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带着哭音喊我:“妈妈,老师要你到学校来一趟。”我问他发生了什么事,又和同学打架了吗?他说:“是。”我说:“妈妈现在还来不了,放学的时候再来好吗?”他停顿了一下,说道:“好吧”。可是放下电话没几分钟,就又接到小明的电话。这次,他在电话里面哭了起来:“妈妈,周老师要你现在就过来!”听上去,好像发生了很严重的情况!我赶紧出门。赶到学校时,学校的大门紧闭着,传达室也没有人,急得我衣服都汗湿了。后来还是里面有一个老师要外出,找来了看门人,我才得以进去。上了四楼,找到四(S)班,学生都在教室里,教室的前门却上了锁,后门也从里面扣上了。我轻轻敲了几下,后门被打开了,所有的学生都转过头来看我,就听两个男生对着讲台大声说:“小明他妈妈来了。”
这时,我看见周老师正站在讲台上,很严厉地说着什么。小明也看到了我,忙跑出教室,站在我的跟前,头和腰都勾着。我在他背上拍了一下,让他直起身子,问道:“你究竟做错了什么事?”他于是很简单地讲了几句,大意是:中午的时候,他从教室的后门往外跑,不小心撞倒了正朝教室里跑的小俊同学,小俊没站稳,头磕在了门上,破了皮,还出了血。
我问:“要紧吗?”他说:“还好,只是一点外伤。”
我又问:“你既然不是打架,我电话里问你是不是和同学打架了,你为什么说是?”
他说:“我也是慌的。老师要我通知你到学校来……我怕你不来。”这时周老师出来了,显得很客气,也向我介绍了一下情况,但她介绍的情况和小明说的显然不一样。接着,她又用萍城话说了小明几句:“你这个乃(男孩子),就是毛毛燥燥,以后做事不要这样急。”还把小俊喊了出来让我看,果然,小俊左侧太阳穴的旁边有一个铜钱大的包,上面涂了红药水。
周老师问他还痛不痛?小俊说,“没事。”就跑进了教室。周老师说,小俊的爸爸已经来过,带小俊去了医院,从医院回来后就在学校等我。她叫小明通知我过来,是希望我们家长之间沟通一下,可小俊爸爸说他还有事,不能再等了,就先走了。
我很歉疚,就对周老师说:“小明不懂事,给您添麻烦了,也对不起小俊。小俊所花的医药费,我会全部承担。”
周老师说不需要了,小俊的爸爸人很不错。回到家里,我要小明好好反省,以后不要再这样莽莽撞撞。我问他究竟怎么一回事,情况和老师说的为什么不一样?小明这时抬起了头,说道:“妈妈,我的脸有点疼。”
“怎么会疼呢?”“是周老师打的。”
小明的话说得很低,也很含混,我还是清清楚楚地听到了。我的心里一紧。周小萍老师会动手打学生吗?我有点不敢相信。就走过去仔细看了一下小明的脸,发现他脸的一处确实有点儿红,还有点烫。我问他什么时候挨的打,小明说,就是在给我打电话之前。“中午发生的事,她为什么下午上课的时候才打你呢?”我想了想,觉得时间上不对头。
小明说:“中午周老师不在教室,她来上课时才知道。”“周老师是怎样打你的?”“她把我喊到走廊上,打了五六巴掌。”
“多少?”“五六巴掌。”
听到这儿,我不仅感到惊讶,还感到气愤,却又不好在孩子的面前表露出来。我心疼地抚摸着小明的脸,安慰道:“你不要怪老师,老师也是太生气了,她怕承担不了这个责任呀。你想想,你说小俊的脸当时是撞在教室的门上,要是撞到了课桌的尖楞上,多危险呢!”
我嘴上虽是这么说,心里面却早已经是翻江倒海了。我想,作为一名人民教师,理应成为学生们的楷模才对,怎么能够动手打人?而且,伸手就是五六巴掌!都说老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即便孩子们有再大的错,干出这种伤害他们人格与自尊的事,也是不能容忍的!
小明这时很委屈地说:“我是朝门外跑,小俊是往门里跑,谁也没有注意,他被撞倒了,怎能怪我一个人呢?”
我说:“小俊的脸不是被撞出血来了嘛!”小明说:“其实他当时就打了我一顿!”“他也打了你?”
