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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最努力的小三(1)

常平姑娘最配得上“平淡无奇”四个字。如果不是听说她喜欢闪闪发光的卷毛,我从来没注意过她的样子。后来听说她是卷毛的众多爱慕者之一,本着八卦到底的精神,我格外留意了她几次。那会儿她已经读大三,头发半长不短,没有造型,脸圆圆的模糊一团,衣服穿得也没什么出挑的颜色和轮廓,整个人很像写意不写实的中国山水画。这样的女孩,我们暗自揣测,给卷毛做“备胎”都不够。

卷毛何许人也?辈分上讲他是我师兄,但是他威名之大早在我还没有见过他时就已听说过他的传奇。他入校就是学生会的宣传部红人,没过多久就荣升部长。他身材高挑修长,有宽宽的模特肩膀,头发稍长,卷卷的,上场打篮球的时候偶尔会扎起来,配上些许络腮胡楂儿和略显忧郁的眼神,简直是翻版的小田切让。他出身书香门第,虽然没有走美术特长生的路线,但是一手中国书法写得潇洒飘逸,泼墨山水画得成熟老练,据说学院领导经常会找他帮忙给国外的重量级教授写手写信,就因为他那笔好字太给学校增光添彩了。

如果说这一切只是他的“硬件条件”,那么他的一个为他加分的“软件条件”更让人心醉并心碎。他有个初中开始谈的女朋友,两个人在一起六年,常以“老夫老妻”相称呼。名草有主这种事儿从来只会给“草”提升人气,女生们得不到他的垂青反而更会心生想念。我清楚地记得刚刚跟卷毛师兄混熟的时候,我在球场边给他递毛巾,他笑着拍了一下我的脑袋,我连第二天要交课程论文这种事儿都忘了,顶着被卷毛师兄拍过的脑袋在日记里足足写了两大篇儿。

只不过,卷毛师兄的女友在远方。高考的时候卷毛和女友都报考了外省的重点大学,女友考上了,卷毛却差太多,差到自费都够不到线。他放弃了复读,决心跟女友来四年异地恋,他坚信以他和女友这“老夫老妻”的情分,四年异地恋根本不会冲散他们牵着的手。那会儿卷毛还特意自己做了个小网站,名字就是他自己的名字加上女友的名字,中间一个大大的“爱”字,真是又肉麻又招人嫉妒。

卷毛对于常平来说,真的是平淡无奇的日子里闪闪发光的神经病──即便是神经病,他也不会神经到放弃“老伴儿”去跟常平好。这是大家公认的事。

但这并不妨碍常平对卷毛表白。

听说平淡无奇的常平向闪闪发光的卷毛表白了,我们很多人都惊讶得嘴巴张得像窟窿,并追问结果如何。结果当然没有意外,卷毛委婉地拒绝了她的好意,答应跟她做好朋友。这种拒绝太没有创意,我们几乎连继续听故事的好奇心都没有了,但是有意思的是,常平把“做好朋友”这句话当了真,真就跟卷毛成了好朋友。

据说那个表白和拒绝的晚上,他俩在学校附近的一家烧烤店连吃带喝到很晚,酒过三巡真就快成了哥们儿,常平把自己对他的喜欢原原本本一点儿不差地和盘托出,卷毛对这个相貌一团模糊的女孩有了新认识,从小到大喜欢他的女孩不少,这样“自不量力”坦诚得让人吃惊的女孩还没见过。据卷毛同寝室的哥们儿讲,那晚酒量不差的卷毛回到寝室的时候都走不了直线,送他回去的常平姑娘却面不改色心不跳,字正腔圆地说:“你们能照顾他吗?要不,我留下吧。”寝室哥们儿目瞪口呆了半天,说:“你要是真留下,我们真不介意……”

常平自然没留下,但是在以后的日子里成了卷毛寝室的常客,经常过去打牌、看碟、玩游戏。那会儿常平没买电脑,想写个东西或者上网,直接就跑去卷毛的寝室用他的电脑。她不讨人嫌,去的时候总是带着零食、水果,跟寝室的另外几个哥们儿称兄道弟。原本毫不起眼的一个姑娘,忽然之间就成了卷毛寝室最受欢迎的人。

