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说:“今天预约,你要一个月以后才能来办。”我一听,头都大了。忙解释:“太久了。能不能约在明天呢?我是从江西大老远赶过来的。”这时旁边一个年龄较大的工作人员看我求了半天,有些不忍,就说:“我们每天会办理五位没有事先预约的,你如果明天早点来,赶在八点钟之前我们一上班你就进来,还是可以照顾的。”
我想了想说:“这也太早了。我住在北京的朋友家,八点之前就赶到这里怕来不及。”
对方不再接话。没有别的办法,我也只能姑且一试。第二天天还没亮我就慌慌张张爬了起来,早饭也没顾上吃,就直奔北京南站。在北京开往天津最早的一班高铁上,车上没有几个人;那正是冰天雪地的大寒时节,窗外的一切还都罩在一片朦朦胧胧的夜色之中,我很犯愁,愁自己出了武清车站去房产局还有一段不近的路呢,天这么冷,又是这么早,假如没有交通车我又怎么赶得过去呢?
走出车站,才发现自己的担心是多余的。既然这个时间有高铁在武清站停车,自然就会有三轮车在站外等着拉客。于是我很顺利地在上班之前就赶到了房产局,并且是第一个办完了一切手续,前后没用十分钟。
欣喜之余,也不免有点儿抱怨。心想,没用十分钟就可以处理完的这些手续,为什么昨天就不能帮助解决呢?为了这几分钟,害得我披星戴月,冒着严寒,前后花费了一天的时间。
不过,转而一想,事先预约要一个月之后才能办理的这些事,自己毕竟只用了一天时间,这样一想又感到有些得意。
但是,当我发现拿到的还只是一张“领证通知”,不由一愣。认真看了“通知”才明白,这依然是一个预约,还须在一个月之后凭借这张“领证通知”和有关证件,才能拿到房产证。
我真的感到十分沮丧。一件其实很简单的事,为什么要搞得如此复杂?来到这儿办“蓝印”的,都是来自全国各地,跑一趟容易吗?这不是折腾人吗?可是,这又是他们规定的程序,有意见也只能照办。想想既然天寒地冻大老远地跑来了,就这样两手空空地往回奔,实在不甘心呐!觉得也应该到公安局去看看,下次再过来取到房产证,便可以申办“蓝印户口”了,何不事先把申办“蓝印户口”需要的材料了解清楚,回去也好有个准备。
我赶到公安局的办证大厅时,办证大厅里已是人头攒动。我询问一位女民警,办“蓝印户口”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她指了指柜台旁边的一根柱子,原来那上面就贴着相关的通知。我数了数,通知上除了三条规定的条件外,仅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证明就有十二项之多。
我在心里暗暗叫苦,预感到,要办成这个“蓝印户口”,准得脱掉一层皮不可!
一个月后我再次赶到天津的武清时,天公不作美,那天下起了不大不小的雨。我喊了一辆三轮车,先到房产局取到房产证,就要他送我去东浦洼派出所。来前,东奔西跑了很多天,我算是把规定需要提供的那些材料备齐了,就差一家三口在武清当地的暂住证,而且我也已经了解到,我们购买的房子在东浦洼派出所辖区,暂住证就要到东浦洼去办。
车夫一听说我还要去东浦洼,就有点踌躇。他说:“你怎么选了一个这样的天气去东浦洼?”
听他的话音似乎有点不情愿,我便问:“很远吗?”他说:“也不算远,只是路面太差!”磨了半天嘴皮子,并加了钱,他才勉强同意送我去。去了之后才知道,东浦洼派出所是建在一大片农田中间,周边的工地都正在施工,有一段土路,坑坑洼洼泥泞不堪。尽管这派出所地处偏僻,当时的交通还十分不便,但进到所里才发现,前往办证的人却是不少,最远的一位竟来自北彊的黑龙江。我暗下寻思:莫非黑龙江也是“高考大省”么?为了孩子,这位家长也不得不“移民”天津?
还好,东浦洼派出所的民警倒还热情,办事也快,不一会儿,我们一家三口的暂住证就办好了。
我拿到暂停证后,就直奔区公安局。当我把所有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送上去后,一位年轻的办证民警审核到老公的身份证时,突然指出:“这个不行!”
