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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分

第三个人(1)

我1982年出生在一个小村庄。童年就是在那里度过的,是那里的广阔天地造就了我以后一向的无拘无束。现在想想小时候真的很开心,夏天钓龙虾,冬天打雪仗。但人不会永远留在童年,6岁那年我去镇上念小学。

小学的我,品学兼优,还当过三好学生。那时起,我开始读课外书,嗜书如命。一到晚上,我就窝在被子里看书,常常看到半夜,真是佩服自己的这双眼睛百看不坏,视力向来绝佳。只是父母不允,常常在我看得紧张之时杀过来,没收书,逼我睡觉。我只好待他们睡着以后再拧亮台灯看。我无书不看,只是有一个怪癖,唯中外名著不读。那时我就觉得好些特被人推崇的长篇小说文笔拖沓,太强调思想性,而且有的翻译得半生不熟,读了几本后就觉得是浪费时间。直到现在,我还没读全过一本外国名著。另外就是不看作文辅导书,因为辅导书里例文无不千篇一律,陈词滥调,虚编乱造。只是当时学校规定非要买,我也只好买了,那些书后来都被我折纸飞机了。

小学里,我的文章并不突出,原因很简单——偏题。往往写一半就不知偏到哪里去了,而且试卷上的格子不够我发挥,常常才开了个头就只剩下四五个格子了。

初中是我的转折。我在初中转到县城一所不错的学校,语文老师是副校长,一看我的第一篇作文《我》就赞不绝口,直夸我奇才。但问题同时出现,我的理科渐渐不支。偏偏我进的班级是特色班,第一次考试三门课我考了273分,平均91分一门,不错了。我估计应该在班级前五名,结果一看成绩单愣掉,42名,能倒着数了。后来我开始投稿,投稿的动机说来可笑,只因为暂时缺钱。一个礼拜里写了十几篇小说、散文,没打草稿,没留底稿,寄给了江苏、上海的两家《少年文艺》以及《少男少女》、《当代学生》,以为我今天寄去,过个把礼拜就会有稿费寄过来。最先等到的是江苏《少年文艺》饶雪漫老师的信,鼓励我说小说写得很好,决定发表。所以可以说,我的文学之路是从《少年文艺》开始的,而且《少年文艺》最令我敬佩的地方就是尊重原作,很少删改,保留原汁原味。几个月后,我看到《少男少女》上一篇文章写得不错,挺像我的风格,想看看作者大名,不料一看名字两眼一坠,那篇文章竟是我写的。删改情况可见一斑。

《傻子》发表后,我很高兴,去外面吃了一顿自我祝贺。两个月后,发表了一篇《书店》。我们班主任是数学老师,看了我的文章觉得恶心,因为我一向不喜欢“啊”个不停地去赞扬谁,然后结尾表决心要向他学习。班主任说我文笔下流。我气得宣布,今后一百年里,我们初中没有一篇文章可以超过我韩某人。我厌恶那做人的所谓真谛——“圆滑一生,虚伪是真,四面讨好,八方奉承”。别人夸你你要说自己不好,明明别人不好也要赞扬“你比我好”。加上我生性不爱受困,常常违反班规,班主任常罚我抄班规20遍,我只好三支笔一起握。我常对人说,我的一手好字就是这么练出来的。

一次长跑比赛,一向长跑不及格的我被逼去跑。由于前一天莫名其妙被罚站了四节课,站得我脚无知觉,竟一路领先,捧得冠军。全校诧异。以后的每届长跑比赛,我都稳获第一,区里也不例外。其实,自己的潜力你往往不知道,要靠自己去发掘。

中考前我拼命补理科,上海中考规定语数外每门120分,我数学竟得了115分,吃惊不小。更令我吃惊的是,语文94分,查卷下来,大作文被扣去十几分,大概因为我没写光明面。

幸亏我的长跑成绩1500米跑进5分钟(上海人普遍跑得比较慢),作为体育特招生进了市重点高中——松江二中。

进了松江二中要住校,无父母管教,很幸福。我每天上课看书,下课看书,图书馆的书更是被我扫荡干净,只好央求老师为我开放资料库。中午边啃面包,边看“二十四史”。为避免我的文风和别人一样,我几乎不看别人的文艺类文章,没事捧一本字典或词典读。

看了书后,我却懒得写。我最恨人家看了一本书就像母鸡下蛋,炫耀不止。我美其名曰自己乃是多看少写。

我的性格里叛逆的因子太多,所以我的文章从来都有攻击性。松江二中里几位资深的语文老师都被我笔伐过。我喜欢在各种书里找错误,甚至教材里也被我找出不少。同学们常看我的周记,说:“韩寒,骂得好!骂出了我们的心声!”我觉得这句话很可笑,既然如此,你们怎么不敢指出?这世上正义的人比比皆是,为什么报道里有那么多的见死不救?这些都源于人性里的懦弱怕事。一进松江二中,我很好奇,广播站、合唱团、文学社、校刊编辑组都参加了,后来一个一个退出,因为这些都很花时间,况且会议不断。我痛恨套话,开个会要感谢半天,感谢好后检讨半天,真正的内容大家会后讨论!真是佩服他们,从一局象棋比赛里可以看出科教兴国、爱国传统;一篇缺乏创见的小论文里可以反映出改革开放20年之成就……我自命博古通今,联想却不及他们发达,自叹不如,水平有限,还是退出来再安安心心读些书比较好。

我觉得文章如何写好写坏不见得是作文课上听出来的,而常常是从各种书上看来的,水到渠成,看多了自然下笔如有神,而不至于一篇文章写好,笔已经被咬得不像样子。名师未必出高徒。

第三个人(2)

这里有一个矛盾:真理往往是在少数人手里,而少数人必须服从多数人,到头来真理还是在多数人手里,人云亦云就是这样堆积起来的。第一个人说一番话,被第二个人听见,和他一起说,此时第三个人反对,而第四个人一看,一边有两个人而一边只有一个人,便跟着那两个人一起说。可见人多口杂的那一方不一定都有自己的想法,许多是冲着那里人多去的。

我是那第三个人。虽然可能讨人厌,但我始终坚守我的风格。我不够谦虚,老师常说我不尊重人,笔无遮拦,品德等级顶多“良”。我不在乎这个,一个人的品德根本不是优良中差能概括的,常有人劝我:“你太直话直说了,不会做人啊!”——看,人多力量太大了,连“做人”的概念都能扭曲。我只是照我的路走下去,偶尔也会被迫补理科,力求及格。我感谢两个人:一是我自己,读许多书;二是我父亲,允许我读许多书。

