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城管、服务城管、人民城管、科学城管、廉洁城管、文化城管的基本理念为指导,宜昌在城市管理中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在实践中形成了鲜明的宜昌特色,即城市管理的六化:“规范化、服务化、社会化、效能化、廉洁化、文明化。”
(一)加强法治建设,推进城市管理的“规范化”
“法治城管”是城管发展的生命线,在城市管理中,宜昌以“法治城管”为基本理念,不断推进城市管理的规范化:
1.推进组织保障,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宜昌市城市管理局把法治建设纳入城市管理重点工作范畴,每年召开2次至3次专题会议,统一研究,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分级成立局和直属单位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明确市局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设置办公场所,单列专项经费,构建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工作人员具体抓的层级联动的法治建设格局,做到了有人员、有场所、有阵地、有经费,形成推进法治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按照上下联动、左右统一、前后配套的原则,科学制定《2011—2015年法治建设暨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及年度《“六五”普法暨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确定法治建设总体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岗位要求,规范工作程序,落实工作责任。注重责任运行的系统性、严谨性、科学性,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责任人身上,营造了“个个有任务、人人有目标”的法治建设氛围。
三是强化目标管理。将法治建设纳入部门和科室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建立健全创建考评机制、督查通报机制、工作交流和信息报送制度。近年来,先后开展专项检查10余次,印发通报30余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和经验交流会6次。并将考核情况作为干部任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确保了法治建设有序持续开展。
2.推进普法工作,提高全员法律素质
第一,靠学习教育推动。首先,为在全系统树立法治城管意识,宜昌市城市管理局把法治建设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定期开展公务员法律知识集中培训,邀请市法制办领导和法学专家进行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组织全局副科级以上干部到市第二看守所接受警示教育,参观检察系统“法治与责任”图片展。其二,积极征订安装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运用网络媒体开展无纸化学法用法系统组织“网学网考”,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全市党内法规制度知识测试活动。其三,充分发挥网络宣传优势,在“宜昌城管网”开辟固定法制宣传专栏,刊登《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设立新闻动态、观察交流、研究探讨、公示公开4个子栏目,围绕法治建设组织城市管理信息报送,每年登载城市管理学法用法实践信息和工作动态1000余篇,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四是强化执法队伍教育,制定下发《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教育培训实施办法》,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技能训练、军事训练等为基本内容,采取经常性教育、集中教育培训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执法队伍教育培训,每年组织为期一周的全市城管执法队员的封闭式集中轮训。开展城管执法研讨活动,表彰全市城管执法行业优秀调研文章。