“小俊抓住我的头,朝教室的墙上撞,撞了好几下,撞得我的头又晕又疼!”我又是一惊,问他:“这事你为什么不告诉周老师?”
小明说:“周老师不听我讲!”“为什么呀?”
“好像因为小俊受了伤,还流了血,我却好好的,我再说也没用。”我问小明:“你还手了吗?”小明突然哭了起来:“我还敢还手吗?!”
我再也听不下去了。回忆起小明刚到南小时,周老师就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摔过他的本子,现在居然发展到了动手打人。即便孩子们做错了作业,老师也不能有此粗野之举,何况小明并没做错作业,也并没和同学打架,总应该给孩子一个申辩的机会吧。在事实也没有调查清楚之前,怎么可以这样行事呢?比如,发现小明把语文作业抄在有方格子的小字本上,可以先问一下小明为什么要这样做,也许就会发现错的不是孩子而是自己。小俊受了伤,还出了血,两个孩子发生了矛盾,如果能够仔细听一听双方的说词,就会发现这其实只是一件十分平常的小事而已。
我问小明:“周老师从前打过别的学生吗?”小明说:“打过,打过不少同学,也打过我。她脾气很坏,不高兴就骂人。”我很是意外:“过去怎么从未听你讲过?”小明说:“就在上上个礼拜,上语文课时,我听写写错了几个字,她当着所有同学的面骂我:‘还说你学习有多好,是不是北门小学不要你,才转到这里来了?’下课后同学就起哄嘲笑我……”
说到这,他哭着,闹着,又要转回原先的北门小学去。我的心里很乱,一时不知说什么才好。我知道我们的校园是无民主可言的,我们的教育是学生必须绝对服从老师的;对老师的行为不怀疑不反抗,也不允许学生怀疑反抗;老师的这个职业已经被神圣化了,学生就只有盲从,根本不会想到老师中也可能会有“坏人”。所以我不能直接告诉小明今后可以对老师说“不”,告诉他在这个世界上并不是只有“服从”这一个选择;更不能告诉小明可以不再听周老师的话,否则,后果是可想而知的。尽管,我已经忍无可忍了,但在孩子的面前,我还得装出生气的样子,制止小明:“今后不许再胡说!好不容易转到南小来,你以为容易吗?”
谁知,小明也耍起了小脾气,嚷了起来:“我讨厌周老师!讨厌上她的语文课!”
这天晚上,我很久都没有睡着,想着小明在南门小学的这种遭遇,我的眼泪就怎么也止不住。想到自己自作主张地把儿子转到这样一所学校,交给了这样一个老师,让他受到如此伤害,我就痛悔不已。
老公的心里也不好受。老公说:“这样的事在中国,很多人已经习以为常了,听到老师打学生的事也只会嗟叹几句,义愤几句。要是在美国或德国,谁敢?马上就会有人去报警,像这些针对未成年人的暴力事件,会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最初听美国朋友讲到这些时,我还和许多中国人的看法一样,觉得那些人有点‘多管闲事’。意大利也是个崇尚自由的国家,孩子受到任何暴力侵害,哪怕只是语言的暴力,警察也会过问,无论侵害孩子的是陌生人,还是孩子的父母或是老师;要是孩子的父母或老师,问题会更大,孩子的父母就可能因此失去对孩子的监护权,老师就会从此被‘炒鱿鱼’!因为他们认为孩子是未来国家的‘财富’。”
老公越这么说,我越伤心。这些故事是我们在参观那些学校时就了解到的。我曾亲眼目睹那些国家的孩子怎样幸福地学习与生活,我只能更加无奈。
因为不放心,第二天下午我又去了学校接小明。那天,我和开超市的黄女士一起,站在学校门口一棵并不高大的梧桐树下,等着自己的孩子放学出来。她见我愁眉不展,就问我有什么事,我就把小明被周老师打耳光的事说了出来。
她听了,却是淡然一笑。她说:“你的儿子因为才来,还适应不了,我们都习惯了。周老师别看她年轻,非常厉害,打学生那已经是很平常的事,我儿子也挨过她打。”
我很惊诧。家长这样认可,不就等于承认老师拥有了“合法”伤害孩子的权力?现在有些老师的问题或多或少也是家长“惯”出来的,这既害了孩子,也害了老师!
