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寻终于忍不住,说:“那后来,你一直……没有……意中人么?”——秀老师一辈子没结婚。
月光下,秀老师银白的头发朦胧如轻雾,她说:“我,不是一直都有么?”
那一夜,我的梦里都是窗帘,洁白轻薄如蝉翼。有风,从古吹到今。
敲三下,我爱你
◎文/琼瑶
死亡,也不能阻止爱情。
这个故事是兰妮告诉我的。
“你认识胡吗?”她问我。
“是的,去年冬天,我和她吃过饭,印象中,她是个很温柔,很灵秀,很有才华的女人。”
“喜欢她吗?”
“是的。”
“那么,你应该知道她的故事。”
胡是个年轻的女作家,刚从大学毕业没多久,擅长写新诗和小品,文笔流畅生动,笔底充满了感情。从她的文笔看,她该是个细腻而多情的女孩。
胡尚未结婚,和父母定居南部。在一次台北的文艺聚会中,她认识了住在台北的周。周不是作家,而是某报的文教记者,能写,能谈,能欣赏,而且会画一手极好的写意画。他的才气和风采立即吸引了年轻的胡,但是,周已经使君有妇。
人类有太多“相见恨晚”的故事,但是,相知却永不会“恨晚”。胡和周由相识而相知,由相知而相爱,这之间是一条漫长而坎坷的路。我相信他们这条路走得非常艰苦,必定充满了矛盾、挣扎、痛楚、压力和犯罪感。台湾的社会,说新不新,说旧不旧。一方面有非常耸人听闻的新潮人物,另一方面,也有极端的保守派。胡和周就在这夹缝中生存。
周是书香门第,妻子也是出自名门,而且已有了一儿一女。无论在道义上,责任上,都不允许他有外遇,更遑论离婚再娶。因而,他们只有抑制着这份感情,不容许它泛滥开来。他们经常在宴会上,或人群中相遇。四目相对,灵犀一点,千言万语,却常苦于无法倾诉。于是,有一次,当他们有机会单独相处时,周说:“那只是三个字;三个从有历史,有人类,就会互相诉说的三个字:我爱你。我不能时时刻刻亲口对你说这三个字,但是,让我们之间有点默契吧,如果我敲三下桌子,就表示我在对你说这三个字;如果我拍你三下肩膀,也是说这三个字;如果我打电话给你,铃响三下就挂断,那是我在对你说这三个字;甚至……如果我向你眨三下眼睛、弹三下手指、喷三口烟……都是在说:我爱你。”
多么浪漫的表达方式!
然后,有好长的一段时间,他们生活在“三下”里。敲三下,我爱你。拍三下,我爱你。看三下,我爱你。铃响三下,我爱你。吹三下口哨,我爱你。叹三口长长的气,我——爱——你。
这种爱情,有它的凄凉,有它的美丽,有它的诗意,有它的残忍,有它的狂欢,有它的痛苦。
不论怎样,周和胡就这样“两情默默”地度着日子。胡为了忠于这段“不为人知”的爱,竟屏退了所有的追求者,一直小姑独处。
逐渐,两人的知己朋友,都知道了这段情。而他们在无数的刻骨相思之后,越来越觉得彼此间的爱,已浓得再也化不开。于是,周开始和妻子摊牌,开始和父母商量,开始为两人的未来而奋斗——这是另一条艰苦的路,几乎是残酷而血淋淋的。周为了胡而奋战,胡为了周而受尽唾骂。
最后,周的妻子终于同意了离婚。
去年七月某日,胡和周约好在台北某餐厅共进午餐,胡乘飞机北上。那天,她心情极好,因为这么多年的暗恋,终于有了拨云见日的一天。终于可以公开约会了!谁知,这顿午餐,周却没有出席,而且,他永远不会出席了。
周就在那天早晨,因撞车而丧生。
就这样,一个活生生的人走了,消失了。
而活着的人,却必须继续活下去。
胡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还活着,那些日子,她生不如死,对于周围所有的事和物,都视而不见。心碎的滋味,只有心碎过的人才知道。那些日子,她没有感觉,没有思想,没有意识,活着只为了活着,痛苦的底层,是再也没有爱了,再也没有希望了。“死亡”摧毁了一切,爱情、梦想和希望。
在周死后的第七夜,周的诸多好友们,都聚集在一起,为周开追悼会。胡也参加了追悼会,她彷徨无据,心碎神伤。眼前都是旧相识,可是,谁再对她敲三下?拍三下?看三下?吹三声口哨?叹三口长气……
那夜,台北全市灯火辉煌。
但是,那夜,在周的追悼会上,一间大大的客厅,却忽然灯火全息。灯灭了,一片黑暗。大家在惊愕中,灯又自己亮了,然后,再灭,再亮,再灭,再亮。一连明灭了三次!
胡几乎脱口狂呼了!
闪三下,我爱你!