第二,靠典型宣传带动。在全市城管系统开展向市城监支队执法人员李西全同志学习的活动,联合市文明办组织全市10名城管先进典型到各县市区巡回演讲;按照省住建厅的统一部署在全市城管系统开展向因公殉职的黄冈市英山县城管执法局城东大队大队长段金寅同志的学习活动。强化党员示范作用,每名党员佩戴党徽上岗,亮明党员身份,在中队或责任路段悬挂“党员示范岗”标志牌。挖掘依法行政典型事迹,收集整理城市管理有关依法行政特色案例,推广典型经验,纠正错误执法,以学促用,以案说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第三,靠实践活动促动。开展“12·4”法制宣传日和“三提三服务一营造”活动,在公园广场设置宣传栏和投诉意见箱,组织城管执法队员上街发放便民宣传册及“和谐城管,文明宜昌”便民环保袋。开展部门“三千活动”,向社区居民发放《宜昌城管便民读本》、撰写《民情日志》。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市城管局领导带队考察城管进社区工作,赴远安县荷花镇开展基层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调研,联合学校开展“垃圾分类收集进学校”活动,选择西陵区铁路坝小学、绿萝路小学、伍家岗区杨岔路小学、点军区实验小学等小学开展垃圾分类宣传试点,引导在校学生提高垃圾分类意识。
3.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1)一是加强城管立法和制度建设。除了对国家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以外,宜昌市还在城市管理方面积极探索,在城管的制度建设上做了大量的完善工作。
在环境卫生方面,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湖北省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宜昌市政府与2006年5月制定出《宜昌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细则》。该细则对宜昌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管理职责分配、管理标准、管理的监督与处罚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此外,2013年5月1日,宜昌市发布由宜昌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规划局联合制定的《宜昌市城市容貌标准》。这使宜昌市成为湖北省继武汉市以来,第二个有了城市容貌标准的城市。据此,宜昌在道路系统、建筑景观、公共设施、园林绿化、户外广告标识、城市照明、城市水域等多方面建设和管理方面都有了硬标准。
在全国同级别城市中,宜昌首发《宜昌市城市容貌标准》,这对于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提高城市管理效能,创造与世界水电旅游名城相适应的城市环境,提升宜昌城市形象具有重要意义。2013年5月13日,宜昌市城管局在全市城市整理工作推进会上表示,将在城市整理工作中,严格执行和落实《宜昌市城市容貌标准》,为此建立部门日巡查、周考核、月通报工作机制;改革创新考核方式,对《宜昌市城市容貌标准》落实情况实施“第三方考核”,设置考核奖惩资金,建立各区、街道、社区三级考评和奖惩激励机制。
在园林绿化方面,除了执行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外,为落实和细化有关规定,宜昌市还出台了《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保护城区公共绿地的决定》及《宜昌市城市公共绿地管理办法》。
在市政管理方面,宜昌市制定出《宜昌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实施细则》、《宜昌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细则》、《宜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使市政管理方面的规范更加完善。
在城管执法方面,城管执法一直都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其是否合法、合理关系到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形象,也直接决定城市管理的成效。为进一步规范城管执法,宜昌市人民政府制定出《宜昌市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实施办法》,该实施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及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其规范了市城管管理行政执法局及其执法人员的执法职责、执法程序、执法监督及执法局与各区人民政府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执法协调的问题。2013年根据宜昌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宜昌市城区城管体制作出重大调整,城区城管行政执法体制也因此发生重大变化。为适应该变化,宜昌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宜昌市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实施办法》进行修改,修改讨论稿已获得通过。
