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一进到客厅,一间卧室的门就打开了,门里站着一只比比尔还要大的熊,那是他的室友杜瓦尔。他们说话时莉莉安带点窘迫打量房间:仓促买来的便宜棕黑色家具,地板是塑料仿木的,屋里没有任何装饰,到处堆着文件和汗衫。她开始怀念自己安静明亮的公寓。
比尔卧室里那张床倒是蛮大的,占了三分之二的地方。
“这是杜瓦尔的床,”比尔说,“他买了一张很贵的床单,结果不够铺这张床,他就跟我换了床……”她忘了,25岁的男人还处于共产主义阶段。
“他当晚就把那张床睡塌了,”比尔说,“第二天,我把我这张床睡塌了!”——当然不是一个人睡塌的。
现在支撑床的不是床腿,而是一叠叠的杂志。桌上像被台风扫过,床单皱巴巴的,颜色褪得厉害,像他的旧T 的恤衫。只有比尔是新鲜的,紧张得一头的汗,说了很多话,望着她微微傻笑。
“从看到你进酒吧的时候我就想吻你。”他说。
“可是你还没吻我呢!”莉莉安说。她有点后悔,今天本来可以早睡的,这个纯情的男孩子要这么深情地瞪她瞪到什么时候呢?
维尼(二)
2006-8-4
在进入正题之前,莉莉安和比尔克服了两个问题。第一个是效率问题,莉莉安发现,和在公司里一样,及时发出指令比等待对方行动要更提高效率。
她以为比尔不知道如何下手,善意地提醒他:“内衣扣子在背后。”
“我知道,”比尔说,“刚才在酒吧里我碰了碰你的背后,就知道了。”
莉莉安瞪着他,原来他不是无知,是想做个性行为模范——慢慢来。
第二个是资源问题,比尔伸出手去抽屉里摸,发现没有保险物资存货了。
莉莉安那天没有心理准备,也没有带保险。
“等等。”比尔一头大汗地起床,穿好衣服,甩甩头发,红着脸去敲室友的门。
莉莉安听到比尔说:“能借我你的安全套吗?”
对方粗鲁地说:“可以,但是有个条件——你别把它们还给我!”
莉莉安用枕头捂住自己的呻吟和笑声。
比尔回屋的时候,抱歉地说:“对不起,我以为还有几个。本地的产品尺寸不合适我,我总是从网上订货,刚订的还没送到……”说完,把一把套子扔进抽屉。
莉莉安喜欢他“上保险”的时候,先用他的大手把她温柔地翻过去,像一只大熊翻它心爱的玩具,或者最喜欢的食物。虽然经历丰富,他还是受不了在这个时候被注视。
他喜欢她温柔地发号施令,她还能够让他在这个过程中发笑。
如果人的生活仅仅限于床上,他们将会非常幸福,像最狂野的梦想。
但是此后莉莉安立即开始有点不安,因为比尔一晚上没睡,不停地沉思,微笑,从各个角度分析自己遇到她有多幸运。她刚刚摆脱一段纠葛,警惕之心顿生。她对很快就要靠打飞机维持的关系没有信心,而且,这个一周只有一次清洁工服务、门一踢就开的单身汉宿舍让她心神不定。出去上洗手间的时候,穿着比尔巨大的旧T恤,偷偷摸摸的,洗手间里没有毛巾——每个人都把自己的毛巾带回房间,以防被别人乱用。她洗完澡只好用卷筒纸擦干,身上东一处西一处沾了纸屑。
回来躺下,比尔继续告诉她,他一直喜欢比自己大的女人。第一次的时候,是被一个大他30岁的女人引到卧室里去的。后来,他还有过各种小男生必有的经历,比如被一个已婚女人偷偷送出门,禁止坐电梯(电梯太容易暴露目标),从30层的楼梯走下去。
天快亮的时候,越来越担忧的莉莉安深吸一口气,狠下心说:“比尔,我得告诉你一件事,你不能爱上我……”
比尔惊讶地看着她:“谢谢你!”一晚上她已经让他高兴地吃惊两次了。他开始分析这句话证明她是个多么了不起的女人。
她心不在焉地转过身去,看到他腋毛上一粒粒的盐,那是一晚上劳动出的汗的结晶。他们开始接吻,又完成了一次梦想。
莉莉安对比尔说:“你做我的维尼熊吧。”
比尔微笑:“我很高兴做你的维尼熊,不过这只熊有时候需要上班,不能保证老躺在床上!”