补记:此文是被逼所写,当时以为看书是最主要的一件事情。后来又明白,其实未必是。

来自海边(1)

初中时在江苏《少年文艺》上发表过一篇《夕阳依旧美丽》,之后两个月收到内蒙古一个学生的来信,信里对我的文章倒是一笔带过忽略不计,对上海这个旧称东方巴黎的城市赞不绝口,尤其对上海的大海发表了一通在我们看来是歪理邪说的言论,说希望在上海一望无际碧蓝的海上看夕阳。我立刻联想到了一个煮鸡蛋放进咖啡里是什么样子。当时我看过苏童的一篇小说叫《来自草原》,对无边的草原和那里套个啤酒瓶子小便的习俗充满向往好奇,只是不懂为何在上海这个“文明”的都市里有那么多“明文”的规定,如不准随地小便,但一些人就是狗性不改,哪里有感觉了便就地解决,而在茫茫的不至于几泡尿就闹水灾的草原上,人们却如此规矩。于是我回了一封信叫对方寄几张草原的照片,同时我也寄去两张上海的海的照片交换。几个星期后收到草原照片,第一张的确美丽,只是旁边站了一个男子,大煞风景。看了下文后,风景几乎被杀光了,那个男子便是寄信人,以为我是个温柔细腻的女孩。第二张照片,乍看以为是陈佩斯脑袋的特写,定睛才认出那居然是一座山。后来我没去过信,他也没回过,我估计他是被上海的海给吓了。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几年前我在青岛几近透明的海水里摸到一只海星,还把自己埋在了沙里。而在上海的海边,实现这两件事就像登天一样。在我比较熟悉的石化海边,要是给你折腾出一只海星来,那是可以上地区报头条的,要么苍天有眼要么海星无眼,要做第二件事情更是大笑话。石化的海滨浴场,水是灰的,泥是黑的,而且海滩奇硬,真要把自己活埋了,恐怕要操一些像铁铲一类的家伙,一铲一铲地挖几个钟头,只要你不怕旁人认为你在挖坟墓。

尽管石化的海不堪提起,但说实话,我对石化是比较有感情的。我的两个小学同学在石化念高中,常把石化吹得天花乱坠,说爬上了他们学校的最高点后大海一览无遗。记得上次他们为了在我与松江二中面前卖老,把他们的上师大二附中说得像个妖精,什么千年古校都出来了,并大放厥词说学校都是古老的一层楼,由此我想到了他们所谓的“最高点”,说莫非你们为了看大海没事爬旗杆玩?他们摆手说上回是吹牛,这回说真的,每天晚上听着海涛入眠,心旷神怡。毕竟听海涛和海的美丽与否不可混为一谈,我们大可不去看海只听海涛,并想象那是一片美丽的海。这个道理和喜欢一个电台主持人的声音而千万不要去见真人是一样的。朋友又说韩寒啊你凑合着吧,好歹那片汪汪灰水已经符合一望无际的条件了,何必求蓝呢?况且石化这个城市就是填海造田,为了建造一个石油总厂而来的,原意只是厂子里一个生活区,海能好到哪里去。

不过,多去了几次石化后,渐渐有了美感了。其实,那海有一种压抑之美,想必自己是卡夫卡的东西看多了。假使我以后不在松江二中念书,可能的话我会选择石化的上师大二附中或华师大三附中。既然如此,就有必要介绍一下那地方。

先前已经说过,石化那地方远没化石那么古老,年轻得甚至拿不出一个有点名声的人物引为荣耀。由于万事俱新,所以街道也无古迹可供人凭吊。几条街皆以经纬命名,省去了人们绞尽脑汁去想什么戴安娜路、波姬·小丝路的工夫,比如经七路、纬八路,不知道在哪里数着过去也知道。

沿着一条我不晓得是纬几路的大街一路往前,可直达大海。街很宽敞,可以包容下一大片落日余辉,两个人走十分温馨,一个人走万分凄凉。沿路有个大公园,其标志性建筑便是一个猴山,往往有一大帮人围住猴山观赏。有的人捐助灾区一毛不拔,一到猴山,见猴子一团团簇拥在一起毛茸茸的,终于懂得了一毛不拔的后果,吓得什么奇珍异果都往里扔。猴山边上,一天到晚有表演,像两个脑袋的女人云云,也有人去看。其实,我们看猴子的目光和猴子看我们的目光是一样的。说不准猴子在猴山顶上看见大海,也会用猴语写诗,或者并不排除一只猴材正在写诸如《来自海边》之类游戏的文字。

那公园的名字,我一直叫海滨公园,几年后才知道原来叫滨海公园。虽然两者表达的都是一个意思,就仿佛《水浒传》的英译名叫《发生在水边的故事》,《西游记》的英译名更是简单明了一个《猴》字。但倘若用愚者才用的语文语法分析,便有微妙的不可更换的天壤之别。

出猴园继续循海声而去,可以看见一个坝一样的东西。拾级而上,便是一片灰蒙蒙无论晴天阴天都让人胸口发闷的海。这片海叫丁字坝,传言是个危险之地。许多不明海力无穷的人常常误以为丁字坝这里汹涌的海可以作戏水用,便真的宽衣解带下去,这样的结果往往是家人哭哭泣泣地赶来把衣服抱回去。丁字坝也造就了一个英雄,叫张鲜军,前几年全上海中小学生都在向张鲜军学习,不是学习他的游泳技术,而是学习他舍身救人的精神。

石化的海边是个休闲的好地方,放风筝不必担心像富兰克林一样险些被雷劈死或缠住电线。我曾见过一个放风筝高手,一开始双手平举马步于海边,一副练功的派头。问其干甚,大吃一惊,原来他在放风筝。抬头去看风筝,只见一片灰天,风筝怕是早就放到外太空去了。

来自海边(2)

于是,我也约几个哥们来放风筝。放风筝是一门艺术,要真像那老先生把风筝放到九霄云外也不容易。然而纵情在海边奔跑,也是种情趣。这让我忆起初三那年的全区男子三千米长跑比赛。这是我第一次参赛,但赛前一些以前拿过二三十名的过来人,把对手描述成飞禽走兽,令人毛骨悚然。结果是我拿了第一名。在海边跑一点都不累。

在我这近20年里,和海交情最深的莫过于一次在海边过夜。听说1999年末那一天有许多人在海边搭起帐篷过夜,而那一个瞬间我是在复兴中路过的。海边的人点燃篝火时,我正在衡山路一棵法国梧桐下。如果千年有两次,第二次我定会选择在海边过。