除此之外,宜昌市城市管理局为规范执法,出台了众多的规章制度,包括:《宜昌市城市管理局执法工作报告制度》、《城乡规划违法案件执行程序内部暂行规则》、《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行政复议制度》、《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行政处罚内部工作程序》、《行政审批内部运行程序(试行)》、《宜昌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工作规程》、《宜昌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行政执法“五要十不准”》、《执法工作要求》、《执法工作程序》、《队员言行举止规范》、《城管监察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业务技能》、《城管监察员基本工作程序和标准》、《城管协管员考核管理办法》、《宜昌市城市管理检查支队内设机构工作职责及负责人工作职责》、《案件管理办法》、《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市城管局听证管理规定》、《案件集体审议制度》、《市城监支队错案纠正处理办法》、《市城监支队文明执法奖励办法》、《行政执法过程中突发事件处理办法》、《执法过错责任赔偿办法》、《城监支队信访工作制度》、《宜昌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罚没财物及暂扣物品管理规定》。
上述城管细则、决定、办法等的制定,为宜昌市城管部门执法提供了较为完善的规范,确保了城管部门工作的合法性。2012年以来宜昌市城管共办理各种案件6478起,应对提起行政诉讼52起,错案率、诉讼败诉率均为零。
(2)及时研究解决法律适用难题。为及时解决法律适用难题,宜昌市城管局提请市人民政府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在规划执法中的困难,促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城区防违控违有关问题的备忘录》,依据该《备忘录》,制定下发了《关于在规划管理执法中科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通知》,明确城管执法部门可以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拆除在建违法建(构)筑物。在规划执法中,经常遇到法律关系复杂的案件,确定违法当事人一直较为困难和极具争议,为此,在广泛征求有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宜昌市城管局建立了确定违法当事人原则,为执法人员办案提供指导。针对执法办案中需要哪些证据、怎样收集证据、收集证据有哪些程序和方法、收集证据遇到困难如何处理等疑问,确定了城管执法证据收集规范,解决了执法难题。
(3)严格队伍管理,提高执法水平。除了对执法队伍建章立制之外,还在多个方面加强了执法队伍的管理,以确保执法队伍的文明执法、“依法”执法。措施包括:率先在全省实现“五统一、三规范”的准军事化管理。即:统一队伍名称、队伍设置、服装和标识、执法证书和培训、执法文书,规范城管执法队伍、城管执法程序、城管执法行为;制定城管执法“五要十不准”禁令和“六先一后”工作要求,细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使用标准,构建制度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立体监督网络。全市城管执法队伍以“城管监察”命名,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封闭式轮训全市612名执法队员。实行城管执法问责,近年来,先后问责城管执法队员60余名。开展“人民群众满意城管执法队员”评选等。
基于以上队伍管理,宜昌市城管执法没有出现其他城市所产生的违法执法、粗暴执法现象,在宜昌市民中取得了良好的口碑。
【材料1-1]宜昌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行政执法“五要十不准”。
“五要”即:要用规范语言或文字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及改正违法行为途径;要对同一违法当事人进行两次以上教育与劝阻;要讲究执法技巧,实现执法方式方法的灵活性与多样性;要主动服务、合理执法,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必要损失和带来更多不便;要在遵守法定程序前提下严格执法。
“十不准”即: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不准侵占、使用、私自处理和有意毁损暂扣物品;不准辱骂、殴打当事人和限制当事人人身自由;不准踢摊、掀摊、折秤;不准对群众来信来访不理不办、拖办推办和错办乱办;不准当班期间和班前三小时饮酒、酒后驾车;不准执勤时吸烟;不准非因公着制式服装进入各类娱乐场所和餐厅;不准非因公将执法公务车辆停放在餐馆、酒店、娱乐场所门前及附近地方;不准在执法车辆上睡觉、娱乐、嬉闹,把脚放在车窗及车台上。
