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发(1)
头乃是“人之元”,头发便是“元之元”。生人见面,第一印象往往是对头的依附品——头发更为深刻。我小时候很纳闷某些人的头发怎么能奔左右两个方向而去,只恨书上没有这第十万零一个为什么。于是,我每碰到熟悉的大人总要爱抚几下他们的脑袋来体验,但由于颠倒了礼节,父亲屡次厉声阻止。
上了初中后,同学传我秘笈,说那非与生俱来,而要后天培养,就寝时要保持挺直的睡姿,这样一夜以后头发就定型了云云。那个年代流行郭富城的对分,为了效仿,我决心留头发。在此期间,我无比觊觎一些男生的分头,一如女人看到其他女人身上漂亮衣服的心理,我恨不得能把他们的头发抢过来戴在自己的脑袋上。记得老师常说,知识是人家抢不到的,所以那时我常把知识和头发相提并论。不过依今天的许多学术论文来看,别人抢不到的恐怕只剩头发了。
笔挺地躺了60个晚上,中分终于初露端倪,不料那头发的路仿佛罗布泊,过一段时间后开始模糊,再隔一天索性消失,第三天竟然在头的左上角重新出现!我估计乃是头发觉得太突然,一时无法接受。惟一的解决之道是剃短头发再来一次。
我必须去理发。其实理发是一门精深的学问。首先要挑个好地方,地处偏僻但装潢豪华的地方一般别去,除非你真把钱当作身外之物;地处偏僻但装潢比地更贫瘠的地方一般也别去,除非你把脑袋当作身外之物。有了好店,还要有个好人。有的理发师连自己的头发都处理不佳,推己及人,怎么能去处理大众的脑袋?
不过,也不能一概而论,毕竟一些理发师不是自己的脑袋自己剃,要拜托店里的同志,大家互剃。如果一家店里的理发师都蓬头乱发,东边凸起、西边凹进的,那这小铺子也算完了。
以前跟母亲去理发,学了不少真谛。母亲总是吆喝店里的师傅出来,吓得徒弟不敢乱动。那师傅已经归田,说自己收刀了,言下之意只负责收钱。于是我妈立即就走,一般而言在五步之内会遭挽留,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我妈通常会再走一步,于是师傅说他剃。然后我妈立正,向右转,顺便把包放在沙发上,嘴角露出一丝成分复杂的笑。
但是,这招我屡用屡败。那次剃中分头,要求师傅出马,不料喊了半天,一个自称高足的女人出现。我想,徒弟也一样,总要给她一个机会吧。于是我严要求高标准:头发削得薄一点,耳朵要微露,前面的头发尽量少剪一点,额头要若隐若现,眼睛要忽隐忽现等等。满以为徒弟会忙乎一大阵子。徒弟毕竟不行,一如许多武侠小说里所写,只学到了师傅的刀法,没学会心法。剃头过程中,拖时间也是一个大学问,许多剃头高手往往会在你一根头发上剪来修去,以图时间上的体面和要价时的方便。师傅去时匆匆,怕是忘了交代这一点,那徒弟在我头上“两面三刀”,蹭了不到5分钟就基本完工。她心里肯定恐慌了,剃一个头5分钟乃是败坏行当声誉的事情,便只好反复玩弄我的一撮秀发,左刮刮右修修,有着和方鸿渐上第一节课把备课内容讲得太快后来无话可讲一样的窘迫。拖满20分钟功德圆满,摸摸那撮救命发,以表谢意,然后挺直腰背要钱。付过钱后,我才感到有些后怕。因为现在剃头的主刀手良莠不齐,命小碰上一个刚出师的鲁莽大汉,刀起头落也不是没有可能;或者好一点的剃掉块把头皮,到时无论你硬着头皮还是软着头皮,都无济于事。
那次剃头还算满意,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她花15分钟精雕细琢的几根头发,特别出众,不愿合群,常常异军突起,以示身份的特殊。这使我怀念起我们老家一个叫耀明的老理发师,任何脑袋一到他手里,必然变成一个平头,所以决无头发翘起的忧虑。而且他的服务十分到位,尤其是洗头,能挠得你整个人全身舒爽,飘然欲仙。最为扫兴的事是,正当你半人半仙的时候,突然他那只手不动了,然后把毛巾递过来。现在的店里洗起头来像杀人,先把头按在水池里,随后要么细水长流,半天刚浸湿左半球;要么“哗”一下子如黄果树瀑布,还没来得及吭一声水就灌满鼻孔。挨到挠痒之时,只感到一只利爪在头中央一小块来回拖动,而那片在角落里的痒处被急得更痒,痒得恨不得跪下来求理发师要有大局观,要眼观六路,手挠八方。终于利爪涉及到痒的边缘,猛地全身一酥颤,眼泪差一点夺眶而出,想老子总算时来运转,头也不由得向旁侧转想让她挠得舒服一些,不想她扶正我的头,又在中央操作。挠几把后草草结尾。罢了罢了,不提它了。
又过一阵子,流行侧分头,从中间过去一点起分。与此同时,女人流行短发,也是从那地方分开。一时里男女难辨,生人见面得问:“你贵性?”答曰:“我男性。”这就是那发型带来的缺点。后来数学学到黄金分割才明白,那是自然和谐之美。为了拥有一个黄金分割的脑袋,我又得去理发。
然而“黄金分割”也做不了永恒的主题。我的一个朋友是球迷,而且追求前卫,永远跟随潮流。两年前暑假看完世界杯,在主题之外有一个大发现,便是这世上球技好的人大多是光头。据他研究,这是因为光头在阳光照耀下闪闪发光,易于队友瞄准传球,除此之外还能使敌人目眩,仿佛欧洲乒乓球员用亮晶晶的球拍来刺激中国球员眼睛一样的战术。完成研究后,他一扫中国科学家从发明到应用周期过长的毛病,当下去剃光头。本来他那颗头长得像大众桑塔纳,有棱有角,纵有头发覆盖,看上去也仿佛是著名电脑商“方正”公司的招牌产品,省略毛发后肯定不堪想象。我们劝阻无效,他找了一家“新浪”理发店,事先他和老板谈好了价钱,比一般理发贵一倍,原因是劳动量大。看到理发师的电动推子在朋友凹凸不平的头上来回奔波,大片头发随后掉下,我不禁想起了秋收。“秋收”完后,朋友的光头在街上引起了围观。他倒风光,我们几个哥们就忙了,一方面跟他保持距离,免得人家以为他多边形的头是我们揍成功的,另一方面要跟路上熟人解释:“前面那个,唉!绝症,刚化疗回来,没几天光景了……”
头发(2)
主动光头的人往往引得被动光头的人又羡又气。我那位光头朋友所在的区中里有一位光头生物老师,时任教研组组长,明白从头发在胚胎内如何成型到如何变白及头发的结构组成等等一系列科学理论知识,但无可奈何就是挽留不下自己的头发。他管一群调皮学生心力交瘁,不幸三十而秃,且一秃再秃,不到一年,跟罗纳尔多似的,于是只好以帽子和假发维生。自我那朋友后,学校里一下冒出八颗光头,因此生物老师抛掉假发,挤在里面,被迫成为潮流的先驱。
我没剃光头的勇气,一直黄金分割着。到松江读寄宿高中后,同桌意外地发现我有一根白发。我不信,他便笨手笨脚地拔,我的十几根黑发全作了陪葬品。我捏着白发想完了,我不仅成熟了,而且太熟了,能当爷爷了。不过早衰的恐惧立即被万能的文学打消了——司空曙诗《贼平后送人北归》一语点破:“他乡生白发,旧园见青山”——原来如此!倘若在本土就没那回事,而在外漂泊,想家想出白发来了!最典型的就是云游四海居无定所的李白,估计想家想得一塌糊涂,想到了《秋浦歌》里“白发三千丈”的地步,前辈可畏。我先是长了几根白发,随后又掉了好些,按贺知章诗,这叫“乡音无改鬓毛衰”。再按同桌的看法,这是我的头发太长,养料供给不上的原因,所以为防秃头,最好去理发。
我在晚自修结束去剃头。学校门口有一发廊,门紧闭,但挂了一块牌子:营业中。我兴冲冲地敲门。老板娘开了门问要什么服务,我动机单纯,说要理发服务。她一脸惊诧,问:“干洗要吗?”我一看衣服蛮干净的,就说:“不要,就剪头发。”于是,我被轰了出来。
头发于是就这么留着,也不赶流行了。不是不赶,是没本事赶。昨天还流行平头,今天就流行长鬓角,几个甚长的鬓角还能超过下巴,换一天又成男人头发披肩了。不知路遇的几个鬓角王是否会让鬓角换个方向披在肩上。最新流行乱发,于是我竟成了流行的先驱。看来潮流是只能等不能追的,这和在火车站等候火车是一个道理,乖乖留在站上,总会有车来,至于刚开走的车,我们泛泛之辈是追不上的。
书店(一)
步入书店,第一印象是人多,男女老少你挤我我挤你挤出阵阵汗臭,与书香在空气中展开厮杀。由于人多,动作自然要受到约束,人们缩手并足,尽量缩小自己的占地面积。有时来个胖子,因体积大,一站之后便挤占了众多席位,只恨胖子不是违章建筑,乱拆不得,只好将身子挺得笔直,手上又捧着书向上伸,活像德国法西斯行纳粹礼。这种地方往往是武侠小说群居的地方。武侠小说就是让人欲罢不能。只见人们看得咬牙切齿,然后神情随情节而舒展,竟开心地微笑,但万万没有想到微笑只是地震的前兆,他们开始放纵大笑,笑得满脸的青春痘互相碰撞,险些掉下。
与武打小说一壁之隔的是言情小说,这里被女士们所包围,人密得针插不进,一个个故意弄得千姿百态、风情万种——她们扭着屁股抵住书柜,细细端详琼瑶的五十部和三毛的十八集。这种书往往看到第二章便可以猜到结局,正符合进化论的观点,这使我们不得不崇拜起欧·亨利来。
古典文学柜身处交通要道,却相对安静得不可思议,只有寥寥几个老者驻足,观而不买。四大名著本本精装,价格不菲,而且商人狡猾万分,不将售价印在书底上,而是藏于扉页或是更深处,给你带来一种惊奇。
实用书一栏与古典文学相映成趣,实用书种类奇多,诸如《雄辩绝技》、《点穴秘功》、《口才大全》等等等等,甚至还有《写信不求人》,开卷后只见密密麻麻的英文信,诸多信中又以情书居多。英语情书的最大好处莫过于信的开头便可以直称“亲爱的某某某”,而且可使对方不得不捧着一本字典字字推敲句句琢磨,有时还一知半解连蒙带猜,尤其英文中的“想念”与“错过”同词,必要时可以作撤退的掩护,结合《雄辩绝技》便可以通过正当途径化解困难,取得革命胜利。英文的好处之多不计其数,那些捧着《写信不求人》的人必然心怀鬼胎,企图躲在英语里兴风作浪,鬼鬼祟祟地好比***躲在国外活动。更绝的还在后面,细阅方才发现“实用”一栏不仅应有尽有,连不应有的也有。还有《男人如何博得女人欢心》,其实就等于把“怎么**”说得更加含蓄,就仿佛植物有它的学名一样。买此种书的人往往作贼心虚,付了钱之后就落荒而逃。还有一本薄薄的小册子题曰《喂猪窍门》,书一共只有六七十页,光介绍什么叫“猪”就用了六七页,生怕人们喂错了对象。《喂猪窍门》里详细记载了猪的生活环境对其造成的影响,并叮嘱猪窝要优雅,以免限制猪的个性发展,阻碍了猪长膘。电脑类书籍层出不穷,有《什么叫电脑》一书,写得其妙无比,厚厚一本侃侃而谈,放置在《喂猪窍门》旁边,以便比较。《防骗术》里面包罗万象,想来作者经验丰富,著成此书,以示渊博,道理充分却一本也卖不出去。也有专门研究称谓的,告诉你女人无论老少,一律“小姐”,佩服自己怎么没想到,“小姐”、“大姐”乱叫。根据此书论点,“老奶奶”应该叫“少奶奶”。一看作者,原来就是《男人如何博得女人欢心》的作者。“幽默”也算是实用口才纳入实用系列,这类书教你如何幽默,并举例说明,令人看了不但不想笑,却想哭,想必与“幽默”(humour)最初在英语里解释为“体液”十分切意,眼泪鼻涕当算体液,流眼泪便是流“幽默”。
