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商品分类的概念和作用
一、商品分类的概念
所有的事物、现象及概念都是概括一定范围的集合总体。所谓分类,就是将某集合总体根据一定的标志和特征,按照归纳共同性,区别差异性的原则,科学地、系统地逐次划分为若干范围更小、特征更趋一致的局部集合体,直到划分成为最小单元。
分类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是科学研究的重要方法,分类水平反映着科学技术水平。科学的分类使复杂的事物和现象系统化、条理化,从而更有效地认识和研究其发生、发展的规律,推动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
商品也是集合的概念,它是以数以万计的商品品种集合而成的总体。商品的分类首先要根据一定的目的进行,应满足商品的科研、教学、生产、贸易、管理等的需要;再选择适当的分类标志和特征,将商品集合总体科学的、系统的分为大类、中类、小类、细目直至最小单元的过程。例如,国家标准GB7635—87《全国工农业产品(商品、物资)分类与代码》是适合我国使用的一个分类体系,该商品分类体系是国民经济统一核算和国家经济信息系统的重要基础,我国的各部门、地区在进行计划、统计、会计、业务等工作时必须按这个标准的具体规定执行。
又如,198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商品分类和编码协调制度》(H.S)是国际上多种商品分类目录协调的产物,是适合国际贸易各有关方面需要的、当今最完整、系统、通用、科学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体系。
科学的分类方法应能适应社会不断发展而提出的各种新的要求,从而使分类具有一定的稳定性。有时,某些分类方法也可能随着社会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而逐渐失去意义,将要由新的分类方法所取代。
分类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在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两个方面普遍采用的方法。其原因是由于人们所面临的对象纷繁复杂,运用这种方法在商品、材料、物质、现象乃至抽象概念等方面,就可以循着一定的系统和秩序,深入地研究它们各个局部集合体的共同点以及局部集合体与集合总体之间的各种联系与发展规律。
由分类的含义推知:为了特定的目的和满足某种需要,根据商品的特征,选择恰当的分类标志,将商品划分为不同的类别,这种科学的、有目的的、有系统的逐次划分,就是商品分类。
二、商品分类的原则
商品分类的原则是建立科学商品分类体系的重要依据。为了使商品分类能满足特定的目的和需要,在商品分类时要遵守以下原则:
(一)必须明确拟分类的商品集合体所包括的范围
不同的国家在不同的历史阶段,由于商品的升级换代,新产品的不断涌现和其他各方面的原因,商品集合体所包括的范围不完全相同,因此商品分类的对象也不尽相同。例如,我国现阶段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生活资料、生产资料是商品,技术、信息、艺术品等同样也是商品,因而商品包括的范围较过去要大得多。各行业、各部门所管理的商品范围也不同(如内贸和外贸部门的商品的范围不同)。因此,必须首先明确分类商品集合体所包含的范围,商品分类才有实际意义。
(二)必须提出明确的分类目的
由于各部门对商品进行分类的目的、要求不同,因此商品分类体系也是多种多样的。例如,国家标准商品分类、商品贸易分类、海关税则和统计商品分类、危险货物分类、商品的教学分类等。分类是为了科研、教学、生产、国内外贸易、统计等不同的目的,根据不同的目的选用不同的分类体系,分类才有实际意义。每一种商品分类体系只有根据一定的分类目的来制定,才能够科学、实用,因此对商品进行分类时必须提出明确的分类目的。
(三)必须选择适当的分类标志
每一种商品都有一定的成分、结构,由一定的原材料、工艺生产路线制成,因此它的物化、机械等性能都不一样。而用途、化学成分、原材料、生产制造方法等都可以作为商品分类最常用的分类标志。为了保证分类清楚,使分类具有科学性、系统性、唯一性、稳定性,必须选择最稳定的属于本质性的特征作为分类标志。商品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特征均可以作为商品分类的标志。