(4)推进政务公开,实现阳光法治。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能公开全公开”的原则,宜昌市城管局利用“中国宜昌网”、“宜昌城管网”、《三峡日报》城管专刊等载体,将部门职能职责、行政执法依据、工作进展情况、干部选拔任用、重点项目建设、行政审批事项等关注事项对外公开,保障了干部职工和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按照“五不变”、“五统一”的原则,成立市城管局会计核算中心,将局机关及全部直属单位纳入会计集中核算,整合局系统财务人力资源,强化对直属单位财务监管,规范直属单位财务管理,促进财务公开。
(二)强化民生意识,推进城市管理的“服务化”
服务人民是城管发展的永恒主题,在城市管理中,宜昌推出了如下举措以促进城市管理的服务化:
1.树立了三个面向的服务目标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一,服务城市新区建设。城市新区建设事关宜昌能否实现“大城梦”,城管把服务城市新区建设看作一项政治任务,做城市新区建设的“保姆”。为此采取的措施包括:建立与新区建设推进办的工作联动机制,协助抓好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停车场等布点工作,开工建设一批市政、环卫基础设施。抓好防违控违的统筹协调、督办考核工作,降低新区建设成本。加强市容整治,打造城市新区新亮点。
第二,服务县市区城管工作。开展县市区城管工作问卷调查,梳理归纳县市区城管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以行政审批、执法办案、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垃圾处置设施建设与管理为重点,分批分期开展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县市区城管部门工作技能。向各区派驻管理型干部、技术型人才,探索县市向市局输送优秀人才培养锻炼的方式,推进县市区城管部门人才队伍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力争提高城区生活垃圾处置费收费标准,以及健全完善城管执法公安保障机制。
第三,服务群众生活需要。解决群众生活困难:2012年免费开放107座公厕,化解了“如厕难”。加强道路停车场管理,新增停车泊位2980个,免费开放176个泊位,大力纠处人行道违章停车,改善了停车环境,加强对协管员日常工作行为的巡查和监督,完善收费行为监管体系。调查道路停车场现状,对57家委托管理单位停车场泊位数量及收费性质进行了统一排查梳理,道路停车管理更加规范,缓解了“停车难”。规划和设置一批流动摊贩疏导点,引导环城东路800余户流动摊贩在“CBD”新夜市规范经营、500余名陀螺运动爱好者在体育场等地集中健身,发放《卖瓜线路图》8120份,开辟瓜农免费临时销售点54处,既解决了“行路难”,也保障了弱势群体的生存需要。
强化市政快速处置和服务管理:2012年维修车行道1338平方米、人行道5277平方米,黑化路面预防性养护灌缝5000余米,处置污水外溢285起,清疏排水管道48444米,清掏雨水井150余座、检查井200余座。
进行专项整治和险情防控:专项整治中考、高考施工噪音污染,查处违规行为,为学生提供了安静的考试环境。加强城区防汛,及时发布重大雨情预警短信,改造和维修李家湖、四方堰排水泵站,安装下水井防坠网118个,处置重大险情17次,保障了群众的生命安全。
举办文化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举办菊展,扩大参展范围至各县市区,并联合组织城市管理局图片纪念展和插花展等“展中展”,吸引60万人次市民参观,丰富了市民的精神文化生活。认真开展城市管理廉政书画及园艺作品评展活动,推荐评选优秀作品,并编印《宜昌市城市管理局首届廉政文化作品集》,有效推进城市管理廉政文化建设。
深化便民服务:开展新一轮“三万活动”,为远安县阳坪镇郑家冲村美化村落环境,建立垃圾收运体系,支持秭归县泄滩乡街道绿化,使便民服务向县市延伸。在公务员办公门户网站公务员论坛中开辟园林绿化专栏,提供家庭养花技术知识,使便民化服务更加细致。试点一站式代办服务群众办事,按照“便民、利民、亲民”的要求,以及“先试点示范后完善推广”的原则,将与群众日常生活联系紧密,普遍、易发、易鉴别、一般性的行政处罚权和部分行政审批许可的代办权逐步下放到城管监察中队实施,让群众在身边就享受城管服务。问题的处置按照事件的大小、难易程度和权限的规定,优先在网格内、社区里面及时解决,网格内无法解决的,由下至上逐级解决。确保市民诉求点对点解决,全方位服务。印发《城市管理市民手册》和《城市管理行政审批服务指南》4600套,积极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认真开展行政审批“四减五制三集中”工作,部门行政许可项目由19项精简至15项。优化户外广告和建筑渣土行政审批程序,启动行政审批质量体系认证工作,编制部门《行政审批作业指导书》,2012年全年行政服务中心城管窗口受理并办结行政审批事件,办结率100%,满意率均为100%。
2.全面推行“1+10”服务民生工程
