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注重发展新技术
遏制手机网络黄色信息必须法律手段与技术手段并重。一直以来,违法者总是先进技术的积极使用者,但被媒体曝光的手机黄色网站还是能够全部被屏蔽,说明还是有技术能够控制的。因此,管理部门需要培养一批优秀的网络技术人才,能够掌握最新技术,担当网络“警察”,随时与不良势力作斗争。
(五)最后也是最关键的,对运营商要实行严格的内部管理和外部管理相结合的办法,以履行运营商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
无论从利益链条还是技术上看,运营商都是最重要的把关人。首先,应明确运营商的审核责任。运营商应加强对手机网站接入管理,对未备案或虚假备案的网站一律关闭。其次,严格监管运营商为手机网站提供的代收费服务,对代收费业务进行全面清查,并需要运营商列出代收费清单报备。一旦发现运营商为发布淫秽色情和低俗图片、视频的手机网站提供代收费服务,要对运营商予以重罚。
作者高颖,女,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在职研究生。毕业于中国海洋大学国民经济管理专业。2003年至2007年进入赛迪集团(中国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简称CCID)全资子公司赛迪营销顾问有限公司,担任项目研究部门执行总监一职,负责国际客户的开发及其PR综合业务。2008年8月加盟嘉宝方略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担任市场运营总监,负责公司的市场战略定位,客户开发及项目内容质量管理等。
手机电视——传统电视媒体的机会与挑战
范淼红
摘要:在当今网络化和数字化的大背景下,新媒体对传统媒体的冲击,以及媒介融合的趋势,都成为媒体人关注与思考的问题。手机电视在欧美、日韩等国已展现了勃勃生机,今年伊始,我国也出台了促进三网融合的政策,必将有力推动手机电视等新媒体业务之发展。
通过了解手机电视传播的新特点、新手段,引发对手机电视节目制作的思考,把其对传统电视媒体的冲击转化为新的传播渠道。
关键词::手机电视、三网融合、手机记者
“手机电视业务,就是利用具有操作系统和流媒体视频功能的智能手机观看电视的业务。”其实,就是以手机作为终端来收看电视节目。我国手机电视业务自2003年博鳌亚洲论坛期间首次在国内推出至今,已近七年。随着3G网络的推广与成熟,手机电视作为手机媒体的重要功能之一,越来越受到业内外的重视,手机电视有自身的媒体优势,也逐步形成产业链发展模式。本文从手机电视的特点入手,着重分析传统电视台所面临的机会与挑战。
一、手机电视的特点
(一)便携性
“手机媒体作为网络媒体的延伸,除了具有网络传播的各种优势外,还具有高度的便携性、隐私性、贴身性。”便携性是手机电视最根本的优势所在。
传统电视虽然以数字化、多频道、大投入,为大众提供了全天候丰富多彩的电视节目,但同时也要求观众必须在拥有电视这一设备的地点进行观看。虽然中国慢慢步入老年化社会,传统电视的观众数量还将维持在很大的数字上,但我们更要看到,作为广告主所关注的目标群体需要工作和社交,他们所处的地点是不固定的,时间被碎片化。而手机是现代人出门必带的物品之一,手机电视可以随时随地地为人们提供电视节目,打破了空间的限制,从而实现了对观众注意力资源的充分利用。
(二)交互性
大众传播的基本传播路径是“点”向“面”的传播,反馈是偶然的、延时的。而手机在技术上实现了信息的及时反馈,人们可以通过发短信或自身的视频影像,或通过互联网上的BBS等,对节目进行评论或积极地参与到节目的制作环节中。
传统电视最大的缺陷在于节目的滞留性差,不能对节目内容进行选择和保留,要求观众必须在规定的时间点观看。而手机电视则打破这一时间限制,人们可以利用手机电视的点播功能,有针对性地选择自己所喜欢的电视节目,提高了节目的利用率,扩大了节目的影响力。
(三)分众性
大众传播的另一特点就是,受众对专业从事传播活动的大众传媒来说,是分散的、不确定的多数,受众被看作同质的人群,被动地接受信息。而在新媒体时代,市场被细分,受众对选取媒介获得自己所需信息的主动性更强,形成了拥有相同兴趣的小众群体。
由此可见手机电视是一种全新的传播方式,具备电视媒体的直观性、广播媒体的便携性、报纸媒体的滞留性以及网络媒体的交互性。但手机电视也存在着一些缺陷:例如手机屏幕小,手机电池的电量还不能支持长时间收看,现阶段收费高等。
