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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初逢

契丹统和一十九年,时局动荡,宋辽胶着二十余年的烽烟战火并没有随着老一代战将的陨落而终止,边境硝烟频起,战争一触即发。彼年我十七岁,一番易容装扮尾随着哥哥萧孝穆前往燕京见恒王,直到半途才被哥哥拎出来。

哥哥萧孝穆是帝国元帅萧挞凛麾下第一看重的英才,是个威风凛凛的少年将军,少了些寻常将军的放肆不羁,多了些沉稳憨直。

而我,是坏女子,诸君莫笑,乱世寄人篱下,不只是身不由己,我也有着私心。

暮色沉沉,天边夕阳映着行进中的军队浩浩荡荡的身影,哥哥板着脸,顺手递给我一碗清酒解渴,还是不肯和我说一句话。

酒水中倒映的少女明艳秀美,如火的披纱映着白色马驹,愈发显得明眸照人,难掩青春凌冽的灵动。我微抬头,隐隐瞥见远方的城池在暗色余晖下气象巍峨,“哥哥,燕京到了?”

哥哥浓眉微舒,“今夕何夕,见此良人?你的小良人阿源就在燕京等着你呢!”

阿源?我笑,心中暗道,傻哥哥,竟然也信我这番借口。

我幼年时与公主之子阿源玩的亲近,那个丑丑的小家伙总是跟在身后,甚是听话。公主与父亲笑谈着要定下儿女亲家,阿源拍手呵呵笑道,“娶了于弋阿姐,她以后就不走了么?”听到公主笑着答允,眼睛顿时澄亮,拉住我,“那我娶你,你会一直带着我吗?”

众人笑的前仰后合,我却握住他递过来手,“你要是以后都要听我的话,我才肯嫁给你。”阿源认真道,“你若说的对,那我就听啊!”

可是十年都过去了,这些碎影记忆,早已拼凑不出那个丑家伙的样貌。自从他随父母前往了幽州,我也渐渐遗忘了那么一个人的存在,怎么会寻找他呢?

我要找的,是一个威风凛凛的大英雄。

飞扬的袖裾掩映着艳若朝阳的容颜,我的双眸有着粲然夺目的光亮。

幼年时拜佛,悯忠寺的僧人曾说,我的眉间有母仪天下的贵气,非寻常人所比。可即便是母亲,也都当做笑柄。我曾数十年气恼那位多事的僧人,编排出这样滑稽的谣言令人难堪,又岂能料到日后的繁华盛景?

只是现在的我,不管甚么母仪天下,甚么权势滔天,并不会去相信僧人的言之凿凿。这次陛下选妃落选,我只是觉得坦然,愈发知道要做什么了。

我想嫁的那个男人,是人中之龙,就在眼前这座城中,权倾朝野,位高权重,是契丹贵族女儿家人人都钦佩的二皇子,恒王殿下——耶律隆庆。

上京城里贵族女子传言,恒王耶律隆庆风华绝代,传唱着歌谣,“天地日月,恒静无言,青山长河,莫若庆郎!”当今朝野,陛下的声望远远不及恒王。

恒王横刀立马,手握军权拥兵自重,朝中人人称颂,这样的英气绝伦才是契丹男儿该有的霸气,也才配拥有这无边江山,也才配做我萧于弋的夫婿。

哥哥以为我一心一意寻访的是驸马府的小王爷,笑道,“若你真的找到了阿源,切记要收敛了脾气!”我唇角微微得意,“自有分寸。”

暮色四合时分,朱色的城门缓缓打开,我一路骑着白马,流连着燕京城的风华。契丹的皇都上京城肃穆疏阔,气象庄严,一年之中风霜凌厉,哪里比得上眼前燕京城的繁华。

自从当年太宗南伐,石敬瑭拱手将燕云十六州送给了契丹,整座燕京城就成了契丹对商贸流通的大都会。汉人、契丹人,渤海国人在这里混居,就连回鹘,高丽,扶桑以及西域诸国的商旅们也都是熙熙攘攘,商贸不断。一路走下来时不时会听闻各地口音,看到衣貌迥异的人来人往。

