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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夏梧桐(1)

(1)上

我叫夏梧桐,一棵屹立在祖国东北角的桐树。

我的家乡是哈尔滨,有人赋予它一个浪漫的名字,“冰城”。

可当你真正生活在这里,从初冬到春末,当你不得不裹着厚厚的羽绒服顶着满天飘飞的雪花穿梭在人来人往的街道,或是带着厚厚的手套还要搓着冻僵的手翘首期盼远方公交车的到来的时候,你就会一点都不觉得它浪漫了。

毫无疑问,“冰城”,是带有着美好的噱头但却因寒冷遭人抱怨的小城,为了弥补这种对浪漫的期待,夏禾为我取了一个浪漫的名字,夏梧桐。

“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的梧桐。

我带着自我的美丽来到这个世界,所以,或许我讨厌在世人眼中美丽的事物也是有原因的。

正如我讨厌冰雪。

尤其讨厌那些细小的冰瓣落在我的身体上,融化。像是侵蚀了我的寸寸皮肤,掠夺了属于我的东西一般,我从小就便是这样,强势地不允许他人抢一切属于我关于我的东西,但我却格外喜欢雨,它们轻轻拂去我外表的尘埃,不带走我任何的所有和所爱。

于是,在每个下雪的夜里,我经常会睁大瞳孔望着雪白的天花板,彻夜难眠;而在下雨的夜里,伴着淅淅沥沥的节奏声,安然睡去。

那一年夏天,我中考。发成绩的那个夜晚,夏禾无比兴奋地半夜把我叫醒,摇晃着我不管我的睡意是否散去,激动地对我说:“夏梧桐,你考了403。5!”。我竟有些轻微的耳鸣。无疑,这对于一个整天在350分左右徘徊的16岁少女来说,是一个关乎未来人生命运的喜讯,那一夜,注定无眠。于是,我满怀着对高中青春的盼望,踏入了一中。

或许,人生有很多选择,但当那出人意料的分数出现和报考志愿时我手指在键盘敲打下第一中学的时候,我就别无选择了。一中,这所之前我想都未敢想过的高中,我来了。

很神奇的,在报道前的那天晚上,我梦到了季蓝,那么长的时间过去了,我第一次如此清晰的梦见了她,她还是面带一成不变的微笑,对我说:“梧桐,你真是我的骄傲。”

惊醒,她还是那么漂亮。

季蓝,我的母亲,拥有着过于常人的美貌和对舞蹈惊人的悟性,上天给予了她所有女孩所羡慕的一切,包括爱情。夏禾不是追求她的男人中最完美的,但却是她最爱的,夏禾包容她的一切,或许就是那时,练就了他的好脾气。

她常说:“芭蕾是我季蓝的命。”

于是,芭蕾真的要走了她的命。

她终于站上自己梦寐的巴黎歌剧院的舞台,那一次,她却从台上摔下,当我和父亲赶到巴黎时,她便从此闭上了双眼。她的睫毛是那样长,轻轻盖在双眸之上,她却还在微笑,像只是睡着了,等待着属于她的王子出现,给她一个轻轻的吻,她便会再度醒来。

可这只是幻想罢了。

但我从不恨她过早地抛弃了我,她为了梦想带着美丽离去,我就要为她的梦想再向前。

抬头看表,凌晨五点,我却全无睡意。我轻脚来到客厅,怕打扰了夏禾的美梦,却发现他已经早早醒来,在厨房忙碌着做早餐。我走近他,他像是无意地搭话:“梧桐,今天起你就开始要住校了呢。”“嗯。”我端起起桌上的牛奶,是热的。

“女孩子,没有家人在身边,你自己小心点。”“好啦,我知道了。”我一口气喝下半杯牛奶,上前拍拍他的肩,说道:“放心。”

转头回眸,薄薄的通知单静静地躺在茶几上,季蓝的黑白色照片挂在客厅的墙壁上,容貌年轻,宁静而祥和地微笑,仿佛注视着这一切。

夏禾将包子端到餐桌上,“要是你妈看到你有今天,那该多好。”我嘴角微微上扬,“她已经看到了。”我说,夏禾停下手中的活儿,面带疑惑地朝向我。“昨天在梦里,她告诉我了。”我朝夏禾微微一笑。

从今天开始,我就要带着的母亲的精神,踏上一个新的征程,季蓝,请祝我一切安好。

(1)下

报道那一天,因为我起得早,来得早,到宿舍的时候,宿舍里还空无一人,我把新买的Nike书包安放到一个不靠窗的角落的床上,那是夏禾近一个月的工资。那个角落安静,离其他人的床都很远,从小我睡觉就不喜光,就算闷着不透气,也不愿让世人到赞颂的美好月光,明晃晃地照在我的脸上。铺上床单,简简单单的纯白色,是我最爱的颜色,全都布置完后,夏禾的电话打来,对我说着他早就已经说过好多遍的所谓的“老人言”,他对我无微不至的关怀像是也带着季蓝的那份,让我不得不微笑接受。

关上电话,宿舍的门恰巧也被推开,空气中一股沁人的香味袭来,瞬间散落在房间的各个角落。我分辨不清那是体香或是什么牌子的香水,只看到一个女孩拖着两个硕大的“HelloKitty”的粉色行李箱进来,她身上还背着一个书包,肩头还挎着一个随身小包。

哦,老天,她是住宿还是搬家!

跟她比起来,我只带的那个单色的书包到感觉是来旅游或是歇脚的了。

她看到了我,毫不犹豫地将所有的包啊箱子啊扔到一个靠窗的下铺的,那个床在我的对面,然后来到我的面前,给我一个大大的拥抱,“我叫阮七七,叫我阿七就行!”

这是一种新新人类的打招呼方式么?

这种热情一时间让我喘不过气,从小我怪异的性格便让我没什么朋友,或许一中真的是一个很神奇的地方,是一个改变人类的地方。

阮七七有两个小小的酒窝,笑起来的时候很好看。我讨厌美丽的事物,而我却不讨厌阮七七,或许是她身上的那种香味让我觉得很亲切,很熟悉。

有缘的是,阮七七跟我一个班,开学的那一天,她迈着大步子霸气地进了教室,坐到了我的身边,“靠嘞个靠,夏夏,你多说说话会死么?”

阿七愿意叫我夏夏。

阿七成了我的同桌。

而我,只是微笑着扬扬手中的《人生若只如初见》,告诉她多读书补脑。

很奇怪的是,以我的个性,竟一点也不反感阿七说脏话,也许是因为她是我在这所学校里第一个认识的人。

初秋清晨凉爽的风吹过我的脸,广告栏前阿七踮起脚将“乐队社”的招生贴上去,转过头第1001次地问我要不要参加,我帮她拿着胶水无奈地对她说我对乐器乐理和声乐一窍不通,“靠嘞个靠!”她只有叹了口气失望地摇摇头。阿七之前在宿舍就经常自己弹着吉他编着歌,唱起来有模有样,她是真的很喜欢音乐,也曾抱着我的大腿求我跟她一起,无奈,她只有到社团和别人组建乐队了。

我看着她垂头丧气的样子忍不住发笑,却不经意间抬头看到了令我兴奋的四个字,“芭蕾舞社”。

嗯,这才是我想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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