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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命运绝杀,勇者进阶(1)

几度欲退学哈佛

石油大亨霍华德·休斯、大发明家伯尼·莱特、著名歌手格兰姆·帕森斯、微软两大巨头比尔·盖茨和史蒂夫·鲍尔默、Facebook网站创始人马克·扎克博格……这一长串如雷贯耳的名字,他们有着同样的特性:都是哈佛大学的退学生。

差一点,林书豪也成了“哈佛退学军团”中的一员。当然他的成就还达不到上面这些传奇人物的高度;或许,用现代奥运会首枚金牌得主詹姆斯·科劳里与他类比更加恰当:1896年,31岁的科劳里本是哈佛大学法律系的学生,因为想参加在希腊举行的首届现代奥运会,而学校又不准他请长假——当时从美国去希腊只能坐船走海路到意大利再转陆路,来回要两个月时间——科劳里毅然选择退学,并最终荣膺三级跳冠军,成为1527年来首位夺得奥运会金牌的运动员。同样是为追逐运动的梦想,林书豪也曾经动了退学的念头。

在绝大多数人眼里,哈佛大学和斯坦福大学两家并无太大区别,都是世界级的学术名校嘛!可在篮球运动员眼里,这两所学校的地位简直可以用天差地别来形容:斯坦福大学堪称NCAA的一支劲旅,迄今已经有26名球员在NBA球队效力,NBA史上首位单赛季总得分超过2000分的名人堂球星乔治·亚德利,被称为“袋鼠男孩”的名人堂球星吉姆·波拉德,1997—98赛季抢断王布莱文·奈特、杰森·科林斯和杰伦·科林斯兄弟、布鲁克·洛佩斯和罗宾·洛佩斯兄弟等人,都是这所学校走出的,还包括林书豪现在的尼克斯队友、后场好搭档兰德里·菲尔兹。

反观哈佛,虽然是NCAA常青藤联盟的老牌球队,但过去100多年来从未染指过联盟冠军,就算排名第二也只有可怜的3次。历史上唯一荣膺联盟年度最佳球员的,是在篮球圈毫无名气的乔·卡拉比诺(1984年);在林书豪进入NBA前,哈佛历史上只有两名球员打过NBA:一位叫埃德·史密斯,1953—54赛季曾经为纽约尼克斯——又是尼克斯!继NBA史上首位亚裔球员三阪亘后,神奇的尼克斯又出现了——效力11场,总共投进了11个球,得到28分26个篮板9次助攻。另一位索尔·马瑞亚钦,则是在1946—47赛季效力于波士顿凯尔特人,当时NBA联盟还不叫NBA,而是叫BAA,马瑞亚钦也不过打了43场比赛,总共得到333分和60次助攻。

即便是外行也能轻松分辨出,球员为哪所学校效力更容易出人头地。只不过如果想征战NCAA一级联盟,哈佛是林书豪的最佳选择,何况那里还能保证他一定的出场时间。不过,在2006—07赛季开始后,林书豪渐渐对自己的选择后悔了。

一不小心撞上了“新秀墙”

作为球队的替补后卫,林书豪在NCAA处子赛季伊始就能获得场均近20分钟的出场时间,这已经相当难得了。但他很快发现:NCAA的世界和加州高中联盟是迥然不同的,这里的球员身材更高,力量更大,速度更快,投篮更准,防守更狠。

林书豪虽然当时身高已经长到了1.88米,但依然很瘦弱,只有75公斤,跑跳能力受先天所限,也无法与黑人球员相比。这让他的NCAA之旅异常艰难:首战6投仅1中得2分,虽有6个篮板2次助攻4记抢断,但也有4次犯规和3次失误。此战一分未得,只有2个篮板2次助攻进账……开季连续15场比赛,整整两个月,这位高中联赛得分如探囊取物的全能后卫,从没有任何一场比赛得分达到两位数——那个赛季林书豪参战28场,只有4次得分过10,最高分也不过12分,还没有他在高四时的场均得分高。

对于志在扬威NCAA赛场,企图杀入NBA的年轻人而言,这绝对是个不小的打击。

另外,一些客观因素也影响着林书豪。在加利福尼亚州呆了近20年的他,已经习惯了温暖湿润、阳光明媚的气候,但在波士顿,在美国的东北部,他第一次感受到了严冬的冷酷,冰雪的无情。

“来哈佛大学前我甚至没有亲眼见过雪,在波士顿我算是见识了,但我根本没有任何玩雪的兴趣,因为实在是太冷了,冻得我根本不想动弹。只有躲在屋子里,把空调温度调得高高的,我才能勉强过活。”

