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2 章 第 22 章 (2)
钟意捋了捋头发:“谢谢你。”
艺术品小姐笑了笑:“应该的。”
两人还没说上几句话,莫总引着何总编到了钟意那一桌。
何总编热忱的替他们介绍道:“小钟,这是莫蔚然莫总;莫总,这位是咱们报社的巾帼英雄,钟意。”
言毕,何总编眼睛瞟了眼钟意,神神秘秘的凑近莫蔚然的耳朵:“小钟,可是江家那位——对,就是江哲麟——的夫人。”
声音不大,正好能让一桌子的人都听见。
钟意只觉得如有芒刺在背,在一群意味深长的目光里局促的端起酒杯,直挺挺的戳在那儿,茫然四顾,不知所措。
艺术品小姐看向她的目光微变,往莫蔚然那边退了一步。
莫蔚然侧头对艺术品小姐呵的笑了一声:“李千娜,看见没,什么叫深藏不露?这就是啊!才上了几部作品就把你得瑟的,还不快跟人钟小姐学学。”
莫蔚然对着钟意举起酒杯:“我干了,您随意!”
钟意瞪着杯子里的酒十分为难。只有江哲麟在场,她才肯喝点儿酒精漱漱口,工作场合她从来滴酒不沾。
真追究其原因来,大概就是所谓的有恃无恐吧。
钟意苦笑。
李千娜看了钟意一眼,巧笑着抬抬眼睛,目光从莫蔚然的双层下巴上掠过,停驻在钟意垂在身侧的右手上:“钟小姐还带着伤呢,好意思么你?”
何总编在一边陪着笑:“咱们小钟啊,虽然家境优越吧,但特别能吃苦。”
钟意一本正经的点点头:“我承认,‘特别能吃苦’这句话,前四个字我执行得特别好。”
一群人闻言哄堂大笑。李千娜掩着嘴微微一笑,一双美目上下打量着钟意,扑闪的睫毛如同蝴蝶的翅膀,像是忍俊不禁。莫蔚然豪爽的挥了挥手:“得得得,钟小姐都这么说了,我莫蔚然怎么也得下血本陪着!这桌人给我听好了,你们不陪着钟小姐吃得尽兴,我可不放你们走啊!”
林妙妙安慰性的捏捏钟意的肩膀,嘴角一倾,深表无奈。
钟意落座的那桌,都是一群年轻人。
酒至微醺,男人女人们就有些耐不住寂寞,非得玩土得掉渣的真心话大冒险。
钟意记得她最后一次玩这种无聊的游戏,大约是在两年前。
她和江哲麟419之后,统共见过三次面。
第一次,江哲麟替她教训了想占便宜的国资委某领导。
第三次,江哲麟把她摁在夜总会的浴缸里疯狂的做*爱。
而中间夹着的那次,就是一群大龄男女开得相亲派对。钟意当时根本没心情参加这些,只是不好意思拂了徐伯伯的面子。
徐伯伯当时这么劝她来着:“小钟啊,你整天闷在家里也想不出什么办法,不如出去走走,多认识点儿人,事情会有转机也说不定。”
现在回想起来,钟意总有种被算计的糟糕感觉,不然她怎么会在那么市井的场合,再一次碰到江哲麟呢?
钟意记得自己当时的心情很微妙,一方面她觉得江哲麟故意创造两人的见面机会,一方面又觉得江种马不可能会对一夜情对象念念不忘。钟意最终把这一切盖棺定论成巧合,缩在角落里努力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可惜老天爷总是不合时宜的把青眼砸向她。眼前的啤酒瓶晃晃悠悠,晃晃悠悠,最后对准了自己那张晚娘脸。千不该万不该,她不该选了大冒险,居然被一群人逼着向江哲麟表白。
钟意硬着头皮说了句“我爱你”,一抬头便对上江哲麟极其英俊迷人的眼睛。
江哲麟曲着拳头托着右颊,似笑非笑的看了她一眼。低缓深沉的声音在她头顶悠然响起:“我看这不是大冒险吧,这明明就是真心话。”
这是她第几次想起江哲麟了?
钟意自暴自弃的垂下肩膀,挫败的倒进椅背里。
好在这次钟意根本没必要减弱自己的存在感,江哲麟三个字犹如金钟罩般扣在她头顶上,一般妖魔鬼怪进不了身。在场的所有雄性动物都自觉的对她敬而远之,把主要火力集中在李千娜身上。
“真心话还是大冒险。”
“真心话。”
“这辈子最感动的事?”
李千娜垂下眼睛,眼波里映着流动的灯光,显得分外楚楚动人。她身上有种很大气的美,此时此刻展现出难得一见的小女儿态,格外的打动人心:“最感动的事儿?大概拜我初恋所赐。”
李千娜伸出纤纤玉指在桌面上画圈:“那时候我才15岁吧?那时候真是什么都不懂,听到他要出国,我只觉得天都要塌下来了。大洋彼岸,烟波浩渺,要维系一段感情?开什么玩笑。那时候我过得太一帆风顺,又不懂得珍惜,说断就断,没有留下一点转圜的余地。”
“他刚到鬼子国,一点根基都没有,语言不通,家里又断了他的经济收入。到后来,我才知道他碰上了这么多事儿,要是能早点知道,我大概不会和他分手吧。”
李千娜失落的笑了笑。
“他是很固执的人。他无论如何都想不通我为什么要和他分手,非要向我要个答案。有时候女人就是很残酷,不爱了就是不爱了。以前我觉得他一往情深,那时候只觉得他胡搅蛮缠,烦得要死,就把他的号码全拉了黑,用来联络的邮箱被我永久废弃。”
“最后一通电话里,他告诉我,他会等我到成年为止。他真是大少爷惯了,明明过得捉襟见肘,还隔着电话线弹了一首《致爱丽丝》给我听,一直弹到被强制掐断通话。”
“离开他之后,我家里出了点变故,大学念了一半,就出来工作。那时候年轻,吃了不少亏,又走了不少弯路,最心灰意冷的时候,我鬼使神差的登陆了被我闲置的邮箱。”
“那里显示1096封未读邮件。他写信没有固定时间,大都是那边的凌晨四五点钟,他睡不着,就一个字一个字敲给我看。他在那里呆久了,中文用得远没英文熟练,写中文时不时冒出几个拼音,即使这样,他还是坚持写中英文一式两份的邮件给我看。写什么的都有:鬼子妞身材比我辣啦,就是性格很让人抓狂;刷盘子刷得手抽筋,结果工资还不够赔偿店里的损失;攒钱买了辆二手奥迪,从东海岸开到西海岸,只是为了躺在海滩上晒太阳……他的信每封都有好几千字,最后一封却只有一行字:恭喜你,终于长大成人。我也会move on。”
一个少年,深夜写信给变心的恋人,却始终得不到回应,会有多绝望?
他绝望的挣扎了整整三年,包括一个闰年:三百六十五天加上凭空多出来的一天,又多了二十四小时的挣扎。
同病相怜的情绪从钟意心底翻涌上来,心狠狠一揪,只觉得地上的寒气全逼进心里,满满的都是遗憾。
只怪当时太过年轻,又太过骄傲。
有人在一边起哄:“他叫什么?该不是姓情名圣吧?”
“姓禽名兽也不一定。”
李千娜一脸怔忡的抬起脸,接着粲然一笑:“我只出卖英文名哦。”
“他叫,Jarin。”
Jarin,Jarin,发音居然很像哲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