我问黄女士:“你觉得老师这样做,正常吗?”黄女士叹了口气说:“儿子挨了打,我也心痛。但有时又想,老师还不是恨铁不成钢么?孩子不争气,惹老师生气,打几下也会让孩子长长记性不是?”这种观点我难以接受,便说:“教书育人,老师首先就应该注重对学生人格和尊严的培养;使用暴力,哪怕只是暴力性的语言,也是不应该的,这会扭曲孩子们的心灵。没有尊严,丧失了人格长大的孩子,是很可怕的。”黄女士点头称是,说:“老师这样做,也确实是不应该的。”我说:“这样的人哪配当老师?!”黄女士说:“孩子被老师打几巴掌,这算是好的。你没见报上常有报道,说孩子书背不出来,被老师用刀子划脸,要不就叫学生排着队打学生,打了还问被打了没有?孩子回家连说也不敢说。还幸亏我们的孩子不是女孩,要是女孩,再碰上个禽兽不如的男老师,这日子就没法过了!报纸上、电视里,不也有揭露男老师强奸女学生、逼死学生的新闻。其实都不能说它是新闻,这边在揭露那边又在发生!你说我们孩子被周老师打了几巴掌,还算什么事?”
黄女士叹了一口气,一脸的无奈。我说:“你们找学校反映过吗?”
黄女士说:“也有人反映过,但都没有用。她的后台很硬,据说她的一个亲戚就是市里一个部门的头头。”
我有些怀疑:“真的还是假的?如果她有那样的亲戚,还在这里教什么书,不早到机关去了?你看现在年轻人考公务员,一千人取一个也拼命去试!”
黄女士说:“你可别小看了老师,尤其是南小这种重点小学的老师,是很吃香的;如果没有一点背景,想进还进不去呢。听一位家长讲,周老师也只是萍城师范毕业的中专生!”
我不大相信:“自从大学扩招以来,许多大学本科的毕业生都找不到工作,而萍城师范招的都是初中生,有的还是连高中都考不上的学生啊,这样的学校出来的学生能进南小这所重点小学当老师,还被安排担任班主任,这怎么可能?”
黄女士笑了起来,说:“亏你们还经常搞社会调查呢!现在这社会,你想像不到的事,都有可能发生。只要有权,有钱,什么事办不成?所以说,咱们千万不能和周老师过不去,否则,吃亏的最后还是咱的孩子。”
她见我沉默不语,又神秘兮兮地向我道了一副“猛料”:“其实现在的周老师已经好多了。听说以前她的抽屉里还放着绣花针,有哪个孩子不听话,她就会把它拿出来吓唬孩子。我儿子最怕她了,只要周老师一喊他的名字,腿都会抖!”
黄女士好像还讲了一些什么,我已经听不见了。我在想,周小萍用绣花针对待“不听话”的孩子,虽然只是“听说”,但被《教师法》称为“侵犯学生合理权益行为”的报道,却是不断地出现在各地的报刊杂志上。不去说强奸学生、逼死学生,那分明已经是情节特别恶劣的刑事犯罪;就说《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的“禁止体罚学生”这种不人道的做法,就是一些老师素质低劣的表现,它不仅不利于施教,甚至有可能危害到学生心理健康地发展,导致学生精神压抑,最后走上自杀的悲剧。
当然,体罚学生在中国已是由来已久了,堪称“国粹”。远古“教”字的甲骨文字形,字的右侧便是一个成年人手握一根棍棒,意即学童必须严守成规,否则就要遭至鞭笞之苦。
《礼记》中亦有“夏楚二物,收其威也”的记述,“夏楚二物”都是体罚使用的木板。
但是这些都应该是被我们今天唾弃的教育陋习呀。“德高为范,技高为师”,从师范学校出来的周小萍,难道不知道老师要先正己身,方可施教于人?不知道《教师法》和《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吗?
这时黄女士突然推了我一下,说道:“他们出来了!”我这才发现,自己一直在发愣。学校的大门已经被打开了,孩子们就像开闸后的洪水一般,喧闹着向校外涌过来。小明跟在平日喜欢玩在一起的几个同学的后面,蹦跳着,追逐着,跑出了校门。
望着他那阳光一样灿烂的笑脸,我心口一热,猛然想起了自己的孩提时代。“真是个孩子!一点不知愁滋味。”小明已经把被打的事忘得一干二净了,至少,在他的脸上没有再留下一点点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