要读书。古人云,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聚宝盆。其意是说,书能给你带来充足的物质财富。但读书的意义还不仅于此,读书还可以使你的精神世界丰富起来。

人类历史在不断发展,现代化的科技也日新月异地发生着变化。

我们要适应瞬息万变的高科技时代,就要不断地用新的知识充实自己。

一个人的知识储备愈多,才能便愈丰富,生活就愈充实。

日本有一位著名的社会学者——本村一郎从未有进过正规学校的机会,年轻时,他出门的时间比在家的时间还要多,有时乘火车,有时坐轮船。但无论到什么地方,他总是随身携带着一包书籍,以供随时阅读。一般人浪费的零碎时间,他都能用来自修阅读。结果,他对于历史、文学、科学以及其他各国的重要学问,都有相当之见地,最终成为一个学识渊博的人。

本村一郎就是因为善于利用零碎时间,所以他才不会感到孤独,而他又把这种零碎时间用于读书之中,所以他促成了自己一生的成功。

也许有的人要问,我看有的人整天坐在那儿读书,但最终结果也没取得成功,这是为什么呢?

其实,要求知,不仅需要苦读,而且要善读。如何善读呢?善读要点有二,即“善择”、“善思”。

善择,读书要善于选择。每个人都要根据自己的需要特点去选择书目,用分析的观点吸收书的精华,扬弃书中的糟粕。人们常说“开卷有益”,这是就一般情况而言的。其实开卷未必均有益,关键是开什么卷。择书不同,效果会截然不同。笛卡尔、菲尔丁和别林斯基三位名家都有看法,笛卡尔认为读好书似“与高尚的前人谈话”。

菲尔丁则说:“不好的书也像不好的朋友一样,可能会把你坑害。”而别林斯基讲得更深刻:“读一本不适合自己阅读的书,比不阅读还要坏。”的确如此,好书如“圣水”,坏书似“魔鬼”。“圣水”可以净化人们的心灵,使人们思想境界升华;“魔鬼”可以使人产生邪念,诱使人们沿坡下滑,甚至会堕入阴暗之深渊。因此,在浩瀚的书海中,我们要学会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做到“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选择最有价值、最适合自己所需要的书籍来读。

善思,把读书与思考结合起来。“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行成于思,毁于随”已成为治学格言。

只喜书而不读书,就像是对朋友敬而远之,喜书而又读书,且善择、善思是把书当做了伴侣永相随。

如果我们把孤独的时光用于读书之中,那么,我们就会感到孤独的时光越来越少了,而且会感到自己在不断地读书中渐渐接近成功了。与书这只有取用却没有任何索求的朋友结伴同行,不是一件幸事吗!

有书不读照样愚

书是人类历史上一切最文明、最先进的现实的记述,书育人,人著书,人类社会在这种循环中发展进步。任何人在这种循环中无动于衷,只求安逸而无教,最终都将成为愚人。

评价一个人的知识,不在于书架上摆有多少书,而在于腹内装有多少书。如果以拥有许多书本作为炫耀自己的才华,那么谁又能与书店的老板们相比呢。

李时珍,被尊为“医中之圣”,他一生喜爱读书。传说他的家乡有一名庸医,不学无术,常常假装斯文,购买了许多医书,以此来炫耀自己。有一年梅雨季节刚过,庸医命家人将藏书搬到院子里晒。各种古典医书摊开满满一院子,他自己洋洋自得,在院子里踱着方步。

这时正巧被李时珍看见,他一时兴起,便解开衣襟,躺在晒书架子旁,袒胸露腹,晒起肚子来。

庸医一见,莫名其妙,惊问道:“您这是做什么?”

李时珍答道:“我也在晒书呀?”

庸医问:“先生的书在哪里呀?”

