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庆幸自己见识了两个内心无比强大的女生,一个是“正室”,面临抢自己男友的女生落落大方,一个是“小三”,面对仪态万方的“正室”毫不畏惧有说有笑,那样子真像后妃相安无事,皇帝后宫一片太平。
大家兴致正好的时候,卷毛的女友对他说:“我在办出国,当一年交换生,有可能的话在美国读研究生。你会跟我一起去的吧?”
卷毛表现得很冷静,他寝室的几个哥们儿也很冷静,看样子早就知道这回事。可见她这番话完全不是说给他们听的。那么,自然就是说给“小三”听的。
纵使强大如常平,突然听到这个消息,也愣住了。很讽刺啊,虽然是“好朋友”,卷毛竟然没有跟她提半句,可见哥们儿的待遇还是有差别的。她愣了半天,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卷毛。卷毛一边给女友削苹果一边说:“我爸给咱们出钱,可能不太够,我爷爷给一些。”
事情说白了就这么简单,卷毛和女友早就是一家人,卷毛的家人全力支持儿子和儿媳比翼齐飞。常平辛辛苦苦了这么久,终究是白忙活一场。卷毛甚至都没有给她打个招呼,没有一句解释。她连个最基本的“备胎”待遇都没有。
气氛尴尬了好一会儿,一个哥们儿唱了首什么搞怪的歌,总算缓了过来。先前我们还羡慕卷毛像后妃和谐的康熙大帝,现在突然觉得他像夹在东宫太后、西宫太后中间受夹板气的同治皇帝了。
后来卷毛先走,送女友回酒店。常平说还想喝酒,问我们谁可以舍命陪君子。大家担心她出事,多少也有同情的成分,好几个人都说去。我们就找家烧烤店决定喝通宵。
那晚常平喝了很多啤酒,举杯浇愁吧,也吐露了很多心事。如果说之前我们都把她当成一个“努力的小三”看待的话,听了她的话之后反而有点同情她。她说,她很爱卷毛,很爱很爱,从新生入校第一天见到他开始,那种爱慕就无可抑制。他有女友也无所谓,她只是想单纯地对他好,他回报与否,她完全不在乎。
她真的是喝多了,也不考虑旁边还有男生在场,拉着我们两个女生说:“你们有没有发现,卷毛的睫毛特别好看,长长的,翘着,特别可爱。有一次在阶梯教室上选修课,他坐我旁边,趴在桌子上睡着了。我就那么看着他,真希望时间就这么停下来,睡到天荒地老。”
我和另一个女生对望了一眼,不好,我们的三观要动摇了,怎么觉得常平的爱情很美好呢!
常平接着说:“卷毛对他女友真的很好,无微不至。隔着那么远,成天写信、发邮件、聊QQ,那女的下线了,他还要留言。在街上看到什么好玩的好吃的,只要能邮寄,第一时间就打包给他女友寄过去。那种好,全世界的女生都羡慕。但是我就想,他对女友那么好,女友为他做了什么呢?那位大小姐,也不知道哪里来的脾气,她明知道卷毛的成绩没她好,考不上外省的重点大学,还要他一起考。明明是她自己想远走高飞,还要说卷毛不争气。每次收到卷毛的小礼物,她不是高兴,而是厌倦,说卷毛不务正业。卷毛没有抱怨过,都是我无意间听说的。我不明白,她为什么不懂得珍惜。我爱卷毛,愿意为他付出一切,所有好吃的好玩的,我都想留给他;所有好事,我都愿意让给他。我知道我长得不漂亮,家里也没有钱,成绩也没那么优秀,出国留学这种事,我想都不敢想。所以,到现在,我实在没有什么可以给他了。我只想说,但凡我有的,只要他向我张嘴伸手,我都可以给他。我只想对他好,别无他求。”
我们一直喝到后半夜,学校也回不去了,烧烤店也打烊了,几个醉鬼在学校外面的小街上吵吵喊喊,冷得直哆嗦。后来想了个主意,去网吧过夜。一进去大家都守着电脑睡着了,我胡乱找了个片子看,完全不记得看了什么,渐渐也睡着了。那好像是大学时代过得最混乱的一个晚上,懂了很多事,又好像什么都搞不懂了。
后来卷毛就和女友一起出国了,女友所在的学校是著名的留学大军聚集地,她是作为交换生去的美国。卷毛就没那么顺利了,在学校办了各种手续又申请外国学校,具体的细节我不是太清楚,反正是砸了很多钱进去,连个奖学金都没有,去了所“野鸡大学”学设计,其实就是专门给女友“陪读”去了。
我们那帮常在一起酒肉的狐朋狗友也忽然一下就有了自己的事情,各忙各的,联系越来越少。偶尔,学院开会或者有集体活动,会看到常平。她比以前漂亮了,留了长直发,梳理得很整齐。人瘦了很多,穿衣品位上了一个档次,有腰身,有曲线。虽然肉肉的包子脸没有什么改观,但是她皮肤原本就很白,偶尔画个淡妆,不管远看近看,都像一个小美女了。我们会暗自惋惜一下,卷毛师兄没有看到她这么好看的样子。也免不了猜测,经历了之前的那些周折,常平下一次的爱情会是怎样的呢?