可想而知,在那样的生活状态下,林书豪是很难打好球的。因此,他一度产生了退学转校的念头:“有一阵子我非常想离开波士顿,回到加州读书,至少在家乡,我冬天也能跑到室外锻炼,打球。”

尽管NCAA处子赛季球场内外都过得很不顺利,但林书豪还是显露出了自己在篮球场上的一些天赋。得益于从小随父亲训练打下的基础,林书豪身上可以看到许多老牌球星的影子:他看着“魔术师”约翰逊的录像,学习如何观察比赛形势,指挥全队跑战术,为队友传出好球;他看着“大鸟”伯德的录像,学习如何用尽可能多的进攻方式将球放进篮筐,包括亦真亦假的突分,以及动作多变的上篮;他看着“J博士”欧文和贾巴尔的录像,学习如何在篮下面临对手严密封堵也能将球放进去……

尽管左手技术还存在缺陷,比如不擅长突破;但作为大一新生,其全面性已经达到了另一个层次,哈佛当时的主教练就曾当着所有人的面直言:“我这辈子见过的所有这个年龄的球员里,林无疑已经甩开了其他人一大截。”

前哈佛篮球队后卫德鲁·霍斯曼回忆道,林书豪刚加入球队时的一次个人秀让他至今难忘。那是在队内训练赛上,林书豪本来是在不紧不慢地运着球,突然间表情一变手臂一摆,“他竟然用一个不看人传球,将球直接送到处于低位的内线队友手上了!对方需要做的只是轻松上篮得分。这么高难度的动作,他做起来简直易如反掌,我比他年纪还大,却只有看的份儿……”

但霍斯曼也承认,林书豪在NCAA赛场的新秀墙撞得不轻,他需要克服的困难有点太多。再加上林书豪想去一所篮球队实力更强的学校的想法始终没有破灭,看起来他在哈佛的生活马上就要画上终止符了。幸好在2007年春天,他迎来了一位改变哈佛篮球队命运,也改变了他自己命运的人。

“老K教练”一席话,引书豪生涯蜕变

汤米·阿梅克,在林书豪成名前,除了哈佛大学的粉丝,只有资深的NCAA球迷才记得这个名字。

1983—1987年,他是杜克大学的主力控卫,外线头号防守者,现美国男篮主帅“老K教练”沙舍夫斯基的高足,1986年曾代表美国在西班牙男篮世锦赛勇夺金牌。大学毕业后他没有打职业联赛,而是留在杜克大学做助教,跟着“老K教练”一学就是9年,随后,他先后在西东大学和密歇根大学做主帅,率领实力并不强的西东大学打入NCAA16强,也带着密歇根大学赢得2004年NIT邀请赛(全美最早的大学篮球锦标赛,目前赛事规则为每年邀请未能入围NCAA64强赛的40支球队参加)冠军和2006年NIT邀请赛亚军。2007年3月被密歇根大学辞退后,4月11日,阿梅克被哈佛大学聘为男篮主帅——值得注意的是,他也是哈佛历史上首位黑人主教练,和黄皮肤黑眼睛的林书豪一样,总免不了让外界对他们“另眼相待”。

阿梅克的确出手不凡,和那些可能并不在意将球队带成什么样,也不期待能取得好成绩的教练不同,他按照NCAA传统篮球豪强的标准改造着哈佛。一方面,他竭力让更多人开始关注这支球队,如说服耐克公司成为装备赞助商,耐克赞助的NCAA球队更多,哈佛能因此得到更多与强队打热身赛的机会。他邀请波士顿凯尔特人主教练道格·里弗斯、杜克毕业的NBA球星格兰特·希尔等篮坛名人来到哈佛举行训练课,让这些年轻人坚定好好打篮球的信念。甚至,连球队媒体手册印成什么样子他都要管,理由是“要让大家对球队手册感兴趣,翻开读,才能更了解我们”……

另一方面,阿梅克开始“不拘一格用人才”。他仔细研究了球队的所有录像,当看过林书豪的资料后,他留下了一句话:“此子日后必成大器。”林书豪的全面能力是阿梅克最看重的,他甚至有些意外,哈佛队里居然也有这种类型的球员,更意外这样的球员居然没有打出与实力相符的表现。“林书豪的速度很快,力量也没有想象中差,进攻手段相当丰富,打球也足够用心。篮球场上的各种工作,他几乎都能完成,我为什么不多用他?”