其实那天是被迫的,并不是三毛情结发作。石化街头缺少的是可以坐的地方,全是卖吃的,全石化的人夜以继日都吃不了那么多。惟一一家可以聊以小歇的地方是距海千米之遥的大江鸡快餐厅。那家餐厅散香有方,据说鸡的香味可以一路飘至海边。许多次我去那里时,生意奇好,只好在路边啃馒头。最近有人传谣言说那鸡里放了激素,吃了会得一个什么氏症,死得很难看。没了能坐下来透过落地玻璃窗看风景的地方,只好径直去海边。那一夜躺在海边一个高地上,排除发海啸的可能性,那里是绝对安全的。那个高地旁边有更高的地掩护,吹不到风,**点钟就躺在上面,一动不动看星星。海涛的声音是巨大的,这时我才明白自然之声和人造之声的区别,比如海涛能催人入眠,呼——哗,一阵一阵,只恨自己知道的拟声词太少,恨不得要生造几个来形容。和海涛的声音差不多的还有呼噜声。呼噜声是极度惹人讨厌的——至少惹我讨厌。夜睡寝室,呼噜声不绝于耳,而且还一呼百应,使我精神几近崩溃。当初睡在海边,第一感觉就是回归寝室,然后才渐渐品出味道。睁眼就是一片黑漆漆、壮丽的海,人生快事。

然而,到后来就吃不消了。平**衣服穿得极少。严冬也顶多一件衬衫、一件防水外套,这是为以后去西藏作准备。可那夜到12点后,觉得脚趾冰冷,没有一点知觉,被人割去几个恐怕也不知道。雪上加霜的是,旁边五米处一对情侣正在亲热,不顾我浑身寒冷,也不懂得有福同享,三个人一起抱着多暖和。强大的反差使我更冷,兜里几个孔方兄不够住店,又没有通宵的茶坊和咖啡屋可去,只好退缩去坝后边的国际轮滑中心。当我站起来时,那对情侣吓了两跳,原来没发现我,难怪爱情是盲目的。对不住了。

在轮滑中心熬到天微亮,逃夜经验丰富的我也直呼难受,舒服只存在于回忆之中,因为回忆可以删掉一些不必要或者必要但不要的东西。

现在人在松江,同学们经常会策划着去看海爬山。自然景色是上海最缺的。如果说城市的建筑是美丽的、值得欣赏的话,我宁愿成天对着一只火柴盒看。钢筋水泥是最没人情味的。别说山海也没人情味,会吞噬生命,走在高楼下难道就保证不会被从天而降的广告牌子砸死?策划着去看海的同学会问我哪里的海比较耐看?我想,爱看的永远爱看,不爱看的、只为追追潮流跟人家吹牛的人,不必老远跑到海边,大可发扬小中见大的精神就是了。

兄弟成长于天蓝年代(1)

之所以称小时候叫天蓝年代,是因为记忆里那时很少下雨,总是蓝天白云。现在的城市孩子都称之为“灰色童年”。5岁被逼去练琴,练到15岁,如果一年一级,也能练出个十级来。前些日子我去听一个从小练琴的小子弹钢琴,才恍然大悟人世间对牛弹琴的事不算恐怖,恐怖的是牛对琴弹。站着听四五秒还没有问题,听十几秒是要苦下决心的。许多自以为好心的家长对此的解释是小时候练练,对将来有好处。至于小时候没玩,可以等事业成功,功成名就后弥补。但是,他们愚昧到了不晓得童年的玩是最纯洁纯粹的玩,等功成名就之后所谓的玩很大程度上是玩麻将,玩扑克。两者能代替吗?就算两者可以代替,你作为一个一生有为最终退休的人,还会不会去约一帮跟你一样一生有为最终退休的人一起打弹子、钓龙虾、看《葫芦兄弟》?你们所失去的将一生无法弥补,别以为补个遗憾就跟女娲补天一样容易。

我的小时候在农村度过,农村的确是个好地方,至少可以放声高歌,不像在城市里,高歌一下——除非唱得特好听,否则你很快就会收集到各种奇形怪状的水果。我的隔壁邻居晓峰从小就被村里人视为歌王,据说4岁时就已经会自己作词、作曲、演唱歌曲。后来放弃演艺生涯,改做时装模特,有什么衣服就往身上撂,连西装短裤、套鞋都穿得出来。这是他初中的装束,只可惜当时没有人认为他是冲破封建思想的楷模,只觉得没有眼光。当时的人刚有穿名牌的意识,只可惜钱包苗条,只好去地摊上买,耐克10块钱一件,穿了以后顿感大涨身价,管他仿冒与否。那个耐克的勾子是否勾对了方向或者中间又伸出一个小勾子,也可以忽略不计。晓峰显然是纯真得没有此概念的。当时我在县城念初中,几个礼拜回来一次,回来后第一件事情就是去看他今天展览哪套衣服。后来晓峰展览的衣服越来越正规,和路上小子穿的没什么两样,顿感失望。

因为记忆搜索的习惯,所以还是从他大到小。晓峰现在是职校学生,照他的话说是念不出书。其实这小子挺聪明的,只是苍天捉弄,有些人就是坏坏学习也会天天向上,就属他好好学习,就是天天向下。不过晓峰每次见我,都把职校说得像天堂一样,说得我也产生了一种上天堂的欲望。这小子现在攻读环境保护,常常对我说保护环境的重要性。说到动情之处,润润口地上吐口痰继续再说,当然,理论是一回事,实践又是一回事了。

要说打篮球的水平,那晓峰可算顶尖选手。这厮在足球上差我几截,便苦练篮球。我儿时村庄里有一个小学,里面有一块篮板,属儿童级,低了好几厘米,晓峰没事就去抓篮框,对其摧残不已。就冲着这一点,他就是党和人民和广大篮球爱好者的公敌。后来这小子终于改了劣性,不抓篮框了,专练投篮。由于在这块场地上投惯了,一到正式场地就明显用力不够。后来卧薪尝胆,强身健体,球技大有长进了。

晓峰有个哥哥,长他3岁,现在同济大学。以前也是职校生,后来所谓迷途知返,以“三校生”的名义考进大学。果然不愧是“吃在同济”,那厮进去一年后,再见面时已经油头肥耳,大呼同济没有白去。而且那小子已经在思想上有飞跃,开始认为自己的名字难听——春峰。小时候,我们常拿《小草》这首歌嘲他——“春风啊春风,你把我吹绿”。然后就是春峰觉得我等孩童思想幼稚,并对我的文章不屑一顾,仿佛觉得用我的文章擦屁股他的屁股都会觉得丢脸——丢屁股。