三、商品分类的方法
由于各国商品所包括的范围并不完全相同,商品分类的对象也不完全一致,分类的目的也各有所需,因此决定了商品分类的方法也是多种多样的。归纳起来,通常采用的方法主要有线分类法和面分类法两种。
(一)线分类法
线分类法也称为层级分类法,是指将将确定的商品集合总体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志,逐次地分成相应的若干个层级类目,并排列成一个有层次的、逐级展开的分类体系。它的一般表现形式是大类、中类、小类、细类等。它的特点是将分类对象一层一层地具体进行划分,而且各层级所选用的分类标志可以不同,各个类目之间构成并列隶属关系。
线分类法属于传统的分类方法,使用范围最广泛。在国际贸易和我国商品流通领域中,许多商品分类均采用线分类方法。
线分类法的主要优点是:信息容量大、层次性好、逻辑性强、符合传统的应用习惯,即对手工处理有较好的适应性,又便于计算机的处理;线分类法最大的缺点是结构柔性差。所以,采用线分类法编制商品分类目录时,必须预先留有足够的后备容量。
(二)面分类法
面分类法又称平行分类法,是指将分类的商品集合总体按不同的属性划分成相互之间没有隶属关系的各个分类集合(面),每个分类集合(面)中的一个类目组配在一起,即形成一个新的复合类目。例如,服装的分类,就是按照面分类法组配的。把服装用的面料、式样和款式分为三个相互之间没有隶属关系的“面”,每个“面”又分成若干个类目,标出了不同范畴的独立类目。使用时,将有关类目组配起来,便成为一个复合类目,如纯毛男式中山装、中长纤维女士西装等。
面分类法具有结构柔性好,对机器处理有良好的适应性等优点;其缺点是不能充分利用容量,组配的结构太复杂,不便于手工处理。目前,一般都把面分类法作为线分类法的辅助。
四、商品分类的作用
商品的品种繁多,特征各异,价值不等,其性能、用途不同,只有将商品进行科学的分类,商品的科研、对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的选购、工艺路线的确定、生产设备的选择、产品的质量控制、运输、仓储养护、贸易中的计划、统计、结算等工作才能顺利进行,因此对商品进行科学的分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对商品进行科学的分类,为国民经济的现代化管理奠定了科学基础。
对商品进行科学的分类便于商业部门合理地组织商品流通,并在流通领域的各个环节对商品进行科学的管理和养护。如在运输和储存中,通过分类,使化学危险品、易腐商品、宜串味品和易锈蚀品等具有不同特性的商品类,分开运输和保管,并采取不同的管理和养护措施以便更好地保证商品质量,防止变质损耗以致丧失使用价值;在销售环节,通过分类,对市场预测、预报和疏通产销渠道以及有秩序地进行市场供应,便于消费者选购等方面有着积极的作用。商品分类是制定商品质量标准的依据,对商品流通领域中的全面质量管理有着重要的作用。
(2)对商品进行科学的分类,有利于国际信息资源共享和对外贸易的发展。
我国采用了《商品分类和编码协调制度》(H.S),能科学地分析研究国际商情,掌握国际市场商品结构和贸易信息交换,促进了外贸工作的发展。
(3)对商品进行科学的分类,有利于深入研究商品的使用价值,有利于准确认识、评价商品质量。
(4)对商品进行科学的分类,有利于商品教学、科研工作的开展。
在教学工作中,我们可以按教学的需要对商品进行系统化、专业化分类讲述,使学生便于全面地掌握,也可以选择一种已有的较科学的分类方法讲述各类商品。如H.S是适合国际贸易各有关方面需要的,当今最完整、系统、通用、科学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体系。在外贸专业和有关专业讲述商品时可以按其有关分类讲述,和国际接轨。
通过分类,从中找出规律性的东西,从而更好地为商业服务,为消费者服务。商品学对商品的研究,正是从分类开始的。从分析个别商品的特征,进而归纳为每类商品的特征,使每一类商品具有某种共性,从而在商品流通领域的各个环节对商品进行科学的经济管理,为储运管理与科学养护措施提供理论依据。
随着计算机的飞速发展与广泛应用,更加迫切地需要商品分类的科学化、通用化、标准化。
商品分类是商品学研究的一个专门领域,因为商品的分类具有与其他分类不同的特点。商品使用价值的多样性、一致性,使商品分类可供选择的标志具有多样化的特点,商品的使用价值随着国际贸易的扩大使得商品分类具有国际性的特点,使商品分类必须适应先进的国际信息系统,具有在国际范围内通用化的特点。
第二节商品分类标志和分类体系