二、我国手机电视现状
根据传输技术的不同,手机电视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通过广播电视卫星或地面无线广播电视覆盖网向包括手机在内的便携式终端提供多媒体广播服务,即广播方式;另一种是通过移动蜂窝通信网络,实现流媒体多点传送,即通信方式。
(一)广播式手机电视
这种“移动多媒体广播”方式,接收终端广泛,手机只是其中之一,其特点是传输带宽大、图像质量好、费用低等。进一步还可以划分为地面式数字广播(DMB)和卫星式数字广播(SDMB)。
2006年10月,国家广电总局出台我国第一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移动多媒体广播行业标准———CMMB。关于其技术体系广电总局相关文件描述如下:利用大功率S波段卫星覆盖全国100%国土、利用地面增补转发器对卫星信号盲区(约5%国土,主要为城市楼群遮挡地区)进行补点覆盖、利用无线移动通信网络构建回传通道实现交互,形成单向广播和双向互动相结合、中央和地方相结合的全程全网、无缝覆盖的系统。
2007年3月,我国第一枚手持电视芯片诞生。2008年8月,CMMB系统正式为北京奥运会提供移动收视服务。2008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始发放首批CMMB制式TD手机入网证。2009年8月,中广传播有限公司推出“睛彩”。截止到2009年10月,全国已有200个地级市开通了手持电视信号。
(二)通信式手机电视
我国手机已进入3G时代。3G的重要优势就是具有高速的无线数据信道,用3G手机可以更快速地浏览网页、查看电子邮箱、进行跨区域的视频会议、收看MTV、新闻等电视影像。
其特点是高速度、多媒体、个性化。
TD-SCDMA是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3G标准,作为国际电信联盟采纳的三大国际电信标准,得到了我国政府的大力支持,而且其技术特点更适合中国的国情。2006年1月,中国信息产业部宣布TD-SCDMA成为中国通信行业标准。2009年1月7日,工业和信息产业部发放三张3G牌照:中国移动的TD-SCDMA,中国电信的CDMA2000,中国联通的WCDMA。2009年12月15日,信息产业部发布统计数据显示,截止10月底我国3G用户总数为977万,其中中国移动TD用户达394万。
2003年在博鳌亚洲论坛期间,通过移动、联通两家手机网络运营商,共向用户发送了由海南电视台制作的近70条与论坛相关的视频新闻。
2004年3月,广州移动组建专网提速GPRS,率先使手机电视商用。
2005年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获得了国内第一张“手机电视”运营牌照。
(三)双网以及三网融合
前文已经提到过,移动多媒体广播具备带宽、经济、覆盖面广等优势,3G最显著的优势是交互性很强,对于包括手机媒体在内的新媒体的发展交互性非常重要。所以双网的融合,不仅是对现有资源的融合,也因此可以尽快制订出相关的运行标准,从而促进手机媒体产业链的建立。
2009年上半年,中广卫星移动广播有限公司与中国移动正式签署了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CMMB)与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TD-SCDMA)的项目业务合作协议,二者进入到协同发展的阶段,加快手机电视的普遍应用。
2009年11月12日,中国电信视讯运营中心正式成立挂牌,打造手机、电视和个人电脑三屏互动的融合视讯产品。
2010年1月13日,国务院召开会议提出我国五年内实现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的三网融合。提出了推进三网融合的阶段性目标:2010年至2012年重点开展广电和电信业务双向进入试点。2013年至2015年,全面实现三网融合发展,普及应用融合业务。
三、手机电视将成为电视媒体发展的新亮点