惜别了实用栏,来到“中国文学”的前面。这里许多知名的、不知名的作者的书混在一起,有的看过自传之后才发现“自传”的作者一生只出过一本书,而那本书便是自传,顿时后悔不及,欲退不能,只好自吞苦水。如今中国作家多如牛毛,然而文笔迥异。为了便于辨认,在书中附上作者近照一张,详细介绍,有的甚至连“未婚”也挑明了,只算不花钱登个征婚启事。最为恶心的便是那些诗,现代诗的篇幅不限,诗人想到哪里便写到哪里,零乱得好似一觉醒来的头发,好像不这样就称不上“诗”似的。而且一张纸上往往只有七八句,一本书也不满万字,粗看如同一书白纸,定睛才发现居然缩着几句小诗,诗旁诗后皆为空白,正符合“留给读者一个思考的空间”的写作技巧。还有人喜欢为别人写传,尤其爱写大作家的访谈录,以达到自己扬名的目的。一石多鸟,何乐而不为,纸张又粗劣,往往从一百页一下子跳到一百五十页,缺的内容尤为重要,读者心焦不已。后来又欣喜地发现原来缺的五十页全订在了书屁股上。
“儿童文学”柜漫画泛滥,《奥特曼》旁边还有更绝的《奥特曼和孙悟空在一起》,结局竟成奥特曼一同与孙悟空去取经。忽略情节,光画面质量就让人心寒——齐天大圣非人非猴,金箍棒弯弯曲曲仿佛是次品,穿虎袍不像穿虎袍,反而像是短裤。猪八戒牵的那匹骏马小得像驴子,沙和尚脚下生风仿佛挑着两只篮子去赶集,唐僧悠闲得如同现今的某些领导在检查工作,奥特曼在空中疾飞,一路怪兽横行,在“敌强我弱,敌大我小”的不利形势下打得天昏地暗,然后每次奥特曼出现将敌制服。
教育类书籍不容小视,多得惊人。各类复习迎考的玩艺儿满天飞,好似一窝乱鸟。中小学生驻足于此流连忘返,这本也想买,那本也想要,结果什么都没买。这种书开头惯以一套动听的词藻,以证明水平之高,答案蜂窝似的千疮百孔漏洞百出。
磁带和碟片的消费对象以青年居多。磁带包罗万象,声音略带呻吟,唱到“情丝百结”时突然无声,反复调查才发现原来带子与机器“情丝百结”了。
书店(二)(1)
我于初二时写过《书店》,发表在江苏《少年文艺》1997年第9期上。念于当时是夜间而作,睡意袭来,匆匆收笔。如今复看,写得不是甚爽,结尾尤为仓促,与正文有一断为二的怪异感。事隔两年,书店变化很大,故补作一文。
世纪末的最后几年,书店越来越开放。记得以前买书只能远远观望,书则安然躺在柜橱里,只能看着名猜内容。最要命的是书价被压在下面,侧身窥视,仍不知价目。不论身心,都极为痛苦,更不好意思惊动售货员。一旦惊动,碍于面子,不买不行,于是佯装草读一遍,心里暗叫:不要太贵!切莫太贵!偏偏这书看上去薄薄一册,一拿到手里感觉不妙,竟不知怎么增肥不少。西方哲人说不可相信第一眼的爱情,买书亦是如此。然后愈翻心愈往下掉,最后眼一闭,嘴角肌肉一抽,狠把书翻个身扫其身价,两眼一瞪,不自主地咽下去一口口水,想万幸万幸,贵得不算离谱,尚可承担。如今不同,如今大可先看书价再看书,但难免惹来某些爱书贼子。
我曾亲眼目睹贼儿偷书。这贼儿先挑出一本心仪已久的好书,缩在一边看,边看边缩作一团,其僵硬如钢的皮茄克的领子必大大开口,贼子左手借搔头掩住,右手缓缓把书放在衣服里,搔头完毕,头发一甩,顺便看周围动静,然后人一直,一书入肚。但贼子乐不思蜀,又偷得磁带一盒,抬头但不挺胸地走出书店。孰料店门一机器鸣叫不止,贼子好奇,回头探个究竟,这头回得甚是倒霉,痛失逃跑良机,被两个肥硕警卫扭获。
这毕竟是极少数人的行为,绝大多数人去书店里只为看书,况现在有的书别看厚厚几百页,但字数却并不多,每个字都被撑得方圆一厘米大,字距更是被拉得放一个手指盖不住一个字,两个字天各一方,看一页不过是扫一眼耳!效率高者一个下午泡在里面可以通读一个柜的书,有鉴于此,各地图书馆纷遭冷落。
这类专为看书而来者洁身自好也罢,偏偏有人蓬头垢面,指甲留得比头发长,看几页后把小指偷偷地探进鼻孔,屡挖不爽,好不容易拔出来后把大拇指扣到小指上,“砰——”一声,铿锵里不乏轻松,一堆黑东西刹那无踪,至于被弹到哪里去了,无法追究。原以为此人就此作罢,谁知他改进工具,用食指大挖特挖,像是隋朝开运河,拖出一手指黄液,无奈弹不出去,遂擦拭于书上。
大人如此,小孩更是变本加厉,远远看见书店里五颜六色而引发感官上的好奇,挪着小步一路扭过来,但脚步跟不上速度,走得开始七扭八拐,因脚力不支,左脚勾在右脚上,响亮地摔了一交,但志坚不屈,仍扭进书店。一时找不到图画书在哪里,顺手拿起一本《西学与中国明清文化的研究》细细品读,兴趣索然,放下书后十个指印赫然出现,所过之处,无不染指于上。
渐近黄昏,民工们纷纷来**神大餐。进了店门后直奔主题,拿起《人体艺术》纵览不已,看得直咽口水。略有文化者看文字上此类内容,现在大多小说书里男女主人公一路从第一章**做到最后一章,乐此不疲。更有书里大肆描写母子恋什么的,还注明是纪实文学。赫西俄德的《神谱》里,天神乌拉诺斯肥水不流外人田,娶自己老母该亚为妻,物尽其用,竟生得六男六女,但未料神话在今天竟成现实。民工们看完后出门作文学批评,互相交流心得。
偶见有买书者,收银处拿到书第一件事就是反复擦拭,可那书已遭多人践踏,百拭不新,书页里指印不断,更有被严重践踏的。销售额每况愈下。于是私营书店里必会打折,然而打折不容易,打折借口却难找。中国不比美国,节假日较少,不能俨然列出:为迎接××节,本店打×折。只好违心写道:为答谢广大读者对本店之热情支持,兹决定即日起五天之内打八折。一个月后路过那书店,门口依然“即日起五天内打八折”。一些更小的书店财力不支,只好八天之内打五折。折扣打得越低,想买书的越是耐心等待某月某日有二三折,双方僵持。结果想买书的一天醒来,发现对面小书店已换成杰克逊咖啡屋(Jackson Coffee House)或者杰克儿子咖啡马(Jackson Coffee Horse),后悔不及。
有实力的书店不能随意打折,在大黑板上写:本店最近邀请到著名作家、著名哲人、评论家×××于×月×日签名售书。尽管这位著名作家尚无名气,但敢安上著名两字,不光是商业炒作,更是这位作家胆魄的体现。曹臣《舌华录》里说,一天,郑翰卿在海边游玩,听见一个老翁看海自语:“世间没什么东西可填这海。”郑翰卿说:“只有我今后的名声可以填这海!”(惟吾异日名可填此耳!)这位作家也不外乎是这种思想。国人爱虚荣,有作家签名不管是哪个部门出名与否,索一签名毕竟可作他日吹牛之本。于是,×月×日那天,排队者如云。这位作家姗姗来迟,待者无不心焦。人心正欲涣散之时,忽闻书店后门“吱”一声,前排惊呼:“来了!”顿时群情振奋。这位作家开始签名,把自己的大名先拉长,再挤压成一个圆状,“唰唰”涂在扉页上。这种签名法是外国罢工所用,领头签名的人比较不幸,所以发明了圆形签名请愿书,被这作家盗用,生怕自己名字里三个字哪个带头另外两个字不服而造反,不敢签成一直线。签到后来,作家臂力不济,签名开始像画圈。还有几个好学者签罢名流连不走,递纸条质疑:请问×××先生,您对外国文字里的Sick Humor怎么看?结果作家不谙英语,不识Sick Humor是黑色幽默,以为是“生病的人(Sick Human)”,缄默不答故作高深。再后来索性连圆都不画了,改成直线一道。签名活动终于完毕,老板惊喜不已,数钱不止。
书店(二)(2)
活动带动了人的买书情绪,小的店接踵倒闭,大的店扩大生意,其结果是小店更小大店更大。望着浩浩荡荡一屋子的书,搞不懂哪里来的。近日传来一大喜讯,写文章可以致富矣!文人的致富领头羊是专写科幻小说的倪匡,由于看这类小说的人文化水平都不太高,所以他怕姓名里两个字一个都不识,改名为“废品(Westrel)”,就是现在大多数人所钟爱的卫斯理先生。传闻卫先生写书速度甚快,而读者买他的书速度更快,令人折服。
看完书后出书店比较麻烦,先要从寄包处地上如山高的包堆里抽出自己的包,不料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刚抽掉包掉个头,只听“哗”一声,包山顿时被移平成包海。一书店的人怒目看你,你匆忙离去,到了店门口,警卫盯住你的肚皮看看有无棱角分明书页探出。所以奉劝各位,饱食后不宜入内。
杯中窥人
我想到的是人性,尤其是中国的民族劣根性。鲁迅先生阐之未尽。我有我的看法。
南宋《三字经》有“人之初,性本善”,说明人刚出生好比这团干布,可以严谨地律己;接触社会这水,哪怕是清水,也会不由自主如害羞草叶,本来的严谨也会慢慢被舒展开,渐渐被浸润透。思想便向列子靠近。
中国人向来品性如钢,所以也偶有洁身自好者,硬是撑到出生后好几十年还清纯得不得了,这些清纯得不得了的人未浸水,不为社会所容纳,“君子固穷”了。写杂文的就是如此。《杂文报》、《文汇报》上诸多揭恶的杂文,读之甚爽,以为作者真是嫉恶如仇。其实不然,要细读,细读以后可以品出作者自身的郁愤——老子怎么就不是个官。倘若这些骂官的人忽得官位,弄不好就和李白一样了,要引官为荣。可惜现在的官位抢手,轮不到这些骂官又想当官的人,所以,他们只好越来越骂官。
写到这里,那布已经仿佛是个累极的人躺在床上伸懒腰了,撑足了杯子。接触久了,不免展露无遗。我又想到中国人向来奉守的儒家中庸和谦虚之道。作为一个中国人,很不幸得先学会谦虚。一个人起先再狂傲,也要慢慢变谦虚。钱钟书起初够傲,可怜了他的导师吴宓、叶公超,被贬成“太笨”和“太懒”孔庆茂:《钱钟书传》及《走出魔镜的钱钟书》。,惜后来不见有惟我独尊的傲语,也算是被水浸透了。李敖尚好,国民党暂时磨不平他,他对他看不顺眼的一一戮杀,对国民党也照戮不误。说要想找个崇敬的人,他就照照镜子《李敖快意恩仇录》,中国友谊出版社。,但中国又能出几个这类为文为人都在二十四品之外的叛才?