他来过了!他见到她了!他说过了!闪三下,我爱你!闪三下,我爱你!他表达了他的意思,他带来了他的关怀、热情与安慰。
死亡,不是终点。胡又活过来了,又能面对生活了,又开始写作了。死亡,也不能阻止爱情!
这是个爱的故事!
我听完了,说不出的感动,说不出的心酸,也说不出的激荡。爱,如能超越生死,该是件多么伟大的事!但愿死而有灵,相爱的人永不被死亡分开。那么,天长地久有时尽,此“爱”绵绵无绝期!这不也是种“美”吗?提起笔来,我情不自禁的写下几行字:
“不能同死,但能同在!不能相聚,但能相爱!不能今生今世,但能无阻无碍!”
给胡,给周。为了他们的爱。
玫瑰刺
◎文/可繁
每一朵玫瑰都有刺,爱护一朵玫瑰并不是要把它的刺全部根除,而是应该学会如何不被玫瑰的刺刺伤。
遇见她,是在一家叫夜来香的迪厅。她是迪厅的领舞,穿性感的衣服,眼神专注。突然一阵喧闹,一位被酒精撩拨得失态的客人突然跳上迪台抱住了她。她顿时花容失色。迪厅有些混乱,迷乱的笑声尖叫声充斥着……
事情过后,她不忘礼貌地向大家鞠躬,但眼角有未擦干净的泪珠。一阵从未有过的心痛突然涌上他的心头,他不知道用什么方式安慰她。看到桌上,摆着一束玫瑰,于是从中抽出一枝,微笑着递给她。她显然有些吃惊。但还是接过了玫瑰。突然,她“哎哟”轻叫一声,手指被枝杆上的刺扎着了,血从白皙的指上流出。他不知所措,连声道歉。
他爱上了她,凌晨一两点,她下班,他会带她去吃宵夜,送她一束玫瑰,并且事先把每一株玫瑰上的刺全部清除干净。她接过他的玫瑰,幽幽呢喃:“其实没有必要拔掉玫瑰的刺,拔了刺的玫瑰已经不是玫瑰……”
认识半年多,他带她去见父母,他的父母很喜欢她。他的母亲问她的工作,他抢着说她是办公室白领,母亲满意地笑了。
再后来,他要她辞职,说他完全可以养她。她不愿意。他第一次向她发火。她不闹了,盯着他看了好久,转身出门。
她再也没有回来。一年后,他收到她的E-mail:……每一朵玫瑰都有刺,正如每个人的性格中都会有别人不能接受的部分,爱护一朵玫瑰并不是要把它的刺全部根除,而是应该学会如何不被玫瑰的刺刺伤……
紫水晶的爱情秘密
◎文/晓桦
爱情这种事情是不存在的,存在的只是爱情的证据。
查完房后,医生再一次失望了。他摇摇头,神色黯然地走出了病房。此时的凯西正痛苦地躺在床上,憔悴不堪,她甚至听到了死神的脚步声。大约从半年前开始,失眠的痛苦就开始折磨凯西,很多医生都找不出病因。一系列检查过后,医生总是肯定地说:“你没有任何问题。”
但是凯西的病还是一点点地发展到了药物都无法控制的地步。医生说,是好是坏,一切得靠自己了。凯西躺在床上,浑身酸痛难忍。丈夫莱卡总是心疼地守候在凯西的床前。为了妻子,他已经半年多没有工作了,他修鞋挣来的那点儿积蓄早花得一干二净。
这一天,凯西正努力地试图想睡着。这时候,莱卡却兴奋地走进了病房,大声喊道:“凯西,上帝保佑,我们有救了。”
凯西看见莱卡手里捧着一个精美的小礼盒。只听他高兴地说:“刚刚护士给你送来了这个礼物!不知是谁还在我们的账户里存了很大一笔钱!足够给你治一阵子了!真是太好了!”
打开礼盒后,凯西一下子呆住了。这是一款漂亮的紫水晶手链,12颗紫水晶清透亮丽,呈现出迷人的紫色光芒。
泪水慢慢涌进了凯西的眼眶里。曾几何时,这样一款手链一直是她最美好的一个梦啊。事过这么多年,它竟然来了!这是真的吗?