说到上班,莉莉安转过身去拿起手表——该起床了。他们带着黑眼圈温柔地吻别。少女和她的玩具,或者熊和他的玩具,各自分头去觅食。丛林里的冒险不过如此。
伪装(一)
2009-7-2
“从前,我有个澳大利亚的同学。”
这个周末,广州下大雨,大鱼闲来无事,拿了一罐啤酒,坐在沙发上给苏丝讲故事。
大鱼这个人最好玩的地方,就是他跟真理一样,完全是赤裸裸的。他讲故事的时候,你就能从他脸上看出他对故事中人物的羡慕,尤其是流氓类人物,因为大鱼没有做流氓的天赋,只有一颗偷偷向恶的心。
这个故事,是关于大鱼在澳大利亚的同学斯蒂夫如何欺骗少女的。
斯蒂夫其实不是职业骗子,他是个羞涩的业余演员,上台表演的时候也是演那些懦弱受欺负的角色,或者是脑袋上罩着个鸡头或者钟座儿什么的,站在那儿发出古怪的声音。
外表羞涩,内心狂野,每个周末,他都要去学校附近的一个酒吧待着,期待有什么姑娘对他产生兴趣。为了扮酷,有意穿一件重金属乐队的破T恤,耷在瘦小的肩膀和不太发达的胸肌上。
结果可想而知,没人对他感兴趣,他倒是对一个酒吧女招待产生了兴趣。姑娘穿了件宽松的白色毛衣,转身拿酒的时候,一边领口老是掉下肩膀,让男孩子看了发狂。
斯蒂夫掐着手心走过去,张嘴,不由自主地发出了古怪的声音:“你好,能给你买杯酒吗?”他发现这声音跟他扮演的“未来鸡”和“世界钟”一模一样,在台上费劲要捏出来的声音,这会子怎么就跑出来了。
姑娘轻蔑地瞥了他一眼:“不用了,谢谢。”这一眼如同千刀万剑,把斯蒂夫戳得千疮百孔,气馁而归。
他回到宿舍,向一个以骗姑娘出名的舍友请教,舍友说:“太简单了,如果她不喜欢现在的你,你就需要伪装。”
下一周,舍友带着斯蒂夫买了一件露出彩色碎花衬里的黑色紧身衬衫,非常紧的黑色裤,雕花的皮鞋,香水。“你以后还能用上。”舍友安慰心痛地捏着钱包的斯蒂夫。
第三个周末,他再去酒吧,姑娘还在,还穿着那件白毛衣,他慢慢走过去,在吧台神情恍惚地坐下。
姑娘好奇地看了他一眼,觉得这个同性恋好像没睡醒,但是气味和样子都可人。
斯蒂夫要了一杯金汤力,默默地喝酒。
两杯金汤力之后,姑娘开始觉得他不仅不讨厌,而且好像还蛮安静可爱的。
点第三杯酒的时候,斯蒂夫问:“能请你喝一杯吗?”
姑娘友好地说:“不行,我工作的时候不能喝酒。”
斯蒂夫叹了口气:“我就知道……”
姑娘忍不住要问这个垂头丧气的小伙子——香水起了必要的作用:“喂,你还好吧?”
斯蒂夫说:“不太好,我刚跟我男朋友分手。”
姑娘生出一点同情:“是吗?真不幸。”
斯蒂夫呆着脸,想象自己是只钟:“没什么,我习惯了,我有问题。”
澳大利亚是个单纯的地方,姑娘们都比较善良仗义,有护佑弱者的习惯,这下姑娘顿时胸中一热,安慰道:“别这么说自己,我肯定是他们有问题。”
斯蒂夫把头埋在手里,注意让自己的声音不要太夸张:“真的,是我的问题。”
姑娘好奇,趴在吧台上偷偷问:“什么问题?”
“……”斯蒂夫欲言又止,“不行,我不能告诉你。”
“说嘛!”姑娘的好奇心已经快把她害死了,“我保证不会告诉别人。”
“真的不行。”
“说不定我能帮你呢?说出来会好受一些。”
斯蒂夫张张嘴,又摇头:“不行,真的,太丢人了。”
反复折磨了姑娘几次,姑娘的手搭到了斯蒂夫胳膊上,斯蒂夫知道差不多了,他把头抬起来,眼睛依然盯住面前的杯子:“我不敢肯定,我是不是真的同性恋……”
姑娘不可置信:“难道你没有跟女孩子试过吗?”
“从来没有。”斯蒂夫说,“没有人愿意跟我试。我太害羞了。”
说完,斯蒂夫抬起眼皮看着姑娘的眼睛,知道自己成功了。后面略去1800字。
大鱼讲这个故事的时候,无限向往地看着窗外的滔滔江水,笑得半张脸都快裂成碎片。
没有流氓潜质的男人,最大的乐趣,就是意淫其他流氓的经验。真是太让人同情了。苏丝黄笑得满沙发打滚,大鱼还以为是自己故事讲得好。
苏丝问:“你试过这个办法吗?”