然而在中国做个直言自己水平的人实在不易。一些不谦虚的人的轶事都被收在《舌华录》里,《舌华录》是什么书?——笑话书啊!以后就有人这么教育儿子了:“吾儿乖,待汝老时,纵有一身才华,切记断不可傲也,汝视《舌华录》之傲人,莫不作笑话也!”中国人便乖了,广与社会交融,谦虚为人。
中国看不起说大话的人。而在我看来大话并无甚,好比古代妇女缠惯了小脚,碰上正常的脚就称“大脚”;中国人说惯了“小话”,碰上正常的话,理所当然就叫“大话”了。
敢说大话的人得不到好下场,吓得后人从不说大话变成不说话。幸亏胡适病死了,否则看到这情景也会气死。结果不说大话的人被社会接受了。
写到这里,布已经吸水吸得欲坠了。于是涉及到了过分浸在社会里的结果——犯罪。美国的犯罪率雄踞世界首位,我也读过大量批评、赞扬美国的书,对美国印象不佳;但有一点值得肯定,一个美国孩子再有钱,他也不能被允许进播放黄带的影院。
中国教育者是否知道,这和青少年犯罪是连在一起的,一个不到年龄的人太多沾染社会,便会——中国教育者把性和犯罪分得太清了,由文字可以看出,中国人造字就没古罗马人的先知,拉丁文里有个词叫“Corpusdelieti”,解释为“身体、肉体”与“犯罪条件”,可见罗马人早认识到肉体即为犯罪条件。
写到这里,猛发现布已经沉到杯底了。
穿着棉袄洗澡
如果现在这个时代能出全才,那便是应试教育的幸运和这个时代的不幸。如果有,他便是人中之王,可惜没有,所以我们只好把“全”字人下的“王”给拿掉。时代需要的只是人才。
我以为现在中国的教育越改革越奇怪了。仿佛中国真的紧缺全才,要培养出的人能今天造出一枚导弹,明天就此导弹写一篇长篇并获茅盾文学奖,后天亲自将其译成八国文字在全世界发行似的。假如真有这种人我宁愿去尝他导弹的滋味。
就我而言,理科已经对我完全没有意义,尽管它对时代的发展有重大的意义。对于以后不去搞理科方面研究的人,数学只要到初二水平就绝对足够了,理化也只需学一年,如果今天的学习只为了明天的荒废,那学习的意义何在?如果我们为了高考还要不得不一把一把将时间掷在自己将来不可能有建树的或者有接触的学科上的话,那么拜托以后请不要来说教时间是什么金钱银钱之类。
至于我常听到的学习数学是为了练习逻辑思维能力的说法,我觉得那是没有道理的,因为看许多侦探小说或悬念小说更能练习逻辑思维能力,怎么不开一门看侦探小说课?不开倒也罢了,为何要阻止别人看呢?这里便涉及到读书的问题,记得有一句话,所谓教科书就是指你过了九月份就要去当废纸卖掉的书,而所谓闲书野书也许就是你会受用一辈子的书。现在的教材编得实在太那个,就拿我比较熟悉的语文英语来说,乍一看语文书还以为我民族还在遭人侵略,动辄要团结起来消灭异**队,这种要放在历史书里面。而真正有艺术欣赏性的梁实秋钱钟书余光中等人的文章从来见不到,不能因为鲁迅骂过梁实秋就不要他的文章吧?不能因为钱钟书的名字不见于一些名人录文学史而否认他的价值吧?不能因为余光中是台湾人就划清界限吧?如果到现在还有学生一见到梁实秋的名字就骂走狗,那么徐中玉可以面壁一下了。至于英语,我的一帮从澳大利亚学习回来的朋友说,空学了六年英语,连筷子(chopsticks)、叉子(fork)、盐(salt)等吃所必备的东西和厕所(toilet)、抽水马桶(toilet bowl)、草纸(toilet paper)等拉所必备的东西都不知道怎么说,只知道问澳大利亚人Where are you from,How old are you一些废问题来寒暄。真是不知道自己六年来学了些什么。不过可喜的是笔者因理科差而留了一级,有幸学到新版的Oxford English(牛津英语),比老的教材要好多了。
我们最终需要的人才是专长于一类的,当然我们也要有各科的基础,不能从小学一年级就专攻什么,为直达目的扔掉一切,这就仿佛准备要去公共浴室洗澡而出门就一丝不挂;但也不能穿了棉袄洗澡。我曾从《知音》杂志上看见一个处境与我一样又相反的人,他两次高考数学物理全部满分,而英语语文不及格,最终他没能去大学,打工去了。所以,现在教育的问题是没有人会一丝不挂去洗澡,但太多人正穿着棉袄在洗澡。
求医
读书在外,身心疲惫,难免某日起床或腮边凸起一块或腿边红肿一片。笔者寝室如猪窝,奇脏无比,上铺更是懒得洗衣服。传闻一条内裤穿两个礼拜,第一个礼拜穿好后第二个礼拜内外翻个身穿,最终他得疥疮。由于他整日踏我的床而上,我也不能幸免,一到晚上挠得整张床吱吱有声,睡衣上鲜血淋淋,而他却不日痊愈,这就是为什么佛教在印度创始而在中国发展。
第二天去学校医务室,盖我体弱多病,校医已经熟识我,便一手搭在我的肩上问此番为何而来。我说疥疮,她手一抖,忙从我肩上抽回去,说学校条件有限,无法确诊,最好去大医院。
于是我去了大医院。大医院固然大,但挂号处的窗口却皆如鼠洞,勉强可以伸进去一只手。交完挂号费后,久久等待,里面竟无动静。探身看个仔细,冷不防伸出一只白掌,全身奇痒已被吓去一半。填完单子,塞给那白掌,缩回去后,里面又没了动静,大半天才飞出几枚硬币找于我。
揣着病历卡去找皮肤科,不料一路走去全是会议室,从第一会议室到第N会议室。开会时饮茶过多,不免上厕,所以会议室旁边都是厕所。寻觅半天,不见皮肤科。于是我问一个大夫,那大夫态度冰冷,看都不看一眼,往屁股后面的一堵空墙一指:“那儿。”他踱出几步,良心发现,告诉我皮肤科和外科并在一起。
外科里一个老先生在看医书,正要打个招呼,后面一个妇女插到我的前面,把病历卡递上去。老先生泰然自若,神情如仙,把妇女全身看几遍,劈头就问:“你得啥病呀?”妇女被问得愣住,我估计她一定在骂医生尽说废话,知道什么病就不来医院了。妇女说手上擦伤一块正溃烂,说完撩起袖子,医生示意不必,马上开一张药方,30秒不到,病已诊好,这恐怕是全国办事效率最高的地方。校医对这方面很有经验,事先劝诫我莫要去这种办事潦草的医生那里。于是,我换了一个女医生。
怎知这家医院的医生事先都像对过口供,那女医生也问我何病。我告诉她我痒。女医生比较认真,要我指出痒处,无奈我刚才一身的痒现在正在休息,我一时指不出痒在何处。医生笑我没病看病,我有口难辩。忽然,痒不期而至,先从我肘部浮上来一点点,我不敢动,怕吓跑了痒,再用手指轻挠几下,那痒果然上当,愈发肆虐,被我完全诱出。我指着它叫:“这!这!这!”医生探头一看,说:“就这么一块?”这句话被潜伏的痒听到,十分不服,纷纷出来证明给医生看。那医生笑颜大展,说:“好!好!”我听了很是欣慰,两只手不停地在身上挠,背在椅子背上不住地蹭,两只脚彼此不断地搓。
问好之后,医生就在病历卡背面写。我见过两种医生:一种满腹经纶,一写可以写上半天,内容不外乎“全身突发性部分之大痒……足、头、腹无处不痒……病人痒时症状如下……”曾闻一个医生写好,病人早已呼呼而睡。还有一种医生惜字如金,偌大一张卡上就写一个“痒”。我今日所遇的女医生有别于前两种,写了一段后笔下羞涩,无话可写。看看同事,正在伏案作文章,病历卡上已经被写得黑漆漆一片,颇为壮观,一看就是权威和知识的代表。这位女医生不甘示弱,凑几个字后实在写不出,又怕她的尴尬被我看穿,只好和我聊天。她看看卡,认识我的名字“韩寒”,却不知道普通话该怎么念,闭上眼睛读:“园寒!”西格蒙·弗洛伊德有一本《The Psychopathology of Everyday Life》上说,故意念错一个人的姓名就等于是一场侮辱。我尚不能确定她是否故意念错,所以不便发泄,忍痒承认我是“园寒”。
她稍过片刻又运笔如飞,有话则长,无话更长,好不容易凑齐一页,嘱我去取药。我拿过药方一看,只见上面不规则的点线圈,怎奈我读书多年,自命博识,竟一个字都不懂。我曾见过一个刚从大学出来的实习医生,刚当医生的小姑娘要面子,写的字横平竖直,笔笔遒劲,不慎写错还用橡皮沾口水擦,只是速度嫌慢,往往写一个字要半天,如逢急病,只怕病历卡还没写好,病人早已一命呜呼了。如此用心书写的医生已日渐少矣。我曾见过一篇杂文说,现今看不懂的字就是所谓狂草,医院更是汇聚四方狂草专家的地方。一个医生可能一辈子称不上医学家,但一进医院就意味着你是书法家。
不料收费处也看不懂字,拉来旁边一个老医师问这是什么字,问明白后说这药没有,恐怕要去药店买。我再跑回外科那女医生那里,她看我半天,居然问:“你得了什么病?”《父与子》里有一段:“省长邀科少诺夫和巴扎洛夫进大厅坐,几分钟后,他再度邀请他们,却把他们当作兄弟,叫他们科少洛夫。”谁知今天的情况更严重,出去几秒进来她连人都不认识了!她看我半天终于认得我了,激动得像母子团聚,但叫不出我的名字。屠格涅夫《烟》里一段写拉特米罗夫忘记李维诺夫的名字,这种错误情有可原,**人的名字像火车,太长,不免会生疏,而我的名字忘了则不可原谅。
我走出外科,听见内科一个医生在骂病人笨,那病人怯生生地说:“你们这里——墙上不是写着‘请用——谢谢、再见、对不起’……”我暗叹一声,笑那病人的天真,孰不知这几个字是写给我们看的,意思是说在看病时不忘对医生说:“谢谢、再见、对不起!”