李时珍拍拍自己的肚皮笑着说:“我的书装在肚子里。”

庸医听后,知道李时珍是在挖苦他,惭愧得满脸通红。

读书是一种心灵的活动。书可以改变一个人的气质,也可以培养一个贵人。

一位朋友有两个女儿。姐姐身材好,脸蛋美,如花似玉,可惜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不学无术,且游手好闲,好吃懒做;妹妹个儿矮,鼻子塌,街坊邻居都叫她“丑小鸭”。她俩也许是受遗传基因的缘故,脸蛋上都长着一块黑痣。

姐姐三天两头去美容厅,每月的工资全花在美容上。美容虽抹盖了她脸上的黑痣,但却抹不掉她心中的俗气。

妹妹喜欢读书,每逢假日必去图书馆。她的工资除去生活费,其余全买了书。她读了很多很多的书。她从英国诗人艾略特的书中品尝出人生的深奥,眉宇间增添了睿智和思考;从海伦·凯勒的书中咀嚼出战胜自我的力量,从自卑的困扰中走了出来;从冰心的书中找到了做人的完美,将爱心融进自己绵绵不尽的生命长河里……这个不起眼的妹妹变成了名副其实的“丑小鸭”,从言谈举止中流露出一种超俗的魅力,连她脸蛋上那块黑痣也变得招人喜欢了。

这并不是说反对爱美者到美容厅去美容,只是想说明,到美容厅去只能进行外观的美容;到图书馆去读书,那是心灵的美容。心灵的美容,能使人风度高雅,气度非凡,远胜过胭脂口红的美容和服饰的高贵豪华。

英国著名的唯物主义思想家培根说:“读书足以怡情……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

书能影响人的心灵,而人的心灵和人的气质又是相通的。

书能教你为人宽厚,心地善良,使你生出纯真、热情的气质。

书能教你谦虚谨慎,持重内向,使你生出成熟、稳定的气质。

书能教你勤于思考,勇于创新,使你生出深沉、进取的气质。

一个人真要想让自己变得可爱起来,就去读书吧,这是世界上一流的美容。即使长得丑的人,只要常读书,读好书,就可补天然之不足,丑也能变美。长得丑不要紧,如果有了美的心灵,必然会产生美的气质,有了美的气质,就能“一俊遮百丑”。托尔斯泰说:“人并不是因为美丽才可爱,而是因为可爱才美丽。”仔细想来,实为至理。

“有书不读子孙愚。”自古以来人们就认识到读书可以怡情益德,轻鄙读书就会走上无知和愚昧。有这样一个故事:有个姓王的生意人,平生烦的就是读书,更不屑与读书人交往。改革开放,他靠着勇气和运气成了暴发户。他常常夸耀自己:“我没读过书,照样能做人上人。”他有一儿一女,娇生惯养,儿女双双都未上完小学就离开了学校,整天餐厅出,舞厅进,仗着老子有钱,学会了打架斗殴,吃喝嫖赌,心灵一天天在扭曲。王大款去世时,留给儿女每人一座豪华住房,另有几十万现金,他死后不到三年,女儿吸毒变成一个无家可归的娼妓;儿子与黑社会搅在一起,最后命丧黄泉。

王大款虽然捞了很多很多的钱,他自认为是“人上人”。其实他始终没有跳出“愚昧”的怪圈。他以为儿子女儿有了钱,就可以成龙成凤。他哪里知道,不跳出这愚昧的怪圈,即使是龙种、凤种,也会变成“跳蚤”和“臭虫”。这就是“有书不读子孙愚”的可悲下场。

不读书,人往往会走回到从前的愚昧和野蛮状态,精神田园永远是一片光秃秃的荒漠。相反,人一旦有了书读,就会走近文明,走近成功,也就会获取一份智慧、一份欢乐、一份沉甸甸的人生赠品。

读懂一本书,精于一件事

人活在世,读透了一部书抑或精于一件事,就不用心慌,就是有挫折,也不会对自己构成致命威胁。因为你是这方面的专家,在和谐的社会分工中,你在独当一面,社会的运转离不开你。

人人都说做人难,其实难就难在立命安身。人既互相联系又互相排挤。时空不逆,来去莫测。人生在世,千难万难,第一难就是如何给自己在这个拥挤的世界上找到属于自己的一席之地。也许只有拥有了这样属于自己的一席之地,你的奋斗才算成功了!