余晖伴着夜色,灯火点点,一盏接一盏的亮堂起来,映亮了苍穹,数不清的酒肆旗帜飘扬每一条的大道两侧,回鹘歌姬旋舞抛笑,武夫聚众豪饮,大笑喝斥声此起彼伏。此刻,正逢扶桑、高丽的商旅前来为驻守燕京城的恒王殿下庆生,沿途的竹笛舞乐,大气恣肆,隐然有着极盛王朝的气象。

燕京城的繁华宏伟,远远超出了当时我的想象。我虽是庶女,但也出身世家,算是见过大的场面,可还是被眼前的世俗烟火感染了,恍然间爱上了这座城。

是的,这么多年,我没有一刻不想逃出上京。

那里,我拥有的不是“家”,而是梦魇般的地狱。身为庶女,享受着没落家族的微薄富贵,也承受欺凌与不公,任我再如何心高气傲,也只会痛苦的更彻底。十三岁的时候,我就明白了,要嫁给权倾天下的夫君,安享一生荣华富贵,那是我从小就渴盼的,要抓住仅有的机会。

如果要表明心志,那就是不惜任何代价。

当爱情降临我身上时,它以最强大的攻势摧垮了我的野心与世俗。即便恒王只是凡人,我此刻却也不顾不管了。余生与他相伴,便是世间无上幸福了。

上天待我是极好的。

父亲的妻妾子女众多,一个没落家族的庶女,偏偏又最是要强,其中辛酸非身处其中不能理解。哥哥是长子,早早的出征作战,也正是盼着建立功业,早些让母亲安慰。

我是真的怕了那样的日子。

为了正妻的儿子的官职稳固,我曾差些嫁给白发苍苍的刘尚书,但心底的一抹清亮似乎被封存在那一夜,我始终不肯去回忆。

那夜被传唤到大厅陪未来“夫婿”饮酒的时候,我小心翼翼拂袖斟酒,看着那皱褶的苍颜对自己笑的****,一步步后退呼喊时无人回应的恐惧凄惶···心中的颤抖历久弥新,成了每一夜的噩梦,无时无刻烤灼着灵魂,撕裂着内心。

那一夜太过漫长,麻木空洞的眼神定定的看着帐顶,某个时刻,我突然想起了那个小王爷。若真的重逢,若他记得约定,他还会娶我么?

我已经这样下贱了。而他遥遥在燕京城,身为独子,享受着太后和公主驸马的恩宠,长大了自然有无数美人儿前赴后继。而我只能身世飘零。此刻,他在哪里?

那时的我突然心中一阵刺痛,莫名的对那个小王爷有了丝丝恨意。却转念间觉得好笑,订立誓约的时候,他只有五岁,又能算作什么?这样不作数的约定,谁又会当真?

我的命运那时候似乎逃离了掌控,任由他人安排,而我不过就是提线木偶。

若说此前,我在阿鼻地狱无力挣扎,当恒王出现在了生命中,仿佛烈焰一般的火光,灼烧了整个青春,我彷如在天堂,只因他笑,“我会娶你。”

我,萧于弋,自从离开上京的那一刻,已经发誓,这一生决计不肯回头了。

我的命运,只能握在我的手里,可如今,心里有了那个人,今后的岁月哪怕再荆棘坎坷,再黑暗无助,也决计不会回头了。人人都说他有天子手腕,掌控朝野大权,陛下远远不及。

哪怕他要造反,我萧于弋也会陪他走到最后一步,哪怕他功败垂成,我也愿意陪他血溅疆场。我不是娇弱的女子,并在这场浓烈的爱意中获得了世间最强大的力量。

冗长的队伍,在晃动的光影下,拖出长长的阴影。哥哥看着眼前踌躇满志的我,眼中无限疼惜。

酉时,恒王派遣的羽林军专程在内城迎接,派驻军队。

恒王近日忙于军务,在云州一带部署兵力,并未前来,专程指派了恒王府三十余位侍卫迎接哥哥在别府下榻,招待甚是周全,说是待战况平息返回燕京后,再过来接见。

哥哥奉命随着神武军的将领巡视前线军情,观察兵戎状况,每一天早出晚归,出于安全,还是吩咐于弋谨慎些,在不熟悉周围情况的这些天,不许离开别府半步。

我在偌大的府邸中不断徘徊,想一睹燕京的风华,却踌躇着身后紧紧跟随的护卫如何处理。直到一日,一个侍婢未能准时出现在我的寝室。

恒王赐给哥哥的侍婢锦衣端着点心,“小姐,将军让我给您送了燕京城最有名的的如意糕尝尝。”

