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已更深,一抹残月挂于半空之中。马车被停靠在了路边,四匹驽马也都被卸下了龙套,此时正悠闲的啃食林边的野草。
篝火正旺,上边吊着一个铜釜。釜内煮着些鹿肉,香气袅袅而来。乐池盘坐在篝火边,借着篝火和月光,正在低头读着竹简,不过显然心思并不在竹简之上。
“君上刚刚即位不久,国内百业待兴。奈何,中山毕竟只是一个二等小国。虽经桓公、成公,至君上三代苦心经营,到了今天,地方五百余里,兵车八百余乘,自号第八强国,但是小国终究还只是小国,内力不济啊。
中山背靠太行,更有厚池河天险可依,但紧邻燕、赵、齐三大强国。于外,大国虎势在旁,于内,国君尚未亲政.”
想到这里,乐池不禁深深的叹了一口气。“哎!”
“相国!相国!”耳边响起了乐福的呼喊,一下子把乐池的思绪给拽了回来。
“何事惊慌?”乐池放下竹简,循声向来人问道。
“相国,你看!”原来乐福觉得,今天捡的那个黑小子出现的有点奇怪,加之主人对其手中的那把‘破刀’很是感兴趣,但是黑小子除了那把刀之外,就好像身无长物了。于是在安排停当好一切之后,便又回到了发现黑小子的地方,想看看还有些什么东西,是不是当时没有注意到。
这一次本着掘地三尺的原则,对着附近做了一次地毯式的搜索。于是就有了如今手中的‘布包’,不过他可不敢在主人看过之前就打开。于是急忙跑了回来交予主人。一边跑一边表功的喜道,
“我就说嘛,一个人在荒郊野外的,怎么可能身无长物呢?这不,估计这就是这小子的行李。说不定里面还有什么好东西呢还。嘿嘿.”
说着指了指被他从马车上放到火边的黑人。又用希冀的目光看着主人,那意思不用问都知道了,“主人,赶紧打开吧。看看里面有什么好东西,要是有的话,您要是不要,给我也好啊。”
“胡闹,这原是此子之物,我等不问而自取,与盗贼何异?还不速速还于主人?”乐池大怒道。
“他不是人事不省了吗?再说了,刚才那把刀,我们不也是没问就拿过来了吗?我们救他性命,他的行李送与我们,这也说的过去嘛。”乐福强自辩解道。
“刚才取刀是因为救人如救火,事急从权,不把利刃卸下,恐其伤着自己。但是现在人已经无恙,而且我施恩于他,何曾想过要他什么东西了?还不给他放好?莫不是近来皮痒了不成?”
“好好好,还他就是。不过一个包裹,何必动不动就家法伺候?您是不要他的东西,我看,您是准备要了他的人吧?
真当别人都是傻子似的!到时候,人都是您的了,东西自然也就都是您的了。”老乐福嘴里嘟嘟囔囔的一边说道,一边把布包放回了黑小子的身旁。
“你说什么?敢再说一遍?”乐池怒目而视的瞪着他。
“没,没说什么,”乐福急忙缩脖,顾左右而言他的问道,“老爷,您是不是看上这个少年人了?打算认作义子?”
“是有此打算,不过也要看看人家的意思。毕竟‘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收其为义子,必将要跟我姓‘乐’。如果他家只此一点血脉,那么他若入了我乐家,岂不是断了人家的香火不成?”乐池手捻胡须,沉吟说道。
“话不能这么说啊,老爷,如果不是您这次正好路经此地,他早已成为虎豹熊罴的腹中之物了,他家不也会断了香火?
您救他性命,等于其再生之父母,收其为义子可以说是再合适不过了。我观此子,必非常人,日后定能光我乐氏一脉。待其开枝散叶之后,择其次子继承原本姓氏也就是了。”乐福一句话点醒了梦中人,说的乐池不由心中一动。
“待他苏醒之后,从长计议也就是了。”乐池不愿再继续这个话题了,话锋一转,说道,
“乐福,明日即可到达易水渡口,度过易水,再有最多两日就能回到灵寿了。你且将行李收拾妥当,明日一早尽快上路。
至于此子,我自有安排,汝毋需多言。时间不早了,早些休息,夜里看好篝火,切勿让火熄灭。”
说罢,便来到黑小子的身边,见其呼吸平稳,心中大石不禁放下。于是收起了竹简,拿过乐福递过来的皮褥,放在车边便和衣而睡了。
乐福听见老爷不愿再在黑小子身上多费唇舌,也就不再多说了。其实他心里明白的很,老爷其实早已认定黑小子是上苍给予自己的麟儿了。只是一来碍于面子,不便在自己面前做激动状,二来,黑小子至今还未苏醒,即便有心收其为义子,也要人家同意不是?