春峰是一个刻苦学习的好大学生,不沾烟酒,没有女友。去年喜讯传来,他喜得奖学金3000元,震动全村。于是全村人都立其为榜样,恨不能为其打个雕塑放在村头。晓峰、春峰的父亲是村长,属于权威人物。他教育儿子,一般不打,舍不得打,等憋到一定的程度后什么家伙都操出来了,打起来全村都砰然作响。

在村长父亲的教育之下,两个儿子没有沾染什么恶习。要知道,在农村,把儿子调养得如此之乖也十分不容易,所以村长的威严大为提高,村民有事都去找他,大到老母亲被杀,小到老母鸡被偷。

在小时候的玩伴里,还有一个头大体壮的小子**平。这小子今年刚念初二,发育尚未开始,三年前看见是什么样,现在仍是什么样。春平这小子眉清目秀一表人才,三年前大人曾预言他长大以后一定会艳惊神州,不想三年后还没长大,只好推迟再议。

论在我们村里,最疼爱孩子的家人当属春平的奶奶,该老不幸一眼失明,照理来说对春平的管教应该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事实不是。她老了,走不远,所以采取的办法是千里传声,出门大吼——“春平——”,语气中有将他大卸八块的悲愤。春平回家后,她一把揪住孙子抚摸不止,令我们虚惊一场。

我们的观点是春平长大了就不可爱了。狗就是因为小人们才把它抱在怀里,从来就不会见到有个妙龄女郎手里抱只一米多高的狼狗。

春平有一个和他一样大的邻居,已经开始发育,说话声音开始沙哑。对此春平的父母十分羡慕,常去讨教有什么独门绝招。

这两个小子差不多要进入青春期,因此已经有了要表现的念头,所以在晓峰门下学习篮球,双双变成走步大仙。晓峰对此的解释是,年纪轻轻,走几步没有关系,裁判是不会吹的。

兄弟成长于天蓝年代(2)

还有一个非常值得大书特书的人物是伟弟。这小子比我小3天,然而岁数这东西一天也不能缺 ,就是这3天使我在心里造成一种成熟的形象。倘若一念之差,我比他小3天,那么在于我,就只好称他伟哥。我们村的房子是平行站位的,只有伟弟家的房子体现出一种独立思想,孤零零耸在前面,独占龙脉。这房子的位置可谓是得天独厚,三面田地包围,后面是一条小河蜿蜒流过。一只相貌凶恶的大狗被拴在竹林里,想天下大多数武林高手常在竹林里窜来窜去,突然冒出一只武林高狗,配上一个武林高手,倒有《神雕侠侣》中杨过身后那只雕的风范,只可惜在气势上还差一点。这只狗乃集天地灵气于一身,嗅觉灵敏到过了头,凡有人在500米范围内出现都会狂吠不止,然而更奇怪的是,一旦这个人进了5米范围,那只狗猛然变得乖顺无比,躺在地上呜呜呻吟。所以我们替贼苦心设计了一个安全方案,地面上作战是不行,但空投还是可以的。不过天知道人在狗上空500米处,狗是否也会嗅察。因为嗅觉太灵敏,所以伟弟家难得安静,而伟弟又是远近有名的新世纪好学生,是要去建设祖国“四化”的,胸怀大志,所以风声雨声狗声声声不入耳。

伟弟的成绩只要不遇上重大考试就出奇地稳,想平**还没考好人家就已经知道他考几分了。两年前中考,伟弟发挥不佳,只考到4715分,但是那一年区重点的录取线也是这个分数,所以伟弟可谓考得多一分不多,少一分不少,一点也不浪费。

在我的儿童时代,伟弟热爱读书的盛名比我大多了,因为我读的是野书。在农村,野书不登大雅之堂,而伟弟读的是正书,天天叽叽哇哇什么“个位不够向十位借,十位不够向百位借”,借来借去人家都以为伟弟在外边欠了一笔巨债。伟弟之热爱读书,可以体现在每次他来下棋,衣服里都暗藏一本图书,一旦有空时常诵读。

他的高中在区中念,这里离我家不远。一次我去看望,找半天不见人,原来他正缩在角落里做题目。

天蓝年代里一共这么几个人物,之所以不说童年往事,而说他们长大后的样子,是因为我们可从他们现在的样子里看见童年。并不是不愿分享快乐,因为我始终自私地认为,快乐是不能分享的,痛苦是不能分担的。这些东西最终还要靠自己去消化。这些写下来只为让大家看看。现在兄弟们星散上海四方,以后会星散全国各地。冒犯他们的名誉权写下来只为纪念纪念,现在纪念完毕。

足球啊足球(1)

小学时我们不知那东西叫足球,管那叫皮球,玩起来倒是现在正宗的橄榄球玩法。现在年纪过了60岁的人,脑子里基本上没有足球的概念。每次我回老家和儿时的伙伴踢球时,旁边总会走来一个老太张开满口漏风的嘴说:“韩寒,在拍皮球啊!”听完这句话,总是令我兴致大减,你说中国国家队在拍皮球想必不会有多少人反对,可面对我们这群对足球痴热的孩子未免……

我跟足球结缘是在初一时。当时我们学校机构庞大,我在初一(14)班,听了令人喷饭。初一的课程比较宽松,每天傍晚一下课就去踢球。那时我球技很差,往往沦为替补。我不甘心,于是每日苦练。初一时我逢周末回老家,家里有块空旷的水泥地,特别适合我这种一带球会撞出20米的初学者。我就在地上放一些可乐瓶练盘带。由于无人传球,只好一个人带球,所以造成了我以后盘球过多的毛病。我家原来有一只小黑狗,拴在门口,狗房子门的大小正巧符合我的心意。尽管我平时爱狗如命,但为了球技的长进只好不要命了,于是我选择了大义灭狗。一开始,我脚法奇臭,那只小黑狗相对比较安全,只觉狗窝附近四面开花。直到有一天,一脚力射洞穿狗窝,可怜那只狗没想到我进步神速,竟有射中的那一天,猝不及防,惨叫一声逃了出来。以后由于我的脚法日益长进,那只狗只好长期飘泊在外,有家回不了。我脚法的进步多亏那只狗的无私帮助,可惜现在它已经因为误食毒药而谢世。时隔5年,虽然厮狗已去,但我常会想起在老家昏然欲灭的橘红灯光下练射门的情形。