2012年以来,宜昌城管部门以“迎创推”活动为契机,以治庸问责为手段,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以社会管理创新为新路径,以深化服务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城市管理转型升级,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1+10”服务民生工程。“1”就是以社会管理创新为契机,进一步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加快网格化、数字化城市管理体系建设,努力实现高效能管理的目标。“10”就是以城市管理工作创新为主线,借助网格化、数字化管理,努力破解10个影响民生的城市管理难题,即:渣土管理,占道经营管理,违法建设防控查处,户外广告及门店招牌治理,油烟污染治理,彻底消灭卫生死角,专项治理从车窗抛物现象,绿化美化工作,箱体、柜体等基础设施美化,污水外溢的治理。
针对以往建筑垃圾管理难等问题,城管局成立了市城市管理局建筑垃圾管理中心,明确了工作范围、职责和工作流程,规范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工作程序,并联合市公安局、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市质监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城区建筑垃圾及散体物料运输处置管理的通告》等相关规范文件,强化对建筑垃圾的产生源头、运输过程、末端处置的全过程管理,稳步推进密闭运输,对乱倒建筑垃圾、车辆带泥上路和沿街撒漏行为加强巡查、制止和查处力度。2012年已查处车辆带泥上路、乱堆乱倒等违法行为375起,纠正各类影响环境卫生行为266起。
针对城区主次干道、繁华商业区、市场校园周边乱牵乱挂、乱摆乱设等市容“十乱”现象,城管部门实行局领导分片巡查重点路段、城管执法人员实行定人定岗管理、人流量高峰时段市容管理,每周实行单休制,周六、周日保证不少于80人的执法力量参与市容管理;取缔了环城东路夜市等6个马路市场;开展了西陵一路、胜利四路等5条“市容美好示范路”创建行动。
针对违法建设,加大违法建设防控力度,2012年开展大型拆违行动32次,拆除积存违建和新增违建6.2万平方米,违建势头得到有效控制。
针对污水外溢,加强治理力度,从2012年年初开始,对全市110多条主次干道排水设施进行清疏维护,3月底开始,在西陵区试行城区污水外溢分级处置,西陵区建管局成立专门污水外溢处置机构实现市区联动作业。截至7月底,共完成排水清疏82777米,更换排水井盖座426套,清掏雨水井150余座,检查井200余座。到目前共受理各类污水外溢394起,处置391起,改造污水管网8处,处理及时率达到99%。
与此同时,油烟污染治理、车窗抛物、随意乱丢乱倒垃圾等现象整治力度加大。卫生死角逐步消灭,箱体、柜体等美化工作持续跟进,绿化美化工作稳步推进。户外广告及门店招牌治理有望按照10月1日前基本完成的时间节点要求完成。
实施“1+10”服务民生工程,有效解决了一批老百姓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服务民生能力得到大幅提高。
(三)创建共建载体,推进城市管理的“社会化”
“人民城管”是推进城管发展的根本动力,宜昌不断推出各种重要举措,开展各种活动,在与市民的良性互动中促进城市管理的社会化:
1.大力宣传城管工作,增强群众对城管的了解和理解
充分利用城市管理进社区、便民服务岗、服务热线、法制宣传日等平台,宣传城管职责职能、规章制度,加深了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的了解。强化新闻媒体导向作用,建立城市管理新闻发言人制度和通讯员与记者联系制度,2012年全年在《人民日报》、《城管监察》等各级各类报纸杂志上发表通讯报道400余篇,市民对城市管理的知晓率大幅提高。充分发挥公园广场宣传阵地作用,全年累计举办各种公益性活动70余次,城管工作逐步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
2.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各类活动
实行“人人参与、人人支持、人人受益”的城管策略,开展各种群众参与活动。如组织开展“干干净净迎新年”和“万人洁城绿城”活动,“人民满意城管执法队员”评选活动,建立周末环境卫生日和举报违法建设行为奖励制度,开展评选最美社区和市容环境示范社区活动,推行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等。通过以上活动,大大促进了宜昌市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各类活动中,宜昌市先后有2万余人次参与城市环境治理,清理卫生死角3600余处。
3.鼓励群众对城市管理进行监督
通过新闻媒体、政务公开、聘请100名义务监督员等方式,把城市管理置于社会监督下,确保城管工作的健康开展;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社情民意、市长信箱、网上投诉,办结率达到100%;把涉及城市管理的29个执法部门全部纳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单位,集体接受考评;邀请市人大、市政协相关专委会领导,及日报、晚报、商报和电视台等媒体记者,作为监督员全程参与城区城市管理检查考评;建立公众诉求平台(投诉电话12345),24小时接受群众监督;组织近万名志愿者上街开展文明劝导,依法纠正不文明行为。同时在媒体上开设曝光台强化监督;出台宜昌市城市管理市民手册,使居民了解城市管理部门的职责和解决问题的渠道,对照市民手册,市民可以对城市管理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统筹协调新机制,推进城市管理的“效能化”