卷毛那个寝室是那一层楼里最大的一间,外面有个很大的阳台,常平在阳台上养了不少花花草草,经常过去浇水除虫,甚至帮他们打扫卫生。原本又脏又乱又臭的男生寝室在她的照料下变得整洁又清新,风信子开花的时候,甚至香气四溢──当然,混着香烟、酒精和臭袜子味道有些奇怪,但是跟其他男生寝室比较起来简直是天堂。有一次我跟朋友过去打牌,都惊着了。

那会儿我们对常平的做法喜忧参半,喜的是竟然有这样执着的姑娘,用实际行动不间断地向自己喜欢的男生发起猛攻;忧的是在这样穷追猛打的情敌压迫下,卷毛那位远在外省的女友有了非常大的危机。我跟卷毛师兄关系不错,QQ上也有她女友,忍不住会义愤填膺地跟她八卦几句,提醒她目前面临的严峻局势。我说:“师姐,你要有心理准备,师兄遇到了高手!”那语气很像讨主子欢心的丫鬟──因为师姐长得很漂亮,长发大眼白脸细腰,还会跳优美的民族舞,作为资深外貌协会患者我忍不住就想向她靠拢。师姐信心满满地说:“我对他有信心。如果我们之间有人变心,那肯定是我。”顿时我就震惊了。

后来有一次,一位知名教授来我们学校做讲座,我老早就跑去礼堂占座位。因为在同一个学院混得比较熟,知道卷毛师兄他们一帮人也会去,我就顺道占了好几个座位。果然,卷毛师兄到了,除了他们寝室那帮形影不离的哥们儿,还有常平和另外一个女生。我和同座的女生一起嘀咕:“这常平手段何其高明,铁了心要鸠占鹊巢呢。”

接着我们就看到,卷毛师兄要坐的那个位置上貌似有什么脏东西。他是男生,粗心,没有带纸巾的习惯。他几乎是非常自然地把手伸向了常平,而常平脸上出现了一个笑容,很自然地在包里拿出纸巾递给他。那个笑容叫什么比较合适呢?哦,对,宠溺。

人们总说女人心中会有女儿和母亲两种天性,这两种天性在喜欢的男生面前都会不自然地流露出来。我见过太多跟自己的男友大发女儿性的,甚至包括我自己在内,在喜欢的人面前也是各种甜软绵贱少女心玻璃心一起泛滥,巴不得对方像哥哥像爸爸一样呵护我迁就我。扪心自问,还真的很少像妈妈一样去大度宽容地爱对方。但是常平不同。那个递纸巾的小动作留给我的印象至深,以至于很多年后每次递给别人纸巾,我都会回想起来。

不光是我,我旁边同坐的朋友也注意到了。她捅捅我的胳膊说:“喂喂,张躲躲你看到了吗,那个常平啊,对待卷毛师兄啊,简直像个贤妻良母。那个笑容啊,太贤淑了!”我长叹一口气:“有志者,事竟成,百二秦关终属楚。师兄恐怕是晚节不保啊。”很多年后有一句更毒舌的话:“没有打不垮的正室,只有不够努力的小三。”看到这句话我一不小心就会想到常平。

少不经事的时候看热闹的心理远远多过深入思考,巴不得天天有花边新闻才好呢。那会儿“小三”这个词也没有敏感到现在这种程度,我们自己也年轻,没有切身感受过“小三”的危害,所以虽然我们知道常平扮演的角色不讨人喜欢,但是又觉得她的存在也理所应当──即便没有她,也会有其他女生献殷勤,况且,换成另外一个女生未必像她那样对卷毛好,所以我们很宽容地看到了她给校草“松土”这种行为,等着看卷毛如何取舍。

后来临近放寒假的时候,卷毛的女友先一步回来了,到学校见卷毛。熟络的朋友都一起去吃饭喝酒,常平竟然也去了。是啊,她的名号是卷毛的“好朋友”,既然好朋友的女友来了,大家一起吃饭K歌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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