由于我的技术飞快进步,在初二(14)班时我已经属于班里足球出众者。每逢放学早,我们就会携一只真皮足球去篮球场踢球,直到夕阳西下。班里一些有特点的人至今记忆犹新,几年后跟旧友聊起还会畅笑。

其一是我班的队长郁宗萍,他现在复旦附中。此人技术比较全面,另外一个特点就是头大,更方便于处理各种信息。此君踢球冷静异常,中场组织尤善。由于头大,所以目标明显,我们在底线传中时往往会瞄准他的头开炮。此君过人技术不精,每次要过人都像一场持久战,而且拼脚总无法避免,拼起脚来全中学都听得见。他带球时,我们才会懂得为什么足球是残酷的。

其二是张晓枫,现在金山区中。他与台湾一个作家同名,但惟一比他行的就是速度。张晓枫以速度快而闻名,百米十一秒。速度快并不完全是好事,比如张晓枫最大的缺点就是常常跑得比球快。一直看到在茫茫人群里张晓枫像电光一样“唰”一下脱颖而出,和门将成单刀之势。正在众人吃惊之际,张晓枫和门将大眼瞪小眼,众人才回过神来,球还在人堆里。张晓枫又以凶猛见长,队里几个瘦的几乎可以被他捏在手里当牙签用。张晓枫和郁宗萍不同的是,他拼身体而不是拼脚,一般带球离人5米时就不在脚上作文章,挺胸抬头直撞过去。张晓枫用的是某些运动员的踢法,撞得过人家就是踢不过人家。足球的悲哀也就在这里,因为球员没搞清楚到底是踢球还是撞球。

还有一个奇特的人叫施晓波。此君踢球几乎不用脚,全靠手。此人出身后卫,防守时尤善铁砂掌,一掌一个准,球技再好也难逃被其击伤。前些日子,语文老师教到“熊掌,亦吾所欲也”,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施晓波和李铁。施晓波所守的区域人称球场百慕大,抗击打能力弱的人视其为蜀道,宁愿绕道而行也不正面过。另一个让人记住施晓波的理由是,他的大力射门人间罕见。因施晓波一介后卫,平常难得射门,一旦有了射门机会便会用尽力量抽射,只是准度远没我射狗窝的风范。我由于受过特殊训练,所以每次要射门时,对方的球门在我脑海中立即抽象成一个狗洞,于是,我大为亢奋。而施晓波显然没有这个功能,一般而言,被施晓波射中的人只有两种结果:一种是呆立不动变成“植物人”,一种是四脚着地变成“动物人”。健壮如牛的张晓枫,也在一次比赛中被施晓波抽成“动物人”,其威力可想而知。

最后一个是许明,现在就读于交大附中。他是个典型的理论家。他饱读经书,大到球队的战绩,小到球队替补后卫他女朋友的妈的职业都了如指掌。许明身高体壮,一副踢球的好料,只可惜架了一副七八百度的眼镜,摘下以后得“盲人摸象”,更何况射门乎。许明在场边指导之余也会上场实践几脚,一只球慢慢吞吞地滚过来,通常许明会一脚抽空,于是空留虚惊在人间。我们都被许明骂过,许明骂起人来会真正把自己置之度外,指着人的鼻子就骂会不会踢球。许明又精通各种战术,什么3-3-4、3-4-3、2-5-3阵形,遇时变换。一次他甚至排出一个3-5-3阵形。我们琢磨怎么多出一个人,许明解释说,门将在场上也要发挥主观能动性,要不满足于守门,要冲出**走向中场,要走位飘忽。于是,我班的门将会长期埋伏在对方的**里,成为罗星中学足球的一大景观。

初二全校联赛时,我们班几经大喜大悲,终于捧回冠军。那天我们全队一起灿烂地笑,对足球场作暂别。上了初三后,就很少真正地去踢一场球了。

初三中考过后那个暑假,正好是世界杯。我不希望中国足球队冲进世界杯,因为那说明世界足球水平降低了。此文不评论国家男足如何,那是浪费笔墨。1998年夏天的世界杯并不十分精彩,只有从欧文的一个进球里可以依稀感到张晓枫的风范。以往在罗星中学暮色里踢球的朋友都各有去向,从此很少有电话联系,也不曾聚在一起踢过球;以往中学旁钟楼里那只钟敲响5点的钟声时,不再有人大喊“差不多了,别踢了”,5点半整也只有一群陌生的孩子去小卖部买五角钱一瓶的橘子汽水,陌生得像那些球友。

足球啊足球(2)

上了高中后常在双休日踢球。高中的同学应该说球技是蛮不错的。像那位狂热地爱好着文学的“蚊子”,就长于过人。我一直会和他争论不休谁的水平高超。但是,水平高超不代表水平引人。像隔壁宿舍的小陆,是全场目光的焦点,因为他常开大脚。只要脚下有球,二话不说抡起大脚。开大脚其实没什么,身为一名后卫,一定要多开大脚。但小陆之所以引人,是因为他的大脚开球向来都是往自家门里飞的。我和“蚊子”踢了多年足球,就是不明白小陆如何才能做到背对自家球门而射自家球门的。1999年高一足球联赛,我们连小组都没有出线,我承认那次自己踢得很臭,因为和那时的队员在一起,我有些找不到感觉。

最后要说的就是“新民晚报杯”足球赛,我一共参加过两次。由于那时是酷暑,踢一圈回来连“国籍”都会出现问题。我本不想参加,但因为我们这个地方球场实在少。踢踢弄堂足球不是不好,只是踢到一半总会有人操着家伙来追杀足球。居民区里的人都嫌吵声太大。中国的市井小民就是如此,容得下麻将却容不下足球场。那两次“新民晚报杯”就是在没处可去的情况下报的名。参加“新民晚报杯”最头疼的事情是要学校盖章、班主任同意,真不晓得是校长、班主任在踢球还是我们在踢球。第二大头疼的事情是取队名,要让人一听就精神抖擞,像什么“小白兔”队、“大花狗”队肯定是拿不出门的,对手看了会笑得影响比赛,“申花”队被人先用了,叫“花生”队也未尝不可,什么“超人”、“梦幻组合”都是拿得出门但叫不响的名字。我们球队的名字就暂且不说了,以免贻笑大方。

“新民晚报杯”其实就是暑假里没事干出场汗换个“国籍”而已,但是有些习惯在经历了那么多场比赛后始终不曾改变,像罗星中学晚钟声里五角钱一瓶的汽水。

文学啊文学

这个题目嫌大了。以往老师教导我们时说,写文章切入口要小。题目开这么大,必定谈不透彻,除非我写《中国文学史》,可是已经有游国恩和骆玉明两位教授编过两部中国文学史,所以在此不谈文学只感叹文学。