“科学城管”是城管发展的坚强保证,宜昌通过对科学城管的探索与实践,不断推进城市管理的效能化:
首先对城市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实现了“小城管”向“大城管”的转变,并进行了“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重心下移、权责一致”管理体制的改革。在运行机制方面,形成了数字化、网格化的工作机制,部门联动机制、监督考核机制、干群结合机制、高效协调机制。除此之外,大力推动机械化和市场化作业方式,促进了城市管理成本的降低和管理效益的增加。
(五)扎实开展强基工程,推进城市管理的“廉洁化”
“廉洁城管”是城管发展固本强基的主修课,宜昌城管展开丰富的活动,不断推进城市管理的廉洁化:
一是树立典型。通过评选“城管先锋”、“城市美容师”、“最美环卫工人”,开展先进典型事迹县市区巡回演讲,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创先争优的积极性,涌现出以“全省优秀共产党员”、“湖北省劳动模范”、“湖北十佳城管人”李西全同志,全国住建系统劳动模范、全省“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任稚萍同志为代表的一批先模人物。宜昌市城管局共有全国、省(部)和市级劳模11名。
二是实施政务公开。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规则,要求市城市管理局及局属各单位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健全信息发布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工作透明度。具体要求为:市城市管理局局务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和市城市管理局制定的政策,按照有关规定,除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布。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均应通过部门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市城市管理局及局属各单位要建立部门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编制或修订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市城市管理局要建立部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在公开部门信息前,要依法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按规定程序审核批准后再对外公开。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主任为本部门新闻发言人,并通过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等形式及时发布本部门信息,增强部门发布信息的主动性和权威性。市城市管理局要建立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息公开工作秩序。
宜昌城管局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能公开全公开”原则,利用《三峡日报》、“中国宜昌网”、“宜昌城管网”等载体,定期公开部门职能职责、权限范围、重大决策决定,公示干部人事任免,公布重点工作进展情况,2012年全年公开重点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等各类信息614条,保障了干部职工和群众的事务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是推进治庸问责。组织干部职工“十一查十一看”,即推行《责任白皮书》,建立全员岗位责任制,实行全过程痕迹管理,形成责任层层分解、压力层层传递、工作层层负责、任务层层落实、目标层层兑现工作格局。出台《关于健全责任体系强化治庸问责意见》、《市直机关治庸问责暂行办法》、《宜昌市城市管理局领导干部问责实施细则(试行)》及《宜昌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健全责任体系强化治庸问责的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了问责对象、细化了问责内容。坚持违纪必究,处理从严,建立健全“1+N”问责制度框架。强化防违控违、广告招牌治理、文明执法等重点工作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开展行政效能、公车私用等明察暗访,确保了各项工作对点达标。2012年办理市治庸办转办件4件,协助市纪委、市监察局开展“城区违法建设”和“三峡国际会展中心项目建设”情况调查,累计问责追责干部职工115人,其中科级干部24人。
【材料1-2]宜昌市城市管理“十一查十一看”