永远的远方
“远方”这个概念是相对的,现实的人往往把相对于自己的居所而言的另一个城市称为远方。于是,我们看多了诸如从一个城市逃到另一个城市的小说,那叫逃向远方,管他两个城市相距多远,哪怕坐火车过去票价都超不过五块钱。我一向认为,这些人没有远方概念,就算是上趟厕所也够去一回远方。另一种人是不现实的,从南沙群岛到漠河不能算去远方,但从漠河到赤塔就算去一趟远方了。这类人的远方概念是以国家而论的,在国境线上跳一个来回就算是打远方回来了。
我认为,远方应该是距离上的。这个认为很废话。距离很能吸引人。别以为只有诗人歌手才会去远方流浪,其实每个人都向往远方。惟一不同的是,有的人只向往而不往,有的人向往而往。
在今天的《南方周末》上看到一篇关于远方的文章,写得并不怎么样,文笔软得像块水豆腐,文章散得像碗豆腐花。但就是这篇小豆腐块,让我有了写篇大豆腐块的欲望。
我向来很欣赏那些背起背包去远方的人。今年第2期的《视野》摘了《现代女报》上的一篇《野鸭与IBM》,看了颇有感触。
IBM的创始人华特生的儿子小华特生,常常给员工讲这么一个故事:一个酷爱自然的人每年秋天都要去看野鸭南飞的景观。有一年,他大发慈悲,带了一大袋饲料,到那里的池塘边去喂养野鸭子。过了几天,有些野鸭贪吃不再大老远地南飞了。三四年后,它们长得肥肥的,再也飞不起来了。
讲完这个故事,小华特生说,人们很容易驯服野鸭,让它们哪里都去不成,但要把它们再驯养成野鸭就困难了。
小华特生把这个故事翻来覆去地在公司里讲,他希望员工能理会其中的含义:“超出常规的人也有价值。”
有一次,一位员工对小华特生说:先生,你不要忘了,野鸭也是列成方阵飞的。
小华特生说:当然,野鸭也是有约束力的,得朝一个方向飞。
这也许是IBM企业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
坦白说,这篇小文字是失败的,由野鸭而得到的含义“超出常规的人也有价值”,牵强得一塌糊涂,莫名其妙。但是,野鸭的故事却很有意义。许多看似一天到晚去远方的人,其实是缺少一个安居乐业的环境。不过,文中有句话算是说对了:“超出常规的人也有价值。”一个人如果活得像块方糖一样呆板方正,那么他的价值还没有一块方糖大,方糖可以让水变甜而他不能,更何况方糖还有棱角而他没有。荒唐。
前些日子在网上读到苏童的短篇小说《一个朋友在路上》。这是近一年来惟一一篇让我读了两遍的小说。回来后,一直跟斜上铺的“蚊子”说起,说得“蚊子”春心荡漾。“蚊子”挺喜欢雪,所以追问一张去吉林的火车票要多少钱。我问他要坐的还是卧的,坐的便宜,卧的贵。“蚊子”挑了硬座,我说那便宜,两百块钱不到,只不过从上海坐到吉林恐怕已成冰雕了。于是“蚊子”挑了卧的,开始选硬卧,但望字生义,以为硬卧就像农村死了人躺在门板上一样,又改选软卧。可一打听价钱,知道自己是有去无回,便挥挥手说:“算了,不去了,等工作了再说。”我知道等“蚊子”工作了以后定会诸事烦身,再为自己找理由推托。
这就是为什么许多想去远方的人去不了远方的原因。但去不了也好,可以让远方永远在心里保持神秘感。这就是为什么许多人想去远方的原因。
三个地方的三轮车(1)
其实,三轮车是一种很尴尬的存在。从它的轮子数目里就可以看出,比汽车少一个,比自行车多一个。我们的化学老师来自青海,初到松江府,看到一街三轮车,吓了一跳。然后学科使然,肯定恨不能说如果那家伙再得到一个轮子就变成稳定结构,反之如何。我们抛开什么历史,光轮子就决定了它的特殊性。
我初中呆在金山县城朱泾镇,是个小地方。金山大名吉祥得很,可惜三座象征性的山空长在海里,一个叫大金山,一个叫小金山,还有一个——不叫“中金山”,叫浮山岛。其中大金山海岛乃是上海陆地最高点。上海人很少见到海里有山,所以没事也往海边的石化城度假。据称金山的三轮车是在那里先出现的,不过上海人精明,车夫跟他们砍不过,往往被反砍一刀,痛苦不堪,所以似乎也不见得什么精神抖擞。石化街头的人看上去也和车夫差不多,懒散不已。整个城市像泡在海风里软掉了,往往街上人走路都像梦游,一副嫦娥欲奔月的样子。
然后朱泾镇的三轮车开始蓬勃发展,遂成一大特色。金山地区历史上没出过大名人,有几个也只是二三流的,所以缺少一种文化底蕴,通常不会有人来参观旅游。去年,上海人民广播电台《欢乐调频》女主持麦琪来金山采访农民画,一下车看到满街的三轮车,欢乐无比,直夸那些三轮车宁静,其实这可能是一个地区就业率不高的体现。朱泾人生性中庸,三轮车也一副中庸样,毫无特征。一次我要去金山农民画院,车夫答曰不认识那个地方,叫我指路。我说金山农民画是大名在外的,与故事和什么来着称为“金山三朵花”。他仍说不知,也不能怪他,谁叫农民画是名声在外而不在内呢?比如李贽故乡的人就不知道李贽是谁,很正常。
朱泾的三轮车竞争比本镇任何行业都激烈。主要是因为干这行的人多。其实车夫不是好当的,尤其在朱泾,要有极佳的心理洞察能力,百丈外能分辨出你要不要车。大学四年毕业出来的怕还没这本事。所以,初来朱泾千万不要一副风尘仆仆的艰辛样,因为除了车夫外没人可怜你,走得像饿狗似的马上会有三轮车围过来。不过话又说回来,民工是没有三轮车来围的。
在朱泾要车,一般不需动嘴。不过,一些人还是可以骗过车夫锐眼的,明明目标就在眼前,却也要辆三轮车。到时主人出门迎接,那人再从车上扶臀而下,很贵族化。
在朱泾繁华的万安街上,万事不安,常见有人起义似的振臂而呼:“三轮车——”然后全镇的三轮车夫都为之一振,离他最近的那一辆更是兴奋得把生死置之度外,原地打转,这小猫的功夫只有三轮车有。自行车自然没有这个功能,反应不及,顿时倒地一大片。那招呼之人一整西装,一架二郎腿,随车消失在人群里。
我以为朱泾人向来冷漠,走在街上一个表情,就是没有表情。
高中来到松江。松江府里出过一些十分响亮的名字,比如陆机,比如朱舜水,比如施蛰存,天经地义,名声在“外”,松江人怕是大半不会知道。虽然在学术界,陆机因形式主义而名声较臭,但不论味道如何,毕竟还是很响亮。于是乎,那里的三轮车也跟着响亮,满城尽是机动三轮摩托。这样子几年,松江终于荣登上海大气质量最差之榜首。二中前面那条大马路人称“初恋路”,因为它一直带着一种朦胧的美,仿佛张岱看西湖,仿佛浴客看澡堂子那般。
我在的二中是个宁静的地方,如今要把校门封起来建云间第一楼,周瑜点将台。在我眼里,粉刷一新没有周瑜和云的点将台根本没有第一楼未拆前那堵断垣有意思,有“历史沧桑感”。再远是方塔和醉白池。传说李白曾醉倒在醉白池边,因此而得名。我尝觐见醉白池,被里面的水吓了一跳。倘若这水千年没变的话,那李白肯定是给熏倒的。出了“熏”白池,见川流不息的三轮车。松江是个旅游城市,三轮车不能原地候客,要四面出动。这样子,要车就方便了点。一个周末,我想出去走走,因正门已被封掉正在建云间第一楼,只好走后门。
后门是邱家湾,这条小弄堂大名鼎鼎,当年洋枪队领袖华尔就被击毙于此。在这里匆匆忙忙的人们,也许不会知道脚下踩的那方地乃是一个大恶贯葬身之处。知道了也无所谓,邱家湾一般开不进有点规模的车子,所以春来冬去,历史的车轮和三轮车的车轮早已把这里碾成一条平凡的路了。
松江的三轮车不多见,可见经济还是可以的。物以稀为贵,上车就是5元,风吹雨打刀砍炮轰不动。不过笔者有幸——应该说是不幸——动摇过一次它的价格。来二中伊始,我游兴大发,兜得迷路,陷入惶恐之中。后来在云间路那里,终于不再相信自己的能力,要了一辆三轮车说到松江二中。那车夫一愣,我伺机砍价,竟3元成交,不胜喜悦,安然上车。不料那车夫竟未动尊*,推车徐行20余米,出云间路弄堂后二中大门赫然就在斜对面!
