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微型金融的相关概念
2.1.1“金融”的本质及作用
在经济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众多经济学家、社会学家都在不断探索其源泉问题,不同年代得出的结论并非相同。古典经济学曾把土地、资本、劳动看成是经济发展的三大要素,而现代经济增长理论又把技术进步、制度创新等视为新的重要因素。综观世界各国近几百年走过的路程,不论是发达的工业国家,还是发展中的农业国家,有一个因素的作用在不断的加强,尤其是在高度发达的现代经济中,这个因素的重要性更为突出,这便是金融。
对于“金融”这一词语的由来,黄达(2001)认为“金融”一词并非古已有之。古有“金”、有“融”,但未见“金融”连在一起的词,最早来源于1915年出版的《辞源》和1937年出版的《辞海》中。然而,何为金融?理论上并没有统一的定义。《辞海》在20纪60年代的试用本和1979年版的释文修订为:“货币资金的融通一般指与货币流通与银行信用有关的一切活动,主要通过银行的各种业务来实现如货币的发行、流通和回笼,存款的吸收和提取,贷款的发放和收回,国内外汇兑的往来,以及资本主义制度下贴现市场和证券市场的活动等,均属于金融的范畴”。
《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中将金融定义为“资本市场的运营,资本资产的供给与定价。包括四个方面:有效的市场、风险与收益、替代与套利、期权定价。但金融的中心是资本市场的运营、资本资产的供给与定价”。刘鸿儒(1996)认为金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金融指一切与信用货币的发行、保管、兑换、结算、融通有关的经济活动,甚至还包括金银的买卖;狭义的金融专指信用货币的融通。罗伯特,莫顿(2000)指出,金融学是研究人们在不确定的环境中如何进行资源的时间配置的科学。当然,罗伯特,莫顿主要是从微观的视角进行分析金融的含义,缺乏宏观层面的把握,笔者认为这样的定义过于狭隘。
诚然,尽管“金融”的概念还没有一致的界定,但是学者们对于金融在现代商品经济中的枢纽作用日益增强已达成共识。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律是“钱跟物走”,货币资金只是实施生产计划、物质分配计划和经济核算的一种附属工具,完全处于被动地位。而在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运行的规律是“物跟钱走”,货币资金不再处于附属和被动地位,而是处于一种主导地位,发挥着引导和配置生产要素的作用。金融已逐步由最初商品交换的辅助工具逐步发展成为经济活动中一个相对独立因素。一方面,金融通过促进储蓄和投资增长,优化资源配置,便利交换等活动,推动经济增长;另一方面,经济发展客观上要求金融业本身也需不断壮大和发展。总体而言,在现代的经济运行机制下,金融对经济发展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其一,金融是现代经济中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早期古典经济学家就谈论过货币的重要调节功能,“当物物交换停止,货币成为商业的通用工具时,每件具体的商品更频繁地同货币而不是同其他商品进行交换”、“从国家角度看,这种起良好调节作用的货币的发行人究竟是政府还是银行并无关紧要,无论由谁发行都同样增加财富”。而在现代经济中,金融在建立和完善国家宏观调控体系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金融业是连接国民经济各方面的枢纽,是国民经济的信贷收支、现金收支和结算的中心,是国民经济活动的神经中枢。透过金融现象,可以反映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同时,利率、汇率、信贷规模、结算等金融手段又对微观经济主体有着直接的影响,国家可以根据宏观经济政策的需要,通过中央银行制定货币政策,运用贷款限额、利率等各种金融调控手段,适时地调控货币供应的数量和结构,从而调节经济发展的规模、速度和效益,促进经济的发展。
其二,金融具有渗透扩散功能。这种渗透扩散功能的发挥主要借助于现代信用形式、手段和工具得以实现。在现代经济中,各行业之间、财政机构与金融机构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短期资金和长期资金之间、国家、企业与个人之间有着相对合理的并且稳定的相互渗透和制约机制,通过各种形式的金融资产的转换,使资金流动的空间更大、范围更宽、速度更快。
其三,通过金融的运行为经济一体化发展提供基础。我们知道,金融机构的基本功能就是能实现资金的合理流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本的运营效率。在现代经济生活中,货币资金作为重要的经济资源和财富,成为沟通整个社会经济的命脉和媒介。现代一切经济活动几乎都离不开货币资金运动。从狭义的经济一体化来看,金融连接着本区内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的生产经营,成为经济运行的重要杠杆和手段,极大加强区内之间的合作与交流;从广义的经济一体化来看,在经济日益全球化的趋势中,资金与资源的配置打破了国界,金融渐渐在国际政治经济文化交往、国际贸易、资金转移、增强国际间经济技术合作等领域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其四,良好的金融环境可以促进储蓄并将其顺利转化为投资,为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马尔萨斯认为储蓄只有在转化为现实的投资之后,才能通过资金的增值实现经济的实质增长。从理论上分析,居民储蓄——投资直接转化率越高,则无疑意味着效率越高,从而会带来更多经济的增长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一方面,通过吸收存款和发行有价证券、向国外借款等将资金盈余单位的闲置资金组织起来;另一方面,通过发放贷款、贴现、票据、购买有价证券等方式将已有的资金提供给资金的赤字单位。从图中我们可以看出,整个金融市场存在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种形式,二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在商品经济不发达的时代和地区,私人之间的直接借贷占据重要地位;在商品经济高度发达国家和地区,更多的是以金融机构为中介的间接融资为主。
2.1.2微型金融的内涵与功能
准确定义微型金融,是研究和解决微型金融发展问题的首要前提。M.Obaidullah2008指出,小额信贷即为穷人提供正规的金融服务,帮助人们以自己的方式持续地摆脱贫困。穷人通过使用贷款,存款和其他金融服务,减少他们的脆弱性,抓住应有的机会增加他们的收入。此外,小额信贷还可以提高教育,医疗保健,赋予妇女权力。M.Kabir Hassan和B.Sanchez2009从小额贷款的独特目标视角进行阐述,认为小额信贷机构目标是相对较小贷款的低收入公民,帮助他们从事生产活动(微型)的金融机构。他们不同于传统的金融机构,在这个意义上,他们只向低收入客户提供服务,并经常提供无抵押贷款。最重要的是,小额信贷机构以社会福利最大化为最终目标。