我对镜梳妆,描眉画眼,来不及理会她。过了许久,才笑了声,“锦衣,你来看看,我这样美吗?”不出我的意料,锦衣啊的唤出了声,“小姐,你左脸是怎么了!我···我去唤医官!”

我戏谑的看着锦衣的惊愕表情,心中自得,手上信手捻了一把粉尘,搓在面庞上,轻轻揉捏,原本浮现在脸上的麻子纷纷坠落。狡黠的挤眼嘲笑着锦衣的窘迫。

我伸手,在清水中洒着袖囊中的药草,挥起锦帕洗脸,然后又对镜自梳,口中哼着从侍婢那里学来的汉人歌谣,“眉画好,眼儿娇,笑对郎问,谁家姑娘好···”又是一番重新梳妆,直到满意意镜中的样貌为止。

锦衣又是一声惊呼,“天哪,您这红斑···”我未等她喊出声,一个反手挡住她的唇。

恒王别府侍卫身着深蓝色衣衫,高大魁伟,在府邸两侧驻守,各个是凛凛生风的骁将。锦衣不禁生怯,我以白纱掩着面颊,低声急道,“快,怕什么!”锦衣颤颤巍巍,这才扶着我跨出府门,刀剑兵甲声清亮震耳,拦住了二人去路。

锦衣快要被吓哭,话语哆哆嗦嗦,“她···得了怪病···传染了只怕会死人的····我要把她送出府去···”

风声吹过,白纱扬起,白净的脸上红斑赫然在目,分外凄厉,为首的侍卫当即呵斥道,“还不快走!”

我终于明白何为如鱼得水,任由锦裳在这片繁华都城飘逸,一路拉着锦衣游赏,几乎看花了眼。

锦衣笑,“燕京城真热闹啊!难怪咱们府上的将军要去宋国作战!小姐,咱们契丹真的攻打了汴梁城,那里的衣裳那么美,脂粉那么香,是不是都归咱们使了!”

我不以为然,捏起布料摊子上的丝绸布匹,见摊主被自己样貌吓到,反而对自己的乔装术洋洋自得,“我还是穿的惯咱们的衣裳。”

锦衣歪着脑袋道,“上京城的夫人们,哪个不喜欢呀!”

我很是不屑,就像我的两个姐姐?她们穿的花枝招展招蜂引蝶,可惜,嫁的尽是些绣花枕头。顺手将布匹放下,半晌的游历有些累了,索性懒洋洋的舒展了双臂,仰首环望着周身的景色。

灿阳万丈,斜洒下来,城中街巷宽阔,车水马龙川流不息。贩夫走卒吆喝着价格,江湖卖艺的好汉气势干云,洛神阁的卖笑风尘女子倩笑揽客,透露着上京城从难得看到的鲜活气象。

我对一个地方从没有这样的熟悉感,却不知为何,仿佛和燕京城隔着一道看不见的沟壑,身处其中却从未融入过。

极目看去,一座客栈愈发瞩目,旗号“云清居”三个汉人的大字招牌赫然醒目,位于在燕京城南,紧临城门,古朴素净,颇有格调,没有契丹寻常酒家的喧嚣,分外的静谧安逸。

还未踏进店门,一个年过半百的老者就唱喏迎进,挥着白帕笑着搭话,“哎哟,小姐里面请!是要来份锦绣江南鲈鱼夹,还是来份如意糕尝尝鲜?”

怎么尽是汉人的饭菜?

我不禁皱了皱眉。正欲搭话,才发现老者笑眯眯眼的问着一侧的锦衣:“小姐,您这是一个主位呢?还是要下人陪着您吃?”