松江是个古城,但建设得有声有色,日趋繁华。松江人也普遍沾染了一种城市人的特点,来去匆匆,节奏奇快,脸色疲累。当然,里面也会鱼目混珠了几个欲如厕而觅不着厕所者。松江的三轮车一如松江的人,只是看不见脸色疲累而已。
最后是亭林,亭林是金山的一个古镇,旧有“亭林八景”,这东西可是名声在内了,亭林人家喻户晓。我在亭林读过小学,但也未见齐过八景,只见一棵不如安乐死罢了的老松,据称此老松乃为元代书法家杨铁崖“撒种成荫”。老松旁边许多无名杂草,未经名家撒种,却早已卓然成荫,而且再长下去大有比老松更高的趋势。距松五步之遥,有一“望松亭”,一般总有四个老头在亭里望松兼搓麻将。但无论如何,那老松被美誉为“江南第一松”。居次是一个粪便满地、不及二楼高笔者跳下来也伤不了的顾野王读书堆,只恨不能称为“江南第一堆”。其实,那里曾经蛮有水乡味道的,只是某届政府仿佛毕业于大学填河系,除了填河就不会玩别的了,填了一条市河,拆了几座石桥,填河之后在河址上建起了专卖低档玩具梳子胸罩内裤的小商品市场。另几条苟喘的河也难得疏浚,臭气盖镇。
三个地方的三轮车(2)
河被填了以后路就多了,三轮车便有了用武之地。我儿时未见过亭林有三轮车,不料这几天回老家去不得了,风头直逼朱泾镇。
然而民风使然,这里的车夫比较害羞,平时只会躲在角落里等人上门。顾野王读书堆里的树木由于接受了许多来历不明粪便的滋润,蓬勃生长,势达参天,洒下树荫无数。那些车夫便托了粪便的鸿福,**躲在树下闲聊,没有朱泾的恶斗,也没有松江的嚣闹,一派与世无争的圣人样。但最近突然听说读书堆下没三轮车了,都汇聚到新开的农工商超市门口抢生意去了。尽管在30几度的高温下,而且没有读书堆的参天大树遮阳。
不过据说生意还是不好。亭林弹丸小地,大致上流感病人打个喷嚏的刹那,全镇都会大感冒。这种小地方一般不会有人愿要辆车的,且亭林人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每天忙忙碌碌的到底在干些什么自己也未必知道,莫名其妙的人是不会乘莫名其妙的车的。
最后要比较一下三个地方的车况和车费。朱泾的车是最整洁的,生意也最好,除轮胎之外什么地方都干净。亭林的三轮车是最差的,生意不振,除轮胎之外什么地方都不干净。松江的车子则严严实实,难辨脏否,只知道这样厚的盔甲,一枚两枚的“地对地”还打不穿,TMD要有这玩意儿,就成功大半了。车费方面,朱泾的上车2元,车夫不会说什么,但倘若你给他5元,他必找你2元。在朱泾为节省车费可以吓人一下,先不动声色要辆车,在路上把朱泾有什么路一一道来,最好和你祖宗扯上些什么关系,以示对朱泾镇的熟悉,仿佛把你扔在下水道里你都有本事从自家抽水马桶里爬出来。车夫一听以为是老朱泾,不敢贸然动刀,届时给他一块钱,他也大多会无话可说。而在松江没有特殊情况,不会二价,5元,少一分不行,多一分随便。亭林则是个因人而异的地方,碰上个好车夫,给他一块钱,他能拉你去追探索者号科学卫星;碰上个坏的,摸一摸他的车都要5元。
梁实秋说三轮车里可以看出人性的残忍,乍一听像有那么回事,其实不然,因为残忍首先要建立在强迫上面,而车夫从不会用刀架着你脖子命你坐车,你也不会用枪抵着车夫逼他减价,况且乘三轮车不比吃饭大便那样非执行不可,你大可不乘,毕竟路漫漫总有走完的时候。这种纯粹是一个愿坐一个愿拉,反可以看出乘客的懒惰和虚荣,甚至还可以看出一个地方的三轮车和一个地方的人有许多共性。
读《人的末日》(1)
《人的末日》是《论死亡》的精华本,恩莱特教授在茫茫书海里辛苦地找死,最后将找到的死汇编成一本30多万字的书,上海文化出版社在这30万个字中找好的死,删编成“五角丛书”的《人的末日》。这本书在学校图书馆角落里,从登记表上可以看出未有人借过,但封面却很皱——这很好解释,题目太吸引人了。其实,这本小册子细细读读,还能给人许多死之内或死之外的启迪。
书的前言中,译者将人类谈论死亡和谈论性相比,并得出两者一致的结论。其实不然,“食色性也”并不是“死色性也”。人在谈论性时往往嘴上禁忌心里向往,而从来不见有人向往地谈论死。西方文人历来比较开放——其实不是开放只是正常罢了——两样都不讳忌。所以小册子里尽是些什么“约翰”、什么“斯”,中国的只见到一个沈从文,外加一个“译”字,使人难辨究竟是沈从文译别人还是别人译沈从文。总的感觉,中国文人太可怜。其实,我觉得如此浩大的中国不会缺少论死的东西,除了恩莱特对中国文学、哲学总体的不了解外,还包括中国文人向来觉得“死”这东西不登大雅之堂,偶尔写一些也仿佛少女的日记,只待夜深人静时自己品读,并“有理,有理”地叫。
我看到的一些中国论死的东西只有祭文。沈君烈的《祭震女文》,感人至深,但赘笔过多,像什么“她的母亲薄氏,又催促我写一篇祭文”之类,仿佛在炫耀死者之母向他约稿。归有光的祭文好多了,但看来看去终究像在看小说。不过比起中国文学史上的“四大祭文”来简约多了,因为那些祭文像大说,只是多加了几个“吁”、“呜呼痛哉”的感叹和“谁知鬼神,虐我太酷”的感叹,好在那时西洋文化传通受阻,要不则成“虐我太cool”,真是“呜呼”几下了。
再逐条读这本书,发现更有精彩的。首先,要知道人们津津乐道的“死神”是个什么东西。在英文中,死神和上帝同享英文“he”,说明都是男性。在《死亡心理学》里有一段话:“死神十分尖刻,几乎不可能有人比其更精明,尽管你宁愿避开,可其身上有种东西迫使你逼近,你喜欢,但你又害怕。”读过以后,我大为吃惊,以为死神就是一些上海女人。但一本名气更大的霍班的《克莱因蔡特》使我确信死神是个男人——“死神坐在床下,一边剔手指,一边自言自语,并说‘我从没有这么剔净过手指,这真是个肮脏的差事……’”这说明死神的肮脏比起许多男人来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男人再脏也是在床上剔指甲的,而死神在床下。
知道了死神,还要了解地狱。雪莱曾把地狱描绘成是伦敦,“人们纷纷堕落”,脏乱狭小不堪。而雪莱显然悲观了,相反地,英国颓废主义代表劳伦斯在这方面显得并不颓废,在《伊特拉斯坎人的住所》里说“死人的住所特别大特别美”,这又让人难以决定死人到底呆在什么样的地方。在西方哲人的眼里,坟墓却总是个好地方,好像坟墓就是家,所以不知西方哲人的内人会不会“爱上一个不回坟墓的人”。
想想,科技发展飞速,公元前2000年人类的美好设想在公元2000年前肯定都已经实现了——不,只有一条,在《基尔加姆史诗》里,乌特拿比希蒂姆说:“没有永恒的事物,我们能否建一幢永不倾圮的房屋?”我很遗憾要告诉乌氏,不能,不仅不能而且现在我们的房屋还没你们的牢固,别说什么经受地震了,甚至在不地震时都能莫名其妙地塌了。
卢梭在《新爱洛绮丝》中说:“谁要是目标面对死亡无所畏惧,他便是撒谎。”完了,这年头撒谎的人太多了,许多人都说“我不怕死”,也许死来临时,就“怕死我了”。
埃斯库罗斯在《尼俄伯》中说:“惟独死神不喜欢礼品,无论奠酒还是献祭都毫无助益,他没有祭坛,也听不见颂歌。”我纳闷为什么现在有些当官的没当死神的好,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悲剧大师埃氏没写清楚,万一死神喜欢女人,那真是个大悲剧了。
Z.赫尔伯特在《卡吉达先生思索地狱》中说:“地狱最底的一层,与流行的说法相反,这里既未住着暴君,也没有弑母者,甚至也不是那些追求别人身体的人居住的。它是艺术家的避难所。”其实,许多艺术家的确很配住进“流行说法”中的最后一层,就冲着最后一条。同文中:“撒旦也资助艺术,他为艺术家提供安宁的环境、美味佳肴和与地狱完全隔绝的生活。”如果我是个真正的艺术家,就下地狱去找撒旦。
莎士比亚在《罗密欧与朱丽叶》中说:“我就这样在一吻中死去。”这个意境很符合麦柯尔·开宁的剧本《死吻》。最近在一本地摊杂志上读到一篇题为《新婚夜,新郎吻死新娘》的奇文,看来这年头接吻还需要理性,狂吻之余还不要忘了两个鼻孔也能进气,不要闲置不用,辜负了上帝的精心设计。
阿尔维莱兹在《野性的上帝》里写伦敦警署能鉴别投河自杀的人是死于负债还是殉情,因为殉情者会为解救自己而死死抓住桥墩,手指破裂不堪。相反,负债者像块水泥板一样直沉下去,毫无后悔之意。可见殉情也是一时冲动,最后想通感情这东西可有可无,不像钱,非有不可,你无须对感情认真,而债主会为你欠他钱而认真。
《圣经·所罗门之歌》中说:“如果有人想用自己所有的家产换取别人的爱情,那必定受鄙夷。”《圣经》显然过于神圣了,其实上面的情况不仅不应受鄙夷,还应受表扬。真正要鄙夷的应该是想用自己的“爱情”换取别人所有家产的人。
读《人的末日》(2)
安裴罗·维斯帕西安死时感叹:“啊!我想变为一尊神!”其实,当神也没有什么好处。《新约全书·启示录》中有一段文字描写圣城耶路撒冷,说:“那城内不用日月光照,因为有神的荣耀光照。”可见神大不了也只是一个照明工具,说穿了就是只大一点的手电筒之类。
以上胡侃一堆,不着边际,而且怕会犯着一些“空气”管理人员,真是不敬。其实,活人说死就好比富人论穷,是说不深刻的。死亡是什么,我们无须探究,引用汤因比的一句话:“死亡是生命付出的代价,只是为了活着的生物结构增加一些复杂性。”下半句说明死亡好似哲学,但既然哲学之外的道理比哲学之内的道理更有道理,“死亡”也是一样的。
小镇生活(1)
这是我在小镇呆的第四天,书的腹稿已经打好,只差搬出来写在纸上了。不过小镇的宾馆实在太吵,外面天天施工到半夜。服务台说,这就是小镇在日益发展的象征。我有点生气地说,你们宾馆扩建至少要保证客人的休息吧。你别以为门口挂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人家就当你是五星级的宾馆。服务生有点忍不住了,说你要安静就去古镇区租间房子。
她的话刺激了我。我收拾好行李,和这家宾馆匆匆而别。
小镇非常古老,分两个镇区。古镇区的明清建筑保留完好,政府正要开发这里。游人尚不如织的原因是,小镇一来名气还不响,二来没有过哪个名声显赫的人物在明清两朝里住过这里,缺少名人故居,所以对一些没有文化的游人来说这里缺少了一种文化底蕴。政府常抱怨明清的文人没眼光,只知道人多力量大,成群结队往周庄跑。
我经过小镇的柳永弄。弄名是政府给起的,原来叫万福弄。因为万福弄弄口有一棵柳树,所以有人突发奇想,把那柳树围起来立块碑,说这是《雨霖铃》里“杨柳岸,晓风残月”的惟一指定柳树。柳永弄因此得名。
在柳永弄的尽头有一张租房启事。房子就在附近,旧式的,看上去很美,住下去很难。不过,这里宁静多了。我在楼下看见靠窗的二楼正好可以摆书桌,正对一条小河,是个写东西的好地方。
最后是我和一个落魄小子合租了这套民居。他搬进来的时候,只见一大堆一大堆的画具。
“画画的?”我顺手拈起一支画笔问。
“嗯。”他继续搬箱子。箱子里都是他镶了框的画。
“可以看看吗?”
“随便。”
我拿起一幅画欣赏,很写实,我看明白了。金黄碧绿的田地,欧洲式的农舍,一条泥路从近处铺向远方,远方有类似牛马的东西在吃一些类似草的东西,总体感觉还好。
“不错。”
“谢了,瞎涂。”
“法国?你去过。”
“不,是西班牙。”
“好小子,西班牙怎么样?”
“没去过。”
“那你怎么把西班牙画得这么像西班牙。”
“你刚才不还认为这是法国吗?”
我顿了一下,用手指抚几下油画,找不到话。想自己怎么说话尽往死胡同里扎。
“嗨,别摸,你会不会看画?”
我道过歉,隐约觉得这人不好相处。
“你叫什么,画家?”
“甭叫我家,是家就不来这儿了。”
“好,怎么称呼,画画的?”我总觉得我这是在称呼幼儿园里的小朋友。
“大佑。”
“罗大佑?”
“差一点。”
“马大佑?”