“十一查十一看”:查精神风貌,看是否存在思想意志消沉、心态浮躁、不思进取的问题;查工作作风,看是否存在作风涣散、纪律松弛的问题;查执行力高低,看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查工作效能,看是否存在相互推诿、办事拖拉的问题;查责任落实,看是否存在岗位职责不清、工作责任不到位的问题;查工作质量,看是否存在工作马虎、程序不合法的问题;查文明执法,看是否在执法过程中存在形象不规范、言行举止不文明的问题;查廉洁自律,看是否存在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及“三乱”(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的问题;查班子建设,看是否存在不团结、不讲原则、班子战斗力不强的问题;查学习风气,看是否存在学习抓得不紧、结合实际不密切、学习流于形式的问题;查队伍管理,看是否存在制度不健全、监督不严格、管理松散的问题。
(六)构建城管文化,推进城市管理的“文明化”
“文化城管”是城管发展的精神动力,按照文化城管的理念,宜昌市开展了全面提振精神区位、培育行业文化的活动,深度发掘了城管人员干事创业的原动力,激发了激情跨越的爆发力,有力促进了城市管理的文明化:
一是建设正规纪律部队,响亮城管文化标识。鄂政办发﹝2010﹞102号文件出台后,宜昌市对全市城管执法队伍进行了五统一(统一执法队伍名称、统一成一支队伍、统一执法文书、统一服装标识、统一执法资格培训),三规范(规范执法队伍、规范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对全体执法人员分批进行了军事化培训,推进了城管队伍正规化建设。此外,在外在的服装、车辆、办公房装饰等方面形成具有城管职业特点的“识别码”,在内在的内务管理、执勤执纪等方面打上体现城管职业精神的“烙印”,形成了统一的响亮的城管文化标识和品牌。
二是强化思想道德建设、培育城管职业精神。加强阵地建设。开设“道德讲堂”和“城管讲坛”,通过看身边人,讲身边事,积极培育干部职工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职业观,利用机关办公楼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二十字”公民道德规范等相关信息。在局属单位开辟宣传橱窗、专栏和黑板报,定期登载部门先进人物事迹,让“责任城管”理念入脑入心。注重典型引路。组织干部职工收看专题教育片,开展学习李西全先进事迹座谈讨论活动,加大部门先进人物发现挖掘、培养推介力度,激发干部职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任稚萍被评为全省“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成为全国住建系统劳动模范候选人,一批新的先进模范人物成为行业典型和标杆。关注干部职工心理健康。开展“送温暖,解心结,促跨越”走访活动,邀请心理学专家为200余名执法队员开展心理辅导,使干部职工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以一流的精神状态开展工作。
三是开展城管文化活动,积极培育行业文化。从精神文化抓起,启动部门文化研究工作,开展“城管精神”大讨论活动,大力宣扬“勇担当、乐奉献、善协作、创一流、促和谐”的宜昌城管精神。支持城管作品创作,市城管局支持创作的长篇报告文学《人民的好城管——李西全》在《中国报告文学》杂志刊出。从品牌文化着手,加强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危险废弃物集中处置中心、滨江公园等单位的建设与管理,2012年接待国家及省市级各类检查考察活动700余次,成为宜昌市大型活动重要参观点。从阵地文化展现,组建职工文化艺术团,推出“迎创推”活动图片展,举办全市城管部门“喜迎十八大、欢庆环卫节”文艺演出,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发来贺信。认真办好菊展,积极参加省首届菊展,宜昌市扎景菊艺及盆菊共获得17个奖项。精心组织市第二十七届菊花展,展出菊花18万盆、组景扎景17组,吸引65万人次群众参观,菊展成为宜昌市群众年度文化大餐。
四是开展行风评议活动,促进职业精神的贯彻和坚持。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宜昌跨越发展”主题,在全市各级城管部门和5000名干部职工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率先在市直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印发实施方案,安排重点工作。经过动员部署、查找问题、集中整改、集中测评和总结提高五个阶段,市局及参评的10个县市区城管部门被评为优秀单位,优秀率达91.7%,基本实现精神提振、管理提效、服务提质、形象提升的预期目标。
五是加强公共舆论宣传,树立城管文化新形象。构建城管宣传体系,通过《三峡晚报》、《宜昌日报》等媒体,及在居住小区设置城管信息电子显示屏等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宣传城管部门依法行政的生动实践,宣传城管队伍正规化建设进程,真实报道城管人为提升城市文明的不懈努力,挖掘报道城管队伍中的先进典型,校正舆论导向,消除认识偏见,让各级党政更加重视关心城管,让社会各界更加理解支持城管,树立城管执法队伍崭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