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述的基本活动地区是底格里河中游一带,亚述城位于底格里斯河中游西岸,是古代西亚交通贸易中心。以亚述城为中心逐渐形成由塞姆人为主的奴隶制城邦。亚述国家的历史一般分为古亚述(约公元前30世纪末至前16世纪)、中亚述(前15—9世纪)与新亚述(前8—前7世纪)三个阶段。中亚述时期的重要历史遗产是《中亚述法典》,刻有法典的文书,于20世纪初在今伊拉克发现。泥板分为三表与若干断片。法典规定有关地产、房屋、债务、买卖、抵押及家庭、婚姻等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土地已属私有,可以进行买卖。如侵占他人土地,应加倍赔偿给原主,借债久欠无力偿还则须以服劳役相抵。债务奴隶也已盛行。公元前7世纪新亚述时建立地跨西亚及北非的奴隶制帝国,第一次把这个地区各民族结合起来。适应当地奴隶制发展的需要,也为稳定被征服地区的社会秩序,把绝大部分原居民强迫迁走,再以家族为单位分散安排到其他被征服地区。余下的土地则分配给亚述要员屯垦,或把另外被征服地区的居民迁来耕种,将不同语言与出身的移民混编一处,以防其联合反抗。移民分有小块土地,也可建立家室,但必须交纳沉重租赋,且无人身自由,连同耕地都归王室。因而这些移民实际上是农业奴隶。除农业之外奴隶也从事工业、商业活动,或在工兵、辎重队伍里服役。修建灌溉与建筑工程的繁重劳动也概由奴隶来充任。
新巴比伦王国(前626—前538)时在铁器普遍使用、不断加重对奴隶剥削的基础上,社会财富愈益集中于少数祭司及高利贷者手中。奴隶买卖盛行。从事家务劳动的家奴,间或可替主人经商。
安那托利亚(Anatolia,又称小亚细亚,今土耳其)希腊语意为“日出”或“东方”。公元前3000年代已居住着原始赫梯人(Hittites)。公元前2000年代初属印欧语系的赫梯人等进入安那托利亚,形成许多城邦国家。公元前19世纪亚述入侵时,曾建立殖民地。亚述殖民者向土著居民往收赋税,并强令为其服务种劳役。公元前14世纪以哈图斯为首都建立赫梯帝国(Hittite Empire,前1380—前1230),帝国内部由许多相互混合的部落组成。统治机构是适应对外扩张的军事联合组织。因缺少稳固的经济基础,存在时间不长。但赫梯帝国建立后,生产力有较大发展。除石犁外还用青铜制作了犁和镰刀。公元前1500年左右发明了冶铁,包括铁犁在内的铁制工具随即应用推广。赫梯人还大量开采当地丰富的铁矿,出售给周围民族。全国土地大部分归国王和祭司占有,寺庙经济名义上属全体自由民,实际上已转化成国王财产,权贵及军官也占有大量土地。农村公社已由父亲家庭构成,土地原则上不分割,称“全份地”(iwaru)。公社成员在全份地内保有可定期使用的单独份地。公元前15世纪末至前14世纪初汇编的《赫梯法典》(Code of Hittite),已允许土地买卖,并保护土地私有权。法典规定对侵犯别人土地,在别人土地上播种者处以死刑,对盗窃或杀害牲畜的要判交罚金严加惩办。
腓民基(Phoenicia,今叙利亚沿海地区,黎巴嫩)希腊语意为紫红色之国。公元前3000年代末已出现一些城邦。各城邦都以港口作为经济和行政中心,虽有国王,但实权由奴隶主推出的城邦长老会议主持掌握,实行贵族政治。城邦间相互争夺,没有形成统一的局面。腓尼基境内多山,盛产木材,谷地及沿海适宜园艺业,盛产葡萄、橄榄、椰枣等。此外还特产紫红颜料。从事农业生产的主要劳动者是农村公社成员,也使用奴隶。腓尼基商人广泛经营海陆贸易,贩运的商品有本地出产的葡萄酒、橄榄油、木材及手工业制品,此外还从事中间贸易并参与贩运奴隶。