“以后就叫我大佑,我没姓。”
1
三年前我从校园逃出来。我觉得我是全世界最聪明绝顶的人。因为有些博士其实见识没有多少长进,只是学会了怎么把一句人都听得懂的话写得鬼都看不懂。本来我会呆得很好,反正大家都是混日子。出去后也要交房租,那还不如呆在寝室里舒服。睡在我上铺的老刘搞西方文学研究,主攻法国,论文没研究出来,反而学会了法国人怎么谈恋爱,说恋爱最主要的是小环境的美好,两人随时随地必须凝视,这样就会有一种浪漫油然而生。后来老刘就栽在了凝视上。在学校的小树林里,两个人凝视得太专注,被某个辅导员捉住,事情还闹得很大。其实凝视并没有错,最主要的是凝视的同时,两个人还干了一些不符合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学生精神面貌的事情。
后来老刘并没有收敛,反而变本加厉。一天晚上我们听见女生寝室里乱成一团,有校领导的呵斥,女生的尖叫,还有老刘的怒吼。我意识到老刘算是完了。果然被劝退。
老刘离校时,对我说了一句气势非凡的话:“小子,你也别呆了,反正以后都是自由撰稿人,要个文凭干嘛。”我当时觉得亏,因为老刘说起来退学了但好歹也是因为这风流之事,而我就这么傻乎乎去自动退学不是亏了。
老刘属于这种性情中人,其实这个“性情中人”的意思就是性中人和情中人。老刘生性放荡,属于那种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的人物。一次学校德高望重的老教授正在上课,老刘摇晃着身子要出门,老教授一愣,问“干什么!”老刘说,上厕所。老教授当时的脸色就有点不知所云,想年轻时他也是特立独行的人物,也还没英勇到上课闯厕所的份上。让他上吧,面子和威严就扫地了,不让他上吧,万一憋死了负不起责任。正犹豫着,老刘已经不见了。就因为这事,老刘成为全校女生目光的焦点,每次老刘上厕所都能引人议论。老刘从不安静,他的感情就像掉了树叶的亚当夏娃那么无遮无拦。
我说老刘你要有点修养,你要八风不动宠辱不惊,人家夸你你要镇静,轻飘飘也是人家走后的事情,那时随你飘哪儿去。人家骂你你更要镇静,不能拿袜子来勒人家。你看上次小张来说你几句,你就拿袜子勒人家,退一步说,好歹也要用洗过的袜子嘛……总之老刘,你要学会平静如水,如死水,如结了冰的死水。
老刘说:“为什么要假装平静?应该不平静的时候就不应该平静。”
我让老刘过一过江南小镇的生活,看看细雨时明清窄街和上面安详的老人,你就会明白为什么要平静如水。
小镇生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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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刘就这么轰轰烈烈地离开校园,一走再无音讯。传闻说他先去了呼和浩特,然后转到准噶尔,行走几十公里终于看见了锡林郭勒大草原,两个月后在那里一家文学刊物当编辑。
然后是我们中文系的一个小子跳楼。他来自云南农村,最后消息传来说他的父亲因为贩毒而被捕,而且数额巨大,早超过了死刑的量。当时我在窗口看蓝天白云,突然看见一个人往下掉,“唰”一下就从我的窗口掠过。我正纳闷这是仙女下凡还是怎么着,就听见下面的人乱叫,才明白过来是有人跳楼。当时我差点昏了,但忍住没叫,一个晚上睡不着。
跳楼的消息学校封锁得很紧,对外界只宣称是失足。天相信那是失足,都这么大了没事爬窗上去玩什么,况且窗有胸口高,要失足从那儿掉下去也不是容易的事。
然后,我听到的议论竟是诸如“哎呀这小子真笨,要死还挑跳楼,死得那么难看”,“其实可以在最后一秒里摆个POSE嘛”,“他爹妈是卖白粉的还是卖面粉的?搞这么多?”“他家里肯定发了”……
于是,我突然向往一种幽静的生活。况且那时我已略有小名,在十几家报纸上发过一些东西,有的还造成了比征婚启事更为轰动的效果,收到了上百封信。我更想的是好好花一年时间去写一部书。那可得是巨著,如果不幸轮不上好歹也应该是较巨著。
这就是我来小镇的原因。
3
开始的几天,大佑并不作画,一副沉思的样子。我还以为这是艺术的沉淀,以乞求一次大爆发。一旦爆发出来,指不定能创作出什么“蒙莎·丽娜”或者“最早的早餐”之类。说起早餐,我们每天都吃小镇的特产馒头,这种馒头便宜得很,但皮薄多汁,令大佑赞不绝口。大佑十分钟爱这种馒头,他平日沉默寡言,一天总共说五句话,对馒头说的话就占三句。
坐在柳永弄的旧屋里呆了三天后,大佑说要出去走走。这三天里,我们无所事事。我的书稿只开了一个头,然而这个头开得十分不满,所以我决定择个黄道吉日重开。大佑纯粹是每天在窗口,用拳头抵住下巴沉思,扒光了衣服整个一个“思想者”。除了去柳永弄外逛逛,我们都在屋里。大佑要出去走走,不是为了写生,而是到处寻觅一个小铺子可以让他卖画。对这件事,镇上十分关心,因为这毕竟是小镇第一个画店,可以反衬出一种水乡的浓厚艺术氛围而更吸引游人。
以后的几天,我们为开画铺的事情忙着。我帮着给大佑做了许多事情,比如把画弄到框里。大佑对此心怀感激,开始把说话重点从馒头挪到我的身上。大佑一共有百来幅画,大多是油画,但还有一些是国画。我们租的小铺子也像幅油画,远看有鼻子有眼的,近看就一塌糊涂了。门板上尽是窟窿,天气阴湿时会有一些五彩缤纷的无名虫子探头爬出,蠕动到另一个洞里,不知和谁幽会去了。
所幸的是这个小铺子的地理位置绝佳,坐落在古镇区的中心,背倚市河,以后游人多了这里就是黄金地带。况且在我印象中,能来小镇的人都应该是博古通今兰心蕙质的。到时,每个人带一幅画,一天卖他个二三十幅就发大了。于是,我由衷为朋友高兴。
4
大佑的画铺即将开张,玻璃柜、挂钩等一些东西已经齐备。此时季节已入秋。秋意萧索,小镇上的明清建筑时近黄昏更散发出一种逼人的寂清感。大佑在柳永弄边上支一个画架挥笔疾画。旁边一些吃完饭或倒完马桶的老大妈纷纷围观,指指点点,十分新鲜,说画家到底是画家,画的啥咱一点都看不懂。
我十分羡慕大佑能当街作画引人围观,而我写书就不行,我总不至于搬个桌子当街去写。
大佑作完此画之时,我的书已写到五万多字。此时,我开始沉浸到书稿中去。我们在旧屋里泡面时已经接近七点,大佑的画尚未画完,就打道回府了。大佑说,那里连街灯都没有,再当街作画黑咕隆咚的,万一给人踩死就难看了。
“大佑,你为什么要到这里来画画?”我问。
大佑的概括简单明了,他说的时候显得义愤填膺。他说,你知不知道我的女朋友——我说不知道。
“屁话,你当然不知道。她死了。”
我叹一口气,心想年少丧妻人生一悲。
“怎么死的?”
“车祸。”
“什么时候的事了?”
“一年前。”
“你们多久了?”
“六年。”
“这么厉害?这种事情想开一点,节哀顺变。她开车?”
“不,坐人家的车。北京吉普,城市猎人。开车的那小子残了。”
对话至此,我终于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一句话,就是她背着他坐他的吉普兜风。结果他车技不佳出了事,她死了,他残了,另一个他跑这里来开画铺了。
大佑说,这残了的小子小心一点,如果让我撞见他就一把捏死他。
“那你知不知道他住哪里叫什么名字?”
“当然知道。”
“那还不去捏他?”
“我只想揍他一顿,反正她死了。”
“你干嘛来这里?”
“想过一会儿平静的日子,让自己的心境平静如水。”
于是,我们商定小画铺的名字就叫如水画轩。
小镇生活(3)
5
如水画轩开张的第一天,引来一大批古镇的居民。他们几乎把这小房子踏破。几个那天晚上看大佑作画的老太也来了,说要看看这小伙子画的图的价钱,结果一看就吓跑了。大佑说,这价已经算低的了,这几天是薄利多销。半天下来,来参观访问的人无数,交易额一分没有。只有一个从新镇区跑来的装修房子的人说要买些油画回去,大佑显得非常热情,后来那人嫌太贵,说还不如去南浔买,浴缸那么大一张才卖一百多,还镶框的。大佑说,那个人既然能用浴缸来形容画的大小,那艺术鉴赏力也算是完了。
如水画轩第一天生意不振,还保持着童子之身。第二天,连来店里逛逛的人都快没了。大佑开始为生计发愁,我也是。我开始拼命赶字数。
6
后来小镇的冬天降临了。冬天,小镇上的居民很少出来,只有在正午一些老人会搬个小矮凳晒太阳。指望他们买画是希望渺茫的。
上个月,大佑一共卖出四幅画,除去镜框的钱赚了一百五。交完房租和税,算下来亏了上千。我开始身心散漫,天天泡在旧屋里,烘个热水袋继续写。我真怀疑这么写下去能和刘震云的书比长短。这时,我已经体会够了小镇生活的平静,开始觉得无聊和发闷。我已不忍去大佑的店里看生意状况。每次去,大佑总是说,你小子总算来给这个如水画轩增添生机来了?我基本上每次去都会带一两幅画去柳永弄的旧屋,还要在街上招摇一下,以说明如水画轩还是欣欣向荣的。然后,第二天大佑再做贼一样抱回去。我说,大佑还是我帮你送回去吧。大佑说,这个千万不可,让人看见以为你是来退货的。
天气越来越冷,我已经握不住笔。大佑还是一早就起床,说声誉是最重要的,他就不相信这么好的东西会没人喜欢。
7
转机出现在开春的时候。镇政府邀请了十几位省里的文化名人免费来小镇一日游。这些人大到省作协的副主席——是借了奥迪去接的,由于较远,在宾馆的套房里已经住了一晚。小到县里的文联理事——是用长安奥拓去接的。早上九点,这些文人汇合去游古镇,游了一个钟头去吃饭,吃了饭后再去游。下午游到大佑的如水画轩,没说大佑的水平怎么样,只是说大佑有眼光,将来游人发现这一宝地后肯定生意兴隆,然后买了近十幅画。大佑做成一笔大生意,请我下馆子。
8
然后,就是那些文人在一些报纸上发表文章说小镇如何漂亮、如何宁静。想要一种平静如水的生活,就快快来小镇,只要坐车至……
9
我当时很为小镇高兴。是金子总是要发光的。然而我不明白金子的悲哀就在于它会发光。如果它不发光,就不会有人把它拾去打打造造。自从小镇熠熠发光以后,开始迎来了一批一批的游人。我起初认为,能来这小镇的人都是要乞一方宁静的文人,不料最先赶来的却是商人。我看到最多的竟是这般景象,一个老而不掉牙的老板搂着一个花枝乱颤的小板,边走边*笑。进镇区的车越来越高级,街上常有手机乱叫,老板们当街乱吼。
满以为大佑的画铺生意会越来越好,可是情况依然是入不敷出。开始是大佑满怀热情,要画遍这个小镇的角角落落,后来是只坐在店里对画发呆。一个搞艺术的人,最怕现实与理想差别太大。
小镇的游人果然开始如织了。这时我的一稿完成。我始终抱着一天千字的严谨态度。大佑开始有点不平静,时常用手猛敲桌子,以肉体痛苦排遣内心痛苦。我说你别,到时把桌子搞坏了,肉体和内心一起痛苦。
而我也开始对这种日子极度不满,小镇的宁静已经毁了,那我还在这里干什么。更加痛苦的是,我的书稿——结构竟然如此之差,一个人物写到后来,居然消失不见了,连自己都忘了。当我重拾起这个人物时,又发现捡了个废物,他对情节发展毫无推动。
大佑的抽象画也越来越差,具体表现在一个老大妈居然声称自己看明白了。大佑说不可能,我的抽象画连凡·高都看不明白。
为什么?我问。
因为我也看不明白。
10
再过了穷苦的一个月后,小镇迎来了一个电视台的一档休闲旅游节目的采访。漂亮的女主持和大佑聊得很快乐。大佑问她,你最喜欢什么?