前些日子,许多对我的评论都说我是一个对文学痴迷的孩子,那说明人们不了解我。我对足球痴迷,对篮球痴迷,对美术痴迷,对摄影痴迷,对旅游痴迷,对吃拉面痴迷,但不对文学痴迷。我觉得对文学痴迷未必是好事,就像对一个女孩子痴迷就不可能发现她的缺点。对文学要清醒,只要会写字谁都可能是作家。是不是作家,二分靠才华,八分靠机遇。君不见如今中国文坛上这么多写文章狗屁不通或顶多刚通的所谓作家在矫情地虚伪地故作深沉地故作幽默地故作幼稚地赚稿费吗?学余秋雨的、学泰戈尔的,就没一个自己的。

我在初中时,余秋雨刚开始走红。一个小子有一天宣布说他在家苦练有果,把余秋雨的文章学到了手。看他的文章只见铺天盖地的排比句和闷死人的深沉。那又如何,学得再像也就是余秋雨风格,况且又学不像,顶多是个余春雨或余秋雪之类。不过那已经很令人欣慰了,至少还有人热爱文学。

进了高中后,发现市重点里喜爱文学的又少了一些,当然看琼瑶的书例外。尽管琼瑶和我遭遇相同,都留过级,但是这不能作为不讨厌的理由。在留级者的队伍里,替留级族撑面子的恐怕只有黄永玉、蔡志忠和我了。只是我不懂,为什么琼瑶、黄永玉、蔡志忠和我都是搞文学或画画的,没一个是数学家。

第一次高一,我们同班的同学没有人在文学上有较高的觉悟,只有一个同学莫名其妙发表了一篇文章,是在一本杂志的刊中报里。文章是在初中写的,几经辗转,有着和方志敏《可爱的中国》一样曲折的经历,最终发表,虽然这篇文章毫无影响,发表和没发表一个样,但毕竟是处女作,令她难忘。

第二次高一时,遇上几个志同道不合的人,一个叫金丹华,大名是在我刚进新高一寝室时听到的。当时有人向我介绍一个语文甚是了得的小子,介绍时金丹华正背对着我,一副末世杀手的样子,可谓神龙见尾不见首。令我汗颜的是,我把他的名字听成“鸡蛋黄”,颇为不尊。此人便是我的那篇《那些事那些人》中的“蚊子”。“蚊子”热爱文学而且积极上进,严格要求自己,正朝着“四有”新人的目标大踏步。听我一次寝室夜谈后,他恨自己书读得太少,便苦心钻研各类书籍,成果喜人。从他口中冒出来的人名,我一个都没听说过,自卑不已。

另一个是八班的谭旭东,其貌不扬,像难民营里跑出来的。原本是卢湾区的,自封卢湾老大,开口闭口脏话。一次听说我会玩玩文字后,竟跑过来说要和我联手写小说。我说你连誊我的文章都不行,谭旭东竟说他发表过诗歌。我怎么看他都不像个写诗的。他拿来一样珍藏的宝贝,是1998年上海版的《少年文艺》,诗写一株水仙花,写得挺像首诗。谭旭东对文学可以说是如痴如醉,整日构思文章,见我就说:“韩寒,你知道吗?我写了一篇关于你的文章。”见一次面说一次。他上次来我们寝室终于说了一点新鲜的东西,说“我发现所说的新概念大赛就是要以新取胜”,被我们异口同声骂废话。

谭旭东最近又有新诗问世,诗经“蚊子”之口传入我的耳中,大意是这样的:

每天晚上

我仰望着天空

飘渺的星空给了我无边的思索

还有灵感

于是乎

我会写几首诗歌

于是乎

我的诗歌经常发表

……

两个“于是乎”使全诗韵味大变,而且至今他只发表过一首诗,诗在《少年文艺》诗歌版面的角落里,怕是责任编辑也不记得了。其实,我们有着许许多多的角落诗人、豆腐干文人。他们对文学执著,里面有许多人已经有些小名气,更多的人在默默无闻地写,用笔,用心,用笔芯。如果失败了,他们也应该感到幸运,因为毕竟他们还留下一些美丽的幻想。

我说不清文学在学生里算是景气还是不景气。说景气,似乎没多少人在意;说不景气,海天出版社每年都要收到几百部校园长篇,《萌芽》的胡玮莳和《少女》的郁雨君每次说起稿件情况总是喜气洋洋。无数少男少女在做着要成为中国第二个郁秀的梦,希望自己手里落俗套的、无病呻吟的东西能有个好销量。郁秀很聪明,《花季·雨季》写得不是很好,但先入为主了;知道自己江郎才尽写不出像样的东西,就不写了。据说郁秀现在从美国回来在海天做编辑,真假难辨,但无论怎样,郁秀是不可能再轰动中国了。《花季·雨季》如果在今天出版,销量不会过10万册。

文学绝不是我的第一梦想,我的第一梦想是去西藏,第二是去草原,第三是去兴安岭。文学在第几十,我也算不清。此文应该献给文友们,给“蚊子”,给谭旭东,给刚遭受退稿的人们。最后给在文学路上的朋友说个故事,具体细节记不大清了,只有一个概要:

以前在哈佛大学念书的一个成绩优秀的学生,一次在游泳时不慎溺水淹死。他的父母悲伤不已,提出要见哈佛校长,哈佛的校长对此表示同情。这时,在门外等候许久的夫妇说想出资给他们的儿子建一幢大楼或造一尊雕塑。校长见两人穿着十分土气,便委婉地表示学校不能接受这样的恩惠,况且学校也不能为一个学生造一个雕塑。这对夫妇互视后说:“那不如用捐给哈佛大学的钱另造一所大学吧。”

这并不是个笑话。斯坦福夫妇就用这笔钱造了一所大学。这所大学就是现在举世闻名、全美排名第四的斯坦福大学。

那些事 那些人(1)

对住宿生活的心驰神往是因为以往把住宿舍和在外面租房子想成了一码子事,以为住宿学校自由无比。住宿了一年才明白,这和租房子住有天壤之别。在自己租的屋里,只要不拆房子,在里面干什么,别人碍不着你。在寝室里,各类纪律名目繁多。我看过这些纪律,又对照了一下自己,发现除了不随身携带管制刀具之外,其余都违反了。