“有问题吗?”我有些纳闷。因为这几年,老公没少外出,每次用它购票的时候,从没听说过不行。
年轻民警说:“必须提供第二代身份证!”我说:“按规定它还可以继续使用,出国都可以用,为什么办‘蓝印’却不能用?请你帮帮忙,我来一趟真的不容易!”年轻民警说:“我知道你不容易,可我们这里有规定。他必须重办一个二代身份证!”
我实在很为难:“补办一个要三个月啊!”他说:“临时的也行。”
我有点想不通,于是便问道:“既然临时的身份证都可以,现在又没下文必须终止第一代身份证的使用,为什么就不能通融一下呢?”
其实,我还想说:你们公示的规定上并没有作出这种说明,如果有言在先,就肯定不会出现这种尴尬的局面。
这位民警一听,很不乐意,就不再理我,把我的材料推到一边,并开始接待排在我后面的人。
我有些慌了,问道:“我的事还没完呢,你怎么就办下一个了?我其他的材料是不是还有不符合你们规定的呢?”
得到的回答是:“你办完第二代身份证来了再说吧!”
第三次去武清公安局办理“蓝印户口”时,接待我的仍是上次的那位年轻民警。我把原套材料送上后说:“您上次说我爱人的第一代身份证不行,我回去就给他补办了一个临时身份证!”
我特地指着老公的临时身份证给他看,意思是,我已经在他手上办过一次了,也算是一回生,二回熟了,希望这次能够顺利地过关。
他却是一声不吭,只是埋头检查着我们材料的所有原件,比上次认真了许多。他的目光最后停在了我们的结婚证上。没想到,居然同上次一样地,他突然说道:“这个不行!”我赶忙问:“这也有问题?”
他把我们的结婚证丢了过来:“有修改过的痕迹。”
我脑子一懵,心想糟糕,这次是我弄巧成拙了。这次出发之前,为不至于再出现什么意外,我把准备好了的所有证件和证明材料,慎之又慎,认认真真地检查了一遍。结果发现,身份证和户口本上填写的我的出生日期都是“三月七日”,而结婚证上填写的却是“四月三十一日”,这显然不一致。发现时,我的心一紧,但我马上明白过来,尽管我的出生日期被分别填写得不一致,却都没有错。因为身份证和户口本上填写的是农历,结婚证上用的却是公历。我出生那年的农历是三月初七,将它换算成公历就是四月三十一日。这等于把一公斤说成两市斤,其实是一回事。但是,我想到两处日期有出入就可能被认为有问题,如果被认为有问题,就又要白跑一趟。于是我就自作主张地将结婚证上的出生日期改为“三月七日”。本以为改得很巧妙,却还是被这年轻的民警看出了破绽。
我真的急坏了,向他解释:“我出生在农村,农村人种庄稼关心的只是二十四节气,算日子也是用农历,母亲当年去派出所为我报户口时报的就是农历;赶到我读书、工作,特别是结婚时,我早已离开了农村,填写出生日期便一直延用城里人常用的公历。这次我是担心两个日期不符才想到要改一改,我真的是被你们搞怕了。你就高抬贵手照顾一下吧!”
对方一听就明白了,也表示理解,但仍然说道:“你必须回到你们当年登记结婚的地方,请他们在你改动的出生日期上面盖一个印,否则,不好办。”
我一下傻了。我说:“既然结婚证上双方的姓名和户口本上的完全相同,而所有证件上两人的照片也都与身份证上的一致,只是我的一处出生日期不太一致,我可以写一份情况说明,或者你给我们单位打电话核实一下就可以解决的,又何必抓住不放一定要我再来回跑一趟呢?一来一回就是四五天啊!”