女主持说,最喜欢她的心上人开一辆吉普带她在村庄小路上兜风,时速要过一百,风在耳边……
大佑默默听她说完,然后手放进上衣内侧口袋。我在一旁看得心惊胆战,以为他要掏身怀的暗器自杀。不料大佑摸出一包烟。我的印象里,大佑是不抽烟的。
11
晚上,大佑问我说想不想跟他去上海?
“去干嘛?”
“揍人一顿。”
“算了,那小子已经残了。”
“不能放过他。这一年我就想揍他一顿。”
“还没平静?”
“应该不平静的时候就不应该平静。”
“算了吧。”
“一定要去揍。我这辈子就这么一个心愿。”
“你的心愿还够容易实现的。”
“小子,问你去不去。”
“万一出点什么岔子……”
“不会,我出手不重,我只这么一个愿望。”
小镇生活(4)
“事情都过去了,这不是有点趁人之危而且欺侮残疾人……”
“不欺侮。我都憋这么久了。”大佑吼道,“你去不去?”
“去去去,要不谁帮你收尸。”
12
第二天一早,我们就出发了。从小镇到上海有四五个小时的车程。我的梦境里一直重复着这么一个镜头——大佑见到那男的后在口袋里掏啊掏啊的,突然摸出一把小刀,扔给那男的,说老子来讨债了,我们决斗。那男的说,你别看不起残疾人,想当年和你女朋友幽会时我也是一表人才,现在虽然差了点,但好歹还有半表人才。你给我一把小刀,你赤手空拳算是看不起我还是怎么着。
大佑说谁说我看不起你了,然后又摸啊摸啊摸出一把大刀。那男的一看自己手里的小刀还没大刀的柄长,吓得直呼英雄。
大佑说迟了,然后一道白光闪过。
镜头对向白墙,一道喷溅而出的血迹洒在上面。一阵妖风吹过。
两个人都在自摸看看有没有伤。
大佑说,你中了我的剑锋,看这不都**了。
那男的说笑话,老子喷没喷难道自己不晓得。我现在胃口倍儿棒,吃饭倍儿香,怕是你自己吐的吧。
然后两人僵立,风拂动他们的头发。
突然一个人影倒下。
大佑忙冲过去,跪倒在死人面前,大哭道:“我俩同甘共苦十余月,你小说还没出版就去了,我是无心误杀啊——”
那男人说:“所谓红颜薄命——”
于是两人跳在一起,手牵手说:“为了世界和平,不要再争了,我们要团结友爱共同促进,为一个已死的女孩争执不值得——海可枯石可烂山可崩地可裂我们手牵着手……”
于是我从地上跳起来说:“你们能明白这个道理就好了。”
大佑一拍我的肩膀说:“我明白了,我这就去护送唐僧西天取经……”
醒来已是一身冷汗。《大话西游》看多了,没办法。
我把这个梦告诉大佑,大佑说不会,只是去揍一顿而已。
13
时值正午,我们终于到了上海。一下子进入闹市,我非常不习惯。我问,大佑你知不知道那王八蛋地址。大佑说当然认得,在番禺路,离这很近,走过去只要两个多钟头。
我说,大佑你到时已经打不动他了。
14
我和大佑敲响了那扇神秘之门。大佑的手有些抖。想他快要完成人生第一大心愿难免激动。门里传来一个声音,问谁呀。
大佑说是抄水表的。为了完成夙愿不得不暂时委屈一下自己。
“进来吧,没锁。”
“好小子,你知不知道我是谁!”大佑一脚踹开门。
那人背对我们正在写东西,连头也没抬,说“我怎么知道”。
大佑说,“转过脸,让我揍你一拳。”
披头散发的男人说,“我知道你是谁了。真对不起,全是我的错。”然后一手定住轮椅的左轮,一手用力拉右轮,正面对着我们。
“老刘,你不是去了内蒙古吗?”我惊呼。
15
老刘昂起头,那张脸已经不是当年勇闯厕所的脸。一道极深的类似刀疤愈合印从鼻子延伸到脸颊。
大佑一拳掠过,老刘脸一侧,差点没给揍得从轮椅上掉下来。大佑揍完后问我:“原来你们认识?”
我说,同学。“你有没有认错人?老刘这个人——”我本想给老刘辩解几句,不过想想这种事情只有老刘做得出来。只是老刘改变太大,要换成四年前,他肯定会和大佑打得不可开交,然后说不定就有梦里那幕了。
我说,老刘你这次犯了大错。然后拖住大佑说算了,你已经梦想成真了,现在回去吧。老刘一副颓废样,只字不语。
16
回到小镇天已近黄昏,夕阳把小镇染得有点血腥味。
大佑再支起画架作画,我躲在旧屋里看书。
17
大佑的如水画轩依旧生意不振。大佑决定把它关掉后去北京闯几年。
我的书也已经定稿,它离巨著相差甚远。波音过去,都要一天一夜。我的最大愿望就是它能出版,然后去上海找个编辑部混日子。
18
我决定后天走。大佑可能迟一点。
傍晚我在柳永弄外闲逛,突然看见一个委琐的身影在夕阳下用力地让残疾车上坡。在坡上,我叫住老刘。
老刘一点不表示吃惊,说“我就料到你会在这种地方。那个人呢?”
他已经走了,上北京了。我扯一个谎,免得吓得老刘摇车就跑。
“那小子生日是不是10月4日?”
“你怎么知道?”
“1995年10月4日,我从北京开车回来,已经七点多,离上海市区还有个把小时的车程。一个挺漂亮的女孩在路边招手——你知道我的性格,我就停下了车。女孩手里有卷画,说今天是她男朋友的生日,她一早就在周庄写生,男朋友最喜欢小镇。回来转车时,发现已经太晚了,没车了。在陌生女孩面前当然炫耀车技。在交会车时,对面的远光灯太炫眼,速度太快……事实就是这样,现在我来看江南的小镇,从报纸上看到,说这里很安静……”
这里已经不安静。然而,老刘的语气却平静如水,如死水,如结了冰的死水。
早已离开(1)
在这儿已经两年了。这两年里,我才知道做个混混多么容易。昨天梦里还有我初次进这个学校时的失落,那时连见了校门口的牌子都会冒冷汗,想自己再怎么着也不会进这样一所蹩脚的学校。可真真切切地,那块牌子就在我面前。想我初中时有事没事就往文学社辅导老师那里窜,和他探讨文学,后来他念我对文学一片痴心,就收我为徒。还有我一篇作文发表在作文报上,这事使我在学校里名声四起。人家见面就叫我作家,我还真飘飘然以为自己是个作家,在练习本上写个大名都舍不得,想万一哪个老师有心机把这签名给藏起来,以后那老师不就发了。我的作家梦一发不可收拾,想出书,想入作协,获个什么茅盾文学奖、牛顿文学奖什么的。平日逛书店时一报大名,人家服务员吓得口吐白沫涕泪横飞。之后我写了三四十篇作文,一篇也没能发表。我知道哲人管那叫人生的冬天,可我那冬天也未免太漫长了点。
新进的学校里没人看作文报。昨天我梦醒时翻了一个声势浩大的身,不料下铺还没有去西伯利亚,应该正在蒙古和**的边境那地方,被我一折腾立马回了中国,破口大骂。这一骂使得我们寝室大多数人都回国了。于是,我们讨论班里哪个女孩最好最够女孩。
我又记起我第一次睡在这里听他们谈话时我想那些人多俗啊,然后一个人打手电看果戈理的文章。就是我翻身时骂我的下铺猛男,那天发现我在看书,便爬到我的床上。我以为来了个志同道合的,不想他开门见山问是不是黄书。
后来我竟然会和他们谈得很快乐,甚至觉得以前的我多么虚伪,真以为自己要献身文学似的。王蒙不是告诉咱别往文学这道上挤,当然想减肥的不妨可以去挤挤。成名我是不想了,至于成家,那也要看哪个女孩子乐意了。所以说嘛,要先成名,人家女孩才会拼命想在你身上沾光,这样又能成家了。我无名无家,只有身上一件永远不变的破衣服。
不过也有例外的,比如猛男,成名倒是没有,不过快成家了。猛男的女友是莹,两人好得连饭都放在一只碗里吃。莹是这个学校里难得的好女孩,十分有修养,不像其他女孩又凶又力大无穷,一巴掌冷不防可以把人拍死。莹绝对是弱不禁风需要人保护的那种女生,而猛男恰恰又是天天健美练力量甚至练得莫名其妙比常人多出一块腹肌的强壮男生,强壮到人家女孩一巴掌拍不死的地步。
我曾经追过莹。追她那会儿,我刚进学校,有一种强烈的空虚感而潜意识里觉得莹比学校的大米更能填补空虚。
我每天等她只为和她说一句话。虽然我很向往那种在长长的小道上谈心的意境,可是我们学校太小,从教学楼到寝室的距离基本等于大的学校男女厕所门的距离。三步一走,我就送佛到西了。
我只好把我要说的东西写在信中。信纸一套要抵我一个月四十分之一的生活费,但为了精神上的快乐,我不得不放弃物质享受。在一个大晴天里,我把这首情诗给了莹:
每当我再听到雨声
我就像听到心底的迷茫
我曾坚持我的梦想
然而那不是岁月里一声叹息
有了太多的叹息
所以我想拥有一份回忆
别告诉我你早已离开
因为我还有三个字未曾说起
这三个字只为你留着
对于这首情诗,我非常满意。通观全篇,欲扬先抑,是一种高级的写作手法。我信心十足地把诗交给莹,心想惟一的遗憾就是天公不作美。恋爱里的人就是这样,没事巴望着天天下雨,这雨不能太大,太大共伞时撑不住;又不能太小,太小就根本不打伞了。雨量要适中,淋一场也不会害肺病死掉。
我给莹留的那三个字不用说也知道。我当时想莹的反应会怎么样,不料莹的反应巨大,我给她三个字,她加倍偿还给我六个字:“我们不可能的。”
于是我犯了这辈子最大的一个错误,就是求教于猛男。猛男说小子你别愁,这事儿大哥帮你。帮助的结果,就是莹做了猛男的女朋友。
莹见到我时要我不用难过,她其实是个很平庸很虚荣很名利的女孩子。我说我不会看错人。就算你是那样的女孩子,我也不会改变。
莹摇摇头说,我有理想,我想出国。
就这么简单?我问。出国?哪里?美国?加拿大?英国?
