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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群星汇聚

抛开某些诱惑虽大却有些不切实际的龌龊念头,载洵在英国的第一个夜晚,还是过得比较满意的。

公使馆的环境相当不错,穷家富路,再穷不能穷了外交人员不是?况且,要不是每年那么多的旗人供养和赔款,大清的财政状况还一直是挺不错的。

金二留在了阿姆斯特丹打理龙旗公司,有荷兰王室的背景帮衬和一天数封电报的请示,再找几个精通汉语的通译,金二的总经理身份还算应付得不错。

“本就是没有什么技术难度的工作,让他花钱还花不明白?”

载洵撇撇嘴,离了主子身边,金二在京城时就是得瑟得不行的人物。打着醇王府的招牌,三教九流的朋友都不少。这花钱赚吆喝的事,也实在是最适合他的性子。

现阶段的龙旗公司,载洵并没指望着它会赚钱。抓着金币、挥着英磅告诉别人,“我们很有钱。钱多,人傻,速来!”

载洵要的是影响力,要的是势。

工业大革命、科技大爆发的年代,什么最值钱?不是铁甲舰,更不是毒品,而是人才。在华人心智未启,眼界未开之时,载洵所能依赖的,也唯有西方的人才。

工厂也罢、车床也罢,甚至于熟练的技术工人,只要有钱,有什么是买不到和培训不出来的?清廷洋务运动的失败,除了官督商办的错误体制和囧迫财力的限制之外,最大的失败就是没有引进先进的管理和以人为主的理念。为什么在改革开放初期,貌似强大的国有和集体企业都在私有工厂甚至是个体户面前败下阵来,究其根源,就是动力问题。

厂子是国家的,以爱国精神为鼓舞和收益都是自己的,以利益为动力的巨大差距是显而易见的。并不是说私企老板就不爱国,可空喊口号和实在的利益实在是没有什么竞争力可谈。

载洵也认为,如果张之洞和李中堂的洋务,能够放弃官督商办,让更多的民众参与办厂和经营事务中来,那所谓的同治中兴,想必一定会更加名符其实一些。

明白这个道理,却不意味着一定就可以做到。也许,那几位“中兴名臣”也会有如此的感慨。

载洵欠缺的则是他年纪尚幼,除了一个并不太管用的贝勒身份,就没有什么实实在在的权利。当然,载洵也有优势,那就是资金。与龙旗公司相比,卡塔琳娜的龙旗寻宝舰队,才是真正会下金蛋的母鸡。

但这个时期的西方人,本就有着高人一等的意识,对于东方,更是愿意以一种征服者和施舍者的身份出现。让他们为一位东方老板服务,就算是雇佣普通水手,都是由卡塔琳娜出面的,更何谈那些本就狂妄至极的科学天才?

就算是有再多的钱,也不太可能说服他们心甘情愿的来龙旗公司的实验室来工作。

所以,载洵才要造势,才要在欧洲上层社会中营造出一个超级富豪风暴。

“谁傻?认为别人是傻的人,才是真的傻子!”

龙旗公司的大收购,看似是胡乱花钱,可细看看名单,你才会明白,载洵收购的,不是工厂,而是人才。无一例外,每一笔收购合同中,都有一条,原工厂的管理和技术人员都要一同加入龙旗公司。

利用这个手段,龙旗公司旗下,已经组建了多个实验室。每个实验室的领导者无一不是后世赫赫有名的天才级人物。

卡尔·本茨,德国人,世界上第一台三轮汽车的发明者,噢对了,让卡尔投入龙旗的那个汽车小作坊叫奔驰汽车公司。

约翰·博伊德·邓洛普,苏格兰人,他的职业是一名外科医生。但在龙旗公司的猎头找到他时,却聘请他去阿姆斯特丹组建一个橡胶轮胎实验室。原因是他曾对为自己儿子的自行车做了两根充气的橡胶轮胎。

伽利尔摩·马可尼,意大利人,需要强调的是这是一个与载洵年龄相仿的年轻人,还在博洛尼亚大学学习,家境也非常富裕,但当龙旗公司的猎头将一张年薪一万英磅的工作合同,和一份关于无线电通讯发展前景论述的文章同时摆在他面前,并承诺实验资金可以无限申请时,他还是毫不犹豫的带上了自己刚刚搞出些苗头的无线电设备,来到了阿姆斯特丹。他唯一的附加条件,是要见一见对无线电通讯前景比他这个发明人还要有信心的龙旗老总,金二满足了他的这个要求,呲着满嘴的黄牙嘿嘿一乐,“暂时来讲,我就是!”

英雄相惜,当知道载洵的年龄之后,马可尼的最大愿望就是:当他的实验成功之后,第一封电报一定要由他亲手发给那个与他一起改变世界的年轻人。

没错,就是改变世界。在这个时代,没有人会比载洵更清楚,无线电通信的出现,无论是对于军事还是在民用方面,将会带给人类社会多么巨大的改变。

十九世纪下半叶和二十世纪的上半叶,就是人类科技大爆炸的一百年。这一百年间,许多的发明使人类的生活甚至是战争,都发生了重大的变革。

中华的落伍,也正源于这一时期,我们没有跟上列强的脚步。用句后世的时髦话来说,那就是:我们输在了起跑线上。

然后便是苦苦奋斗,苦苦追赶,直到二十一世纪,我们还在多少领域落后于世界?还困于多少难题无法解决?