不过,阿梅克也明确指出了林书豪的弱点:他应该让自己变得更强壮些,这样和对手对抗才不吃亏,也能避免受伤;防守除了态度认真,其实还有很多技巧;除了赛场上相互配合,平时还要多和队友沟通,不要在意外界的歧视和非议……

就像林母所言,林书豪虽然从小就是个很成熟的孩子,对自己每个阶段追求的目标都很清楚,坚持追逐梦想,一往无前,就像球场上所表现的那样;但骨子里他还是个很傲气的人,小时候打球风格很霸道,甚至可以说有些独,不喜欢传球给队友,怕人家投不进球浪费了得分机会,所以干脆都自己大包大揽。直到上了中学,这种情况才有所改善,懂得如何与伙伴合作。但在关键时刻,他仍喜欢单打独斗,高中最后一战对圣母学院时,他就是用第四节的统治级发挥决定了比赛走势。林书豪自己也承认,直到大一打NCAA时,他对比赛的理解仍是靠投篮、突破和传球赢得比赛。阿梅克教练让他懂得了NCAA篮球的真谛,知道如果想成为一名职业球员该做什么。

林书豪是幸运的,他得到了父母的教导,兄弟的鼓励,朋友的支持,教练的点拨;但更重要的,是他自己的坚持。自阿梅克教练醍醐灌顶般的一番讲解后,林书豪仅仅用了几个月时间,就完成了篮球生涯的又一次蜕变。

一部疯狂训练机器诞生了

很有意思的是,在帕洛阿尔托高中篮球队主教练迪彭布罗克眼里,林书豪在他手下打球时,“并不算是一个训练课上兢兢业业的球员。”也许是习惯了父亲的训练方式,林书豪似乎对校队的训练并不怎么感冒。但阿梅克的话让他明白了,自己距离职业篮球运动员还有多远的差距。

“在哈佛上了一年学后,暑假期间林突然回到帕洛阿尔托高中找我,要我对他进行魔鬼特训。”迪彭布罗克笑着回忆着当时的场景,“我跟他说,过去几年咱俩几乎每天都要见面,可你直到现在才想起让我好好操练你?而林的回答是,‘没错,因为现在我终于知道,我是多么需要训练。’”

迪彭布罗克没有理由拒绝自己最好的学生的请求,也就是从那天起,一个几近疯狂的训练机器出现了。

这是一份几乎每天都要执行的训练计划:上午10点—11点,速度和灵敏度训练;上午11点—午饭前,耐力及负重训练;下午1点—下午2点,各种投篮训练;下午2点—下午4点,个人针对性锻炼。

从2007年夏天直到现在,这个魔鬼训练计划林书豪一直坚持着,从不间断。因此,当他在尼克斯一炮走红进而大红大紫,迪彭布罗克说自己根本就不意外,也不认为这是什么奇迹。

天道酬勤,机会总是垂青准备充分的人

另外,林书豪也在想尽办法让自己变得强壮些,再强壮些。

前哈佛橄榄球校队跑锋、和林书豪做了三年室友,同样是龙的传人,现在NFL中国公司工作的何凯成无疑是最了解林书豪的人之一。他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到林书豪时,对方还是个相当瘦弱的家伙,尤其对比橄榄球运动员无比强壮的身材,差距就更加明显了。

“他不停地练力量,不停地练,于是我就见证了他一点点变得壮起来,这也看得出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而且,林书豪还严格遵循请教营养师后开出的食谱,绝不越雷池一步——早餐:五个鸡蛋、少许鸡肉或者一个汉堡;上午训练结束后:喝特制的蛋白质混合饮料;午餐:沙拉、三明治或者鸡肉;晚餐:通心粉、鸡肉。此外,每天还要喝足8瓶水,吃足8份蔬菜!

碳酸饮料、快餐食品、中国美食,一概与林书豪绝缘,他深知黄种人不比那些黑人,很容易在体内囤积多余的脂肪,运动时的发挥自然也就受了影响。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为了自己的篮球梦,他毅然放弃了自己的口舌之快。

来到大学后,林书豪又长高了3厘米,他的个人资料上身高一栏变成了“6英尺3英寸(1.91米)”;但最令人惊异的是体重一栏的变化:从165磅(75公斤)暴涨到200磅(90公斤)!整整增重15公斤,但速度、敏捷度、弹跳都没有丝毫减弱,可以想象林书豪为此付出了多少努力。而他在哈佛的春天,也如期而至。

天道酬勤,哈佛春天如期而至

2007年11月9日,这无疑是让林书豪永生难忘的一天:二年级的他首次作为哈佛首发出战,而对手,恰恰是当年他日思夜想却不得门而入的斯坦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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