当初进二中时对寝室生活还是充满好奇的,尤其听说二中的寝室乃是标准的二室一厅。一个学子能坐拥一套二室一厅外带一个双便池的厕所,算是人生一大快事。进去之后才知道,二室一厅倒没开玩笑,只是要16个人一起坐拥。相处一年半,大家笑过,闹过,吵过,打过,有没有哭过是被窝里的事情,我不知道。现在坐下来想想那帮子兄弟和他们固有的表情,都历历在目。现在换了一帮兄弟,但一样有趣,最大的乐趣是离寝室不远处出现了一个“**咳嗽王”。那小子习性特异,每逢寝室熄灯后一个小时,他总会发出三声全松江区皆闻的咳嗽。几个月来不间断,风雨无阻,比公鸡报晓还嘹亮准时,成为半夜音乐类节目开始的信号,功盖千秋。现在想来也许平淡无奇,但数十年以后再听到可能又会触动情愫,变成某一个时间段里一个纪念。为了不忘记,所以有必要立一个人物小事记,无聊的时候聊以一笑。

杰子是我们的寝室长。杰子是个好寝室长,从不允许我们大声喧哗,主要是会影响他本人睡觉。杰子像一切纯朴的劳动人民,日升而作,日落而息,生活极有规律,这在很大程度上给我们以榜样。

在男生205寝室,杰子是最不苟言笑之人,也最纯情,从来不见有什么风花雪月的美事降临。但是,杰子又掌握通讯大权,因为他是负责管理信箱和电话的,可遗憾的是从来没有他的信和电话。活在这种情况里的人很容易心理变态,所以我们很担心杰子哪天心理不平衡做出生吞电话之类的事情。所幸杰子没有。

班长是我们班极少的几个男干部之一,本以为职务最高,不料一物降一物,还有一个团支书在他头上。其实班长的实权还没有寝室长大,甚至还没有管电视机的大。班长的惟一任务是参加学校里形形**的会议,作好详细笔录,以便转达。学生会那地方的干部为了体验做干部的滋味,三天两头传唤各班班长,否则那学生会就没事干了。

在1999年的下半学期,噩耗传来,班长的父亲车祸罹难,班长伤心而去。同时倒霉的还有宣传委员,不得不代替班长开一段时间的会议。本来以为班长回来之后在性格上会大有改变,不料班长十分坚强。

以往我们常拿班长来开玩笑,班长的父亲去世后,这样的玩笑都锐减了。而班长虽然似乎没变,但从他常常一个人莫名其妙发呆的眼神里,我们可以隐约看到父亲亡故对他的打击。

“疯子”这个人其实不疯,只是我们那时习惯在姓氏后面加一个“子”,为尊称。“疯子”是标准的不修边幅的男人,头发可以用来放风筝而胡须可以用来钓鱼。“疯子”虽然身高只有一米六,但是一两个“圣人”无论如何干不掉他。1999年我们寝室流行拳击,隔壁一个小子自封“健美一号”,而且肱二头肌练得比脑袋大,愣是给“疯子”打得满地找牙。

“疯子”的铺位不佳,最靠近门,问题是门最靠近灯开关。下半学期时,杰子犯上一种怪病,名叫“熄灯综合症”。每逢熄灯时总是激动得不能自已,赞美光明,鞭挞黑暗,吟诗不止。于是,熄灯的任务便落在“疯子”的头上。“疯子”手短,每次熄灯都像要死一回,万分痛苦。尤其在寒冷的冬夜,“疯子”更加眷恋他的被窝。这使我们寝室常常因熄灯迟而被扣一分。

“疯子”最有特点的地方还是在足球方面。“疯子”踢球的作风和外表一样粗犷,拼了命似的,往往球离身体还有几米之遥人就飞铲过去。我们在踢球时,都不敢接近“疯子”,以免丢了身体器官。“疯子”一直会带球出界,常在无人防守的情况下人球俱出。鉴于他的综合能力较差,我们遣“疯子”担当后卫。对方的前锋一见“疯子”,就要舍近求远防止折寿。然而我们的足球队最终没有打进校际联赛的复赛,成为我在上一年里最大的遗憾。

说了“疯子”后轮到我的同桌——乐子,他是我的第一个男性同桌。乐子的固执精神常用在读书上,一道难得死人的题目,不啃下来决不上厕所,所以乐子常常憋得灵感与尿俱来。还比如乐子为了提高他的写字速度,写前先憋一口气,写完一行再换气,所以有一段时间我们教室里常感觉有一头牛在。

乐子一直给人传授他的不到黄河心不死主义,说凡事一定要固执。还引用一个西方名人的话,说凡是我决定的事,炮都轰不动。乐子常教导我,说作风要硬,要像一堵墙一样。最近看多了有关豆腐渣工程的报道,改口说要像一堵施工质量好的墙一样。

军子是我们寝室最强壮的一位。他以肌肉发达和喜喝面汤而闻名。肌肉是军子苦心营造的,他看得比命还要重要,一回寝室就要忙着展示他的肉体美。只恨为校规所困,不能只穿内裤去教室。可是,与军子的肌肉所矛盾的是他特爱喝面汤。我们寝室每天晚上都有吃泡面的习惯,林林总总面面俱倒。这些面吃完后自然会遗汤无数,此时只要大唤军子,军子会马上出现在你的面碗前,一饮而尽。军子说七分营养六分汤。汤乃生命之源,意义重大。难怪军子这么壮,全因六分营养在滋补。

那些事 那些人(2)

军子的成绩不是很好,刚及格,和我一样,升级困难。在临考试最后的几天里,我和军子,还有成绩一样烂的丹洋,一起熬夜。记得一个晚上大雨滂沱,我们飞檐走壁去外边买锅贴作半夜充饥用,结果那里的锅贴实在香喷喷,好吃得很,不到半夜就一个不剩了。熬夜非常难受,我们要把桌椅搬到走道上,以乞灯光照耀。昏暗的几十瓦的灯让眼睛很酸涩,惟一舒心的是****节目,叶沙的声音在黑暗里悠悠回荡,使这场面徒增几许悲剧色彩。我们翻书写信发呆聊天吹牛诉苦叹气沉默泡茶捶头顿足冲凉听雨关窗开门小憩惊醒静坐玩牌发疯做梦,一个个夜一去不回。后来大概许多傻瓜发现也许这样很可爱,纷纷来熬夜,想想几十个人一起翻书写信发呆聊天吹牛……那和课堂便无区别了。熬夜的结果是没有结果。军子悲观地得出一个真理:许多努力都是没有结果的。纵然如此,那小子还是差生中的佼佼者,后来好不容易九死一生升级了。但是我们却没有像事先约好的那样去大吃锅贴庆祝,不知军子是不是又得出真理:许多约定都是没有后来的。