“没有。”大鱼沮丧地说。
“为什么没有?”苏丝问。
大鱼说:“因为我话太多了,我会忍不住说说说一直说,一下子就露馅了。”
为了安慰自己,他又补充一句:“谁知道斯蒂夫是不是在吹牛?这故事都是他说的。”他把啤酒喝光,心满意足地打电子游戏去了。
伪装(二)
2009-7-20
过期大件事。本年6月30日,曾经轰动欧洲的中国“蝴蝶夫人”时佩璞去世。八卦到底的《南都周刊》重铺往事:上世纪60年代,时佩璞是一名中国京剧演员(特注:男演员),在法国使馆遇到法国外交官布尔西科(特注:男外交官),两人发展了一段自以为秘密的恋情……后来1993年拍的《蝴蝶君》就是讲的这个故事,香港影帝尊龙主演,大约是间谍史上最诡异多汁的事件之一,男女皆宜,老少则免。
在真实世界里,布尔西科追求时佩璞,又不愿承认自己是同性恋,时佩璞发挥柔顺聪明的东方美德编了个说法,说自己其实是女的,因为父亲喜欢男孩,所以装成男的,一下子顺理成章。俩人嘿咻之后,时还去新疆弄了个混血模样的小孩儿假扮儿子,从此外交官死心塌地,要啥给啥——这个时候你发现,钱真的不是最重要的,比它重要的东西有的是,比如情报……
所有的人都会问:俩人都嘿咻了,外交官能不知道是男是女吗?
是啊,架不住一个要骗,一个又特别想相信。
所以特别渴望的事情真正发生了,你一定要噔噔噔退后三步,仔细想想,这里面肯定有什么不对,一定是个圈套。
“没错没错,”锦江说,“不过呢,伪装有时候是迫不得已。”
锦江是苏丝黄的老朋友,个子1米82,桃花眼,有柔情无妖气,放在古代就属于让大富人家小妾钟情,最后害死人命的那款,放在60、70年代可以演杨子荣,放在80年代可以演许文强,放在21世纪的娱乐圈就没得混了——因为此时的娱乐圈只捧两款男人:雌雄难辨的,或者不刮脸不洗澡天天装汉子骂娘的。
锦江就只能上电视做专家访谈了,讲金融市场的走向。
这一年,锦江的单位送他去华盛顿培训,那是他第一次出国长住,高兴得睡觉前在脑子里倒来倒去地温习美国地图。很多他那个年龄的中国留学生,到了国外基本没学到啥东西,因为只顾学课本,学完了就跑去跟几个中国留学生打麻将包饺子。这样的学法,浪费了多少昂贵的路费学费,跟在石家庄待着也没啥区别。
活泼的锦江就不这样,他到处结交朋友,黑的白的黄的,来者不拒,好奇心盛——从纳米比亚的烹饪到导弹外壳的制作他都感兴趣,所以谁都爱跟他聊。
锦江住在华盛顿著名的“杜邦圈”,就是当地的男同性恋聚居地(这名字也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锦江当时也不知道这儿为什么著名,就是在这儿交了好几个朋友,朋友们经常会坐下来端详他,说:“哥,真白。”而他不知所以。(后面这句是苏丝黄编的。)
有一次,他在家旁边的健身房健过身,一头扎进桑拿房,踩到几个大大的脚趾,差点滑倒。对方是个中年儒雅男人,笑笑,接受他的道歉:“我的脚趾说它们没事。”
男人叫琼斯,是个建筑师,快50了,身材却有棱有角。跟锦江一见如故,先是请锦江去他家参加了几次朋友聚会,后来请锦江出来吃饭,开着很拉风的敞篷法拉利,在夕阳中的大道上极速奔驰,一时间锦江产生了自己好似好莱坞明星的幻觉。他们谈论各种话题,从国际局势到建筑原理,也经常讨论中国现当代史,信仰呀啥的。互相觉得遇到知音。
有一天在饭桌上,琼斯忽然谈论起同性恋的话题:“在中国,同性恋是被禁止的吗?”
锦江说:“不是的,不过社会习俗无法接受罢了。”
琼斯问:“你呢?能接受吗?”
主张人人平等的锦江认真地想想,说:“我在思想上并不排斥这个东西。”
琼斯很高兴,喝了很多酒,星夜深邃之际,他忽然道:“这个周末咱们一起去纽约度周末好不好?我请你去,我们住沃尔多夫旅馆。”
哇噻,纽约沃尔多夫旅馆度周末!锦江激动到不行,可是他谨慎的天性起了作用。他噔噔噔地倒退三步,心想:这是个圈套。
再看琼斯的眼神,是不对。低头一看桌上,更不对,琼斯的手正盖在他手上。
锦江赶忙把手收回:“抱歉,我不能。”
“为什么?”琼斯失望地问,“我以为你很喜欢我。”
“我是喜欢你,可是是朋友的喜欢。”
“你不尝试怎么会知道你怎么喜欢法?”琼斯追问。
完了,怎么伪装才好?锦江脑子一转,想起他们之前关于信仰的对话,道:“我不能,因为我是共产党员。”
所以说关键时刻,还是党靠得住。在坚定的信仰面前,琼斯理解地退却了,锦江也没有撒谎。再也没有比这更高级的伪装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