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零零零零……’
随着一阵急促的铃声,程子业长舒一口气,瘫软在座位上。
“好,大家停笔,交卷!”话音未落两位监考老师已经开始收卷子,边收边强调着考场纪律,“赶紧停笔啊!现在还不停笔的都算作弊!最后一场了,不要因为现在的不理智而毁于一旦了!”
程子业很听话地搁笔,物理是他的强项,只用了一半时间就完成了答题,要放在平时小考,常以天才自居的程子业早早就交卷了事了,然而今天毕竟是高考,一分一山河的事情,他愣是反反复复检查了三四遍。
程子业目送监考老师收卷,寒窗苦读数十载,全部心血都凝结在这几张纸上。作为学生他无数次目送过老师收卷,没有一次比现在更令他兴奋。卷子收完,他几乎是颤抖地走出考场,做了一个深呼吸,空气里满是自由的味道,整个校园洋溢着难以言表的轻松与喜悦。情绪这种东西是会传染的,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嘛,走在校园里他更加心花怒放。
在他眼里高三的校园好比一座监狱,那么今天就是天下大赦的日子。高考前曾无数次意淫过高考结束后要如何去放纵,然而眼下他却犯起了难,就像一只患有选择困难症的黄鼠狼掉进了鸡窝,每只都想抓但又不知道先抓哪一只,多么幸福的烦恼。
走在前面的一对女生还在讨论题目,先开口的女生程子业一听就知道她大题错了不少,果不其然当他加快步伐超越她们的时候她已经嚎啕大哭起来。他是不会在考试结束后讨论题目对错的,因为不论他讨不讨论分数都在那里,不会因为他现在做了什么而改变。何必跟现实过不去呢,想想出分前怎么玩才是当务之急的事。他信奉实用主义和现实主义,不做不实际的事情,不想不现实的未来。
与此同时,远在N市的吴元已经坐上了他爸医院的专车,一辆黑色的A6L,直奔回Y市。
吴元是程子业的发小,两人从幼儿园同班到初中毕业,因为道相同所以相为谋。当然这一点上老师们可不苟同,老师们对他俩的评价一贯很贴切,叫‘苍蝇跟屎好’。两人从小聪明调皮,该干的不该干的都干过,逃逃课打打球混混黑网吧搞搞恶作剧,甚至与不对付的团体干架,在长期与应试教育的斗争中结下了深厚且纯粹的友谊。可惜上了高中这对好战友被硬生生拆散了。吴元因为成绩优秀加上父亲有关系,去了全省最好的中学,远走省会N市,提前享受大城市的素质教育。而程子业虽然成绩也不太差,但无奈他可怜的文科成绩犹如二战时期轴心国的意大利,严重拖了他那辉煌的理科成绩的后腿,所以他只好留在Y中,继续他的应试教育。
回家路上,吴元看着车窗外飞驰而过的街景,忽然想起三年前自己来报到时青涩的样子。转眼三年了,参天的法桐树依旧苍劲有力,校门口的小巷子还是人头攒动,快餐店的大妈仍在热情地招呼生意,碟片店的老板又叼着烟头趴在柜台上无精打采……
有时候最熟悉的景致看着却最虐心,因为里面缺少了一个熟悉的自己。冲着外面发了会呆后他又回归到现实中来,作为一个纯粹的理科生,思考太多过于感性的问题会让他觉得大脑缺氧。于是他拿起手机给程子业打电话,通知哥们自己王者归来了。
程子业接到吴元的通知后又立刻转告小团体的其他成员。
高中三年失去了吴元这个好战友,不甘寂寞的程子业发展出了一个志同道合的小团体。学生时代小团体的形成原因无非几种:要么回家同路,要么座位靠近,要么有相同的兴趣爱好。程子业这个小团体就是因为经常在一起打球打游戏形成的,后来每逢吴元放假回Y市,程子业也会把小团体叫出来活动,一回生二回熟很快就玩到一起去了。
吴元毕竟是在大城市接受素质教育的,课少钱多网吧近,有的是闲暇时光来挥霍自己无处安放的青春。高中三年他经常呼朋引伴研习各种技艺,习得十八般武艺,文能网吧安天下,武能球场定乾坤。每次放长假从N市回来,吴元就带着程子业和小团体的其他成员们不是在网吧厮杀就是在球场驰骋,给程子业他们传授最新的战术和打法,进行技术扶贫,最终以技服人,当仁不让成为小团体的leader。
如今leader归来,许久不见,那么自然是要好好聚一下的。再说,高考大业已了,正是一起追忆往事歌颂青春再展望未来的好时候。
程子业雄赳赳气昂昂迈着大步走出校西门,高三一年他贵为学校的宠儿,在学校里走到哪都可以昂着他‘高贵的头颅’。
校门外早已挤满了来接考生的家长,有的满脸焦急有的谈笑风生。这年头读个书,家长的压力可一点不比孩子的小,上学前要准备好学区房,在学校了要想方设法和老师拉好关系,离开学校还要送孩子去形形色色的补习班,孩子成绩上不去了又得皇上不急太监急地跟着天天操心。程子业摇摇头,正如他爹常感叹的,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程家并没有人来接他,一方面他强硬拒绝了,另一方面他家就住在学校附近的邮电小区,走路不过五分钟。程父望子成龙,发挥孟母三迁的精神,为了让儿子不用在上学路上浪费过多的时间,程子业每换一次学校他们就搬一次家,小学初中高中正好搬了三次。
他回到家,一家人已经在焦急地等他,父母关心的自然是考的怎么样,催他提前估分好准备填报志愿,程子业一概不听,躲进自己的房间倒头大睡。这一年他每天起早贪黑忙得跟旧社会的长工似的,实在是缺了不少觉,如今一切烦心事即将尘埃落定,终于可以睡个天荒地老了。
很快他进入了梦乡,梦里自己是一只跑得很快的兔子,和很多同伴一起被囚禁在一座阴森恐怖的狼穴里,到处荆棘密布终年不见天日。奄奄一息之际他竟然找到了逃脱的路线,他又惊又喜使出全身最后的力气跑啊跑,跑啊跑,好不容易前方由灰暗渐渐光明,正当要豁然开朗之时,突然眼前的光亮得刺眼,程子业心里一个挣扎,一睁眼醒了。原来是房间的大灯被打开了,程母不知何时已站在门口。
“快起来快起来,睡了一下午了,吴元打你手机打不通都打到家里来了。”
“哦,哦。”程子业还有些惊魂未定。枕边湿哒哒的应该是一片冷汗。再看看窗外,他是吃了午饭睡下的,现在已是暮色苍茫。
靠,居然睡了这么久,原来只是一个梦。回过神来的程子业随即开始努力回忆梦的内容。这是他养成的一个习惯,因为梦醒后对于梦境的遗忘速度是呈指数增长的,如果他现在不去努力回忆,那么很快他将完全遗忘这个梦。而对于奇怪的梦,人总有一种猎奇心理。
多年以后再回忆起这个梦境,他只想对那时的自己说,傻叉,惊喜个什么劲,没听说过刚出狼窝,又入虎穴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