谢升峰2010指出,世界银行将微型金融定义为对低收入家庭提供贷款、储蓄、保险及货币支付等一系列金融服务的金融形式;联合国将微型金融视为普惠金融体系,即能有效、全方位地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的金融体系,该体系重点为目前金融体系没有覆盖的社会人群提供有效的服务。
关于微型金融的内涵,国内学者们分别从不同角度进行阐述。吴国宝1998从微型金融准确的市场定位角度出发,基于对穷人进入正规信贷市场的困难性和政府采取贴息贷款扶贫的缺陷的考虑,认为要将小额信贷扶持的穷人当作经济人而非救济对象来对待,需要充分考虑和利用穷人特殊的经济、社会及心理条件,使提供的资源能够更有效地发挥作用。并指出小额信贷是对传统的非正规信贷方式改造和发展的结果,通过金融制度、金融工具和穷人组织制度三个方面的创新,探索出了一条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为穷人提供有效的信贷服务并同时实现信贷机构自身的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子。后来,杜晓山和孙若梅2000作出了进一步的叙述,通过对我国1996年以来小额信贷政策变化的分析,指出小额信贷要逐步拓宽服务对象和市场,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客户的需求,提供有效的信贷服务,而不仅仅限于贫困地区的贫困农户。
后来,张润林2009比较全面总结了微型金融的基本内涵,指出微型金融是以低收人群体为目标客户,向他们提供贷款、储蓄、保险、转账服务和其他金融产品的金融业务。其最主要的业务内容是发放微型信贷和吸收存款,尤其是向非常贫困的家庭及微型企业提供很少量的贷款(微型信贷),帮助他们进行生产性活动或小本经营。其显著特征是单笔交易额非常小,一般低于平均的人均GDP水平。微型金融的典型客户是那些无法获得正式金融机构服务的低收人群体,主要是贫困的人群和一些经济上脆弱的非穷人,他们一般有持续的、规则的收人和较好的偿付能力。在乡村,通常是指小农场主和从事小型低收人劳动的人群,比如,他们种植庄稼、饲养牲畜、进行食品加工和小买卖。在城市,客户类型更加多样化,包括零售商、服务提供者、街头小贩等。但是,极度贫困且无收人来源的穷人与无家可归的穷人不在微型金融的服务范围内,他们主要依靠国家减贫项目的救济等获得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在现有的经济运行条件下,笔者认为微型金融的内涵较上述机构和学者的观点有进一步拓展,主要指为低收入者、中小企业以及返乡创业农民、大学生创业等经费需求者提供小额度贷款(通常在5万元以下),以支持他们在生产、消费、投资等领域的金融服务。相应的,农村微型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资金互助社等。
由于我国依然是个农业大国,农村市场化程度低、农业经济落后、小规模不经济的短缺效应显著、农民收入增加困难等缺陷表现十分突出,农村微型金融服务将要发挥至关重要总的作用。总的来看,微型金融对我国农村经济的促进作用大致表现在以下三点:
1、微型金融的发展有利于农户收入水平的提高。金融机构的目标当然是实现利润的最大化,但是从微型金融设立的宗旨来看,主要是以扶持贫困人口、发展农村经济为目的,通过为贫困人群或中低收入群体提供可持续的金融服务,来帮助其摆脱贫困。当前,微型金融的功能已经由单一的“扶贫”转向多元化“支农”金融服务,其最终目的就是为了提高农户的收入水平,逐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著名的“三农”专家韩俊教授在《制约农民收入增长的制度性因素》一文中指出,农村金融服务严重不足是制约农民收入增长的一个重要的因素。刘文璞(2000)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对陕西丹凤县、四川仪陇县、云南师宗县与河南南召县具有一定小额信贷项目的616个农户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中对“你认为小额信贷对你们家的收入影响怎么样”,认为“有影响的占87%”,其中“大大提高”、“有所提高”和“降低”分别占29%、70%和1%。当然,农村微型金融机构的收入效应离不开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的引导及帮助,在利益互动的基础上进行有机协调,以实现农户的效益最大化。
2、微型金融为农村社会结构优化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以及农村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许多农户已从传统的农业生产中摆脱出来,农民的消费理念也得到进一步升级,迫切需要多样化、优质量和高效率的资金与之相匹配。另一方面,当前我国已进入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的新时期,资源约束更加突出,农村发展必须依靠科技投入、走内生增长道路,打造一个具有包容性和高效性的金融体系,逐步提高金融支农的“输血”功能,将成为振兴农村地区经济、全面构建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积极发挥小型金融组织在农村的劳动力转移、资本积累、公共服务、生产消费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农村社会结构优化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3、微型金融的完善与发展可以加快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进程。2001年12月11日,我国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这标志着我国各产业都要接受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和机制,面临前所未有的竞争和挑战。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中,要“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首要任务”、“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应该说,实现农业现代化是我国农业发展的长期目标,是我国农业发展的基本方向。从目前世界农业发展的大趋势和社会环境来看,我国的农业现代化,应具备生产过程机械化、生产技术科学化、增长方式集约化、经营循环市场化、生产组织社会化、生产绩效高优化以及劳动者智能化等特点。微型金融的完善与发展可以最大程度上满足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中的资金需求,提高农业整体素质和效益,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