常平先我们毕业,没有考研究生,到一个县级市的重点中学做了一名中学教师。
后来常平就和我们失去了联系。
再后来,我的QQ被盗,很多朋友的号码都丢失了,卷毛师兄和他女友的也是。刚好那时候我自己也被一堆烂事弄得焦头烂额,觉得命运安排很多人就是用来遗忘的,所以也就没有费心去找丢失的号码和朋友。人生匆匆忙忙地赶着进下一站,谁能等谁呢。
一晃好几年过去,我在一个社交网站上意外碰到了当年卷毛的一个室友。那会儿他年纪最大,是寝室的老大,又是我们的师兄,我一直都叫他大哥。大哥和他女友的故事也挺美好的,但这是另一个故事了。我们赶紧重新加了QQ叙旧,自然而然就聊到了卷毛和常平。大哥打过来的一句话把我吓了个晕头转向。
“你还不知道吧,卷毛和常平结婚了。”
大哥说,卷毛和女友在国外混了几年,女友学业有成,他真的一直是“混”。他英语不是很好,学设计也是半路出家,他根本就没心思学。最后只混了个“野鸡大学”文凭,找工作也是难事。后来女友在国外遇到了“灵魂伴侣”,跟他分手了。卷毛带着一肚子的伤心失望回到老家,家里帮他联系了一所中学当老师,没想到竟然和常平做了同事。直到那时大家才发现,常平当年找工作,故意选了卷毛老家的那所中学,为的就是离他近一些,哪怕不能和他在一起,在他故乡的城市落脚也是好的。
“你说,如果一个男人被这样的女人痴心爱着、等着,怎么能不感动呢?”大哥对我说。
我不是男人,不懂男人怎么想,但是我想,无论男女,都会被感动得痛哭流涕吧。
大哥传给我他们去参加婚礼时拍的视频,不是专业的那一份,是他们用手机拍的,不太清楚,画面总晃。但我看得津津有味。卷毛师兄的长发剪短了,鼻子上多了副眼镜,还是很帅气,但是看着他西装领带的样子总觉得很好笑,不太容易跟当年留长发写书法又打篮球的帅哥联系起来。常平却美得惊艳,洁白的婚纱衬着婀娜的身材,笑容比怀里那束马蹄莲还要纯净。后来交换戒指念新婚誓词的时候,卷毛说:“你是我万水千山走遍后最温存的所在。感谢你让我懂得什么是真正的幸福。”常平说:“感谢命运让我等到了这一天,感谢卷毛愿意陪我走完后半生,我会给你我所有的一切。”
我情不自禁就想到了很多年前,我们一大帮人在学校外面的烧烤店里,喝得横七竖八的,常平举着酒瓶子说的那句话:“但凡我有的,只要他向我张嘴伸手,我都可以给他。我只想对他好,别无他求。”我们都以为她醉了,但她一直很清醒。
那个手机拍的小视频很快就看完了,最后一个镜头是新郎亲吻新娘。在一片哄笑声中卷毛师兄笑着去亲常平,不知是拍得不清楚还是我多心了,我好像看到,常平闭起来的眼睛上,睫毛上面挑着一颗泪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