“一支军队的强大,除了精神意志之外,更重要的则是决定于这支军队的科技含量。弯弓举刀征服世界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载洵接过萍儿递过来的一盏鸡汤,小口轻啜,目光却一直盯在金二发过来的电报上。

无线电通信创始人马可尼的加入,让他的心头卸下了一份沉沉的牵挂,“下一个目标,该是德普勒和……也不知道爱迪生那货现在混得怎么样哈?”

载洵的自言自语,却引来了小丫鬟的报怨。

“贝勒爷,薛大人已经派人送来了桑那个什么学堂的录取通知书,您过几天就得去学堂读书了,还怎么老是琢磨这些洋人呢?咱王府里的奴才有的是,再不济,还可以去神机营调人,就算是要水手,也可以去水师营找人吧?让王爷写封信,他们还真胆子敢不放人?”

在小丫鬟看来,贝勒爷成天的念唠这些洋名字,实在是……不成体统。堂堂亲王家贝勒,要找几个奴才那还不是许多人争着抢着要来?何至于又给钱又想法子算计人家的?

载洵也不禁好笑,爱溺的抚着小丫鬟的秀发,“萍儿,我记得你小时也曾陪着格格们一起跟着府里的先生学文习字的。”

“嗯,贝勒爷,先生那时还夸我很有天份的呢,我现在都每天记着咱们的开销,福晋临行前告诉我说……”

“记帐?哈哈!”

载洵放声大笑,“傻丫头,爷以后的开销可大着呢!不说远了,就是金二那的开支如果让你计,你都计不明白,那几两银子的烂帐你记个有啥……也是哈,应该送你也去读读书,没准以后也可以帮爷的大忙呢!”

小丫鬟的话,让载洵开心的得不行,可突然想起貌似自己也的确需要个知心人帮管管账目啥的。虽说有专来的会计人员可以雇佣,可毕竟都是白人,咱中华不就讲究关键位置也有个自己人吗?金二那个夯货,给他千八百两银子,去八大胡同赎个清倌啥的,指定能整明白。可要是让他看明白一本现代式的会计账,那还不如直接杀了他。

萍儿就是不错的人选,忠心不用多说,天份也够。就是基础差些,不过她的年龄,貌似比自己还小一岁呢,找个家教,从头教起,几年后略有小成,也不成问题。

想做就做,载洵将鸡汤一口喝光,“萍儿,过几天爷去桑赫斯特军校,你就不用跟着了,有扎哈陪着爷就行!”

“啊?贝勒爷……我……萍儿知错了,我有什么做的不对的,您想打就打,想骂就骂……”

“我勒个……”载洵差点直接爆出粗口,“这什么和什么呀?我不是不要你了的意思。爷读的是军校,有规定不能带……女眷的。爷在这里给找个家教,你开始学习英语和数学,以后就可以跟在爷的身边,还能帮爷的大忙,岂不比你做个使唤下人强?”

“不,我还是喜欢做爷的小丫鬟!”

“靠!”

载洵再也忍不住了,貌似自己身边的这几个女人都挺倔的哈。红发妞就不说了,威廉明娜也可以看成是孩子气,没想到萍儿这个小丫头也挺有主见,可这倔的就不是地方了。

苦笑着将小丫鬟拉到怀中,坐在腿上,“别乱想,爷疼着你呢!可咱跑这么远,就是来向人家学习来了,以后,你也不能老侍候人,得有知识,有本事。”

“可福晋……说过,女子无才便是德!”

小丫鬟的声音弱弱,却将载洵气得再次爆粗,“不要什么都听我额娘的,你现在正跟着我不是?爷的身边,不要笨蛋。女人吗?你得有竞争意识,以后爷别的女人一个比一个能干,只有你一个什么都不会,那爷还会喜欢你吗?”

受封建荼毒太重,讲大道理讲不明白,载洵也算是领略了一次因材施教的重要。

听到关系着日后争宠大计,小丫头几乎是立刻就同意了为她找家教的事情。可以想像,那份刻苦学习的劲头也绝对是不用任何督促。

想到自己不经意间,很可能造就了一个女学霸,载洵也唯有咧嘴苦笑,“扎哈,走了,跟爷去当兵……呃,是去当学生。”

“爷,我……不会读书!”

扎哈的脸上满是纠结。

“妈蛋,不是读书,是去学杀人的本领。”

“呃……爷,那个我还用学?”

扎哈伸出威震京城的一双铁拳,刚想表现下自己的武力,却不妨被载洵一巴掌拍了个踉跄,“夯货,爷带你去学的,是万人敌的本事!”

仗枪执矛,勇冠三军,是谓百人斩;运筹帷幄,决胜千里,方为万人敌。入学军校,学的可不就是万人敌的本事吗?但扎哈……载洵回头望了望一脸苦相的忠心奴才,自己也有点怀疑:这货进了军校,不会把教官气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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