在海外贸易发展的同时,以建立活动据点为主的海外殖民活动也随之扩展,以经商为业的腓尼基人,其活动范围除地中海沿岸,向东达到黑海沿岸,往西出直布罗陀抵达不列颠。巴勒斯坦位于埃及与叙利亚之间,其沿海平原和约旦河谷适合农业,高地与草原宜于放牧。公元前3000年居住着讲塞姆语的迦南人,已开始使用铜器,从事农业生产。公元前2000年中期,希伯来人的游牧部落从东方进来,经过和迦南人长期冲突之后而逐渐融合。希伯来人利用迦南人的生产经验,在肥沃的河畔或谷地开始从事农业生产活动。公元前2000年末,希伯来人的氏族公社转变为农村公社,农民生活在农村公社里,随同阶段分化,国家开始发生。先是北方以种植业为主的地区形成以色列王国,随后主要从事畜牧业的南方各部落建立犹太王国。公元前9世纪,铁器已普遍使用,商业贩运也已盛行,贫困的社员多有丧失土地甚至沦为债务奴隶的,奴隶劳动要比腓尼基普遍一些。公元前722年以色列亡于亚述,犹太人则在公元前586年被新巴比伦王吞并,之后又臣属于波斯。
(3)伊朗高原
公元前3000年中期,于西南部的库齐斯坦平原建立了埃兰国家。曾多次侵入两河流域南部。伊朗高原西部的米底人于公元前7世纪后半叶形成奴隶制国家,与新巴比伦结盟,击败并瓜分了亚述帝国。公元前6世纪波斯人部落领袖居鲁士(CyrusII,前559—前530)起兵,公元前550年灭米底王国,后继续对外扩张,终于形成包括整个中近东地区的波斯帝国(Persian Empire,前558—前330)。帝国辖地辽阔,各地区间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地处伊朗高原的波斯本部,刚完成从氏族社会向奴隶社会的转变。随着对外侵略,所虏战俘日益增多,奴隶制经济有所发展;东部及中亚边远地方,仍保留有原始公社制度;两河流域及地中海沿岸社会经济为发达,早已建立奴隶制。波斯贵族积极参与大庄园的经营。各地神庙也占有大量土地,由库尔塔斯(Kurtas)这种被征服的奴隶来耕种。此外也有把土地分成小块交给奴隶来经营的。波斯帝国内部矛盾重重,缺少稳固的统治基础。公元前330年,在马其顿攻击下,帝国遂败亡解体。
1.3.5印度古代农业
印度早期农业:公元前6世纪前的印度农业又分为哈拉帕农业和吠陀农业两个阶段。历史上的印度通常是指南亚次大陆,即包括今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和尼泊尔等国的地区。古代印度居民比较复杂,作为印度主要居民的雅利安人属于印欧语系,原住中亚或高加索一带,于公元前20世纪中叶侵入印度河流域。在外族连续入侵和内部居民不断迁徙过程中,印度居民自古就呈现出极为复杂的特点。
哈拉帕农业:20世纪20年代,于今巴基斯坦内摩亨佐·达罗(Mohenjo-daro,在信德)和哈拉帕(Harappa,在旁遮普)两地的考古发掘使古老的长期被埋没的文化为世人知晓。这两处发现的古城遗址,经考证其年代可能在公元前2500-前1750年,之后在印度河流域还发现有90处城镇与村落。这些古代的城市文化统称为哈拉帕文化。因位于印度河流域又称为印度河流域文化,是以后印度文化发展的先驱。这时的农业已经相当发达,成为居民的主要生产活动。当时人们已经能够制作铜与青铜的工具和武器。但农业生产上木、石制的农具仍在应用,如翻地用的鹤嘴锄及镰刀已经有用青铜制作的,而带有燧石头轻犁及木制的犁、掘棒等也都用于生产。作为耕畜已经有水牛等,已经驯养的牲畜还有黄牛、山羊、绵羊、猪、狗、鸡、骆驼及象等。种植的作物有水稻、大麦、小麦、稗草、豆类、棉花、胡麻、甜瓜及枣等。制陶、冶金等手工业已经相当发达,并与外界发生了贸易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