莹说能出国就行,随便哪个国家,实在不行,尼泊尔、印度、苏丹、埃塞俄比亚都行。
我当即甩了她一个耳光,这个耳光甩得很轻,旁人看了以为我在爱抚人家。我嚷道:你这个俗不可耐的人,中国有什么不好,你出去能干什么。莹的泪水就流了下来。
然而,众所周知的是猛男的父亲十分有钱。
对于往事的回忆至此为止。虽然莹和猛男被全校公认为是财貌双全的一对儿,但是我还是不肯相信莹是这样的一种女孩。我相信莹是一定有什么难言之隐的。
日子就是这样子。我就是想不通世人这么为名为利干什么,像我无名无利不是照样很快乐。这是无奈之想。如果从天而降一块上吨重的金块,只要不是掉在我头上,我还是会感谢上帝的恩惠的。
照理说我会和猛男两个人经常互相练习抗击打能力,但是事实上,我和他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我不清楚我为什么和他相处得这么好。
早已离开(2)
今天坐在图书馆看一本少年杂志。这本杂志的作者写文章的口气都十分古老。口气到这份上,岁数大概要两个巴金都不止了。我不喜欢看这东西,因为我一直以为这些没有受过挫折的人是在故作沧桑。相比我比较喜欢文章下面的交友小启。尽管像征婚启事似的,但我还是以为他们是真诚的。于是,我忍不住写下我的名字,然后写道:我有才无财,愿结交五湖四海的朋友。在写学校地址的时候,我十分犹豫,但最终还是诚实地写了。
这个征友启事在三个月后刊发了。在我可怜的启事上面有个栏目叫“星星点灯”,那期“星星点灯”里介绍的星星叫小曼。小曼是女诗人的笔名。介绍里说小曼今年17岁,但已经在一些什么《校园文化研究》、《中国校园》、《少年岁月》等等我听都没听说过的刊物上发表了诗歌散文五十几首(篇),名扬海内外,并获一些听起来吓得死人的奖项的一二等奖。这还是简介,简介边上附星星的诗一首:
青春在我的指尖滑去
在我触摸年少的伤痕时
风正吹过
吹落我的白衣
落花和流水
在我的白衣间凫绕出一圈无名的年轮
年轮无名
而我有名
在名利的背后悄然收藏我的白衣
是我在飘雪季节里无尽的忧伤
却早已离开这轻狂的率真
早已离开
在我的眼中早已离开
的
白衣年代
这首诗,我读了五遍,竟然读明白了,所以说这不是一首现代诗。我的一个疑点是倒数第二行的那个“的”,前不挨村后不挨店的肯定有重点强调的意思,但又看不出一个“的”有什么可强调的,小曼可谓深不可测。然后,我就有点心理失衡,想这种诗我也写得出来,小曼把这么多的荣誉挂在外边,就说明她虚荣。
两个礼拜之后,发现门卫室里有我一封信。这是我在这里收到的处女信。我很欣慰这世上还有人记得我。打开信,更是令我大吃一惊。信是小曼写来的,就是那个被风吹掉衣服的少女诗人。我马上向猛男炫耀起来,因为我有了一个诗人朋友,然后我把对小曼的偏见全部推翻,认为她是很平易近人、关心劳苦人民生活的。我还把小曼的信给了至少20个人看,还连同那期杂志里的“星星点灯”。
信是这样的:
我是小曼,就是那期杂志里的“星星点灯”里介绍的那个人。我想你一定看过,因为我的名字就在你的名字上面。我看了你的留言后十分感动。这个世界里伪饰的人太多,而像你一样坦率的已经不多。我很想交你这个朋友。期待回信。第一次写信给你,不知道写些什么好,等以后有了深刻接触后我们再聊。
我花了好几个小时给她回信,信里尽可能展露我的文学才华,并硬塞了许多西方文人的名字,以期心理上的平等。我深信我的信写得才华横溢、灵气竖飞。
我看了信的地址,是北京。首都不愧是聚集众多艺术家的地方。寄出信后,**夜期待回信。
同时,莹与猛男的关系也飞速发展。我心里第一次真正觉得莹这女孩子俗,俗到小骨头里。我更加夜以继日期待着小曼的回信。小曼现在给我的感觉是雅,大雅。我开始嘲笑莹的浅薄,浅薄得我一脚踩下去还淹不了我的脚踝。而小曼则是足以淹死人的深。
去首都的信是慢。我琢磨着我亲自跑过去也比邮寄的快。收到小曼的第二封信是在一个月后。这封信是一封纯粹的信,因为里面只有一包空气。我信封里外都找不到小曼的信在哪里,甚至邮票的背面都看过了。我收到这包空气时,又失望又兴奋。我猜想这就是少女诗人与众不同之处,寄一包首都的空气过来让我的鼻子长点见识。当然,我是要还礼的。于是,我回寄了一包上海的空气过去。
两天以后又收到小曼的信,里面抱歉个不停,说上次她忘了把信放进去了。我大吃一惊,想收回那包上海空气显然已经不可能了。小曼的信里详细追忆了她的童年生活,说她父母如何对她不好。真是逆境出人才,我感叹道。小曼的生活经历,使我忘了寄包空气去的误会所带来的尴尬。
在信里,小曼跟我说她所去过的城市。我心想不太可能,一个17岁的小姑娘,平时又没有经济来源,哪来的钱去游历这么多地方。之后我很快恍然大悟,少女作家可以靠稿酬嘛,诗歌都是以行计算的,像她那样一个“的”字可以自成一家独占一行,稿酬自然取得多。
在信里,小曼跟我介绍了哈尔滨、呼和浩特、大连、青岛、西安、海口的自然景色和人文魅力。我只能羡慕但不会过她一样的生活,我买不起火车票。凭我的经济实力,我只能买一块钱的月台票,然后在月台上目送南来北往驶向中国各地的火车呼啸而过。小曼的陈述,使我觉得自己的渺小,我什么地方都没去过,只会闭门造车,而且是假的闭门造车。如果我真能造出一辆车来,我立即会去北京。
我决定换一种生活方式,离开这个地方。我骨子里不是好飘泊的人,但我要发泄。当我收拾好了行李,我发现自己只有28块钱,不能问我年迈的父母去要,因为他们无法理解。我瞻前顾后,认定我出去只能客死他乡。
于是我只好又安顿下来。我强烈企盼着小曼的远方来信。十一月份时我收到一封快件,小曼说她要来上海。我吓得魂不附体,想她见到我应该是何等的失望,便去信告诉她上海这地方非常复杂。
早已离开(3)
十二月份我收到小曼的信,说她不来上海了。我舒了一口气。不来上海的原因并非是我吓的,而是她要去沈阳的一家出版社签她诗集的合同。
一个礼拜后,又读到小曼在一个纯文学刊物上的组诗,里面有一首《写给远方男孩》,好像就是写给我的。
远方男孩在很远的地方
带着都市里压抑着的迷茫
轻声耳语
我要逃开这个地方
懂吗
不是安静的离开
是在最后一刹那
跨上北上的列车
一路
不回头望故乡
因为一望
就要回乡
回乡便是对自己背叛的背叛
没有行李只有
一支断了的烟
被西风叼着烟
飘在北国天空
我已经丧失了对小曼的诗好坏评价的能力,只是拍案叫绝。如果在平日,她这首诗上来的第一句“远方男孩在很远的地方”会被我评为废话,然而现在我认为这里面有深刻的含义,可谓玄机无穷,令人回味。
在我看来小曼的诗是极优秀的,没有一点世俗名利。至少不会像莹一样,整天为出国而活着。我立即给小曼写了一封热情的信盛赞她的诗。写信时,猛男在我的耳边数落莹的种种不是。数落到江郎才尽的地步,从床底下摸出一瓶50度以上的白酒要喝。他一拧开盖,就满屋子的酒味。猛男要我陪他一起喝,我说不了,我写信时要保证绝对的清醒。我写了一半,猛男已经在角落里开吐了。我忙过去扶他。他说你小子知不知道莹要出国了。我故作镇静哼了一声,问猛男莹这是去哪个非洲国家。猛男说是去爱尔兰,那里相对比较便宜一些。莹的家里已经为她筹了十几万。为什么要出去?猛男说,你小子觉得你呆在这里前途无量啊,谁不想出去?你别在这里给我假清高。我如果给你50万出不出去,你老实说!我本想坚决说不去,可我竟点了点头。我觉得自己委琐,便要把问题推给猛男。我说,你家这么有钱你怎么不出去?
猛男失声痛哭起来,说莹今天约我就是问我借钱。借5万,说等她回来后会还。然后大骂我们愚昧相处了这么久,竟然看不出其实老子家比你家好不了多少。什么体验艰苦,真有钱还去体验个屁。
我愣着没动。他醉了,我就无须掩饰自己的吃惊。同时,我确定他身上的名牌衣服真是地摊上买来的。穷死还要面子。
下半封信我的语气开始悲愤起来,把我这个虚荣的室友全面剖析给小曼看,以增加小曼的写作素材。
没有想到的事情是,莹竟然约我见面。她说她的签证已经批下来了,下个月就走。还说对不起我。
我本该尽量高尚地说“你在外边小心一点”诸如此类的话。而我竟然脱口而出,借给我一千块钱。
莹第二天就给了我钱。我说对不住,让你在爱尔兰少呆一个礼拜。
我生平第一次拿到这么多钱,完全不知道该怎么花。然而有一个信念日益加固,便是离开这里。我选择去北京找小曼,或许她能指导我步入文坛。第二天我收到小曼的信,说她刚从沈阳回来。
我没有回信,开始收拾东西。猛男一时变得有点寡言痴呆。此时离莹要飞走的时间还差10天。莹这几天在校园里十分快乐,因为她就要实现自己的梦想,而且又用一千块钱了断了她的愧疚。
几天后,我准备完毕。校方没有一点察觉。我给父母寄了两百块钱,以了断我对他们的愧疚。
我又花了两百元给自己买了一套体面的衣服。我偷偷跑出校园时,竟油然而生一丝留恋。莹和我都将离开这里。
在火车上,我当初的豪气已经消退,开始为各种现实问题困惑,比如钱用光了怎么办。但我相信,小曼这个17岁已经在外面租房子独居的女孩会有办法。但对我的父母如何交待,这还是个问题。等我安稳下来再说。
火车已经过了江南,窗外已经有了黄土地的味道。南北方的交接原来不过是几百米里的事情。
北京的街道对我而言,完全陌生。我在火车站里过了一夜。这一夜使我觉得自己的前途更加渺茫。我开始想自己为什么要出来,可能是被小曼的游历所吸引,或者是给莹刺激的。我甚至怀念在校园里还可以踢踢球。我和莹的区别在于,莹坚定自己的梦想,所以她实现时会有一种真正的快乐,而我并不坚定,很大程度上我只是想离开一会儿,给平淡的日子加点味道,再回来过平淡的日子。
我醒来时天已蒙蒙亮。我的第一反应是怎么会在北京。
然后,我翻个身,腰酸背痛,太阳穴那里胀得厉害。
地上有一张报纸,面对我的那一版正好是介绍天才女诗人小曼的。我想我就要见到这个大诗人了,不由激动。拾起报纸,我有一种眼前一黑的感觉:
少年诗人小曼,初中毕业后就读于南宁市第三中学……小曼的诗因为常有一种少年的反叛而拥有了广大的少年读者,诗集的热销……小曼会在今年八月份飞往美国继续学业……
看来我已经没有必要见北京的小曼了。当务之急是怎么回去。我在火车站买了一本北京旅游的册子,突然看到了里面几个旅行社对呼和浩特、哈尔滨、西宁、海口的介绍,和小曼——不,我的笔友第二封信里写的一模一样。
早已离开(4)
回到上海时,身心像经历了一场大浩劫。莹是执著的,虽然她在我看来俗不可耐要出国。我却将继续庸碌无为混日子。回到寝室,猛男在床上不起身问我去哪里玩了,而我要考虑的却是如何向校方解释我这三天的去向,以免受处分。
同时,莹应该在两万英尺的高空俯视我们,而门卫室里正躺着我给北京小曼的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