于是,在服侍老爷睡下之后,便来到驽马面前,将之栓于树旁,然后回到篝火边,加了几枝新柴,便盘坐于旁,闭目养神起来。
水银般的月光透过斑驳的树杈落在这林边的三人身上,林中不时传出阵阵夜枭的低鸣。更远处似有狼啸,不过听不真切。火里不住发出,枯枝烧断的劈啪声。
赵世放佛做了一个甬长的梦。梦里,由于自己的工作不太顺意,便辞职了,然后一个人背上了行囊,来到了大草原,打算借着旅游来纾解一下心中的郁闷。
不合群的他,脱离了团队,独自一人走进了草原。在一次于小河边梳洗的时候,突然从河中射出一道白光,照在了自己身上。赵世只感觉浑身一麻,心中不禁一呼‘我靠’。
然后,他就这样的消失了。
他的消失,只不过给了导游团在以后的《旅游须知》里增加了一个“不得擅自离队,否则后果自负”的规定。除了他的父母,貌似没有什么人记得这个名叫赵世的人存在过。
不过,在另一个时空中,乐世、司马世、赵世,这三个名字却被不少人背地里记住了。当然这个名字是一个禁忌,他的存在更像是一个传说。
赵世就这样穿了,来到了这个他平日里梦寐以求的乱世。不过于乱世之中,人命还不如狗。好在上天给了他一个不错的开局,一个大官救了他。
赵世终于做完了那个任谁都觉得不怎么靠谱的梦,眼睛睁开了,环视着四周。只见自己赤条条的躺在了一块席子上边,身上盖着一块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的毛皮,不过很是暖和。
不远处停着一辆马车,车边侧卧着一个男人,只能看见他满头的白发,眉眼什么的看不太真切。而另一边,点着一堆篝火。火旁盘腿也坐着一个老者,背对着自己好像是睡着了。
“自己怎么会在这,这是哪里?我只记得要去洗澡,然后好像看见了一道白光,再然后的事就什么都不知道了。看来自己真不该一个人出来,这次回去一定好好向父亲认错,再不能让他老人家操心了。至于工作的事,先找一份随便的干着吧。也该是向命运低头的时候了。”
念及于此,赵世坐起身来,不过不禁浑身一颤,只觉得浑身酸疼至极,勉强挣扎着坐了起来,发现自己的背包就在手边,第一意识就是去拿包。因为自己的手机就在里面,自己没事,虽然不知道过了多久,那么也该给家里打个电话,报个平安才是。
在伸手拿包的时候,赵世突然愣住了,只见一只黑亮的小手出现在自己的眼前。摇摇脑袋,发现不是自己眼花,仔细一看确实是自己的手。
“恩?我,,。。我这是???”赵世不禁大吃一惊。
没错手是自己的手,但是却好像是一个八九岁的小孩子的手。借着月光,赵世还发现自己浑身乌黑,黑中还带着亮。
突然间,赵世猛回头看着不远处火边的老者,刚醒的时候自己扫了一眼,由于浑身酸疼也就没有细看。现在再定睛一瞧,发现,老者的服饰并不是什么牧民的皮袍,而是电视里的那种粗布汉服。
对,汉服。那种电视里的古代汉族人的服装。几年前虽说有的大学生自发的发起“着汉服复古礼”的运动,不过好像国家也没怎么支持,完全属于群众自发性质的,所以没过多久也就不了了之了。
而现在,对方显然不是什么愤青,而是个老头,看年岁应该五六十了。所以也就是说,他老人人家绝对不是在赶什么时髦,而是本来就如此。那么.。
想到这,赵世倒吸了一口冷气,再看了看路边的马车,是双轮马车,车上还有棚子,这也绝对不是应该在二十一世纪随便就能看到的玩意。再看自己的小手,赵世终于有些明白了。
“靠。老子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