在此一个星期后,我为寝室拍掉一卷胶卷,并串起来编成寝室的故事,将同志们的音容笑貌全留了下来。照片上,“疯子”和乐子正闭着眼睛梦游;军子的胸肌被杰子的脑袋遮住了,为此军子懊恼不已;我回撤不及,拍到了侧身;丹洋傻得令旁人顿**份;超安被人推了一下,一副超人要起飞的神气样。照片框起的一张张笑脸和不笑脸将伴随着许多愉快和不愉快一起被深深地记住。

现在我的寝室在老寝室旁边,那帮小子越来越可爱,那一天不知谁突发灵感,想出了01、02的分法,我们管那叫洞一、洞二。现在已经排到洞十,即010,然而洞二说要称其为洞一洞。我是洞一,口令由我发,原来的口令是“不要问我到哪里去”,回令是“我的家乡在山西”,不过嫌太土,所以现在改了,口令是“喝了咱的酒”,回令是“上吐下泻就秀逗”,已经正式确定。我们约好有难同当,有福各自享。

洞二是小陆。小陆比较前卫,别了一只拷机,只可惜那拷机除了早上六点会“滴滴滴”催人起床外,其他时间都不见动静。小陆好动,上次就因为他爱动而酿成了男生寝室“十·九”大惨案。那时小陆在蹬“蚊子”的床,不料把床板蹬掉,床都掉了下来,“蚊子”命大,没摔死,只是精神受创伤,一时里主谓宾分不清楚。而小陆则被压在床板下,龟缩四肢,半晌才从废墟里爬出来,说:“太爽了。”可见小陆的抗击打能力还是很强的。但君不知小陆最厉害的地方在于打电话,如果没有客观原因如熄灯尿急等的话,他一个电话可以打到电话机烂掉才罢休。

博士是我的同乡,比起小陆来后卫多了。博士之所以叫博士,是因为他说“星星擂台”里问的题目他都知道答案。后来知道那是假的,博士连七大洲九大行星都未必能说齐。博士这个人比较好动,好讲笑话,他的笑话像哭话,讲好后不会有一个人笑,除了他自己。但能弥补博士这个缺点的是,博士吹得一口好箫——不,是一首好箫。记得在一个周日,博士从家里带来好多风情各异的棒子,我们初以为那是晾衣服的,尔后猜测是博士为了改善伙食而去二中池子里钓鱼或去草地上打麻雀用的。不料,博士竟拿起一根放在嘴边。我们大惊,以为博士要吞棍自尽,不料博士竟吹出了优美的乐曲,我们才明白那是什么玩意儿。但可惜的是,博士苦学两年,只会吹一首反映草原牛马正在快乐地吃草的曲子。

之后博士带着这支箫吹遍了班级的各个联谊会,一开始技惊四座,都赞叹博士吹得一口好箫。

博士的旁铺就是“蚊子”。“蚊子”是我第一个认识的。当初在隔壁寝室,室友把“蚊子”吹得天花乱坠,说这人是一代文学奇才,说得我很想和他会会。会后发现不过尔尔,“蚊子”毕竟是“蚊子”,虫字旁不是白加的。

“蚊子”显然是那种基本会遣词造句的那种,很小儿科,但是为了早日变成大儿科,所以勤奋练笔苦于读书。“蚊子”的读书可谓精工细活,上午给他一本书,问看到第几页了,回答是一百多页了;下午一问,成绩斐然,竟然读到九十几页了。我说“蚊子”,你这种读书方式是不好的,从尾看到头,最后自己也不明白在看些什么。

“蚊子”对此的解释是,一本书精彩的地方都在屁股上。这种不知何方传来的话,“蚊子”显然误解了。在屁股上没错,但屁股是长在人体中间的。

“蚊子”入贝塔斯曼书友会后对张爱玲有了兴趣。邮购到一套《惘然记》,研究了半天,终于学会了用联系的眼光看事物,说现在的女作家叶倾城差不多已经上百岁了,不愧文坛常青树。我吓了一跳,没想到叶倾城已经一大把乌龟年纪了,难怪写的小女人散文特别成熟,原来说穿了就是老女人散文。

我问“蚊子”,你是怎么知道的?“蚊子”说,因为张爱玲有一本书叫《倾城之恋》。于是,我什么都明白了。我说你不能望题生义,有空读读去。

前些日子,我们寝室流行跳高摸梁,碰不到被踢出男人的行列。“蚊子”摸了几次,哭叫着自己不是男人上阳台了。我们寝室最是男人的是小志,小志跳起来可以超过一只手。介绍小志要从他打球开始。小志属于得分型的球员,打篮球时几乎寸步不移,死钉在对方篮下半天不动,直到有队友传球来再跨上一步上篮。这样显然玷污了篮球的可观赏性,所以我们罚他不准进罚球线。小志只好苦练中投。小志的口头禅是“忒尴尬”,被他说得一波三折很有味道。现在小志已经搬出寝室住新家了,以后再也听不见“忒尴尬”了。

那些事 那些人(3)

小青是一个自认为十分幽默的人。他认为,天底下的幽默一共有10分,他5分,我4分,其余天下人合占1分。这使我们想到了“才高八斗”这个历史典故。他常说,韩哥,今天我比你幽默一点点,我也只好承认了。小青酷爱唱歌,唱歌时始终在一个音阶上依恋不走,一首歌只有咬字轻重之分,没有音调高低之别。他的代表句就是《古惑仔》不知哪首主题曲里的什么“红星四面八方”。

佳佳和奶糖重名,长得也有一种柔和女人味。佳佳的特点是酷爱摆造型,摆定一个造型后,十几个人打都打不掉。最近又爱上唱歌,师承小青,唱起歌来的神奇之处在于走调走得别人学都学不像,平时拿到教室里作笑柄都不行。这就叫走出了水平。

“大板鸭”是我们寝室起床最早的人。他的得名是因为一次南京回来,带给我们一只板鸭。那只板鸭味美无比,使我们记忆犹新。所以我们一看见他就会想起板鸭。至于“大”字纯粹是因为他去了一次澳洲,从大阪转机,我们就把“大阪”和“板鸭”这两个词合起来称“大板鸭”。“大板鸭”为人慷慨,有鸭食从不一个人独吞,必然会分给劳苦大众。

昨天是我住寝室的最后一夜,大家好聚好散,兄弟们又说了半夜的话。以后我就搬在他们下面的那间101,每天晚上睡觉前嘱那帮子人一定要踩三脚以示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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