一、商品分类标志
(一)选择商品分类标志的原则
商品分类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工作。为使商品分类能满足特定的需要,在选择商品分类标志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目的性
选择的分类标志应满足商品分类的目的和要求。例如:商业部门为了便于经营管理,往往以用途作为分类标志;储运部门为了便于商品保管和运输,往往以成分作为分类标志。
2.区分性
选择的分类标志应能从本质上表明各类商品之间的区别,保证商品分类的界限清楚,易于综合归类,能突出商品最本质、基本的特征,而且能区别于其他的特征。
3.适应性
选择的分类标志应能使商品分类工作在实际应用中切实可行,便于掌握应用,能够为消费者服务,为商品生产服务,为仓储、运输等流通环节服务,为质量监督、海关等特定部门服务。坚持适应性原则应注意以下三点:
(1)要求分类的体系能够囊括拟分类的全部商品,并有不断补充新商品的余地。
(2)使商品分类建立在并列从属的关系上,高一级的类别与下属的类别间存在着有机的联系,下一级的标志使上一级的标志更具体化。
(3)有利于商品的生产、销售、经营,最大限度地方便消费者。
4.唯一性
选择的分类标志应能从本质上划分出各类商品之间的明显区别,保证每种商品只能在一个类别里出现。坚持唯一性原则必须注意以下四点:
(1)明确商品划分的范围,使所划分的各子项商品之和等于被划分的母项商品。
(2)商品分类体系中每一个层级只能采用一个分类标志,分类的含义要准确,不能相互排斥或模棱两可,也不能有多种解释。
(3)在一个商品类别中,不能随便更换分类标志,要始终保持分类标志的一致性。
(4)分类系统内的计量、计算、检索和编码都应统一。
5.层次性
选择的分类标志应具有层次,因为商品不仅属于某一小类,还隶属于某一中类或大类等。因此,商品分类应按商品本身固有的属性进行。例如,按生产行业、生产工艺、产品用途、产品原料、产品性能、质量参数等系统地进行分类。标志与标志之间要照顾到从属关系,层次分明,又能体现相互间的有机联系。
6.简便性
选择的分类标志应能使分类工作简便易行,分类术语通俗易懂,计算方法简便,分类结构一目了然,层次结构逻辑清晰,有利于商品流通和使用数字代码,有利于运用计算机处理。
7.协调性
选择的分类标志应能与各行业和国际统一分类标志协调,参照历史上我国各行业已经形成的分类状况,把工业、仓储、运输等各行业的分类情况协调起来,达到信息沟通、交流方便的目的。
此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商品交换范围的不断扩大,国际贸易的不断增加,商品分类标志应向国际统一分类标志靠拢,只有这样,才有利于在国际上的贸易往来。
(二)商品分类的主要标志
可供商品分类的标志较多,按其适用性可分为普遍适用分类标志和局部适用分类标志。普遍适用分类标志常用来划分商品大类、中类、小类等高层次类目的划分,如商品种类共存特征、性质、原材料、生产方法、用途等。局部适用分类标志又称特殊分类标志,是指部分商品共有的特征。它常用于某些商品的细目的划分,如某些商品的化学成分、颜色、外观、产地、收获季节、功率等。
在一个分类体系中常采用几种分类标志,很难找出一种贯穿于商品分类体系始终的标志,经常是一个层次用一个分类标志。如在H.S中是把国际贸易的商品按生产部门划成21类。在各类内,基本上按同一原料或同一类型产品划为97章。在每章内,按照原料到成品的加工程度排列成各种商品,并按顺序编号。在这里就用了几种不同的分类标志。
常用的分类标志有以下几种:
1.按生产部门分类
H.S的分类是将国际贸易的商品按部门分类,共划分成21类。例如:动物产品;植物产品;矿产品;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产品;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艺术品;收藏品及古物等。
2.按原材料的来源分类
全部的商品按原材料的不同,可分为植物性商品、动物性商品和矿物性商品。纺织品根据原材料的不同,可划分为棉织品、毛织品、丝织品、麻织品和化纤品五大类。
罐头按原料的不同,可划分为肉类罐头、禽类罐头、水产类罐头、水果类罐头、蔬菜类罐头和其他类罐头。
此种分类标志较适用于原料性商品和原料对成品质量影响较大的商品。而对那些与原料关系不大或由各种原料制成的商品(如微波炉、空调器、汽车)则不宜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