往事再次浮现在凯西的脑海里。那些日子才是她过得最开心的时候:她是村子里最漂亮的姑娘,有湖水一样迷人的眼睛和诱人的小酒窝。更重要的是,她有了一个倾心相爱的人。她和他常常在一棵合欢树下约会,唱歌,跳舞,说着耳热心跳的悄悄话。他曾经把合欢花插到她的头上,许诺要给她一个最隆重的婚礼,并给她戴上一款最漂亮的紫水晶手链。从那时起,她就认定自己已经是他的人了。
可是后来心上人在一次出海中,再也没有回来。听到这个噩耗时,她感觉自己也一起葬进了大海。后来,她嫁给了莱卡,后来她想要个孩子,却未能如愿。再后来,失眠就来了……
难道那一次海难后他还活着?凯西抚摸着紫水晶手链,一时百感交集。十年之痛啊,为了他,她竟然浑浑噩噩地过了十年!她产生了一个强烈的愿望,就是想看看他,哪怕只是一眼。
一旁的莱卡,似乎没有料到她会如此激动,轻轻地为她擦去泪水。凯西忽然觉得心酸起来,其实,莱卡一直是个好丈夫。他能容忍着她的小性子,能容忍着她的冷漠。她并不是不知道回报,只是她始终对那段刻骨铭心的感情难以忘怀。
凯西的精神一下子好了很多。很奇怪,戴着手链,凯西每天也能睡上一小会儿了。莱卡把这一切都归功于水晶的奥妙,总是兴奋地说:“早就听过水晶对人的睡眠很有好处,没想到有这么神奇。”每每听到这儿,凯西心里只是暗笑,她当然不相信水晶真有这么神奇。不过,这的确是不同寻常的水晶。
在医院里调养了一些日子,凯西终于可以出院了。走出医院后,一切在凯西眼里竟都变得可爱起来了。特别是家中小院里的那一树合欢花,仿佛懂得迎合她的心情,张张扬扬地开了起来。微风吹过,大朵大朵地往下落,就像可爱的天使。
因为一直无法忘怀,她亲手在院子里栽下了这棵合欢树。凯西经常在树下想自己的心事,或者看着水晶手链出神。可是,亲爱的人,你在哪儿呢?一直过去了好些天,她竟然没有得到一丝音讯。难道他知道她已经结了婚,不敢来打扰她的生活?
如果是这样,那是没有道理的!因为,她已经把前半生给了莱卡,现在活过来,完完全全就是为了他!她是如此的想见到他,天天在树下流泪。有时候,莱卡晚上回来,还看到凯西在那棵树下发呆。他总是心疼地说:“凯西,你现在身体不太好,别在树下受凉,知道吗?”
终于有一天,凯西决定去找他了。她想,他既然能把这串水晶手链送到医院来,想必他可能隐藏在某个暗处,离她不远。凯西鼓起勇气来到了城东的珠宝店里。这个名叫麦克逊的老板是他们家的一个老朋友,她想,精明的麦克逊应该知道,这样一串手链应该出自何处吧。如果知道这串手链是从哪儿卖出来的,她就可以顺着这条线索找下去了。
麦克逊看到了凯西,远远地就打起了招呼:“嗨,凯西,你现在看上去气色真好。”“你好,你可以给我帮个忙吗?”凯西轻轻一笑,走上前去把手链取了下来,递上去认真地说:“我想,你一定知道,这样的水晶手链可能出自何处。”
麦克逊接过去看了一眼,竟然哈哈大笑:“这就是莱卡在我这儿为你买的那一款!”
凯西一听惊呆了,喃喃地说:“这怎么可能呢?你知道我们家很穷,他根本买不起水晶手链!”
“这是我赊给他的!”麦克逊说,“莱卡真的很爱你。前不久,他来到我这儿说,他终于知道你为什么不愿意为他活下来了。他说,只要有一串水晶手链,你一定会好起来的。于是,我就帮了他……”
一切都令人出乎意料。凯西的脸上飞快地泛起了红晕,然后转身就跑。只听麦克逊在身后追着大喊:“你还没有拿走你的水晶手链!”凯西却没有理睬,她一路小跑着,感觉心儿像小鹿一样猛撞着她的胸腔。回到家后,站在镜子前,凯西才发现自己早已泪流满面。这么多年来,她终于在镜子里看到自己的眼睛里有了幸福的光彩。她想好了,等到莱卡回家的时候,她要好好地谢谢他——那串手链她已经藏在心底了。并且,因为这串水晶的到来,她的爱苏醒了。
爱之壳
◎文/冯俊杰
爱,有时会以冷漠、刺伤来表达,这是爱的另一种真相。
他是父亲。可是一想起调皮的儿子就火大,他常常在妻子面前,满脸厌恶地说:“瞎扯,这小子我一点都不喜欢。他害我走神摔了腿,还恶作剧地打我的头,把我最心疼的茶花踩个稀烂……”他滔滔不绝。
但是妻子含情脉脉地看着他。他被看得发毛。
“你盯着我看什么?”他问。
“你说完了吗?”妻子问。
“完了。”他说。
妻子转身,微笑说:“我每次回娘家,都对我妈讲你的不好。我总对我妈说,都怪你,让我嫁给一个又老又丑的人,而且他的脾气也不好,也不温柔体贴……”
她没有看着他,却说了一句他一辈子也忘不了的话:“可是,当我说这些话的时候,我又恨不得马上回到你的身边。”
他的手紧紧地握住她的手。窗户外面,那调皮到家的小男孩,又踩了他最心爱的茶花。他仍然板着脸冲外面叫骂了一声,回过头却使劲偷笑,他觉得他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父亲。
你瞧,真爱总是喜欢穿上一件迷惑人的外衣,有时候是抱怨的,有时候是凶巴巴的,有时候是不耐烦的。
但是我们可千万别误解了它啊!