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闯夺取乡试第一的消息,转瞬间就传遍了整个莆城市。不对,应该说是传遍了大火国。
很显然,这个边境小城已经很多年没有得到过乡试第一了。而这一次,却有同时两人来自莆城诗院,况且两人都同时写出了“绝妙好诗”级别的诗作,堪称一大奇观。不过,比这更加神奇的是,刘闯居然写出了阵列诗!
对于普通人来说,这不啻是天方夜谭般的震撼性消息!很多人从小就听父母传说着阵列诗的故事,听那一场惨烈的人妖大战之时人族诗仙傲帝,便是用七个阵列诗抵挡了妖族的第一次总攻击。至于最后人族溃败,莆城市被屠城,那是后来的事情了。可这些事,早就成了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
“想不到,我在有生之年居然还能看到阵列诗!”
“哎,可不是嘛!那个孙大少爷也是倒霉,以往几届乡试都没出过绝妙好诗,最多是个好诗,这次居然一次出了两!”
“既生瑜何生亮!”
然而只有孙可望知道,自己和刘闯的差距到底有多大。他内心里有点惶恐,觉得若是不在这场比赛中彻底解决掉他,将来终会成为自己的心腹大患。
于是,他委托了老爹孙明,向一个极端靠谱的人买了一个极端靠谱的武器。
按照诗仙大陆的规矩,所有人只可使用诗气或是身体作战,而不可以借助任何外力,违者不仅要取消比赛资格,还要送入大牢。
可孙可望顾不了那么多了。况且,他所用的武器,不是别的,而是唐门中最厉害的暴雨梨花针。
不仅如此,他委托的那人,却是唐门弟子中研究暗器最为深刻的一人,只不过因为触犯内门规矩被逐出山门,只好沦落江湖为生。在他的改良下,暴雨梨花真的体积变得更小更隐蔽,没入身体之后再也不会被发现,即使是最厉害的验尸官也无计可施。
他本也想通过堂堂正正的竞争,将对方打扒下。可血淋淋的现实告诉他,无毒不丈夫!手段卑不卑鄙,只有胜利者可以评论!
又是一个雨夜,滂沱大雨中,有一个黑乎乎的身影,突然间闪过孙府。一灯如豆,孙可望看了看计时的漏斗钟,然后轻轻释放诗气,一个飞手便将烛台上的火苗打灭。
整个房间变得黑漆一片。那条黑影即刻窜进屋子里。
“你来得很准时。”
“孙公子,我来得准时,因为我人很贵。我不仅人很贵,我的暴雨梨花针也很贵的。”
“不怕,贵不要紧,能办事就行。”
对方嘿嘿一笑:
“在下的东西,绝对比赵诗官的要靠谱许多。”
孙可望眉心一沉:
“你怎么知道的?”
“这个孙公子就没必要知道了。你只需要知道,暴雨梨花针的用法。”
“好,怎么用?”
黑衣人嗖地一声,用暴雨梨花针将烛台上的火点上了,整个房间瞬间又充满了光明。
“你,你怎么点上烛台的?”
孙可望绝对眼前此人深不可测。因为将烛台打灭,始终只需要手法准确即可,但再次将其点亮,就令人匪夷所思了。
“孙公子话太多了。”黑衣人不回答他的问题,只是伸出了十个手指。
“你要十个银币?”
孙可望大惊失色:
“你这是抢劫!”
十个银币,基本上够一个平民半年的生活了。
窗外的雨更大了,将两人的对话淹没,这才没让孙可望的惊呼显得那么突兀。
黑衣人摇了摇头:
“你还很不了解行情。十个金币,一根针。”
“嘘……”孙可望简直没有气炸,“你你你。”
黑衣人似笑非笑的样子,幸有一块面具挡着,不然会显得更加猖狂。
“好,十个金币就十个金币。”孙可望无可奈何地说:
“你给我两根!”说着,就掏出二十枚明晃晃的金币,丢在桌上,叮当作响。
黑衣人摇了摇头;
“一根,我只卖一根。”
“凭什么?!”孙可望简直要暴怒了。这也不是那也不是,这到底还是不是在做买卖?哪有卖家这么牛掰的?
“不凭什么。就只有一根,你要不要。”
“要!”
黑衣人给孙可望说了暴雨梨花针的使用方式,不外乎是别在袖子里,等待时机就用诗气挥发出去,对于孙可望来说,倒也没有什么难处。
“好了,孙公子,我要走了。”
“嗯……”如果可以的话,孙可望倒是想快点让他去死。这倒不仅仅是因为对方方才的态度,更多的是因为对方掌握着自己偷藏暗器的秘密,早晚是一颗定时炸弹。
不过,一想到对方拥有无数根暴雨梨花针,或许还有比这更高端无数倍的暗器,孙可望就停下了手。
我不是他的对手!可恶!
孙可望第一次觉得技不如人,竟是如此的生不如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