国务院的会议还提到:“符合条件的电信企业可以从事部分广播电视节目生产制作和传输”。由此,一些以往的行业间的壁垒将会被打破,传统电视媒体将遇到很大的挑战。但传统的电视媒体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已形成一定的权威性,具有自身的品牌影响力,并且拥有专业化的人才队伍,丰富的电视节目制作经验,所以电视台成为手机电视的内容提供商乃至内容集成商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要求传统电视媒体“适应网络传播特点,大力加强内容建设,努力创作生产新型视听产品,特别是要打破传统节目生产方式,更好地汇聚网民力量、依靠网民智慧。”中国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朱虹如是说。手机电视可以成为传统电视媒体新的传播渠道,而且手机电视业务在为电视台带来信息费(收视费)的同时,也为广告客户提供了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之外的另类广告投放途径,从而为电视台拓展出新的经营创收渠道。
面对今天新媒体的发展,传播渠道的多样化,盈利模式的多元化,媒体数量的增多反过来使得单一媒体的影响力不断下降。媒体的地位直接取决于受众对媒体的接收程度和依赖程度,媒体的利润来源依赖于能争取到越来越多的目标受众。在传播渠道极大丰富的今天,制作出更吸引受众的内容,其重要性更加彰显。而我国多媒体的硬件是世界先进的,但内容非常短缺。即使出现某个优秀的创意节目,也不能有效地形成“多次销售”。传统电视媒体必须依托自身优势,积极寻求与新媒体的融合之路,要以数字技术与网络技术为生产平台,建立“节目内容数据库”,重视观众在新的传播背景下的角色变化,制作出符合手机电机特点的节目内容。在制播分离的大背景下,传统电视台不仅要成为手机电机的内容提供商,还应该发展成为内容集成商,利用好手机电视这一新的传播渠道。
保罗?莱文森提出的“补偿性媒介理论”认为,任何一种后继的媒介都是对过去的某一种媒介或先天不足功能的补救。互联网的出现,弥补了广播、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的不足,以“集成化”的平台优势整合了文字、音频、视频等各种传播手段。手机的出现,则弥补了用电脑上网移动性差的不足。由此可见,手机电视作为网络电视的延伸,不仅具有网络电视交互性的优势,还具有其特有的便携性。这些特点不仅是手机电视有巨大发展前景的依据,而且它也应该成为开发手机电视节目内容时需要重视的方面。
四、关于手机电视节目制作的一些思考
(一)创新性
“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的重要差别之一是受众收看方式和消费价值观念的变革。”手机电视作为数字电视的一种是需要付费收看的,一改以往传统电视免费收看,受众成为传媒消费者,所以要求手机电视的节目内容要从目标受众的需要出发,不能仅是对传统电视节目的复制,必须强调创新性,为目标受众提供有特色的节目,满足他们“个性化”需求,吸引受众愿意付费来收看。
创新并不是脱离媒体传播规律的天马行空,手机电视节目的制作应该以创新为指导理念,立足于手机电视的特点,充分发挥手机电视的优势。
(二)充分发挥手机电视的便携性和即时性
有关调查显示,普通民众每天在户外的活动时间大约为5小时,这些户外时间本身是零散的,而手机的便携性则可以对这些零散的时间进行“缝合”。对于体育比赛、突发事件等实时性很强的节目,观众强烈地希望看到实时的画面,而手机电视打破以往收看条件的限制,人们可以在乘车与等候时,随时随地通过手机来收看。并可以结合手机短信提醒的方式,提供最新的播放动态,吸引人们来点击收看。搭建互动平台,吸引观众发表评价,相互交流。
(三)手机电视的互动性节目
1.手机记者
手机伊始只具有通话的单一功能,随着无线网络的升级,手机技术的更新,手机逐渐由人际沟通工具向大众媒体跨越。手机兼具人际传播和大众传播的特点,既有“点对点”的及时准确的交流,又有“点到面”的广泛性。
在传统媒体中,传播过程是以信息生产者(如记者、编辑等)为中心来主导传播内容,但通过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方式,每个人都可以用便捷而经济的方式进行信息生产和信息传播。
受众不再仅是被动地接受信息,而是成为传受主体,极大地调动了他们参与传播活动的积极性。“参与式新闻”也随之出现在传播领域,“手机记者”是这一概念的外在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