锦衣懵懵懂懂,疑惑的看着我。我当即明白了,这个店小二居然把我看做了下人奴仆。

我并不介意,示意锦衣坐在临窗的一隅,点了几道菜。

刚坐下,就听见门口老头冲着门外几个百姓冷嘲,“去去,你们这些懒家伙,莫挡了贵客的道!”

半晌,老者手顶着菜碟,笑眯眯放在锦衣前,唱了个喏,“小姐慢慢品。本店今日开张三十年,老头儿我做主,给您的侍婢赠一碟如意糕。”说罢眼皮眨也不眨,看也不看我一眼,手背轻推,顺手将小份的糕点推向我,施舍一样摆了摆手。

老头远去几步,低笑声隐隐传来,不忘回顾看了一眼。“这丑样子,真是生平第一次见,长这么大也该不容易,多给她添些汤料照顾下。”

我突然意识到了自己忘记了卸妆。

难道,长得丑陋和庶女出身一样,也竟然变成了一种遭人鄙夷的的罪恶么?

当真好笑,相貌爹妈给的,难不成还回胎重造么?

我信手将腰间长剑甩到桌上,回首冷冽注视小二,咯咯笑道,“你是汉人?契丹话说的不错,可眼睛张错地方了!”

老头儿闭目一笑,不慌不忙走到我跟前,“这里是贵戚富商往来的百年老店,姑娘这幅样貌,我本是怕惊扰了今日的贵客。”

我不发一语,刀剑已然出鞘,未挨着老头儿,他突然倒地嚎哭出声来。

楼下楼上观看热闹的人几乎尽是汉人商贾,行事谨慎,不敢贸然出来,纷纷看着闹剧。闻讯而来的老板见这阵势,也不敢靠近。

老头子故意不断讨饶声,哭嚎的颇为凄惨。原来这老头子,想让我扮演欺弱凌小的恶人!

那这个恶人,我当定了。这样倚老卖老之人,本是想吓唬,真是自寻死路,一个冷笑,我顺手扬起桌边酒器,飞洒地上,青瓷溅洒崩裂,信手扬起邻桌男子案边的马鞭狠厉抽打在了老头身上。

这老头又怎知,上京的萧于弋,不只会起舞,也会习武,骑术精湛远胜男儿。

鞭声清响,惊到了远处窗棱咕咕叫的鸽子,扑棱棱一声直直飞入云霄,一个少年的声音由远及近,从二楼阶梯传来,“哪家的丫头?”

虚境之外的我笑了起来,笑这个不算美好的初遇,也笑再次见到了他。我已经知晓了命运,却无力改变,若真有这样的能力,还是否会选择与他认识?

我转身而视,那个少年衣饰粗朴却干干净净,长眉挺鼻,邃目如同深泉,却自带着和煦的笑意,正气凛然。这么多年逝去,我从未在再见到过这样俊朗干净的少年。

我就这么看着他,他走下阶梯,空手夺过了扬在半空的鞭绳,身手迅捷果断,停了片刻,打量了锦衣腰间恒王别府进出的门牌,“你是恒王府的?归谁管?”

老者佯装疼的说不出来话,闷声喊道,“小爷,救我!”

他自行扶起店小二,看着他后背衣裳被打烂沾染了血迹,突然反手一鞭划过我眼前,扬尘纷呈,清响穿空,不偏不倚的闪过我的双目,回旋着击中了发簪。

碎玉崩碎,发簪坠地,我的发丝如瀑披散了下来。四周的围观者为这干脆利落的身手惊讶,有人竟然喝彩,“好身手!”

身后传来少年遥遥离开的声音,“小喜,带他去医馆。”不多时,一个蓝衫少年将店小二扶上车马,坐上了门外的马匹绝尘而去,不曾后顾一眼。

我们的第一次初逢,就是这样的局面,我成了街头的恶霸欺凌弱小,听凭他不动声色的告诫,回想这一生和他在一起的岁月,并未逃离这样的模式。

或许我的本质,充满了太多的戾气,他的周身是最纯粹的光明。一个身处黑暗的人,又怎么会不向往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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