那么,要拥有这样一席安身立命之地,就必须拥有一种本事,一种技能。

本事和技能是从哪里来的呢?答案可能出乎意料简单:读懂一本书,精于一件事。

在现今社会中,有了中等教育经历可能才算扫了盲。这个时候,如果你上了大学,自然就会掌握许多知识;没上成,也没关系,只要你具备从各类书架上去挑选适合你胃口的某一类带专业性的书籍来阅读的能力。花上三四年时间,只要真下功夫,你完全可以把某类专业修学完毕。这时候,你的脚下已经有了一片坚实的土地。就在你自行修学的同时,你可能已经随机而定地找到了一件谋生的事做,只是你也许不满意,你心中的“将来”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你当然可以对你的现状不满意,完全可以,也应该,因为你还年轻。但你千万别太着急,也不要怨天尤人。你记住你已有一块坚实的土地,因此,你一边随遇而安一边在你拥有的土地上“打井”——你将你已有的知识整理一下,选定其中一本最有代表性最好的书来学。这回你不是记忆性地学了,是钻研!当你把它完全给“看透”了,你一定会豁然开朗,智慧跃升到一个崭新的高度。你甚至可以找出这本书的谬误与纰漏。这时,你在某个学问领域,还具备了讨论、探索、发挥、创造的能力。你可以干点什么了,而不必把专家学者看得太神秘,他们就是这么走过来的。有的青年会说,我不爱读书,不想做学问,不想做任何一个领域的哪个“家”,那我该怎么办?怎么办?去学做一件事。

真学。修汽车、煎大饼、画画、养花……可做的事太多了。你选一样你喜爱又有相应条件的事一心一意做了,哪怕诸如刻印这类的“雕虫小技”,你学会了,做精了,世界的某个位置就属于你了。

老话说,“三十而立”。年轻人,在二十五六岁时如果还没拥有相对稳定的职业会着急的。所以,务必在你刚刚成人的那个年龄就得着眼于未来。不要荒废时光,贪眼前之乐,年少尽量多学点文化,打开眼界,拓宽思路,培养智慧,年稍长后才有在生活的夹缝里游刃的资本。不要自卑自贱,也不要好高骛远。人活在世,读透了一部书抑或精于一件事,就不用心慌,就是有挫折,也是暂时的。社会机制本身必然为学有所专、技有所长的人提供机会。要相信这个,因为社会的运转需要这样的人。

美国黑人女孩温芙蕾就是靠读书读开了一片天地。因为她知道,除了依靠读书,她再没有任何可以依靠的了。

童年时代的温芙蕾,和普通的黑人女孩没有什么明显区别,她惟一的爱好就是读书。由于家境贫穷,她对读书没有选择的权力。只要是书,她就看,而且每一本都能看得津津有味。9岁那年的一天,她正躲在角落里看书,被母亲看见,一把夺下她手中的书,然后对她破口大骂:“你这个没用的书呆子,把你的屁股挪到外面行不行?你真的以为你多么了不起,你只不过是个白痴!”温芙蕾现在回想起这一幕,她还会委屈得流泪不止。她说,我没有做错过什么事,我只不过想拥有一整天的看书时间,可是从来没有过。

早年的温芙蕾,简直就是个问题少女。9岁时被她的表兄奸污,14岁时成为未婚妈妈,20岁时,她因为自暴自弃开始吸食可卡因,然后她又一口气吃成了大胖子,最高体重达107公斤。那时,没有人对她抱有希望了,包括她自己。现在温芙蕾的处境完全改变了:她是全美著名的电视主持人,拥有2000万忠实的电视观众。她主持的脱口秀节目,十年以来魅力有增无减。她曾发动一场全美范围内的读书活动。她精挑细选出8部她认为必须认真阅读的小说进行推广。在她的鼓动下,这8部小说一共卖出了1000万册。其中的一部就是《所罗门之歌》,它的作者是美国著名黑人女作家托妮·莫里森,她曾在1994年摘取了诺贝尔文学奖的桂冠。莫里森对温芙蕾发起的读书运动表示非常赞赏:“这是一场读书革命。”对于所有这些取得的成绩,温芙蕾认为这是她的回报。长期以来,她一直在坚持不懈地读书。书是她最好的、交情最深的朋友,如果不读书,她的人生将完全是另一番景象。

读书可以改变温芙蕾,当然也可以改变其他人。

对于一个智慧型人来说,读书与做事往往是交织在一起的。很多时候,是因为读懂了一本书,而做精了一件事,有时又是为了做精一件事,而去精读一本书;但在更多的情况下,读懂一本书更是基础,每懂得一本书,我们就会从中获取许多新的思想和理念,就多了一个闯荡社会的工具和战胜世界的武器,我们的人生就可能因此而获得重大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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