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的混蛋老头,坑害小爷,小爷诅咒你下辈子投胎做兔子,永远只能吃胡萝卜!!
重生趴在床上动弹不得,每天拿着毛笔画兔子。
各种各样的兔子。
啃胡萝卜的兔子,看到胡萝卜就吐的兔子,被胡萝卜撑死的兔子……
所有死法中间,被胡萝卜撑死是最恐怖的。
重生光是想到就寒毛发竖,根根像猪鬃。
“重生,喝药。”
一听到这个声音,重生飞速地把脑袋塞进被窝。
“他还没醒。”
“没醒谁说话?”
“梦话。”
东方怜卿可没有那么好说话,虽然知道重生的身份,也知道他是女的,但这家伙掀被子的时候从不留情。
“把药喝了。”
“不喝,你弄的药是出了名的苦,小爷和你往日无怨今日无仇,你爷爷的干嘛坑小爷?”
重生一脸抵死不从,嘴巴紧闭,说什么不肯合作。东方怜卿生性外冷内热,不喜多罗嗦,而且是个典型的行动派。
他直接捏住重生的鼻子,等他一口气缓不过来张开嘴巴,东方怜卿果断把药灌下去。
“谋财……咕噜噜……害命啊……”
再喊也没用,一碗药都见底了。
东方收拾药碗,又瞄见地上大大小小散落的“兔子们”。
不得不说,重生的画工很好,神形兼备,他甚至看到了兔子看到胡萝卜时满脸厌恶,却又不得不吃的神情。
兔子不是最喜欢吃萝卜吗?
东方怜卿知道重生的思维不能用正常人的方式揣度,而且独孤旸死后,这家伙一天比一天乐呵,简直到了无法无天的地步。
他依稀见到了三年前的那个身影。
“重生,你的腿没事了吧。”
重生竖起右腿,像根旗杆一样笔直挺立。
“挺好的,和没事一样。”为了证明自己的话,他还毫不客气地晃着脚丫子,什么男女之防都是废话。
“另一只。”
重生小脸一跨,苦笑着指着那满腿绷带:“要是好了,小爷还能窝在这儿动不得?咱早就扑腾扑腾跑掉了。”
“跑掉?”东方怜卿似乎从没想过他会这么做:“跑哪儿去?你要做什么?”
“东方。”重生挣扎着坐了起来:“我的仇已经报了,战场杀戮太重,小爷要浪迹江湖去……对了,好久没有看到王爷,他人呢?”
“军情有变,湛修齐和季暮雪忽然领兵来袭……”
“什么?”
重生大惊失色,从床上一跃而起,却又因为牵动伤口,重重摔下。
“怎么会突然兴兵?公子爷没事吧,他受过伤不知道好没好……”
东方怜卿忽然冷了脸:“重生,在这种时候,你第一个想到的还是湛修齐,这很危险。魏王不是傻子,你稍微有二心,就会死无葬身之地。”
“不行,我还是不放心。”重生不顾受伤的腿,硬是挣扎着下床:“他们在哪儿?”
“重生,你的腿……”
东方怜卿还没来得及阻止,重生就金鸡独立地蹦跶出去了。
“来人,备马,我要去追王爷。”
“重生,外面冷,你至少披上外袍。”
重生胡乱裹上黑袍,戴上黑巾,策马扬鞭,急驰而去。
这一去还不知道是吉是凶,东方怜卿望着那飞扬的尘土,不禁叹气。
从认识重生到现在,他心里从没这么不安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