但是对方的回答是不容置疑的:“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你必须回去盖章!”再怎么解释,也只能是白费唇舌。
只得无功而返。
当我又一次启程赶往天津,还在路上心里就七上八下,坐卧不安,生怕再有个什么疏漏,又白跑一趟。于是我取出所有的材料,又一次仔细地检查起来。
待一一过目了,全放心了,仍然又把结婚证单独挑出来,准备最后再瞅上几眼。本来觉得这事已经过去了二十年,当时帮我们办理结婚证的那位女同志早该退休了,这次找上门去会很麻烦。谁知回到萍城,找到安源区民政局,向现在负责婚姻登记的同志说明情况,人家二话没说,就加盖了他们的“婚姻登记专用章”。应该说,这次已是万无一失,不会再有丝毫的问题了!然而,就在我将结婚证装回材料袋时,我的目光不经意地从这次加盖的专用章上掠过的瞬间,又不由一怔。我发现:结婚证上这次加盖的公章,与原先的竟然不一样!二十年前,我和老公去办理结婚登记时,那时颁发证件的机关还叫“城关区”,所以,结婚证上盖的是“城关区政府”的大印;十年前,城关区改成了安源区,这次盖的大印自然就变成了“安源区民政局”;虽然“城关区”也就是“安源区”,现在的“安源区”就是过去的“城关区”,但是两枚大印毕竟大不相同,到了天津的武清是否又会变成问题呢?
我顿时惊出了一身冷汗。我恨自己为什么在出发之前就没发现这一问题!武清方面如果认可,当然好,万一不认可,我岂不是又要白跑了一趟?一路之上,我魂不守舍,不知所措,像生了一场大病。到了武清公安局办证大厅,这一次接待我的已是一位中年民警。他在检查到我们的结婚证时,显然并未注意到两枚公章上的差异,看上一眼就通过了。看见结婚证已被顺利通过,我心上一块沉重的石头随之落地。我正暗自庆幸呢,中年民警却提出了新问题。这就是,我与老公在年龄上相差很大,老公和小明的年龄相差更大,于是就怀疑到了小明的头上。他用狐疑的眼光打量着我:“孩子是你们的吗?”我说:“是的。开始我们夫妻都一心忙工作,没想到要孩子,所以孩子现在还很小。你是怀疑我们在帮别人的孩子办‘蓝印’吗?”他说:“反正你们这种情况有点复杂,局里可能还要调卷。”我感觉受到了侮辱,语气也变了:“需要单位来证明吗?你们想调就调吧,没人阻拦!”
他没有理睬我。
在审查到户口本时,又发现了一个问题,他问:“孩子的籍贯怎么随了母亲呢?按规定必须要随父亲的!”
我一个愣怔。如果不是这位民警提到小明的“籍贯”,我可能永远也不会知道这是个问题。尽管户口本有时也是会用到的,可我对“籍贯”一栏却是熟视无睹的,觉得它在今天的日常生活中并不重要。
我只得耐心地向他说明:“孩子的籍贯你说应该随父亲,但生小明的时候,我还在江西萍城工作,他又是在萍城出生的,所以给他上户口时,籍贯一栏就按照出生证填写成了我工作的萍城。”
他不再听我说明,明确指出:“你必须回原籍公安局把孩子的籍贯改过来,否则不行!”
天哪,这是多大的工程啊!我的头皮一麻,觉得这事没完没了。我马上意识到,这次不把事情闹清楚,麻烦就大了,一旦拖将起来,两地相隔一两千里,无休止地折腾下去,不说花销,时间和精力也耗不起!
这时我想到了那句时尚的民谣:“公章盖有碗口大,不如熟人一句话。”无可奈何,我只得离开办证大厅,给北京的朋友们打电话,打听谁有天津方面的熟人。还别说,凑巧得很,一位朋友的朋友就曾经在天津市公安局工作过,于是在他的帮助下,我找到了武清公安局户政科的黄科长。
有了黄科长的关照,再回到办证大厅,一切都变得简单了,也再没有任何问题了。
终于,历经艰辛,我们总算为小明铺出了一条理想的“高考通道”,我和老公竟都觉得比自己完成任何一部作品还有成就感。
但是,有了天津的“蓝印户口”,是否就真的为小明铺出了一条理想的“高考通道”呢?小明小学没有毕业,离高考还太遥远,我们也就没去深究。即便想深究,在政府信息尚不完全透明的今天,谁又能做到万无一失的预测呢?
总之,我们当时是十分乐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