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说实话,就是小姐你亲自办事,暖心才一点儿也不放心呢!”暖心心不甘情不愿的说道,看她那个架势,又准备长篇大论的说教了。
“嘿!你个小丫头片子!找打是不是!好了好了!我不和你瞎扯了!我先走了!”说完,我也不等暖心回话,捞起地上那个嘴巴肿胀的像两根香肠的皇銘悔的一只脚,就运起轻功往客栈的杂物房跑,眼尖的我一下子就找到了客栈平时用来运马料的板车。
使劲把这货丢上了板车,再在他的身上丢上几捆马料,再用绳子把马料与板车牢牢的绑在一起,在不道德的去马厩牵了一只马套上。一切准备妥当,我便有模有样的驾着马车向城外驶去,哈哈,我自己都有点儿佩服我自己了,我简直是太聪明了了,这让那些愚蠢的人怎么活哦。
十分顺利的,我安全出了城,到了城外一个没人的地方,我把马车栓到了一颗树上,把皇銘悔从草料堆里抽了出来。
“哈哈哈哈!”别误会,我还没有疯,只是笑的肚子有点儿疼!皇銘悔之前的那张帅气英俊的脸,已经完完全全的变成了鼻青脸肿的猪头脸,大概是我拖他去杂物房的时候,不小心撞到这撞到那给撞出来的,我绝对不会承认是故意滴。
活生生的惨不忍睹!不忍直视!谁让他惹火了我呢,活该!要恨就恨他自己的那张臭嘴巴!
笑够了之后,我十分利索的把皇銘悔身上值钱的玉佩饰品与空间戒指通通找了出来,丢进我的空间戒指里。然后在把皇銘悔丢到泥潭里滚了几圈,直到把这货“妆扮”成了又脏又臭的泥人,我才停下来,气喘吁吁的坐在泥潭边休息。
看着眼前的完成品,左看右看都觉得有点儿怪异,但又说不上到底哪里怪异。直到盯到我眼睛都发酸发累了,才突然脑袋灵光一闪,想起皇銘悔的衣服是十分昂贵的冰蚕丝锦缎,哪有乞丐穿得起冰蚕丝锦缎的。
但我是女孩子,又不能直接把这货给扒光了,换上小厮的粗布麻衣。
小脑袋瓜子一转,哈哈,有了!
我傻乎乎的对着空气喊出了句:“四哥,出来一下,帮我这货的衣服切丝带。”
话音刚落,风声瞬起,风声戛然而止。我眼前的这货的衣服已经变成了零星的几根轻飘飘的丝带,衣衫褴褛,这样才有乞丐的范儿嘛,说不定就这个机缘巧合,这货能当上丐帮帮主呢,到时候不用太感谢我哦。
四哥不可能明知道我或许会有危险还不闻不问的。所以,当天我从他的院子里出来,四哥就抱着他的剑,偷偷的跟着我,他还以为自己做的神不知鬼不觉。如果连他是否在我身边,我都感应不出来,那么我咬了他近十年岂不是白咬!
这也是我把唯一的保命神器腾云靴给了暖心的原因,这神器不是四哥炼造的,是四哥的师父赠送给四哥的,所以当然不可能有几双,是难得的宝贝。但毕竟皇銘悔这货身边跟了个武神,当武神发现自己的主子不见了之后,一定会像个得了狂犬病的疯狗般的追杀我们,其实我现在心里也没底,腾云靴能不能让暖心平安无事,此刻我只能祈祷暖心机灵点,运气好一点。
捞起黑泥潭的水,给我自己洗了把脸,算是画了个简单的易容装。
随后,我喂皇名月吃了颗从大哥那里顺手牵羊而来的暂时性哑药与暂时性的软筋散,这暂时性大概是七天吧……具体时间需要看实验者的体质了,或更长或更短。同时也赏了他一些‘痒不死你’‘笑口常开’,这些药的药效大概是三天左右。
“你就乖乖的给我做几天的乞丐太子爷,明白明白,你的最底层国民都是在过怎样的食不果腹的无奈生活,吃着什么样的猪食,将来等你做了皇帝,希望这几天的体验,能让你做一个爱民如子仁君,而不是一个鱼肉百姓的暴君!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我帮你就只能帮到这里哦!你还有没有得救,一切都看你自己的造化了!”
一切准备完毕,我把这货像丢沙包一般给丢到了城外破石庙的乞丐窝里,这要是不小心断手断脚了,也别怪我哦,是你自己太娇生惯养,禁不起折腾了罢了,要怪就怪你自己的骨头太嘎嘣脆了点儿。
再把马车弄回城里,城里到处都出现了成堆成堆的找人暗卫与衙门差役。大概都是找皇銘悔那货的。就算此刻皇銘悔出现在他们眼皮子底下,他们也认不出来了吧,还找个毛线。
丢给一个小乞丐一两银子,让他带张纸条给客栈老板,纸条上写的就是让客栈的人去城南的青石鲤鱼湖畔的柳树下取回他们的马车。
马车上,我放了封调虎离山的书信,信上的内容大体是说金国太子皇銘悔在我手里,想要他平安无事,就在三天内拿一百万黄金去边界漠北赎人,过时不候!也不知道这群笨蛋武者会不会另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千里迢迢的跑过去赎人,管他呢,让他们使劲的去瞎折腾吧。
之后,我当然是去城北买了匹汗血宝马,直奔雨城啦。漠北离雨城可谓是十万八千里远啊,还怕折腾不死他们。任凭他们想破脑袋也想不出来,我只是单纯的不爽皇銘悔贬低乞丐而把他整成乞丐太子爷丢在他们眼皮子底下而已!
蓝蓝的天空白云飘飘,我的心情呐,倍儿爽,笑容要多灿烂有多灿烂,嘴里也不自觉的哼唱起自编的欢快小曲儿。骑着飞奔的骏马,吹着凉爽的风,惬意无比啊!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旅行体验嘛!
“策马奔腾,活的潇潇洒洒!金家九小姐,你还真懂得享受啊!只是如此良辰美景没有如意郎君相伴未免太过可惜了,一表人才的本王可入得了金大小姐的眼?”粗狂的声音,豪迈无比,尽显英雄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